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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猎人同人之美杜莎-第3部分

小说: 猎人同人之美杜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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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清了清喉咙:“所谓念,就是指能自由地操纵身体溢出的生命力量‘气’的能力。虽然,所有人都会缓缓地散发微弱的生命力量,但大部分人都不能控制这种流失……把‘气’留在体内的技术就称为‘缠’。练习‘缠’就能令身体更强壮,青春长驻。我想,你们女孩子应该会喜欢吧!咳咳,岔远了。‘绝’,则顾名思义,就是断绝‘气’散失的技术,能治疗极度疲劳及消除忧虑。‘练’则是产生额外‘气’的技术。我现在就向你散发‘气’,你应该感觉的到吧!”
“恩!”一种和昨晚类似的压迫感,不过却远没有昨晚那么强烈。“‘气’是从人体散发出来的能量!因此用于人体身上效果显著……无论动机是否良好。如果心有不良,攻击毫无防备的人,单用‘气’就能杀人!防止被人以‘气’击杀的唯一方法就是自己也学会念,用‘缠’来防守。就是用自己的‘气’来防御别人的‘气’,不然的话……身体就会粉碎!”说着,就见金伸手放到离墙壁一米左右距离的地方,没见他有什么动作,只听他“呵——”的一声,整面墙壁轰然碎裂。原本就破烂的房屋立刻有了松动的迹象。
见势不好,金赶忙抱起我,窜出屋子,就见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里,一座三层楼高的建筑就这样华丽丽的倒塌了。
我的额头冒出一排黑线,转过身问金:“我们今晚住哪?”
“那个,那个,一不小心就,就……”虽然我没有睁开眼睛,但金还是感觉到了我恶狠狠地瞪他的目光。
“反正,‘念’就是这么用的啦,呵呵,呵呵呵……”金傻笑ING。
见我没什么反应,金不得不厚着脸皮继续讲下去,“其实,昨天晚上你被我和帕克战斗时的念扫到,有一部分气跑到了你的身体里,虽然之后我有用‘绝’把你护住,但之前那一部分‘气’已经把你的身体搞乱了。你自身的‘缠’出于自卫,便觉醒了!这其实相当于第二种唤醒念的方法——强行唤醒。不过,你的身体素质实在是好得惊人,身体这么快就习惯了念,还自动运行了‘缠’。”
“什么‘缠’?我怎么不知道?”
“你只要把‘气’集中在眼睛里,就能看见‘缠’了,这就叫做‘凝’!”
我迟疑了一下,即使用了‘凝’,我也不能张开眼睛“看”呀!思考了一下,我把念转化成精神力,再次分布在方圆十米的范围内“看”了起来。果然,我“看”见了我的周身正在散发着一种平和的透明的“气”,这就是“缠”吧!
“天哪,你竟然会用‘圆’!”像是发现了我的“精神领域”,金惊讶地叫出声来。
“什么是‘圆’?是说我的‘精神领域’吗?”我不解地问。
金扶着额角,像是受了不小的打击。
“‘圆’是‘缠’和‘练’的高等运用技。将平常身体周围缠绕的数毫米至厘米的气扩展到需要的距离。在‘圆’的范围内,可以感受到所有物体的形状和动静,据说个中高手能够撑起半径五十米左右的‘圆’,在这个范围内,甚至连有几片树叶掉落都数得出来。
哦~~~,原来如此!连所谓的高手也不过能用半径五十米的“圆”,那能够使用半径数百米的“圆”的我不是比高手还高手了?我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接着,金又把四大行为我一一演示了一遍,我也很快掌握了。这又让金狠狠嫉妒了我一回。因为当初被称为“天才”的他,能熟练掌握念的基本运用也用了三天时间呢,而我不过才用了三个小时!
金是个闲不住的人,从来也不在一个地方待很久。隔天早晨他就想偷偷溜走,结果被我的“圆”察觉,我死活我不肯让他一个人走,起码得把我捎上。否则叫我这个尚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小小婴儿怎么在这么危险的流星街活下来。(经过昨天的讲解,我终于了解到流星街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不禁一阵后怕打死我都不要再待在这个地方了!)
金对我的哭诉感到很无奈,他很想说“那你之前的三个礼拜是怎么活下来的?”可惜对着我这张可爱到不行的小脸,实在是说不出口。
结果就是,金按计划在当天早上离开了流星街,随身行李有:包袱一个,斗篷一件,渔竿一根(就是后来小杰用的那根),水壶一个,钱袋一个,外加人型“芭比”一个!(就是偶,就是偶啦!)
从此,走上成为未婚奶爸的辛酸旅途!!!!!
PS:之前那一段关于“念”的描述是从漫画里云古师傅那里A来的,“圆”的解说则是从旅团成员信长那里弄来的。没办法,谁叫归归看书不认真,对念的理解实在是很模糊,只好借鉴一下喽!

