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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偷窥一百二十天 作者:蔡骏[出书版]-第32部分

小说: 偷窥一百二十天 作者:蔡骏[出书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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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火锅的小饭店即将打烊,服务员来催客人结账。崔善抹去眼泪,合上X的日记本。最后几段字歪歪扭扭,难以辨认,圆珠笔油被雪水化开,像一团团淡蓝色云雾。夏至开始,冬至结束。从最短暂的那一夜,到最漫长的那一夜。打明天起,再不会有人记得这个故事了。
面对墙角的火炉,崔善只犹豫了两秒,便把X的日记本塞进去。冬天木炭燃起的火舌,凶猛地吞噬纸页和墨迹,烧成一片片灰烬,黑色羽毛似的,飘上积满油烟的房梁,转眼无踪。
拖着行李箱走出小饭店,她从山寨LV包里,掏出ZIPPO打火机,以及细长的女士烟。天鹅毛般的大雪再度降落,如撒上天的白色纸钱,让人睁不开眼睛。点火的瞬间,过年烟花般闪烁,从她刚抹上蜜色唇膏的嘴边,缓慢吐出一团蓝色烟雾,被风卷到小街深处。忽然,她想起小时候常在这一带买糖吃。
崔善取出那支录音笔,也是X在巴比伦塔顶留给她的礼物。幽暗地面上满是积雪与水洼,她小心蹒跚着向火车站走去,抽着薄荷味香烟的同时,将录音笔靠近嘴唇——
亲爱的X,对不起,你一直叫错了,我不是奥杰塔。
我是杀人犯。
6月22日,夏至,我的生日,凌晨五点多,我潜入程丽君的卧室。
我既未放弃杀人,也没有犯罪中止,看着躺在床上熟睡的女人,只想尽快杀了她——为妈妈报仇?为林子粹?算了吧,我只是为了自己,永远不要再回到过去。
完成注射准备工作,我没有丝毫犹豫,用针尖刺入程丽君的左上臂。伪装成她自己打针的角度,我轻轻推下注射器,时间仿佛慢了十倍,看着药液缓慢注入程丽君的身体。
我拔出针管,像护士那样,用消毒创可贴粘在她的针孔上。
然后,安静等待了五分钟。
这辈子最漫长的五分钟。
感觉她已断气,我再用戴着手套的手指,摸了摸她的颈动脉。
她死了。
我异常冷静地抓着程丽君的右手,强行掰开温热的手指,在针筒合适的位置,留下她的指纹。
最后检查一遍房间,确认没有遗漏任何细节,包括自己的毛发或其他什么,我逃出了别墅。
奇怪的是,我确实发现底楼厨房有个人影,当时我非常害怕。但是,当我被囚禁在巴比伦塔顶,你让我用录音笔讲述真相时,我忽然想到那个人……
于是,我对你编织了一套谎言:我没有杀人,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而犯罪中止的崔善,则是无辜的牺牲品,你一定会选择相信我的。
这个事实令你很难接受吧?为了骗取你的同情心,为了重获自由逃出生天,我篡改并捏造了这最重要的一段。
X,真的很抱歉,如果在空中监狱,我把这个秘密告诉你,恐怕你永远不会把我放出来。
但,这是拯救自我的一种方式,没有对错,只有输赢。
差点忘了,还要告诉你——程丽君并不是我杀过的第一个人,在过去短暂的人生中,我还杀过两个男人,你能猜出来吗?
