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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倚天]天作之合by雎瓷-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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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扬了扬手中的宣纸,笑道:“总是要将殷然的消息传递给他们才是啊。”
花绣这次信笺是用明教之间特有的联络方式传递,而最近范遥一直停留苏州,加上写着柳淡的名字。便直接交给范遥。花盛那边估计还没收到。
范遥自是没有意见,两人拟定日期。其实不过是范遥一人整理,柳淡历经三峡对水路有所惧怕,范遥便决定沿着苏州启程,途径奉元再至昆仑,却是陆路。
范遥也是有意要训练柳淡的轻身功夫。范遥若是让柳淡学剑法暗器,那都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何况路途奔波,哪里会有专门的时辰练习?学会轻功,不求伤敌,只求自保,总是能做到的。
两个人主意已定,便各自准备行囊。第二日一早便赶往杭州,其时赋税增收,元朝又专门欺压大户。江南一代富贾以花盛为首,太平时节那是兴隆昌盛,现下遭逢乱世,盗贼四起。庙堂内有奸佞霍乱朝纲,江湖则良莠不齐,多的是仗势欺人之辈。
花盛有心想要抽离,却舍不得如此庞大基业。两相为难,此时已经有周边几个绸缎铺子关闭,花盛犹豫不决。见柳淡到来,心下欢喜。抬眼看见范遥,微微一怔:“柳丫头,这位是?”
柳淡身为女儿家,总不能直言不讳的说出来这是我心爱之人。范遥含笑接口:“在下姓范,单名一个遥字。心仪冉儿已久,得蒙冉儿应允下嫁。实是不胜之喜。”
花盛也知道柳淡这个小字很少有人会叫出来,想当初花绣听闻冉儿从范遥口中说出,还直直喷了一口茶水。花盛手一颤,总算把茶盏稳住。看了看柳淡,柳淡垂眸面生晕红,自是不会反驳。
花盛连说几个好字,拍着范遥的肩,笑道:“你小子当真好眼力,如今柳丫头也有了归宿。人老了,总是爱看小辈们能有个好结局,幸福美满才是。”
范遥素来是不愿让旁人近身的性子,如今却不躲不闪。只有礼笑道:“我既然认定了冉儿,那自然是要携手一生一世,绝没有辜负她的道理。”
花盛又留范遥在此处品茶,而柳淡则先去内堂将书信转交给舒云珂。舒云珂见到花绣来信,少不得又是一番垂泪。半晌又急急的取出纸笔书写回信。托柳淡转交,柳淡含笑答应。
舒云珂看着坐在厢房中垂眸吹去茶盏浮沫的少女,厢房中燃烧着银丝炭,四周都是暖意融融。而那少女发间沾染着一点薄雪,渐渐融化成水。衬得那枚翡翠发簪越发润泽,凤尾三条拧成一股,看起来雅致整洁。而少女唇边笑意温润宁敛,看起来让人身心舒畅,再也不是当时有礼疏离的模样。
她长大了。
从十二岁,到十七岁,五年时光翩跹而过。那少女从总是安静乖巧的稚童成长为漂亮清丽的少女,曾经柳淡经常做出浅笑有礼的动作,但从未曾到达眼底。你无视她她就那么乖乖巧巧坐着,你同她说话她就沉稳的应答。太过早熟的孩子总是不讨人喜欢的。
现在柳淡依旧浅笑,但眼瞳晶亮有神,那梨涡浅浅却极为醉人。如果把她比成璞玉,那么现在她终于找到发现她光彩的那个人。
柳淡似乎没有注意,但旁观的人却都看得清晰。每当柳淡要做出一个决定的时候,她都会转头看向那个清逸俊秀的男子。目光相触随即分开,明明短暂却让人觉得悠远弥长。她的目光依赖,而他的目光包容。
这样,就很好。
