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古代宫廷电子书 > 和离记 >

第13部分

和离记-第13部分

小说: 和离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许那些人也曾谈论过,可她并不热衷于此,漏过了也不一定。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西平侯绝对不是什么当朝热门人物,不然赵兰修总要提一提的。

    雷管事领着她去了堂屋,又吩咐两个小厮把炭盆点起来,随后道:“我去通报侯爷。”

    沈月华点点头。

    贺琏听说沈月华来了,也是颇为惊讶。

    “她怎么会来?”他审视着雷管事。

    雷管事之所以没有叫别的下人去通报,也是为了领罪。

    “都是小人不好,一时说漏嘴,让沈掌柜知道是侯爷出手相帮,所以上门来道谢了,还请侯爷责罚!”

    贺琏沉声道:“你不会叫她不用来?”

    “沈掌柜也是一片心意啊,小人好歹认识她几年了,这次纸扎又是在那里买的,小人一时没能狠得下心,便答应了。”雷管事道,“侯爷,沈掌柜欠了人情,心里也过不去,侯爷就去见一见罢。”

    贺琏脸色不好看,他可从来没有想过要让沈月华知道。

    雷管事平日里办事挺牢靠,人也稳当,怎么这回偏要多嘴了?

    可沈月华既然来了,他不去的话,又不太好。

    贺琏拿起一件狐裘披上,往门外走。

    雷管事申请道:“侯爷,小人还要去表舅家。”

    贺琏嗯了一声。

    雷管事忙就走了。

    所以沈月华看到贺琏的时候,他是一个人来的,雷管事不在。

    “侯爷。”沈月华敛衽一礼,很是恭敬。

    贺琏道:“沈掌柜请坐。”

    他自己也坐了下来。

    屋子里一时静寂无声。

    沈月华脑门上忽然就出汗了。

    原先不知道他是侯爷时,就已经很是让人难以接近,现在他的身份摆在这儿,那压迫感更是比以前还要来的大。

    她抿了抿嘴唇,又深呼吸了一口气才道:“奴家这次来是感谢侯爷的解救之恩。”

    贺琏淡淡道,“不足挂齿。”

    又是一阵静默。

    沈月华感觉他们之间的对话很难继续下去,不由得有些埋怨雷管事,怎么这时候就偏不在呢?他在的话,多少会插一下嘴,看他在侯爷面前也是收放自如的,气氛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的僵。

    沈月华开始打退堂鼓了。

    “侯爷平时肯定日理万机,奴家这次贸然上门,打搅了。”

    贺琏还是淡漠的语气,“无妨。”

    得到的都是几个字的回答,沈月华觉得自己不走都不行,忙站起来,“侯爷的恩情,奴家会记在心里的,以后但凡有奴家能做的事情,一定竭尽全力,奴家先告辞了。”

    贺琏便叫人送她。

    一直走到大门外,她才吁出一口长气。

    这西平侯,真是不好相处啊,简直惜字如金!

    不过也算了,反正她的谢意已经传达,这就行了。

    沈月华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姐姐!”身后却传来一声极其清脆的童音。

    她回头一看,只见是个粉雕玉琢似的男童,年约六七岁,脸儿略胖,又大又明亮的眼睛,就跟年画上画的孩子一般好看,沈月华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温和的问道,“你在叫我啊?”

    “是啊,姐姐。”男童却是惊恐的很,抖声道,“姐姐,有人牙子在找我,姐姐快救我!”

    沈月华大吃一惊,她发现男童穿着的衣服很旧,应该是贫苦人家出来的,又听说是人牙子,只当是被家里人卖掉,或者被骗走的,当下牵着他的手就快步往前走。

    “你家住哪里呢?”她又询问。

    男童扁着小嘴:“在漳州的,后来发大水……我,我找不到娘亲了!”

    真是可怜!

    沈月华叹了口气:“你是被卖到京城来的?”

    “嗯。”

    “怎么逃到永泰街了?”沈月华道,“那人牙子是住在这条街的?”

    这好像不太可能,永泰街那是富人区,住的全是富贵之家。

    男童迟疑了一下,才说:“他们吃饭的时候,我偷偷逃了,跑了好久呢。”

    沈月华看看他,很是为难,不知该怎么处置。

    男童像是知道她的想法,拉住她袖子,哀求道:“姐姐,你收留我罢,我会很乖的,我不想被人卖掉啊!姐姐,求求你了!”一边就“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面对这样的孩子,她哪里硬得下心肠不管呢,只好带了他回去。

    玉珠,珊瑚见到一大一小进了院子,都露出好奇的神色。

    “掌柜,这是谁家的孩子啊?”玉珠头一个发问。

    沈月华道:“不知道。”她低头问男童,“你叫什么名字呢?姓什么?”

