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作者:郭敬明-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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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和颜叙都会去找我们想要的CD,颜叙总是不上最后一节课,早早地在我的教室门口的走廊里坐着等我下课。我在教室里望着外面安静地听CD的颜叙,觉得他 是那么寂寞而又善良的孩子,有人从他旁边经过,可是没人知道他耳朵里叫嚣的绝望的呼喊。
我和颜叙总是喜欢坐在地板上一张一张地找,有时候拂开封面上的灰尘会看到一行惊喜的英文字母,一张找了好久的CD。那家音像店的老板是北京人,很年轻的一个小伙子,性格粗犷,像那些北京地下的音乐人。每次我们去的时候他都很高兴,因为很少有人走到最里面。一见到我们他总是立刻就摘下耳机然后把我拉过去对我说你来听你来听,然后大大咧咧地 为我戴上耳机。
有时候我们找不到碟,他就叫我们把专辑的名字写下来,他帮我们去找。他对我们很大方,常常打折打到难以置信的地步。
后来我和颜叙送了他一幅很大的画,是《乌鸦群飞的麦田》,这幅复制品被他挂在店面的墙上,他每次见到我们都说很喜欢。
颜叙说,其实很多玩音乐的人都很单纯,简单得像孩子,可是还是有太多的人将他们与堕落、吸毒、滥交联系在一起,其实他们只是迷路的孩子,没有方向。
FOX从上大学的时候就开始一直给我寄各种各样的摇滚杂志,我总是在上课的时候在课桌下面匆匆地翻,书页发出哗哗的声音。
那些杂志里面到处都有FOX漂亮的字迹,圆体的英文歌词,一大段一大段没有尽头。有时候会在空白的地方画出残碎的花瓣。那些字都是用黑色的钢笔书写的,那些花瓣也是黑色 的花朵,阴暗而诡异,可是仍然寂寞地开放,然后凋零。
我总是将这些杂志放在书包里,然后带着它们穿越整个城市,企图寻找它们来时的方向。遇见背着黑色吉他的人,我依然会停下来问他是不是FOX。
FOX总是介绍各种各样的乐队和唱片给我,然后我拿着那些陌生的名字去麦田风暴。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将他听歌的感受用黑色的墨水写在白色的打印纸上,然后经邮局转到我手 里。每次都是厚厚的一叠。我总是将它们放在一个白色的纸盒子里,编号,装订。然后将要对他说的话扔到他的论坛里去。
颜叙喜欢在下午放学之后去人流汹涌的十字路口写生,而我就在旁边听音乐。颜叙喜欢画那些行色匆匆一脸麻木的人,画他们穿过街道走在斑马线上的样子。他告诉我越简单的面孔越隐藏着故事。颜叙的速写人物总是没有黑色的瞳仁,眼神空洞,面无表情。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没有为什么,我看到的就是那个样子。颜叙在十字路口画过的惟一的一个有眼神的人是一具尸体,她被车撞死在公路中央,鲜血从她的身体下面蔓延出来,像朵莲花。颜叙的画中那个死在路中的女子仰望着天空,张着嘴,像是要说话。
当暮色降临天色渐晚的时候,颜叙就开始收拾画板,然后我们在路边站一会儿,然后就回家。其实我很喜欢傍晚时候的空气,一点一点白色的斑点散在空气牛,像是模糊年老的胶 片电影。我和颜叙就站在路边一动不动,多年以后我依然梦见这个画面。就像MTV中导演常用的手法,周围的行人都是快速地奔走,成为模糊的拉长的光线,而我们两个站在那里,清晰得毫发毕现。
我们站立在时光的外面,他们平躺在河流的下面,而我们的青春,埋藏在洞穴的最里面。我听不到他们的声音看不到他们的险,只看到他们寂寞的背影,像在说再见。