范遥和柳淡两人在杭州停留一晚,次日一早准备启程。晚间花盛拉着范遥月下对饮畅谈。花盛本意是看看范遥人品如何,是否对柳淡真心。
哪知道寥寥数语觉得此人谈吐不俗,对事物颇有自己见解。往往一语言中关窍。不免将现下形势和心中烦闷之事倾吐,范遥斟酒入盏,入口醇香绵软,却是上好的桂花酿。
他沉吟片刻,笑道:“元廷再如何显露颓败之象,也毕竟比之常人有根基。现下四周纷乱不息,或许过得十余载,便有德才兼备之人效那沛公、赵九重等豪杰,扯旗争霸。到时候动乱不止,便算眼下得了一时三刻周全,又岂是长久之计?不如先收敛羽翼,留存根骨。日后观局势谋而后动,总好过这般硬撑瞻前顾后。”
范遥言下之意花盛也懂得,只不过那毕竟是苦心经营二十余年的家业。花盛略有为难。
依照范遥想法,现下这个局势,可将花家比作身处陷阱中的一只野雉,羽毛斑斓肉质鲜美。
周围不但猎人虎视眈眈,而且更有豺狼环绕。而身下偏偏被埋伏其中的利刃穿刺。若想要逃脱,必当舍弃一块血肉,可若挣扎迟疑,搞不好就会被分割而食。
范遥觉着这个情况他喜欢当断则断,宁可痛一次,也不愿被就此蚕食殆尽。零零碎碎痛上很久还得不到逃出生天的余地。
但他和花盛交集不深,两人之间只是因为一个柳淡才能对坐而谈。范遥能说出上面那段话,已经是到了极限。再深谈,未免交浅而言深,委实没这个必要。
由此范遥对花盛的迟疑看在眼中,却并不答话。只轻飘飘将话题引了开去,两人谈论些西域风土人情,花盛得知范遥也隶属明教,又问了几句谢逊之事。
范遥捡着无关紧要的几点回答。两个人倒也相谈尽欢,不一会酒尽盘空,便各自回去安寝。
一夜无话,转眼间到得次日清晨。柳淡推开房门的时候,范遥正一袭青衫立在门外。两人目光相对,柳淡却忍不住笑起来,看着范遥身上衣衫,道:“倒是许久不见你穿这个颜色了。”
范遥知她意有所指,两人初次见面之时,柳淡是受人调戏无力反抗的文弱少女,范遥则是冷淡寡言出手相助的青衫侠士。以一个最为俗套的英雄救美作为开场。
当时柳淡立在范遥桌案旁道谢时,又何曾料到日后会倾心于他?范遥勉强温和着嗓音应答柳淡那句不伦不类的道谢时,又哪里会知道,将来这个少女会被他如珠如宝的捧在手心?
可见世事这个东西,果然是难料的很。
范遥替柳淡将斗篷前那个松松垮垮的结解开,修长手指穿梭其中,不一会便重新打成一个蝴蝶结。极为舒展好看。将柳淡的手握在掌心暖着,笑道:“走吧。”两人并肩而行,用罢早饭便告辞离去。
花盛直直送到城门处,看两人翻身上马,忽然对范遥说道:“你昨夜所言,我细细思量整晚,如今已经有了结果。“
转头看向柳淡,深吸一口气,似乎做了决定:”柳丫头,你替我给殷然带句话吧。就说……”
他微微停顿,看着远山青黛连绵,苍穹广袤,白云丝丝缕缕随风飘荡。半晌道:“就说至多三年,爹爹和娘亲便去往西域陪同她,含饴弄孙,享一享那天伦之乐。”
柳淡算得上第一次自己骑马,此时手指正好奇的去戳那轻轻抖动的马耳。闻听此话抬眸笑道:“这是自然。花叔叔此话我定当带到,还请花叔叔放心才是。”
花盛笑着对她摇摇手,柳淡同范遥相视一笑,一提缰绳,蹄声哒哒,并辔而行。远远的只见白衣青衫,渐渐归于一点,消失不见。花盛放下手来,却是拒绝了家丁准备的车马,自行缓步而回。沿途对四周街坊邻居含笑点首,众人纷纷问好。
过了元宵节,便算是过了新年。这一年三月,花家将数处绸缎铺子售出,同时举家准备南迁事宜。同年五月,花盛亲身去往西域探查商路,置办地产。十二月大雪从空中飘落而下,元朝颁布对商贾赋税增收的严令。
而指令传达江南之时,有一辆马车趁夜离开,次日一早,昔日花家府宅门庭冷清,问其邻,皆言不知所踪。
如此直直过了二十余年,新帝朱元璋登基称王。彼时战争连年,总算止息。正是百废待兴之时,却有男子墨发碧眸,似乎带着西域血统,五官俊朗略显深刻。重新将曾经的花家府宅买下入住其中。其人自称姓谢,名无忌。乃是花家独女之后,来到江南却是为了了却外祖父的一桩心愿。
