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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纯禽"黑道教父-第34部分

小说: "纯禽"黑道教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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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飞云帮因再次战胜了龙虎会而在院中竭力的相互祝贺,程七酒过三旬,面红耳赤的躺在椅子里仰头望天,对着弯月感慨道:“明儿个咱们就开始正式走进黑社会这个大团体了,再也不需要去求别人给咱们生意做!”能拥有即将上亿资产的组织,算得上高档黑帮,那些人自然会登门与她合作。

大三子如今也入狱了,仇也报了,望向大堂正中本来用来供奉祖宗排位的地方,透明玻璃酒坛内,摆放着的莫忠贤的命根子,那不光是用来提醒手下们莫要始乱终弃,莫要动歪脑子,也是用来提醒她自己。

想起旗妈妈的话,是啊,像她这样的女人,爱情这种东西,根本无缘,或许是没有父母的孩子,从小盼望的都一样,一个属于自己真正的家庭,丈夫,老婆,孩子,孙子,连她自己也没能抗拒掉。

莫忠贤,十一年啊,一开始只是想找个代替品,后来确实有想过和他结婚生子,感情也还是有的,否则也不会付出那么多,还记得当年为了给他足够的开销,多次被抓入警局的情形,真是个傻逼,人家从来就没对你动过念想,最后还雪上加霜,卷走帮会所有的钱财,害得兄弟们去菜市场谋生……

‘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这么多年,一点也没改变,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哪一点像个女人?程七,不要忘了,你是个女人,别成天像个男人,一开始我有试着去喜欢你,可我想娶的是女人,不是假小子,你懂温柔吗?你会害羞吗?你会为男人而哭吗?你会撒娇吗?你懂风情万种吗?你什么都不会……’

兴许是多喝了几杯,不自觉伸手揉向脸蛋,如果可以的话,如果他依旧像曾经说的那样,会一辈子把她当成心中的那一块宝,这些她其实也可以改变的,也可以留长头发,可以多打扮自己……鬼使神差的,问向手下:“麻子,你觉得我美吗?”

“当时我吓得屁都不敢放,硬憋着……唔!”麻子像看怪物一样看向自家老大,她刚才说什么?什么美吗?见程七确实一副询问就打哈哈:“那个……您……当然很美!”好吧,她所认为的美女是像莎莎那样的。

要说七姐长相的问题,她不觉得她好看,美女不光要有一张无瑕疵的脸,上帝杰作的五官,还得修边幅,气质,一举一动,吐气如兰,看看现在,她老人家一脚踩着椅子,坐得歪歪斜斜,出口成脏,美女?丑女都快占不到边了。

见程七分明就不信,只能尴尬道:“其实这个美与不美有那么重要吗?您在我们心里,早已无关乎性别了!”

好吧,程七点点头,都无关乎性别了,莫忠贤说得没错,她就是个假小子,这脾性是打小生成的,要改变谈何容易?反正也不会再做梦会有一个男人甘心情愿喜欢她,就当混一天是一天吧,保不准哪天就死了:“妈的,你说话就不能婉转点?算了算了,喝酒喝酒,不想那些烦心事了!”

“来来来,先干为尽!”

“干杯!”

家,这个梦想,算是一夜之间彻底破灭,不光是她,就连东方铭这些人,都不期望有个女人愿意跟着他们打打杀杀,过着永无天日的日子,哪有女人肯跟一个生命没保障,且还是警局通缉的人物?

有想过飞云帮内部人员互相配对,可兔子不吃窝边草,因为太过了解,便没了那份悸动,拿麻子来说,他们从没嫌弃过她的长相,只是打从心底里将她当成了兄弟,恐怕就算她脱光了,他们也不会有半点欲望。

此事也就作罢。

情缘街,经过多年的翻修改造,早已不如从前那般热络,本是一条店铺鳞次的街道,此刻变成了商业大楼,男人凭靠着记忆站在了一座喷水池前,他记得这里曾经种植着一棵情愿树,一抬手便能摸到无数人挂上的情愿牌,闭目抬起大手,触摸到的却是虚无的空气。

韩煜双手插兜站在路口来回转悠,大哥为什么会来这里?为什么?到底有什么事是他们所不知道的?

