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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部分

我当师太的那些年-第132部分

小说: 我当师太的那些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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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弟突然停了车子,我看着他下车买了一包狗粮。我疑惑着问道:“你买这个干嘛啊?表弟养狗了?”

堂弟回了车子上就说道:“今天还早,我们去看下老钟的黑狗吧。那是功臣啊。”

没有我拒绝的权利,堂弟已经直接开车朝着邻县去了。

反正车程也不算远,所以我也就没有坚持什么。等我们的车子停在小钟那诊所门口的时候,诊所里没有一个人。但是药柜里,一个抽屉却很不一般的露出了一条缝。

这个抽屉没有关好并不算什么事,卖中药的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只是很整齐的药柜,怎么就单单那个开了条缝呢?

堂弟没有注意到这个,拿着拿包狗粮就往里走,还边喊着:“老钟,我来看望你们家那功臣黑狗了。”我快速地走了进药柜前,垫着脚,试图拉开了那抽屉。第一次发觉长高点也是有很多好处的。

我这边还没有打开着,只摸到了里面的东西,就听到了门外有人喊道:“你干嘛呢?头东西啊!”

我惊得缩回手去,连忙说道:“没有,没有,我们认识钟医生的。”

说着这话的时候,小钟正拉着堂弟从里面院子里出来呢。堂弟那是一脸臭的啊。他说道:“你爸是不是不在啊。不在家也行啊,我给那黑狗送东西去。要知道,那黑狗前几天可英勇了。他咬了一个被红线绑着的布娃娃,救出了一个被坏人抓住的女鬼。那是救人,不,救鬼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我爸身体不舒服呢。真的。这几天我也没看到什么姓岑的来找他啊。”

我凑上去,说道:“钟医生,你怎么把骨灰盒收在药柜里啊。”就是那个骨灰盒。我摸到了。虽然不确定,但是摸着那手感就像啊。每次我们查线索的时候都断开,都不会像小说里的写得那么顺利。但是这一次,没有想到,还真是让我顺利了一次呢?要知道风水轮流转不可能每次都是我倒霉的。

小钟脸上明显的僵了一下,道:“什么骨灰盒啊?”

“准备装那彩娟的骨灰盒啊。”我说道,“没有想到小钟还是个高手呢。靠着骨灰就能抽魂的本事,估计全中国没几个了吧。”我指指那最高层已经露出一条缝隙的抽屉。

“那个不是我的!等等,金子,你的意思是……你们怀疑我是坏人?”

堂弟抛着手中的狗粮,没说话,我也没说话。小钟就显得更加急了。他说道:“我……我真的不知道那些事情啊。而且我也不懂那些。我知道,学中医的,很多人都相信风水,但是并不是说就都会啊。上次我老婆那件事,不是还请你们帮忙的吗?说不定那骨灰盒是我爸放进去的。而且你们看,我这门面打开着,你们都能自己进来了。说不定那暗中人进来放了盒子就走了呢?如果是我的,怎么会不收好就离开呢?”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故意的啊?对了,小钟啊,你也认识那个姓岑的吧。要不他都在你家进出了,你在这大厅里坐着难道都没有看到啊。”我还在瞎说着。堂弟已经朝外走了。到了门口,他喊道:“回家了。姐!”走出了诊所,他还对小钟说道:“小钟,记得把狗粮给那黑狗啊。黑狗真的萌物啊!”

我也跟着离开了。只不过我怎么发觉我们越来越像来人家家里撒泼的无赖呢?这个要不得啊。

刚上车子,堂弟就在那笑开了。我说道:“以后咱们是不是在人家家里别那么嚣张啊。怎么觉得好像我们才是坏人,那小钟一脸纯良就被我们上门欺负,还不能还手的。”

“他纯良?”堂弟道:“后天再来,我要看看他们父子是真懂,还是装傻的!”

