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色女人花恋蝶 猫眼黄豆-第8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地退步了,幽幽提醒道:“轻点抓,小心别把姐的衣角扯烂了,你赔不起的。”
男人带伤的黑爪子倏地缩回,黝黑瘦削的脸涨出几不可见的羞红,“是是是,大夫。”厚实的嘴唇嗫嚅著,悲苦中漫上了低到尘埃的卑微尴尬。
她抿抿唇,蹲下身,食指凑到孩子鼻下探了探,侧耳贴上孩子的胸腔屏息听了片刻。孩子呼吸逐渐减缓,心跳却异於常态,心律也很是不齐。捏开孩子嘴巴,在里面仔细搜寻,眸光微动。没有错,
就是这东西弄出的麻烦。
“孩子今日可吃了白菜?”她轻声询问,再次抽出银针。
“是,昨夜煮的白菜没吃完,今早和了些细米熬成粥全让猪娃吃了。”男人小心地搂著孩子,苦痛的脸上充斥了茫然与无助,“上半晌还是好好的,这走在路上突然就喊头疼肚痛,还止不住地吐,
最後眼一闭昏了过去。大大夫我我三十多岁了才只得了这麽一个娃,求求你救救”男人的声音哽咽了,目中再也忍不住落下两行热泪。
三十多岁才只得了一个娃,那你还敢拿过夜白菜给他吃?花恋蝶没好气地瞪男人一眼,下针如飞,手也不停地在孩子身上拍打。
新鲜的白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也含有大量的硝酸盐。硝酸盐本身无毒,但白菜腐烂後或煮熟後放置较久,在细菌的分解作用下,硝酸盐会还原成为硝亚酸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是一种有毒物质
,它会进入胃、肠、经吸收迅速入血,能使血液丧失携带氧能力,导致人体缺氧,引起头痛恶心、恶吐、腹胀、心跳加快,严重是要抽筋、昏迷,甚至有生命危险。
瞧瞧,这娃都已经昏迷了,再不救治,等到瞳孔散大,也就蒙主恩召了。大人省著将细米白菜粥全留给娃娃吃是爱的体现,但往往这份爱会造就家庭悲剧。依她说还不如一家都吃,一家集体死绝来
得痛快幸福,也免得蹿出门来劳费她的心神。
“接好!”她突然收手,撕下男人一块衣袖,急速起身横飘三尺有余。
就见男人怀里的昏迷男孩突然张眼,哇哇哇地不停地呕吐,紧接著又是一阵臭不可闻的污秽气,在一阵劈里啪啦中,男孩腹泻了,本是紧紧围在周边观看的人群也不由自主地往外散开。
“你家猪娃是食物中毒,回去熬水煎服继续排毒。”她抛下写好的药方,叮嘱道,“虽然节俭是美德,但以後切忌不能吃烂白菜,熟白菜放置久了也不能吃。另外,发芽的土豆也不能吃,若是发芽
不严重,便要将芽块削去,煮食时最好放些醋。”
“是是是是”男人连连点头应承,脸上的悲绝被欢喜取代,对怀里的熏天臭味恍若未闻。
真他爷爷的太臭了,所以说她最喜欢的是动刀子的外科手术。花恋蝶捏著鼻子,也不管周朝群众泛出绿光的吃人眼神,转身几乎是落荒而逃。
3 13:29:00
第110章 姐是游方郎中(三)
“大夫大夫别跑!别跑!小老儿膝膝痛啊!”还没跑出十米,後摆便被什麽东西牢牢攥住,差点没让疾奔的她跌个狗啃屎。
“他爷爷的,谁啊?”膝痛还能跑来捉她?骗鬼!她怒火中烧地撇过头,对上一张呼喘得快要断气的老头脸,正是那个卖豆油的老头。
“大夫大夫”老头呼哧呼哧地拉著破烂风箱,“小小老儿这这几年总总是膝膝痛痛得恨恨不得死去劳劳请──”
那你Y的咋还没去死?花恋蝶气不打一处来,只觉得自个耳朵快要听断气了。手一挥,直接打断老头的话:“风湿性关节炎。多扎几针,敷几贴药即可。”