许久后,骆炎行边行走向街尾边为邱浩宇解释:“还记得十七年前吗?”说到那时,薄唇扬起了一丝自豪,好似在说,我其实也有你们不知道的秘密,从小便没有过私人空间,个人隐私,正如浩宇所说,他比他还了解自己。

邱浩宇这次并未待在密室,而是并肩与男人一步步前行,点点头:“记得!”就说吧,肯定是那时候的事,还是和程七有关的,怪不得大哥接二连三的留情,现在想来,也不无奇怪。

整条街被龙虎会封锁,任何人都不得踏足,连各大商场都被迫关门,不是韩煜多心,既然他知道了大哥的秘密,就得万分小心,此事非同小可,一旦被宣扬,他相信会天下大乱,议论纷纷,龙虎会也会考虑另选贤能,盲人,大哥居然是个盲人,这么多年,怎么就没看出来?

他又为何没有告诉过他?是不信任吗?连我您都不信,每每想到这事,心里就无比的失望,羡慕的看着此刻跟在他身边的邱浩宇,这个世界上,您就只相信他吗?叶成虽然做事不太稳重,但他可以拿脑袋做担保,关键时刻,叶成可以为了他们几个兄弟放弃一切,甚至是生命。

而他韩煜,也是一样,秉着残疾人有残疾的心理,他还是选择了原谅,不信就不信吧,总有一天行哥会明白,他们是永远不会背叛他的:“都给我守好了,任何人都不许放进去知道吗?”

“是!”

街尾,骆炎行停住脚,笑看着前方冲邱浩宇道:“当时就在这里,五百九十八步,有一间雨天会漏雨的破房子,霉味很重,门扇都没有,还有个小后院,她就住在后院里,有一个狭小的卧室,我也住在里面,还记得当时身上最少有七个刀口吧?若不是她,我想,早就……”

邱浩宇顿时对那女孩生出了不少好感,这事他当然知道,要不是那次那女人忍不住,找人想杀了大哥,后来也不会选择到英国去,抿唇问:“我是记得那时有个脏兮兮的乞丐来报信,说让我们把你接回去,可那时您身上的伤不是都好了吗?”既然是乞丐,哪来的钱给大哥医治?

“是啊,都好了,她也不是乞丐,只是生活所迫,虽然时常在街头要饭,但很有报复,不甘如此,于是存了不少钱,可后来全花在为我看病上了,几乎是她几年的积蓄,那时候她才九岁!”并未有太多的怜惜,反而觉得值得骄傲。

“啧啧啧,怪不得您记她到至今!”不敢相信,那个女孩真的会是程七?大哥绝非是等闲之辈,他说是,自然不会有假,就是不愿意接受罢了。

骆炎行苦笑,而她却不记得他了,来到这曾经驻扎过两个月之地,突然想见见昔日风雨同舟过的故人,择日不如撞日,环胸思考了一瞬,后淡笑道:“这边有条小道,我们走!”

“不通知韩煜他们吗?”

“不用了!”

飞云帮,大院里,还在酒逢知己千杯少,有些事吧,往往就是那么的巧合,程七擦了一把嘴角的酒汁儿,小手大拍大腿:“他叫帅?你有没有搞错?”这麻子是不是眼光有问题?居然说骆炎行帅。

麻子委屈的撅嘴:“本来就很帅啊,混血儿呢!”

“且,你是没见过更帅的混血!”程七嗤笑。

大伙好似听出了猫腻,小兰打趣:“难道七姐见过?”

程七高傲的扬眉,回忆被拉远,边回想边神秘兮兮的道:“还别说,真有,只不过是个傻子!”

