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离记-第5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同小舅讲,但只怕小舅会告诉娘,我便走不成。”
洪氏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追问道:“好好的,你怎么要走呢,再说,你一个姑娘家又去哪儿啊?”
“舅母,我也不知该怎么说,只是,我在此地待下去,早晚会惹出事情。”沈月华长叹一口气,“情非得已,还请舅母不要问了,您其实是最了解我的,若没有原因,我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舅母,就当我求您了!”
洪氏舍不得她,可她确实也知道沈月华的为人,便握住她的手道:“你这孩子就是太要强了,什么事情都自己一个人承担,哎,舅母怎么说你呢!你……罢了,只要你觉得这样最好,舅母便帮你。”
“谢谢舅母。”沈月华感动的道,“我就知道舅母最好!”
“你娘也没有什么不好,只是她太急了,你也是,不跟她好好说话。”洪氏叹了口气,“那你能告诉我,到底要去哪里么?若是大嫂问起来,我也好回答呀,不然她可要急死了。”
“也没个确切的地方,我也不告诉舅母了,省得……”沈月华顿一顿,“舅母什么都不知道,娘自然也没什么好问的,若是提到房契,舅母只说是我偷偷放在舅母家里,被您发现,其他的一概不要提。”她又掏出两封信,“这是写给吴中几个,还有允宁的,我也一并放在匣子里,到时候还烦劳舅母交给他们。”
洪氏眼见她想的那么周到,便知道事情再没有转圜的余地,眼睛不由红了:“敏敏见不到你,可要哭的狠呢。”
沈月华眼睛也有些湿润:“你告诉敏敏,就说我去四处游历了,等回来,讲更好听的故事给她,我也会时时想她的。”
洪氏忍不住抱住她大哭起来。
☆、第65章 消失
等到所有人都发现这个事情的时候;沈月华已经好像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不见。
王氏哭得死去活来。
养个女儿那么大,说走就走,连老娘都不带上,叫她情何以堪!
王宝善跟洪氏安慰无效,洪氏后来没法子,只好撒谎说沈月华是出去散散心;很快就会回来的;叫王氏不要着急。
王氏这才消停了一些。
当这个消息传到赵兰修那里的时候,不亚于天上打了一道惊雷。
他完全没有想到;沈月华会那么决绝,孤身一人走了;还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他急忙赶到绿柳街。
王氏却恼恨得用力打他;说是他逼走了沈月华。
赵兰修任她打闹,一动不动。
还是洪氏看不下去,把王氏给拉走。
“她什么话也没有留?”赵兰修询问。
洪氏回答:“只留了地契,还有些银子,四个弟子跟小侯爷那里,倒是各有一封信。”
赵兰修面沉如水,转身走了。
她什么也没有留给他,表现的这般无情。
可若是真的无情,她又何必要走?
说来说去,她仍然是个孬种,怕面对他,怕他做出更加危险的事情,一走了之。
只是,她难道没有想过,像贺琏这样的将才,皇上如何不会重新启用?他不过是顺水推舟,谁让侯府让此事传得到处皆知,他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被迫嫁入贺家!
赵兰修吩咐赵霖:“你去查,尤其是城门守卫那里,一定要问清楚……”他停顿了一下,暗自心想,沈月华是个做事谨慎的人,绝不会贸然出走,她若是打算离开京城,那么一定会做好万全的准备。
她绝不会一个人就如此草率的上路。
“还是先查下她最近跟什么人走得比较近。”
赵霖应了一声,又感慨:“兆祥一点也没有看出来沈掌柜要走,不然肯定早就留意了。”
赵兰修淡淡道:“恐怕她也早就知道兆祥的事情,是以他才没有注意到哪里不同罢。”
赵霖愣了愣,问:“那要不要请吕大人?”
“暂时还不用。”赵兰修身子往后一仰,浑身好似没了力气。
他为她费尽心力,到最后却还是失去了她。
虽然,这失去也许只是暂时的,可是,却依然叫他痛彻心扉。
沈月华,这个叫他永远也忘不了的人,即便她去了天涯海角,那又有什么关系?
她难道不懂吗?
真是个没有心肝的女人!
九月,秋高气爽,真正是个好季节,在前往雍州的路上,一对商队正缓慢前行。
为首的是个身材高大,满脸络腮胡的中年汉子,骑着一头枣红大马,时不时的回头叮嘱手下注意各类事项,在他身边,骑在一匹白马上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妇人,鹅蛋脸,两道斜飞的细眉,英姿飒爽。在她左边并行的,又是位年轻男子,肤色白里透红,五官精致,要说起来,竟是比好些女的长得还要秀气。
“表弟,你这马儿骑得总算熟练了一些,可要歇息一会儿?”妇人关切的问那年轻男子。
“不累,不累,好玩的很,原来骑马那么有意思!”年轻男子哈哈笑道,“我再骑一会儿。”
妇人好笑,凑过去道:“别的还好,就是笑起来悠着点儿,你这银铃般的笑声可招人了。”
年轻男子顿时肃容,硬是发出了几声“老鸭子”般的声音,好似为了证明自己是个男的。
这回轮到妇人忍不住大笑起来。
“你们两个。”汉子受不得了,“你是我娘子,如今月华又装扮了男的,你们如此亲密,别人只当我戴了绿帽,都给我注意点儿!”