第五章 我的念能力

别看金只有十九岁而已,但他立下的功绩却已经数不胜数。
在七年的流浪生涯中,他发现了多处未开发的遗迹,和数不过来的新型幻兽,从而成为了猎人协会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二星级猎人。
当我听到他这样得意洋洋地向我夸耀他的功绩时,我实在无法将那些功劳的拥有者和眼前这个笑得傻呵呵的少年联系在一起。
今天是我和金一起旅行的第七天,我们现在的位置是某处危险的有魔兽出没的原始森林。(我到现在才发现,原来金是个方向痴,如果没人给他指路,绝对会迷路迷到死。他以前之所以能找到那些遗迹,都是因为走错了方向,恰好撞上的!哎~真是可怕的运气!)
趁着休息的时候,金给我讲起了念能力的六大系。并给我做起了“水见式”,测试我的念能力系别。
可能是因为我的特殊能力的关系,当我双手放在杯子的两边,运起“练”时,杯中的水瞬间凝固,变成了坚固的石头。
“这算什么系的?具现化系的吗?”我抬头问金。
“恩~,应该是特质系的吧!”
“那我应该怎么修炼呢?”
“不知道!”金斩钉截铁地说。“我是强化系的,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指导你。不过,你既然是特质系的,那别的系别的念你也应该会使用,至于你自己的念能力,就要靠你自己去摸索了。”
两年后——
“金,如果你不放我走的话,我就杀了这个小鬼,让她给我陪葬!”气喘嘘嘘的通缉犯A怀里抓着一个穿着黑色蕾丝公主裙的约两三岁的小女孩,威胁道。
小女孩长着一张水水嫩嫩可爱至极的小脸,像个SD娃娃般惹人怜爱。可惜的是,在她粉可爱的小脸上,戴着一副遮住了大半张脸的黑色墨镜,只露出了小巧的鼻子,和樱桃小嘴。
只见受到威胁的金放下战斗的姿势,一脸“无奈”地看向通缉犯A。某A高兴极了,自以为抓住了金的痛脚。殊不知,金看他的目光不是“无奈”,而是“怜悯”。
的确,我们是该同情一下他,因为在我跟随金流浪的这两年,这已经是第两百二十三次被当作人质用来威胁金了。不是我实力不济,没发现他们的偷袭。事实上,早在他们靠近我周围百米的地方,就被我发现了。只是由于身体赶不上思维,速度太慢,才老被捉住。最可恶的是金那个混蛋,明明每次都有能力阻止,却从来也不出手。眼睁睁地看着我被抓,还摆出一副焦急万分的样子欺骗对方,真不知道他到底是强化系的,还是变化系的。
他这样做,美曰其名是为了锻炼我,是我的念能力更加成熟。照我看,他根本就是为了看戏,相处了两年,我对他的劣根性了如指掌。
不过,也拜他所赐,我的念能力不断变强,越来越成熟了。
“叔叔~~~”软软糯糯的童音从我嘴里吐了出来。
某A忍不住被这个纯真的声音吸引,眼睛不由自主地朝怀中的小女孩看去。
在那一瞬间,小女孩脸上的墨镜仿佛消失了一样,一双美到让人难以呼吸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没有理睬背后僵硬倒下的身影,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优雅地走向金。可恶的家伙,竟敢把我最喜欢的一条裙子弄脏?真是罪该万死,把你变成石头真是便宜你了!
“你的念能力真是越来越熟练了!”看完我的表演,金感叹道。
是啊!从前我不能控制我的异能,而让所有看见我眼睛的人都变成了石头。现在有了这副用念具现化出来的墨镜,我就可以真真正正的看见这个世界了。当然,已经变成本能的圆我还是不会忘记的啦!
我刚才对某A使用的念能力有两种,一种使他全身僵硬如石头的能力就不用说了,我称它为“美杜莎的深情凝视”。还有一种是我新开发出来的操作系能力,是用声音操作别人的能力,不过只能对毫无防备的人或是心志不够坚强的人才有效。我叫它“美杜莎的召唤”。
我当然不只会这两种能力,我的美杜莎能力系列的种类可是很多的,各个系的能力都有。
PS:归归有点三心两意了,这篇猎人同人还没写多少,就开始构思另一篇死神同人,真是好苦恼啊!就算我写好了,貌似还是没有人帮我打的说!