——
将来之事,柳淡范遥并不知晓,他二人沿着官道前行,范遥着意训练柳淡的轻功。轻功算不得十分需要内力,凭的是身法。却难以持久。
本来内力是需要修炼的人自己参悟寻找气感,但柳淡懒得保持盘膝而坐的姿势,总觉得和寺庙中和尚尼姑一般无二,每每坚持不了多久。
修习内力本也并非要必须保持这个僵硬的姿势,只不过对初学者而言更容易入定感受内力流转罢了。像范遥这个境界,大抵就已经是行走坐卧皆可以修炼。
但柳淡则不同,范遥想了想,干脆向她体内输入一股浅薄内力,自行运转。有了这点内力做基础,轻功不过腾挪踏步,学会了八卦五行也差不多了。
范遥又怕柳淡依仗轻功难免疏忽了其他,想要教她几招防身功夫。但现下武林中剑法往往讲求精妙漂亮,那一个个剑花挽起来,好看倒是好看,奈何真正遇到高手,这剑花只能给自己增加弱点。
范遥也是个聪明的,索性自己融合各家之长,拟定了三招。看起来简简单单,其实每招含有九种变化,俱是凭借手腕转动便可以伤敌的。
那匕首也不过两指宽,两边开了刃,很是锋利的模样。但范遥预定的时候做的精巧,剑鞘上雕了白鹤衔枝的纹路,手柄则是镀金的。
因为黄金质软,若是对方内力震来,搞不好会直接断掉。所以只做个装饰。
柳淡看见爱不释手,连着冰线也眷恋的蹭到剑鞘上磨蹭了好一阵。挂在腰间好看又别致,如果不拔出来,任谁都会以为是闺中小姐手边的玩物而已。
范遥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出其不意才是正理。因着一路训练,难免耽误些时候。等再次来到昆仑光明顶的时候,又过了一月有余。
作者有话要说:
花家的结局交代清楚了~下一章估计成师父会出场了。。。。。。不过也说不定。。。。。。
黑发碧眼什么的很戳我萌点啊嘤嘤嘤,谢无忌小同学快过来抱抱~表示既然谢无忌长大了,那张无忌还会叫这个名字吗?当时是谢逊把自己儿子的名字给张无忌的。。。。。。望天~


、第69章 第六十八章
一月上旬的昆仑山巅还是冰雪覆盖的模样,山腰处竹林飒飒,似乎并不受那冬风影响。天际金乌攀上云层,探出半轮耀眼的浅金。令人不可直视。
而近处小镇喧嚣,家家户户门前悬挂了大红灯笼,商铺在街道上支起摊子。怀中酒还是那般用青釉坛封存,只得一个手掌大小的模样。红泥封口,偶尔有人打开一坛,那酒香便飘散开来。倒在碗中却是纯净如水的颜色,半点杂质都不带。
柳淡和范遥本拟在小镇休整一日再前去拜访花绣谢逊,但堪堪在小镇前勒马,便看到有金发男子立在镇口,五官深刻俊朗,眼瞳湛碧如春水汤汤。柳淡讶然:“谢,谢大哥?”看了看范遥,范遥从马背上跃下,抱拳见礼:“谢狮王。”
谢逊和范遥算的上是同僚,范遥和旁人不热络可也不疏远,把持一个恰到好处的程度。而在明教中,范遥还比谢逊分位高上一些。谢逊还礼道:“同为明教教众,范右使原也不必同谢逊这般客气,没得将兄弟情分疏远了。”
他素来是个直爽性子,觉着范遥是个可结交的人,那就先将自己坦诚信任交付给对方。比之范遥的含蓄内敛,又别有一种明朗真挚。
谢逊可因为一盏酒将一人引为知己,也可因为一句话而拍案不平。这种爱恨分明,对谢逊而言有着说不出的快意。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谢逊比范遥更适合这个江湖,江湖本就不同庙堂,纵然机智过人,说到底还是一个打字才能解决问题。就是要豪情纵马痛饮美酒才称得上一句快哉。若太过拘泥文人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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