“怎么看啊?”我问道。

堂弟压低着声音道:“我出门的时候在他们诊所那门缝上放了一颗大头针。”

风水上,针,钉什么的都是能反应在风水运势上的东西。看来是堂弟给他们出了难题了。要是他们通过风水推算,得出那角落有针,拿掉了,那说明他们是真懂。但是如果他们不拿掉,那么他们家的运势就会被改变,进入一个低落期。

这就是为什么有些风水先生,能准确说出你家什么方向有着一棵树,什么方向放着电视机是一样的道理。不是什么神通,而是可以通过推算出来的。

我还是说道:“也许人家老婆是洁癖,天天打扫房子,天天擦门口的,一会就能发现你那大头针呢。”

“那门缝上全是灰尘啊。再说了,就算小钟不会,他至少也应该认识姓岑的。”

堂弟说完才启动车子往回走去。

接下来的两天,堂弟一直惦记着他那大头针呢。我回家之后,花了两个小时,花了图,对着书,努力回想方位,得出的答案是:堂弟放那针会让小钟的老婆很烦躁,事事计较,容易生气。这个唯一一个女人的家庭,那女人的情绪绝对能让他头痛的。

堂弟厉害啊,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想过里面的关系利益来。

两天之后,我宝宝有些不舒服,我就没有去凑这个热闹。堂弟是坐着表弟的跑车去了老钟家的。他们去之前我还特意提出了要求,就是好好找个借口,不要那么嚣张地进人家家。就像是土匪一样了。

那个晚上,堂弟没有回来,估计是和表弟玩去了,但是他还算是有良心的,打电话回来说不回家了,顺便跟我说,老钟家门缝那大头针没有了。要么老钟不止会算算发财那么简单,要么就是小钟是高人不露相。总之,以后那两父子,我们必须提高危险警报了。上升到和姓岑的一个程度上来。

第七十二章姓岑的村子

小区里这几天有一个焦点人物啊。那就是小区里一户人家是太奶奶要来市里看病,就在他们家住几天。

这本来不是什么新闻的,可是那太奶奶是九十岁高龄啊。说简单的,就是来医院检查一下,然后就回家等死了的。

不过那老人也有精神好的时候,人老了,心也宽松了,对死不死的,也看开了。没什么负担。在老人精神好的时候,都会让她孙子,背她下楼,看看老头老太太们跳舞打拳什么的。

堂弟第一次见到这个老人,那是赶紧握手啊,还抱着我女儿过去,让老人摸摸我女儿的囟门位置。

说这样会把老人的长寿传给孩子的。让我堂弟这么一带动,小区里的孩子都被一个个抱去,拉去给老人摸摸头的。老人也乐呵啊。说在村里都没人对她这么热情啊。

我觉得吧。这就是三分钟热度,她要天天在我们小区住,估计也没这么大的影响的。

张老头用这本地的方言,用几乎是喊的声音,跟那太奶奶说话。太奶奶耳背啊。基本上半个小时说出三句话的。

张老头问的时候,我和宝宝就在一旁的石桌上用草梗做着指环什么的玩。听着他们的话,我也不太听得懂。只是看着一旁原来在打太极的堂弟,却凑了过来。老家的方言和太奶奶说的差不多,堂弟应该能听得懂的。

只是看着堂弟的眉头越来越紧,我问他到底怎么了。

他只是说:“回家跟你说。”

午饭的时间,堂弟跟我说道:“张老头问那太奶奶,她原来是哪里人。那个太奶奶说,她娘家是附近一个市区的下属村子,那个村子,全村人都是姓岑的。后来她嫁出来没几年,那村子就出事了。全村人都死了。现在她已经没有娘家了。”

姓岑的村子?我也跟着吃惊了不小。

等我宝宝睡午觉之后,我就直接去了市图书馆。以前我们的资料都是在网上查的,但是我们忽略了图书馆的重要性。一些东西,图书馆里会有,网络上却不一定会有。比如县志!