“扎扎扎”老头一屁股坐在地上喘气,枯瘦的手爪仍旧死死地攥著她的下摆。
扎你个头!她抬眼狠狠瞪他,这才猛然发现自个身边已是里三层外三层。每个人都好像是贪婪的强盗看见了宝藏,久旱的大地看见了甘露,漆黑的夜晚看见了黎明的曙光,这样的表情和眼神对她这
个医生来说真是再熟悉不过了。
不不会吧?!她惊悚地後退一步。
唰──
至少有十只手从四面八方拉住了她的衣角衣袖,好好一块布料被活生生攥成了咸菜。
“大夫!大夫!大夫!”如同洪浪般滔天的热切呼唤从四周接连响起,彻底掩埋了她意欲反抗逃跑的念头。
一张长条案桌和木条长凳摆了出来,文房四宝搁了上去。不知不觉中,她被簇拥著坐在了长案後面,面前排起一条长龙。男女老少,粗布华服,高矮胖瘦,美俏粗丑,应有尽有。
“你,慢性支气管炎,必须注意季节”
“你,胆结石,姐先给你碎石,回家多喝水,然後再去挖”
花恋蝶被逼无奈地在越国邺京大街上展开了莫名其妙的游方郎中生涯。
清新的空气离她远去,惬意的喧嚣离她远去,黄小妹的酒楼只差百步之遥。头顶的太阳逐渐西斜,慢慢下沈,月亮爬上树梢,星星眨起眼睛。
夜,深了;人,静了。
“大夫,谢谢您的再造之恩,谢谢谢谢。天黑,这灯笼送您,您一路走好,一路走好。”
最後一个中年大叔将手里的灯笼塞进花恋蝶手中,感激涕零的千恩万谢後,才在儿子的搀扶下走了。
花恋蝶站在长案後,面无表情地举高手里的灯笼,照亮大叔前进的方向。久久不发一言,也没有变换动作。
夜晚的邺京大街很清净,很空旷。临街传来更夫敲梆的声音,那沙哑悠长的“天干物燥,小心火烛”随著风飘过来,带足了穿越历史长河的韵味。
夜风撩起凌乱披散的白色长发,热情地发出一起嬉戏的邀请。
陡地,她面皮一抽,抬脚将面前的长案踢翻,悲愤憋屈地仰天长啸:“操他爷爷的,姐还没死,一路走好个屁!”
吼──
好人难做,难做好人!她千载难逢地一口气医了几百号人,结果不是被人当祖先一样磕头,就是咒她一路走好。
吼吼──
从白天到晚上,她就没喝过一口水,进过一口食!哪怕她现在的强悍身体足以支撑,也不带这麽虐待人的。她是撞鬼了才会被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越国群众压榨!
吼吼吼──
他爷爷的以後要再干这种累死人不偿命的蠢事,她就不叫花恋蝶!提腰带自挂东南枝去!
“恋蝶。”夜色中突然响起温润的男中音,独特媚丽淡淡地酥入骨髓。
她举著灯笼猛然侧身,数步开外立著个笑意盈盈的绝丽男人,灼灼桃花黑眸中盛满柔情与宠溺,正是她的红罗夫君。
“红罗夫君,我我被压榨了。”眼眶无端发热,鼻子和心在温馨中酸软发酵。她扔掉手里的灯笼,疾奔几步,一头扎进男人怀中撒起了娇。
“我都看见了,恋蝶今日真是辛苦万分。”红罗轻拍她的背,笑著安慰。
眼看日头偏西,却始终不见恋蝶回来的身影。著急间,黄小妹派人传来口信,说是二倌主被百姓当做了游方郎中,正在青龙街口给人看病。
痞懒凉薄的恋蝶会给人看病?!他好似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不敢置信地带了两个倌奴急匆匆赶来。远远站在人群外,他瞧见恋蝶一边手起针落,一边下笔如飞,游刃有余地坐诊开方治病。只是
随著时间的流逝,那张清朗端正的脸上表情越来越少,唯有眉眼间的认真与慎重毫无一丝改变。从百姓们兴高采烈的闲谈中,他知道了恋蝶被困於此的前前後後。心里既有些好笑,又略觉欣慰。他的恋
蝶,其实也并非那种完全凉薄冷血的人呵。