刚要君临天下的骆炎行收住脚,自然知道对方说的就是他,一个人一辈子能遇到几个混血儿?傻子?倒是勾起了他的好奇心,扬手制止邱浩宇前行,他倒要看看怎么个傻法,在她心里,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啊?那太可惜了,七姐,快说说看!”麻子双目炯炯有神,吸吸鼻子,想不到七姐还有过艳遇呢。

------题外话------

昨天没更新,今天终于大封推了,决定二更补回来,么么亲们,谢谢你们的支持,祈祷收藏上2千吧,那样大蒜的付出就有收获了。

 第044章 我就是那个傻子(二更)

邱浩宇微微眯眼,几乎一眼便看到了那个多日不见的女孩身上,瞬间所有的好心情荡然无存,哪个男人忘得了第一个女人?加上完全没有美好回忆可言,更是记忆深刻,想不通当时怎么就和这么一个荡妇发生关系了?

莎莎依偎在卢冰的怀里早已睡去,双手环抱着男人的键腰,嘴角透着幸福,这一幕再次令邱浩宇无比的厌恶,果然还是在正常人家长大的女孩比较值得人怜爱,该死的,她就不知道羞耻吗?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下贱的女人。

更憎恨自己,怎么就和这种终日盼望着被千人骑的女人发生了关系,一想到对方在无数个男人身下娇喘,胃里便泛酸,更可恶的是,多次在梦中惊醒,每次都会梦遗,主角却是这个……可恶!

程七哪里知道还有外人在?脑袋醉醺醺的,敏锐的感官也失去了能力,乐道:“真不骗人,那个男孩长得……啧啧啧,非常的漂亮,眼睛跟个绿宝石一样,闪闪发光的那种,只可惜是个瞎子,什么都看不见!”

这下,别说骆炎行了,连邱浩宇都知道她说的就是身边这位主!

骆炎行勾唇,以前身边的人说他好看,他全当恭维,看来外表上,确实无人能及呢,大手摸向下颚,算她识相,其实能言善辩也挺好的。

“这……这也太玄了吧?”麻子不相信。

“我骗你干什么?还记得我那时候才九岁,他也有个十来岁了吧,我从来就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孩子,头发黑得跟刷了油漆一样,亮得晃眼,小嘴唇红艳艳的,那种看了就想啃一口,鼻子,耳朵……”百般夸赞后,也就在某男被夸得微微面红耳赤时……

“可惜了,整个一白痴,我跟你们说,其实当时我真不想救他,我这人,打小就怕麻烦,不过那孩子穿的,啧啧啧,阿玛尼名牌小西装,戴的是百达翡丽的名表,连胸针都他妈是纯金的,小皮鞋一摸就知道价值不菲,可以说,那身名贵的穿着救了他!否则估计当天就得失血过多而死了!”

如此大的转折点,令骆炎行形同被泼了一盆冷水,淋得心都拔凉拔凉的。

麻子一头雾水:“您发现他时,他受伤了?”

程七认真的点点头:“全身是伤,也不知道哪个缺德货这么狠,对一个孩子下这么重的手,本想扒光他任他自生自灭的,又怕万一被街坊看到送到警察局,他醒来发现东西不见了,还不得来杀了我?只能给扛回去,想起这事就后悔得肠子都青了,这就叫一步错,步步错,醒来后就不肯走了,说什么敢轰他,就去告我,说是我把他砍成那样的,我当时不懂法律,害怕啊,只能当祖宗一样供奉着他,好在后来把那一身给卖了不少钱,天啊,三万块啊,你们知道那时候的三万块对我来说是多少钱吗?现在的三千个亿啊!”想起当时拿着三捆钱的情景,至今都忍不住口水直流。

“哇!那您不是发大了?”全体仰慕,那个时候,他们并不认识她,越加好奇了,都可以去写自传了。

“他就不生气吗?”

程七摇头:“都说是傻子了,我随口说说,发现他时,他就这幅鬼样子,什么都没有,他丁点都不怀疑,太好骗了,就是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少爷,要求贼多,饭要吃西餐的,洗澡必须要香皂,特别难伺候,赶又赶不走,我他妈一年才洗一次澡,他倒好,天天都要洗,后来我实在受不了就让他滚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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