我和颜叙喜欢去一家叫做翟略的咖啡厅,因为里面一直放着一张迷幻的摇滚CD,声音飘忽隐约,我和颜叙曾经问过放这张CD的那个女服务生为什么要这样,可是她也不知道,她取出碟片给我们看,可是上面全是日文。那家咖啡厅的每面墙上都有画,有复制的名画,也有学美术的孩子的作品。临街的落地窗大而明亮,我和颜叙总是喜欢在晚上坐在临街的位置上看外面行色匆匆的人。有次我们看见一个妆容精致可是一脸疲惫的女子一直望着我们,可是一直不说话。我以为她认识颜叙。可是颜叙告诉我,其实从外面是看不到里面的,她只是在看暗色玻璃中自己的影子。我跑出去,站在窗户面前,果然只能看见自己寂寞的身影印在玻璃中,而玻璃背后,只能隐约地看到颇叙深沉的笑容。
颜叙继续告诉我,其实在地铁上看车窗的人也一样,窗户外面是黑色的隧道墙壁,没有任何东西,其实每个人看的,只是自己单薄而明亮的影子。
在很久以后我和颜叙知道了那家咖啡厅名字的来历,翟略,原来是留下这家店的老板的名字。
在我家的后面有个破旧的教堂,尖尖的顶,顶上有口破旧得满是铁锈的钟,每天薄暮的时候就会有个穿长袍的老人去推动撞杆,然后突然响起的钟声总会惊起一群停在屋顶上的鸽子,它们开始在天空中寂寞地飞行。我和颜叙有时候会去那里面听唱诗,听管风琴清越的声响。记得第一次我和颜叙走进去的时候我们都戴着耳机,颜叙听着Godflesh倡导的工业重金属,而我听着同一风格的九寸钉的《Pretty Hate Machine》。当我看着那些祈祷的人的专注的面孔的时候,我没有办法再将耳朵里的喧嚣继续,我摘下耳机,听着安详的风琴声,可是颜叙一脸邪气的笑,戴着耳机,轻轻地晃动着头。头发垂下来遮住了眼睛。
我和颜叙总是常常坐在那些长木椅中间听音乐,可是我再也没有听过那些吵死人的唱片,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教堂的唱诗CD。可是颜叙不管那么多,依然在有鸽子翅膀扇动声音的安静的教堂内听摇滚,摇滚听到死。
后来他轻描淡写地对我说过一句话,他说,你看,你还是要向很多东西妥协。
他很随意地说说,可是我却认真地难过。
后来颜叙毕业了,FOX离开了,林岚消失了,而我上高三了。
后来,每次我用到这个词语我就很难过,多么无奈的一个词语,后来。
颜叙去了他心目中的中央美术学院,在里面过着与画板各摇滚乐相依为命的生活。他总是保持着三天一封信的速度将信寄到我的家里,每次我都拿着他的信走进那扇生锈的铁门穿越青石板的院子走上二楼,然后展开他的信,看完之后就将它们放进抽屉。
颜叙的信总是被我一遍一遍地读,读到几乎可以背下来。就像以前读FOX的信一样我就这样一边听着他对我说北京的音乐和北京的画一边过着我的高三生活。
我收起了那些FOX寄给我的杂志如同收起了一个不醒的梦,我将它们装在一个黑色的盒子里,我知道它们喜欢黑暗的地方。我剪掉了遮住眼睛的头发,一脸干净地走在校园里面,我不再会半夜翻铁门出去在空荡荡或者拥挤的大街上晃到凌晨晃到天亮。曾经有一次我半夜醒来,我想出去,我穿好衣服翻过铁门,可是当我准备从最高处翻到另一面的时候,我突然就没有了冲动,我望着脚下黑色的地面不知道该跳还是不跳,我似乎听到颜叙在外面叫我的声音,可是我明白其实外面一个人也没有。
结果我还是没有出去,可是那个晚上我就失眠了。我坐在台灯下给颜叙写信,用黑色的钢笔,写漂亮的歌词,一大段一大段没有尽头,信的末尾我画了很多残碎的花瓣,还没有画完我就哭了。眼泪掉在信纸上,让那些英文不再清晰。
写完之后我就拿出本英语题库,随便翻开一页就开始做ABCD飞快地写着答案,那天我一直做到天亮,可是我还是不想睡觉,当天蒙蒙亮的时候,我拿着笔对着窗外渐渐消散的黑色说,看,一天又这么过去了,然后我想起了曾经在我楼顶上彻夜跳舞的颜叙,我拾起头,可是再也看不见那些柔软的灰尘从上面慢慢地落下。