遣走两个倌奴,他到街边糕铺里买了些精巧点心,又到酒坊里打了一壶果酒,寻了个僻静角落等著恋蝶一起回家。
却不知是不是因著这半月来邺京医术高明的医生尽数离奇失踪的缘由,来找恋蝶看病的人异常得多。直到夜幕深沈,才得以看完最後一个病人。看著恋蝶那副蔫巴巴的模样,他不由得心疼起来。当
初即便是在锦螭岛训练那些螭门队员,恋蝶也从未像今日这般劳累狼狈过。
“乖,饿了吗?夫君这里有些糕点,还有果酒解渴。”他将手里拎的糕点和酒壶在她眼前晃了晃。
“不想吃。”花恋蝶摇摇头,揽住他的脖子蹭了又蹭,撒娇道:“就是好累,一点都不想动弹。”
“那要夫君抱你回家,还是背你回家?”他扔了手里的东西,双手拥住她慵懒的身体,低头凑到她耳边软声问道。
还未等花恋蝶张口回话,一个低沈冷淡的声音在夜色中接口插言:“实在抱歉,恐怕你们暂时回不了家了。”
红罗一惊,连忙抬眼循声看去,从沈沈黑暗中走出一个身穿黑衣,蒙著黑巾的男子。中等身材,看不清面目,黑巾外的一双单眼阴冷锐利,似淬了毒的利刃。
“你是谁?”他面色蓦地沈下,谨慎地後退一步,抬臂掩住恋蝶的脸。
黑衣男人盯著他沈吟片刻,从袖中掏出一面麽指大的金牌递到他面前。淡淡的月光下,隐约可见金牌上面浮雕著一个“昭”字。
当今越国国号“昭元”,越国少年帝王称“越昭帝”。这个“昭”字便再也不是普通百姓,甚至也不是寻常贵族所能提及使用的字了。
难不成这黑衣人的背後是他瞬间张大眼睛,心头巨骇,一把将花恋蝶拉到背後遮掩起来。然而刚做完这个动作,他才发现不知何时,他们四周已站了三十几个如同鬼魅一般的黑衣蒙面人,各个手中
都握著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剑。
“嘻嘻,何必搞这麽大的架势来请人,我们又没说不去。”花恋蝶从红罗身後探出头,笑嘻嘻地说道,“不过姐早就有言在先,姐不饿不渴,就是好累,一点都不想动弹。抬张软舆来,我们就跟你
们走。”
为首的黑衣人眼神一愕,继而惊怔,有些不敢置信地迟疑问道:“你你早就察觉到──”
“当然。”花恋蝶打断他的话,“除非是死人或者傻子,否则任谁被一双眼睛从白天盯到晚上,都会不自在的。姐好歹也算是个习武的人,这点敏感度还是有的。”
黑衣人点点头,也不废话,手一招,一顶黑纱软舆自黑暗中奔了出来。
“请。”
花恋蝶反手搂住红罗,仰起头,撅嘴娇声道:“红罗夫君,陪我好不好?我一个人好害怕的。”联想到近半月连续失踪的名医,这群身负皇命的黑衣人找她除了治病不做他想。恰好她也对那个十三
岁登基,现年十八的少年帝王颇感兴趣,不妨顺水推舟跟他们走一趟,参观参观帝王和皇宫。要是真能做出啥贡献,在古代讨个封赏,给自家两个男人挣个诰命之类的头衔也是不错的。
一阵夜风吹拂,在场的黑衣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哆嗦。好假的声音,好!人的撒娇。
“都依你。”红罗捏捏她挺直娇俏的鼻尖,卸去了眉眼间的警戒严峻。既然恋蝶早已察觉,那麽他也没必要再多担心,他的妻主可是只强大无匹的蝴蝶宠物。
软舆黑纱翻飞,沐浴著淡薄的月华渐行渐远,只在邺京余下了一个医术超绝,医者仁心的年轻白发游方郎中无偿救助百姓的动人传奇。
月光没有照到的黑暗中,某处高高的酒楼廊檐边突然起了波澜。
“回去禀报主子,那个白发女人被皇上的人带走了。”
“是。”
三道黑影如烟云般飘出,又倏地隐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