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才找到了那个县的县志,还没有来得及细看,图书馆已经要关门了。我只能借书回家在看了。



第一卷  第七十二章 姓岑的村子1

经过一夜的苦读,第二天正好是周六,我哥也没去上班,就一起做了一个汇报演讲。

那姓岑的村子啊,曾经确实有过。在八十年前吧,那村子一夜之间,突然全村死光光了。有人来调查了啊。说是夜里村里的人都睡着了。一处山体滑坡,让石头大量滚入村子旁的一个湖水中,湖水中因为什么什么关系,大量二氧化碳被释放出来。

二氧化碳比空气重,就沉了下去,让睡梦中的这个村子的人,都在梦中窒息死亡了。

关于这个,大家可以在网上找到资料了。

不过这是科学的解释啊,现实中如果让我猜的话,我觉得是整个村子一夜间,被人抽魂去了。

按说吧,那姓岑的村子,离我们这里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的,但是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一个线索,我们还真的不愿意放弃啊。

在一番协调之下,决定了出访岑家村遗址的行动。这次行动的参与人员有:

我哥:总指挥加司机。

我:跟屁虫。

堂弟:线索记录分析及民风民俗向导。

表弟:司机加移动钱包。

时间就定在下周六,周日两天。跟我爸妈说好了,就说我们是去玩两天,不方便带着孩子一起去,让他们带着睡一晚。我爸妈那叫一个高兴啊。要知道,他们平时一个星期就带一天,那是巴着能帮我带孩子呢。

在去之前,我们还添置了很多装备。我哥就是借了一辆越野车,还借了卷扬机。他说他查了那边的路,也问了去过的同事,知道那边的路不是很好走。那个城市是个地级市,各方面没有我们城市那么好。还没有做到村村通水泥路。加上秋天,雨水的什么的,就算是越野车去,都还有出现重车,下陷的可能。

看来我哥还是比较靠谱的。要是我当总指挥,我会直接开我的车子就过去了。

堂弟和表弟逛了两天街,买了两套户外运动的情侣装。一模一样啊,两套男款啊。我就不羡慕嫉妒恨了。我和我哥也用情侣的运动服哦。秀恩爱,谁不会啊!哼!

堂弟还添了很多东西,他说敌方情况不明,还是多准备着吧。

在去之前,堂弟还给二叔打了电话。二叔并不赞同我们去,但是堂弟也是长大的儿子不由爹啊。一直在强调就是去郊游而已。

同时堂弟也打开了李叔。李叔是沉默了好一会之后,才说道:“我年轻的时候听我师父说过,我们这里,有一个很出名的风水先生,入赘到了那边。具体是不是这个姓岑的,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他们不是全村都死了吗?你们去看什么啊?浪费钱!”

周六早上,爸妈过来接走了宝宝,我是一心的不舍啊。

我哥还在一旁骂我没出息呢,最后还不是上车走了。有着导航,加上我哥那经常跑车出差的,上高速,找路口,不成问题。

我们是早上九点多出发的。午餐高速路的服务站上解决了,下午两点的时候,才到达那村子所在的县城。先找了一家还算看得过去的商务宾馆住下,然后就休息三个小时,晚餐时间到。

晚餐在表弟的魅力照耀下,勾搭上了一个宾馆服务员,让她介绍的本地的大排档。有亲质疑说,为什么表弟这个富二代还一天跟我们大排档的。并不是所有的富二代都是极品啊。而且明着说,堂弟没啥钱,整个一败家子。而且大排档也是我哥要求的。因为大排档人蛇混杂,容易打听到事情啊。

事实证明我哥这个总指挥还是选得不错的。因为他在开餐二十分钟之后,就巴结到了三个过来吃饭喝酒的当地中年男人。

反正我是不喜欢和陌生人吃饭的,胡乱吃几口,借口不舒服就回宾馆上网去了。

等到晚上十点三个男人才回来。还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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