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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我是眷族之变身西方-第13部分

小说: 我是眷族之变身西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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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熬一样的晚餐终于结束了,我看了看缪澜,他的精神实在不太好,
“身体不舒服吗?”我当然知道不是身体的原因,但还是问他,希望他能注意身体,“今晚早些睡吧!”
“好。”他习惯性的点头微笑,可突然,他抬头对我说,“蕾贝塔,你可不可以……陪我出去走走?”
“好吧。”我想到以后恐怕再没有这种机会了,就应允了他。
他笑了,就像一个孩子得到心爱的玩具时那样纯真,看的我差一点就决心留下来陪他了!
真的只差一点。
我陪他到神殿附近走了走,他说这是他第一次离开神殿。
然后我陪他看了整夜的星星。
第二天早上,我惊喜的发现,原来这个身体是这么的好——一夜没睡居然也没有黑眼圈!而且精神饱满!
缪澜在门口等我,他见我走近,先是递给我一个东西,我一看,原来是那天密特用来解除我诅咒的宝石,缪澜告诉我,这个宝石的容量很大,他不仅可以储存能量,还可以储存物品。我听了叹为观止,这东西要是拿到我原来的世界去准会引起轰动!他说他已经在里面放了很多例如食物饮用水之类的东西,需要时只要将手放在上面,用意念召唤即可取出。细心的他还把宝石串在项链上,方便我携带。我戴上项链,心里又是感激又是愧疚。
然后他给我一个头饰,绑在额上的,上面有一颗同样也是透明的菱形宝石,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他说这件饰品可以掩盖住我异常的波动,消去它所造成的影响。
最后,他递给我一件黑色的斗篷,足可将我从头到脚包的严严实实的,连眼睛处也有黑纱遮住,对此他的说法是:可以避免引起骚动,惹出麻烦。我想起我现在的那张脸,连我自己这样久经沙场的老将都不能幸免,更不用说其他人了,让我庆幸的是,眷族的身体好象对冷热很迟钝,这样就算是夏天也不会觉的热,当下也就释然了。
我感激他如此的用心,却又无法回报,只能真心的对他说:“保重!”
“你也是。”他用的是淡淡的口吻,竭力使自己显的自然和平静,但他那双充斥着忧伤的眼睛出卖了他。
我穿上斗篷,狠下心来不再看他,转身就走,心里默念着对不起。
缪澜注视着我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了,他仍不肯离去,只是痴痴的看着我离去的方向,动也不动。

