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佣兵-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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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那个年轻人好象是你的亲威吧?”我跟在老板的后面突然问道。
“是啊,他是我一个远方侄子,你是怎么知道的。”老板停步回头疑惑的问。
“瞎子都能看的出来,简直就跟你现在一样,胆小,懦弱。”我盯着老板认真的说。
“哼,我要是胆小,懦弱,那你就是加上更字,你是更胆小,更懦弱。”老板反驳。
“那你不是胆小,为什么现在躲在这个地洞里不敢出去见人?是不是你得罪了什么人,还是欠了别人的钱?你也太坏了吧,也不给别人一点报仇的机会……”我还在喋喋不休的唠叨着,老板不耐烦的打断了我。
“烦不烦,我就知道你想干什么,我没有你想的那么无耻,好吧,一会我请你喝酒,再谈一下,你知道吗?我最讨厌别人在我耳边唠叨了。”老板还是忍不住答应了一会再说。
在穿过了一扇施加了土系魔法的门后,我们进入了他的武器库里,那扇门可真是经典,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不知道在墙壁上还有一个小门的存在。
一打开武器库的小门,就能感觉到里面有无数的魔法气息仰面扑来。
众多的魔法气息使人有一种被压抑的感觉,七个人鱼贯的走进了老板的武器库。
这是一个小小的房间,可是尽管容积很小,但武器却很多,里面没有任何摆设,只是在墙上挂着无数的武器,连头顶上也不例外,甚至连打开的门的后面也有几件,看样子,有些堪称是精品,也有些是被加施了魔法的魔法兵器。
“老大,好多的武器啊,刀,枪,剑,还有杖,啊,这是啥?”多龙一进来就被眼前五花八门的武器搞的头晕了。
“笨蛋,这是护手,没见过啊。”老板教训起多龙这个没见过护手的傻瓜。
“这里有些是我早年收藏的珍品,也有些是朋友们送的,还有一部分是死在我手里的敌人的,最后还有一点是酒吧的客人特意留下做纪念的。”老板在说这一番话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神情,仿佛又一次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什么是特意留下做纪念?”多多好奇的问。
老板真是个变色龙,刚才对多龙一脸嘲笑,可对多多却一脸的亲切,用我认识他以来听过的最温柔的声音对多多解释:“还不是那些喝了酒没钱抵债,借酒闹事的家伙,不让他们留点东西做纪念怎么行啊,我们又不是开慈善机构的。”老板边说边用眼瞄着我。
我没理会老板的自我得意,对他的眼神也装做没看见的样子,对扫帚星他们五个说:“看到了吧,这是老板用不着的武器,你们看着拿点吧,当然,你们也要长点眼神,那些老板盯着不放的武器就算了,毕竟是人家拼死拼活的挣来的,你们看老板开始抱着这把剑不放了,那么我们就找别的吧,别抱了,老板,你抱这么多干什么,不嫌沉啊,还看什么,快点抢啊,能拿的都拿走……啊……别打了,打坏了我可不赔,好吧,一人一件吧,剩下的给老板留着自娱好了。”我在对着扫帚星说话时,老板终于忍无可忍的抄起一件东西就向我砸了过来。
终于在一番抢夺之后,扫帚星他们一共拿走了七件武器,多多一个人就独得三件,老板把那付一套两只的护手也送给了她,因为多多挑选时试用了一下,非常的合手,老板就大方的送给了他,另一件是一把单手细剑,多龙,多虎,多豹三个人拿的武器是三把双手大剑,扫帚星拿了一把长枪,当扫帚星拿那把长枪时,老板的眼睛都快突了出来,如果不是他怀里实在抱不下了,真想立马夺回来。
我在混乱之中摸了一把匕首揣进了怀里,没让老板发现。
在我们刚走出门,老板就迫不急待的把魔法门封闭了起来,还加了七八个魔法禁制。看着老板手忙脚乱的样子,大家都笑的合不上嘴。
破了财的老板一脸的悲伤,他怒气冲冲的把扫帚星他们赶出了自己的办公室。
我站在老板的房间里,东瞧西看,摸摸这个,摸摸那个,一刻也没闲着。
“别动我的东西,那个好贵的,你赔不起的。”老板见我想拿起一个小雕像就警告我。
“有什么了不起?又不是金的。说吧,什么事让我代劳的?”我一屁股坐在老板的椅子上。
“这是雕塑大师艾韦斯克的最后绝世之作,至少能值10000个金币。”老板讥讽的对我说。
“10000个金币?”我的眼前一亮。
“别打它的主意,这是我藏品中的珍品。我有一件东西,你帮我送给一个人,你知道规矩的,什么也别问,什么也别说,只要送到就可以了。”老板小心的打开一个墙上的暗格,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精致的胸针。
这是我见过最美的东西了,一枚华丽的镶满钻石的胸针上镶嵌着一朵紫玫瑰,一朵小小的紫红色的玫瑰被封存在魔法水晶里,晶莹剔透的魔法水晶把玫瑰的那种高贵典雅的美展现的淋漓尽致,最神奇的是,那朵姣艳欲滴的玫瑰上还有一滴摇摇欲坠水珠,我想不应该是一滴水,那应该是一滴情泪,一个失恋者的泪水吧。
老板的脸上没有了平时的刚硬,一种极少见的神情浮现在他的脸上,那就是无限的温柔。
我想起了几天前,老板在喝了极品水晶之恋之后的表现,我猜他一定是一个感情的失败者或是一个失去了自己心爱的人。
老板并没有说出我将要把这枚胸针送给谁,而我也在等他的回答。
“当你向中部最大的地下佣兵所的老板提起我的名字时,会有人找你的,不过到时可能要你多耽误几天了,做为回报,我送你一件礼物。”当老板说到回报时我的心跳不由的加快了少许。
“什么礼物?”我急不可耐的问。