第六章 离别/旅团

跟在金身边的这两年,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没有享受到亲情温暖的我,在金的身上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父爱的感觉。
金早在一年前就认我为干女儿了,但爱面子的我死活都不肯叫他一声义父或是爸爸。
虽然和金的喜欢到处流浪不同,我喜欢安安静静的待在一个地方,不喜欢满世界的乱跑。但是为了金,这一点点小小的喜好问题我还是能够克服的。因为,我真的不想再品尝一个人时的孤独滋味了。
可是,幸福总也是那样短暂,终结了我小小幸福的人是一个女人。她是一个调香师,长得很美(不过肯定没有我长大以后漂亮),有着天使般的气质,是个会让所有男人疯狂的女人。金……也不例外。'喜欢金的同志们表打偶'
金几乎是第一眼看见她就爱上了她,很可笑的一见钟情。看着金把原本属于我一个人的温柔一点一点转移到那个女人身上,我的心里说不出的难过。
很快,他们就会相爱,然后结婚,再然后就会有一个小宝宝,到那时侯,我又会变成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虽然,我很想把这一切在还未发生前全部扼杀在襁褓里,但是……我实在不想做出让金讨厌的事。
所以,我选择了离开,在金帮我庆祝完三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悄悄离开了金,只带走了金的大斗篷。
离开金之后,我开始迷惘起来,我不知道我该何去何从。
无意识的朝着某个方向飞奔,当我回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出现在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地方。流星街……
自动出现的圆告诉我,周围百米不到的地方有上百股对我怀有恶意的气正在向我慢慢靠近。看来我不小心闯进两大势力的争斗中心了,不过我不在乎,我已经不是两年前毫无自保能力的我了。而现在,我正需要一些沙包来发泄一下内心的压抑。而这些人,正是送上门来的沙包……
我全力发动“美杜莎的召唤”的最高技能“美杜莎之歌”,唱起了圣歌。
在我歌声想起的瞬间,所有听到我歌声的人都失神了,他们痴痴的看向我。
我把我所有念力注入歌声中,让所有人沉浸在我念力的洗礼中,其中有不少人还因为我的念而觉醒了念能力。不过,那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因为他们就要死了!
在圣歌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收起了具现化出来的墨镜,几秒钟之后,我重新戴上墨镜,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留下上百具石像,在冰冷的垃圾堆里吹着刺骨的北风。(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被我变成石头的人是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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