第三节 初遇红双

从甘芙尔尼神殿离开到现在,已经走了大约四个小时,我的目的地是费路黎最知名的酒馆——“狼”。这家酒馆之所以这么出名并不是因为他的酒好,客观说来这里的酒只是一般般,真正使他出名的是位于这酒馆地下二楼的“信息交易所”,在这里,只要你有钱,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任何信息,人们称之为“信息交易”。
知道这个地方的人不是很多,大多数人只知道它出名但却不知道它因何而出名。我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缪澜告诉了我,而缪澜说这是他的一个“病人”告诉他的,那个人还给了他一块金牌说,若是有想要的消息就拿着这牌子去那酒馆地下二楼。他当时只是接过,就再也没去理会它,因为他从未认为他有一天会用到。而现在,他把那金牌放在宝石项链里面给了我。
“狼”距离甘芙尔尼神殿并不远,只有不过两三千米路,原本缪澜想要用魔法——圣系魔法六级的近距离传送魔法送我去,被我拒绝了。我想反正很近,那我就自己走去好了,还可以欣赏沿途的风光,何乐而不为?缪澜拗不过我,于是叫人帮我画了一张地图,这才放心。
不可否认,在没有工业化的世界这儿的空气的确是一等一的,我又是在山野中,那空气质量就更不用说了。秋高气爽,鸟飞莺啼,落叶飘飞,嗅着野花野草淡淡的香味,我简直就要迷醉了。特别是一种淡紫色的小花,香气郁而不腻,香而不俗,隐隐约约若有若无,让人不知不觉的就被她所迷惑。我情不自禁的采下几朵放在鼻前深嗅,脑子里空空落落无法思考,眼神越来越涣散,视线变的模糊……
“快扔了它!”一个焦急的声音传来。
“什么?”我的大脑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木木的回应。
“我说快扔了它!咳!你……火焰球——!”
“火!火!着火了!”我被一阵光亮惊醒,虽然我身上没着火——这件斗篷的质量实在是没话说!防火防水比那纳米还先进!真是居家旅行必备之品!虽然这斗篷不错,但做这斗篷的人还是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他应该把眼前的那快黑纱也弄成同一属性!否则就会出现我现在的悲剧。有人一个火焰球抛过来我的眼前就成了一片火海,视觉效果绝对震撼!
“你干什么~~~~~~!”我用宽大的袖子使劲扑火,终于挽救了我可怜的眼睛。
“对不起!对不起!”那人直道歉,脑子清晰后反映过来这是个好听的女声,清脆如出谷黄鹂,可惜好心办坏事,不过也算是救了我也就不和她计较了。
“刚才真是谢谢了!”我缓和情绪,还是弯腰向她道谢。
“不!不!让你受惊了!对不起!”她一蹦蹦到我面前,以每秒3下的频率鞠躬道歉,看的出来是娴熟过头了,要到这水准,练习强度一定不小,“我就是这样,一激动就……哈哈……你没事把?”果然!
“没关系,我没事。”我仔细看着眼前的女子,她大约只十六七岁的样子,火红的长发扎成马尾高高的束在后面,火焰一般随风飘舞,明亮的眼睛直视着我,鲜艳的唇带着灿烂的笑,有些不好意思,上身鲜红的紧身装束勾勒出她高挑出色的身材,裙子两侧的开口很高,洁白浑圆的大腿若隐若现,令人忍不住喷鼻血。不过因为费路黎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国际都市,这里的穿着也比较新潮,所以有这样的打扮也不奇怪。
“我叫做红双!很高兴见到你!刚刚可真危险!”她大方的自我介绍。
红双?真的很适合她的名字,红艳莲火,绝世无双!
“我是……”我原想说“我是蕾贝塔”,但我现在的身体已经不是蕾贝塔的样子了,那就干脆换个名字,“我是夕!同样很高兴见到你!不过你为什么说刚才危险呢?”我把原来的名字去掉后半部分。
“你不知道?”她露出夸张的表情,漂亮的红眼睛瞪的大大的,“那种花叫做‘噬魂’!是一种很可怕的花,她会散发出一种很好闻的香味迷惑路人,等到那人迷失意志后她再夺取那人的身体能量,被它吸收的人连骨头也不会剩下!我是事先服下了‘解药’所以不受它的诱惑,你刚刚差点就中招了!幸好我恰巧经过!”
“啊……真是……谢谢!!”我一想起刚才的情景就冷汗泠泠:好险啊!那缪澜居然也不告诉我!不过他从未出过门,不知道是正常的,不能怪他。
“我这里还有解药,你吃吧!”她从一个半圆型的小袋子——很像小叮当的“肚兜”——里掏出一个蓝色玻璃瓶子,再从瓶子里倒出一粒黑色的药丸递给我,“给你!”
我想都没想接过药就吞下去,活象猪八戒吞人参果,我想我是被她的话吓怕了。
“你还好把?”她关心的问,我有些汗颜,一个圣系魔法师居然要别人来关心自己的健康,丢人啊!
我赶忙说:“没事!没事!”
“那就好~!”红双拍拍胸说,“不过我们两运气都很好!因为是一个人出来,没人说话,我还以为这一路要闷死了!幸好遇见你,这下不会闷了!”说完,她俏皮的吐了吐舌头。
“呵呵……”我被她的样子逗乐了,笑出声来,不过她只能听见我的声音,看不到我的笑容。
“夕,夕,你的声音真好听!”红双像发现什么稀奇事一样,高兴的直拍手,“不过你为什么披着斗篷?很冷吗?”
我不知如何回答,只是“呵呵”的笑,她也不怎么在意,撤开了话题:“我可一点都不怕冷,大冬天手还是暖暖的,大家都叫我‘火炉’!”
……
和红双的谈话很开心也很轻松。她从不会对我刨根问底,碰到我不想回答的问题她也会一句带开,再撤些其它话题,一路下来,我们两人已经很熟了。
她告诉我她是一个火系初级魔法师,正要去费路离的中心“猎园”。她前些日子听说那里最近新来了一只很珍贵的魔兽,今天就是拍卖日期,她想快些赶去。
魔兽不同于一般兽类,它具有魔力,魔法师有了它就是如虎添翼,就连不会魔法的人有了它也可以指挥它使用魔法,大大增强了战力。魔兽大都是被各国的军队一起包走,供骑士和魔法师使用,非军队和皇家中人想要魔兽只有在一个地方可以买到,那就是费路离的“猎园”,但魔兽价格昂贵,绝非一般人家可以承受的起的。
红双此次前去,就带了大量的金币。我很想对她说“财不露外”,我们毕竟才刚相识,她居然告诉我这些,到底是她太信任我,还是她对自己的能力太有自信而有恃无恐,我就不知道了。
她谈到钱的问题,我才想起不知道缪澜有没有在项链里放钱。不过我想可能性不大,在我看来他大概连金币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只好看看里面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到时候拿去当了,否则连住宿的钱都没有,我可不想露宿在荒郊野外,一个不小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真是好落魄啊……好后悔让缪澜帮我整理行装……
我只沮丧了一下就恢复了精神,想起红双说的“猎园”和魔兽,我的好奇因子又开始蠢蠢欲动,我于是请求红双让她带我一起去,想不到红双十分高兴的答应了。她说她觉的和我实在是投缘,正在想用什么话来劝我和她一起去,想不到我居然主动提出要去,真让她好高兴。不过她担心会耽误了我的事。我说不会,酒馆没腿,跑不了,不差那一下。红双说要帮我一起去酒馆,我想只是去“酒馆”而已,没什么关系,还可以有个伴,对外面的事她知道的也比我多,路上也多个照应,最重要的是她有钱而我两手空空,这么一来可以解决住宿问题,就答应了。
于是我兴奋的跟随红双前往“猎园”。