“水晶甲。”老板慎重的对我说。
“难道是传说的水精灵甲?”我大吃一惊。
“不错,就是传说中的水精灵甲,可惜我花几十年的时间也无法启动它,我想这个世上如果有人能够启动它或是能具有拥有它的资格的人,你无疑是一个,尽管你平时装成一个流氓,无赖,色棍,酒鬼,可是你的实力,我还是比较清楚的。”老板嘿嘿笑了两声说。
“清楚?清楚什么?”我反问。
“有谁能够从号称得斯帝国防御最强的泣血城堡中取走血宝石,又有谁能把现任得斯帝国的第一高手的剑偷走,我想只有你能做到,尽管这些任务是在我这发布的,可注销任务有两种方法,一是执行任务的佣兵自己宣布,二是雇主自己主动撤消,而这两个任务却全是后者,两个被雇主主动撤消的任务,却完成了,你说是怎么回事?”老板继续说道。
我漠然的摇了摇了头,表示不知。
老板饶有兴趣的看了我一眼又说:“说明完成任务的佣兵不愿暴露自己的身份,这样做跟普通暗黑佣兵不一样,他们完成任务一定会向整个世界宣布这个任务是他完成的,进而可以提高自己的声誉,提高排名榜上的排名,进而增加自己执行任务时的佣金,可这个人却没有这么做,这证明这个人想隐藏自己的实力,从这一点看来,无疑他是一个极为聪明的人,不但能从一些细小的事情上分析出任务的发布者,还能够不动声色的完成任务。”
老板的话让我有些不安了,左右扫视着,看看附近有没有人。
“你不用看了,这里没有人能听到的,我想这个人就是你吧,知道吗?我对你暗中调查已经很久了,我甚至能猜到你的师父是谁,提起他,我必须的承认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长者,你问我为什么要把它送给你?昨天,你知道的,在老约翰的酒吧里,我感觉到两股强大的水魔法元素和火魔法元素在聚集,然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了,而我当时就在酒吧里,你可能会说黑鹰也有能力做到这点,这我不否认,他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魔法师了,甚至可以说是伟大,可当时他正纠缠着我便宜卖给他一杯水晶之恋,因此那决不会是他,也只有你,只有你能够做到这一点,但这也不是让我下决心的原因。”老板说到这被我打断了。
“原因?还有什么原因?”我茫然的问。
“当我回来检查我的藏品时,发现了一个让我欣喜若狂的现象,那就是从来也没有反应的水晶甲竟然出现魔法波动,七个钮扣中的六个自己打开了,当时我立即想穿上试试,可是我却怎么也打不开最后一个,这让我伤透了心,因为我知道那最后一个钮扣必须得用水之心才能打开,可是就算我再修练一百年也无法修出水之心来,最终我决定了,把它送给你,水晶甲竟然自己已经选择了主人,那么我就应该成全它,这是一件拥有灵魂的盔甲,而你却有水之心,我真想看看两者融合时会发生什么事。”老板盯着我的眼睛,把话说完了。
老板的一番话让我心惊不已,没想到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都让老板猜的清清楚楚,而他最后的话语更是让我感动,如同他说我师父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样,老板也是一个值得尊敬的的人,就像扫帚星的爷爷一样,他们的身上有着常人没有的高贵品质,尽管他们不是完美的,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坏习惯甚至是不良嗜好,但这无损于他们的伟大。
二十一章出发
出发的时间终于到了,但在出发前我们再一次出现了问题,问题就是:我们如何去?是走着去,是租交通工具去,还是使用传送魔法阵去。经过了认真的讨论,其实整个讨论过程中只有我一个人发言,莫里克、拉里和云早就知道我是那种竟然能走着去中部就不会花什么冤枉钱坐什么交通工具的人,他们在背后说我是一个历史上最吝啬的佣兵,可是他们那知道我的苦心,人生短暂,不在路上找点乐子,怎么生活啊,最主要的是可以省钱,可以买好多的酒啊。
“大家看吧,你们想租用交通工具,这我不反对,但你们谁能拿出租用交通工具的钱来?难道要我一个人坐在车上看着你们在后面跟着跑吗?不,我可没这么残忍,我可是一个好老大,我会跟你们一起同甘共苦的,你看你们又提什么魔法阵了,那魔法阵就更不好了,除了速度上快点外,再也没有什么优点了,价格比坐牛车更贵,还经常传送错地点,我可不敢保证有什么差错,要是把你们通通传送进魔族的地盘怎么办,那还不死翘翘了?既然大家没有什么意见了,那么我们就决定了:徒步去中部平原。”我的话刚说完就听到了有人摔倒的声音。
……
在磨蹭了一上午之后,我们还是出发了,可以出发的原因是达成了一个协议,就是每经过一个镇就去当地的佣兵工会看看有没有去中部平原的任务,最好还是那种可以提供交通工具的雇主。
在讨论的期间,镇长大人和一些居民也来看望了我们,带来了一些新鲜的水果,还对我们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表扬’了我们混混佣兵团这十多年对镇上的‘贡献’,代表镇上的居民热烈鼓掌欢送,未了还拉着我的手问寒问暖,着实让我的心里温暖了好半天。
真正出发时已经是中午了,我们顶着炎炎的烈日,走在这条没有树荫的但又是去中部平原的必经之路,两旁是没有一棵树的破草地,哎,旅途是辛苦的,从大家脸上不断流下的汗水就能看得出这是一场马拉松式的工作。
我和黑鹰在大家后面轻松的跟着,因为我偷偷的找了黑鹰让他给我们俩个人施加了可以减轻体重的飘浮魔法,现在队伍里就只有我们两个最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