Where were you when I was burned and broken? Where were you when I was hopeless? Because the things you say and the thing you do surround me.I was staring straight into the shinning sun;lost in thought and lost in time。
FOX在他的论坛上消失已经半年了,我知道他的离开,他现在也许在英国长满香樟的干净的漂亮街道上行走,穿越地面潮湿贴着金黄色落叶的街道,看见五彩缤纷的英文广告牌,看见他曾经写给我的那种漂亮的圆体宇,听各种原版没有任何中文的CD,只是没有再给我写信。我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是否快乐,不过我想应该很幸福。
后来,后来,FOX给了我一个电话,在凌晨的时候,而我早就睡下了,因为第二天要考试。我拿起电话听到信号极其不好的嘈杂的声音,然后听到一个人不断用询问的语气叫我的名字:晨树?晨树?我握着电话,一时间觉得时光倒转,光阴像潮水一样哗哗地向后退,我一字一句的说,我是晨树,你是不是FOX?
我问他是不是FOX,就像我当初在大街上问那些背着黑色吉他的人一样。然后我听见了他在电话里面的笑声,他告诉我他在英国,生活很好,不要为他担心。他说他现在安定下来了,可以重新给我寄信寄杂志,他说你会闻到飘洋过海的CD是什么味道,他说那里有很多.摇滚的海报,精致得我无法想象,他说那里的地铁站里有数不清的摇滚乐手,披散着头发,自由地歌唱到天亮,他说他的房间的地板上堆满了散落的碟片,像我曾经告诉他的林岚的地板一样,他说他写了很多信给我,现在开始慢慢地寄过来,他要我代他向颜叙问好,还问我们是不是还是半夜翻铁门出去在冷清的大街走路。后来信号就莫名其妙地突然断掉了,一下子整个房间就安静下来,而我想说的话也没有说。
其实我只是想对他说不用给我寄CD和杂志了,真的不用了,因为我现在高三了,我在用心地念书。
放下电话我就再也睡不着,我起来光着脚在地板上来回地走,地板干净而冰凉,没有任何灰尘。我抬头望了望天花板,我想看看上面还会不会掉下灰尘,想看看一个已经没有人的房间会不会再响起跳舞的脚步声,响起颜叙曾经反复唱过的平克·弗洛伊德的《A Great Day For Freedom》。
On the day the wall came down They threw the locks onto the ground And with glasses high we raised a cry for freedom had arrived
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每天背着双肩包顶着简单而纯色的头发穿过校园,频繁地进出图书馆,安静地做题。只是我的书包里还装着颜叙写给我的信,一封一封沉甸甸的信。有时候我会打开来,然后用10秒钟看掉一页的速度迅速地阅读那些早就烂熟于心的句子和歌词,就像我曾经迅速地哗哗地翻FOX寄给我的摇滚杂志。
有天放学的时候我经过音乐教室,看到门口有张海报上面的内容告诉我里面正在开一场关于摇滚的讨论会,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伸手推门走了进去。可是三分钟之后我就出来了,因为我坐下来就看到一个讲着粗话额前染着蓝色头发的男生坐在桌子上说他最喜欢的摇滚乐队是零点乐队,周围有一些小女生仰着头认真地看着他。我在后面安静地笑了,那个男的望着我不屑地说,你笑什么,你知道谁是迪克牛仔吗,你知道谁是臧天朔吗?他妈的你们这种被老师捧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