那二人吐一吐舌头,骑马各自分了开来。
可不到一会儿,又粘在一起去了。
汉子都要抹汗,真有点儿后悔自己当时同意把沈月华带出来。
他乃是商队的首领刘次山,其实原本也是不肯的,偏偏沈月华同他娘子齐凤娘一见如故,两人无话不谈。齐凤娘听说沈月华有加入商队的意思,当即就同意了,然后逼迫他也接纳沈月华,连法子都已经想好,称沈月华为她的表弟王悦,这样也方便行事。
事实上,她真有个表弟叫王悦,本来也确实要跟商队出行的,只是因为这次不小心从山上滚下来摔断了腿,要躺上几个月才能好,便不能去了,正好沈月华可以代替进来。
刘次山拗不过齐凤娘,答应了。
至于什么出城令,他们商队常来常往的,对那些守城兵士再熟悉不过,轻松就带着沈月华离开了京城。
“到祁城了!”有人指着前方欢喜的大叫。
他们赶了好久的路,总算到了一个这样的城市,可以在这里大量采购东西。
沈月华望着前方高耸的城门,也露出了兴奋之色。
她跟随商队已经前行了两个月,中间路过无数小镇,可那么大的城市还是第一次见到。
一行人进入城内,刘次山领着众人找到客栈,把随身行李都安置好,又出来吃东西。
三四十个人分成几桌,各自点菜。
齐凤娘对刘次山道:“这里盛产紫云貂,那皮毛最是昂贵,在京城,一张要卖到一百两银子,咱们须得多购几张,我是后悔了,上回该去那山里探一探,好些农户家都有,可不是便宜许多?”
刘次山夸赞道:“还是娘子聪明,我都忘了这茬。”
“除了貂皮,还有别的特产吗?”沈月华好奇的问。
“有啊,有道是晋州石头祁城玉,这里的玉石也好,还有人参,红枣,鹿茸……”齐凤娘说起来,如数家珍。
沈月华笑道:“都是好东西啊,难怪你们走这一条路线。”
“是啊,就是危险了一点。”齐凤娘四处看看,压低声音道,“总会遇到劫匪,幸好咱们人多,倒是不怕,可还是要小心些。你见咱们一些包袱都露开了一些,眼见只是棉布,那是用来遮人耳目的。”
假装是做棉布生意,并不值钱,也好叫人盯不上,沈月华点点头:“我看到了,你们衣着也很朴素,就是说话还用了些方言。”
这叫保持低调,小心驶得万年船。
齐凤娘道:“聪明,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姑娘。”伸手就捏捏她的手。
刘次山看到,又是一头汗。
沈月华抿嘴一笑。
齐凤娘轻声道:“一会儿咱们去进货,你还跟着来,要说,你这一手算账功夫,还真是了得啊!”一边向刘次山炫耀,“看看,还不愿意带她来,我见她比咱们钟小弟算的快多了,咱们可是拣着宝了。”
钟小弟叫钟舟,是他们商队的账房。
刘次山这回也认同,连连点头。
倒是沈月华很谦虚。
主要她跟着别人白吃白住,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总想出点力,有回就帮着算账。
要知道,沈月华可是学过数学的人,没穿越前家里就是做纸扎生意的,算账算什么呢?加上她穿过来就开始出来赚钱了,一点没有忘掉老本,还又重新学了算盘,计算对她来说,真是小菜一碟,当时,两边的人都被她惊得目瞪口呆,没想到她那么快。
这边算盘才打了一半,她那里就已经把结果弄出来了。
他们起先还不信,后来慢慢算好,果然一模一样,账房眼珠子都要掉下来。
“以后你在,咱们钱财上面总不会出问题的。”齐凤娘很高兴。
众人用完饭,各自分开,这就去买东西了。
傍晚回来,每人的包裹都鼓鼓囊囊的,沈月华跟着齐凤娘去了一处山林,果然在农户家里收到了七张紫云貂皮,据齐凤娘讲,可比以往便宜不少,算一算,以后去京城卖掉,足足能赚两百两银子。
好么,这种生意果然是挺赚钱的。
沈月华决定一定要好好学习,也算多掌握一门技术。
晚上,她累了一天,刚要上床睡觉,钟舟来了。
钟舟是个长得很是白净的小伙子,虽然比较腼腆,可性子却执拗的很,眼见沈月华比他算得快,这便要拜她为师傅,沈月华千般推辞,说她不收徒弟,但平时可以互相切磋学习,这才作罢。
“王小弟,我刚刚在《海道算经》里找到一道算术,很是复杂,你要不要一起来算算呀?”钟舟兴致勃勃的邀请。
沈月华这会儿实在不想动脑筋,再说,她会算账并不是因为喜欢,实在是生活上面需要,所以对趣味算术题这种根本也没有兴趣
她笑了笑,拒绝道:“还是下回罢,我今儿出去走了一趟,有点累了,不过听说《海道算经》是本不错的书,里面好几种算法都是很有用的。”
“是啊,我就在看呢,你既然劳累,也就算了……”钟舟说着,目光落在沈月华脸上,却是愣了一愣。
沈月华刚洗过脸,肤色雪白,一头乌发披在肩头,眉目如画,哪里像是个男人。
他立在近处,此刻又闻到她身上传来淡淡的清香,脸颊一下子就红了。
“你……”他说话不太流畅起来。
“怎么了?”沈月华问。
原来他的声音也不粗,柔柔的,钟舟的目光往下一移,心中又跳出一个念头,他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告辞都没有告辞一声,慌不择路的逃了。
沈月华一头雾水。
过了一会儿,她才想起来,她现在的衣服领子不太高,难道他看出她没有喉结?
这,女扮男装也太难了罢!
☆、第66章 独行
自从那个晚上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