如你所愿,我已经用张小巧的护照,还有你送给我的钱,买好了明天出国的机票,经悉尼转机前往索多玛共和国。再过一刻钟,我将坐上夜班火车,赶到省会的国际机场出境。
黑天鹅将飞去另一个世界。
我叫奥黛尔。
X,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男人吧。
我们地狱见。
风雪弥漫的小街尽头,已能望见火车站的灯光。
崔善将录音笔塞回包里,抬起咖啡色雪地靴,踩灭ESSE烟头。她顺手戴上一副金属耳机,连接手机播放功能。此刻,背后数尺外的角落,有个人如影随形地跟着她。黑夜里观望不甚清楚,以为她佩着一双钻石耳环。
那是张爆满青春痘的脸,乡村非主流发型底下,藏着一双饥饿的眼睛。他的爷爷是个老猎人,床底下藏着一支生锈的猎枪,这辈子最风光是三十年前,在流花河上射杀过野天鹅,大方地把肉分给乡亲们吃了。三年前,少年从流花河乡初中辍学,跑到县城建筑工地打工。上个月,包工头携款逃跑,他没拿到一分钱薪水。眼看就快要过年,实在没脸面回家,正在黑暗中徘徊,正好遇到崔善路过。年轻时髦的女郎,一看就是从大城市来的,拖着亮色的拉杆箱,手上有漂亮女包——明显的LV标志,他只知道这种包很值钱,有钱人才用得起,说不定藏着很多钞票。
就要走到灯光下了,有人突然抓住崔善的包。本来倒也没什么可惜,但包里有索多玛共和国的护照,万一遗失无处可补,明天就不能远走高飞。她自然拼命反抗,双手紧抓着包带,期望引来路人帮助。
这是少年的头一次抢劫。在浓烈的薄荷味中,他听到女人的尖叫声,以为警察即将赶到,又不想放开LV包,慌乱间抽出一把尖刀,没来由地往她胸口刺去。
静音。
跪在冰冷的雪地,帽子坠落,头皮微凉,崔善什么都听不到。某种冰凉的金属感,穿透天鹅绒大衣,割断项链坠子,进入胸腔与内脏,犹如男人坚硬的身体,又像藏着剧毒的针头。
她感觉自己变得很轻很轻,像片黑色的羽毛,被风吹过肮脏的小街,飘上围墙的铁丝网,俯瞰铁道间的十二节列车。
十八岁的少年,捧着LV包躲入幽暗小巷。他并不知道自己抢的是个山寨货,淘宝上只卖两百元。而包里最值钱的,是某个地图上也看不到的国家护照,还有一支刚用过的录音笔。
冬至,22点30分,火车站的小广场,最后一盏昏暗路灯底下,有个年轻女子仰卧在雪上。黑天鹅绒大衣颇为扎眼,撕裂的纽扣撒了满地。口袋里滚落出一副迷你耳机,像条蜿蜒曲折的细蛇,远远爬行到路边阴沟,冒着热气的垃圾中,渗出双簧管与大小提琴声,羽毛般轻。面色略显红润,长发如黑丝绸绣于白棉布。瞳孔放大中,一粒雪坠入,缓缓融化。像七岁女孩,了望夜空,宛在巴比伦塔顶。
这双眼睛最终所看到的,寒冷暗淡的云层,依稀有只黑天鹅独自飞过,风雪兼程地跋涉两万公里,前往南太平洋索多玛群岛过冬。女人鲜艳欲滴的血,竟如春尽时分的繁花,渗过天鹅的黑色羽翼,依次将火车站前的白雪,描成耀眼的绯红……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四周匆匆的路人,都急着赶末班列车,没有人看过她哪怕一眼。
蔡骏
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初稿于上海
2013年12月24日星期二平安夜二稿于上海
2013年12月28日星期六三稿于上海
2014年1月19日星期日四稿于上海
2014年1月31日星期五农历马年正月初一五稿于上海
2014年2月24日六稿于上海
2014年6月1日星期日七稿于上海

后记

当我们偷窥时想些什么?
村上春树有本散文集叫《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在此我无意于讨论村上,我也不是村上粉丝,只是单纯地喜欢这样的名字,比如:当我们处理尸体时聊些什么?当我们挖鼻孔时思考些什么?当我们被关在二十层楼顶的空中监狱时要做些什么?