第四节 初次作战

山路十八弯,我们走了快三个小时才到达猎园,这期间,我们选了一个有两块大石头的地方停下来用午饭。
红双说这明显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被一个人劈开的,切口十分整齐,应该是个剑士级的人物或是一个风系魔法师。
“虽然不知道是谁,不过真是做了一件好事!”红双高高兴兴的坐下,在其中一块石头上铺上黑色的桌布,然后拿出准备好的食物。
“这是劳克森于三十日上午六点劈的……”
“啊?什么?你怎么知道?”红双惊讶的连吃到嘴里的食物都掉了出来,吃惊的看着我,眼睛亮亮的,“你好厉害啊!夕!你居然可以看到过去!”
“不……不是,”我连忙否认,“这里……”
红双走到我的位置,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在石头的侧面刻着几个大字,内容如下:这是劳克森于三十日上午六点劈的,不过他一向不在乎他人的感谢,所以你们可以不用感谢我。
很明显,写这些字的人过分激动以至不小心露了马脚换了人称,水平还有待提高!
几十条黑线同时爬上红双的脸,她手指颤颤的指着那些字,嘴角的肌肉不自然的抖动着:“这……这……”
我保持沉默。想当年李白同志就很真理的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其实像劳克森先生这种人也是能对社会有很大贡献的!譬如说把他的脸皮扒下来去砌长城保证万里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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