很多年前,我在DVD里看完《午夜凶铃》,对山村贞子的前生今世无比迷恋,上网找来铃木光司的小说原着,一口气看完四部曲,恍然大悟《午夜凶铃》并非惊悚小说,而是科幻史诗。因这部作品的影响,我有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病毒》,或许也是中文互联网上的第一部长篇悬疑惊悚小说。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不妨剧透,《午夜凶铃》四部书里,我最喜欢第三部,故事分为两段,头一段是高野舞的故事,第二段讲述贞子生前在剧团的爱情与人生悲剧。
高野舞是谁?高山龙司又是谁?就是被电视机里爬出来的贞子吓死的那个倒霉蛋。高山龙司是大学老师,高野舞是他的学生,在老师神秘死亡之后,这位漂亮的女大学生,到老师家中整理遗物,不小心播放了老师的录像机……前提是她插上了电源,亦可反证如果拔掉电源,确有可能把贞子卡在电视机里。
然后,高野舞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高楼排气沟里,如同飘浮在空中的棺材。她无法逃脱,更难以求救,往后的情节有些恐怖,为了避免扩散贞子的秘密,以下删去十八页(照着实体书清点的页数)。
十二年来,这短短的十八页,大约一万字左右,始终萦绕在脑中。
2013年,春天的某个下午,当我坐在《悬疑世界》编辑部的阳光房,开门就是二十一层顶楼的露台,地上长满郁郁葱葱的草木,从未修剪却充满萧瑟荒野之美,包括墙角里结着枯萎果子的石榴花,对面矗立着中国移动大楼与巴黎春天。楼下是长寿公园,我经常俯瞰那巨大的钢琴键盘,偶尔也会有音乐喷泉冲上云霄,更多时候是大妈们的广场舞,与流浪歌手的吉他。公园对面曾是栋烂尾楼,如果我的手边有台望远镜,看清烂尾楼的每个角落,或许就会发现她。
我不是偷窥狂。
但我是个宅男,或者说曾经是宅男。我也没有望远镜,但我总能看到你,看到你不经意间流露的悲伤,看到你不愿被人窥见的往昔,看到你伤痕累累的秘密。
一百二十天,偷窥你一生的故事,真的太短暂了,近似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完成初稿之后,我开始漫长的修改过程。而在《萌芽》杂志上连载的版本,已与你们现在看到的这个版本,俨然两个不同的故事。虽然,都是关于一个叫崔善的女子。
在这一修改阶段,我开始阅读金宇澄的《繁花》,这部几乎囊括了近两年所有中国文坛奖项的作品。刚开始,我以为自己会抗拒,却出乎意料地如此喜欢,一口气从头到尾读完。在此前与此后,我三度遇到身为《上海文学》主编的金宇澄。我不曾想到,金老师对我有着深刻印象,来源于多年前我在他的刊物上发表的短篇小说《小白马》。记得那是八年还是九年前,他当着别人的面说,别看小蔡总是沉默着,但他的心里藏着很多秘密。
是啊,很少有人发现这些秘密。
一如巴比伦塔顶的崔善,以及偷窥崔善的X。
而今,我在想,或许,我也可以做到?
阅读《繁花》的过程中,忽然,想起我过去上班时,单位里有个中年男人,所有人都叫他“瓦尔特”,好像既跟《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有关,也跟《列宁在1918》有关,因为他年轻时长得欧化,很像当时译制片里的东欧共产党人。春节前的两天,我特地看了《列宁在1918》,有一段在莫斯科大剧院里演出《天鹅湖》。我被这个片段的音乐所感动,重新找了各种版本的《天鹅湖》,进而想到过去的日本动画电影,也是上译配音的《天鹅湖》。
忽然明白,我正在写的这个故事,不正是黑天鹅与白天鹅的故事吗?
几天内,我疯狂地听着《天鹅湖》,订购了欧美原版的CD,在柴可夫斯基的音乐声中,我基本完成了你们现在所看到的这部小说。
所以,阅读这部小说,请你们最好同时循环播放着《天鹅湖》。
我也是第一次在写作中格外地注重语言,需要一种恰如其分,却不过分节制的语言。以及每一个字,都是如此重要。比如,最终章里有一句——
“依次将火车站前的白雪,描成耀眼的绯红……”
那个“描”字,我最先是写“染”,再改成“浸”,最后才是像画笔般的“描”。
我把偷窥描给自己看。
“我今天看了一张维也纳的地图,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难以理解:怎么人们建起这么大一个城市,而你却只需要一个房间。”
这是卡夫卡写给他喜欢的女子的情书。
而在二十一世纪,我们生活的城市里,每个人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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