    男童眨巴着眼睛,“姐姐给我取一个,好不好?他们叫我狗蛋。”

    狗蛋……

    确实够难听的。

    沈月华想了想:“叫余佑,你喜欢吗?”富余的余,保佑的佑,前世她一个堂弟就叫这个名字,那个堂弟同她感情是极好的。

    男童重重点了点头:“那我以后就叫李余佑了。”

    原来他姓李。

    沈月华又问:“饿不饿?”

    “饿。”李余佑揉着肚子,“我好久没吃饭了。”

    近距离的看,他的五官很是精致,眼睛又大且亮,睫毛长长的,皮肤白里透红,鼻子很直,可以想象,将来长大了必定是个美男子,两个丫头都很是喜欢。

    珊瑚笑道:“我这就去烧给你吃,你爱吃什么呢?”

    李余佑期待道:“什么都吃,只要是小姐姐烧的。”

    沈月华年纪比较大,被他称为姐姐,两个丫头年纪小一些,就是小姐姐了。

    这孩子,嘴巴很甜。

    珊瑚嘻嘻一笑,去厨房了。

    沈月华吩咐玉珠:“你去街上成衣店买几套男童的衣服来。”

    李余佑穿的实在跟他的样貌不配,假如换一套新的,一定更加好看。

    玉珠的心眼比较多,小声问沈月华:“掌柜,你真要留他下来啊?到时候别人问起来,怎么说呢?”

    一个和离的妇人带着一个不明来历的孩子,总是容易惹来非议的。

    沈月华瞧瞧玉珠:“难道把他赶走?他这么小的孩子,出去怎么生活,指不定又要被人抓了拿去卖钱呢。”

    李余佑也睁着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玉珠。

    玉珠叹了口气,出门去了。

    沈月华领着李余佑去看卧房。

    有好几间空着呢,她让他自己挑。

    李余佑问沈月华:“姐姐住在哪一间?”

    “这一间。”

    李余佑便指了指旁边那间:“我住这里,好不好?离姐姐近。”

    他的声音还没有脱了奶气,软软的,沈月华听到这话,心里不由一酸。

    这孩子竟然已经开始依赖她了。

    可她,不过是一个陌生人啊,也不知道他以前过的什么日子。

    沈月华伸手揉揉他的头发,笑道:“好,就住这儿。”

    李余佑很高兴,拉住她的手摇了摇。

    玉珠很快就买了几套衣服回来,沈月华叫她带李余佑去洗澡。

    过了会儿,玉珠上来小声道:“还不要我呢,说自己洗,不过……”她皱了皱眉,“他身上可白呢,一点不像是穷人家出来的,皮肤也嫩,掌柜,你到底是在哪里找来的啊?”

    沈月华一怔。

    李余佑的皮肤是挺好的,长得也好,要不是当初看见他的衣服,她真不信是穷人家的孩子。

    可要不是穷人家的,富人家的孩子,怎么会跟着她走呢,还说被人牙子追。

    沈月华无法理解。

    但她还是决定再问一问李余佑。


☆、第16章 孩子


    李余佑换了新衣服出来,嫩绿色的棉袄衬得他肤色更白了,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好像天上的星辰。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孩子!

    三个人都盯着他看,李余佑莫名的摸了摸衣服,紧张的问:“我衣服穿不对了?”

    “没有,穿的很好。”沈月华笑道,“来,正好吃饭呢。”

    珊瑚把饭菜端了上来,一阵阵香气随即飘起。

    李余佑大大的咽了下口水,但也没有伸筷子去吃,只等着沈月华先开口。

    这孩子很懂礼貌,沈月华笑起来:“快吃罢,爱吃什么夹什么。”

    李余佑道:“姐姐们先吃。”

    沈月华便先夹了一筷,珊瑚跟玉珠也吃了一口。

    他这才开始。

    席间,沈月华不时的观察他几眼。

    李余佑像是浑然不知,吃得很欢快,很投入。

    用完饭,沈月华把他带到卧房说话。

    “余佑,那些人牙子还不知道在不在找你呢,你住在这里,白天可不要到处乱跑。”她叮嘱。

    李余佑嗯了一声。

    沈月华牵起他的手,抚摸了一下,果然是又软又滑,她沉吟下问:“那些人牙子是不是对你很坏?叫不叫你干活呢?”

    李余佑愣了愣。

    他抬头看了一眼沈月华。

    沈月华的目光很温柔,可温柔中又好似带着几分锐利。

    他沉默了一下,摇摇头,“没有,什么都不要我做,还管吃饱。”

    沈月华奇怪了。

    不是人牙子么,怎么听起来对他不错?

    李余佑的声音低了些:“他们说,等我长大了,要卖到,卖到什么楼,去做什么小倌,我认识一个哥哥,他叫我找机会逃呢,他说,不逃的话,以后会很惨。”

    沈月华呆若木鸡。

    小倌?

    这不是男…妓么?

    难怪不要他做事,只要好好的长大就好了,这样一副样貌,去那种地方,肯定是能赚大钱的。

    沈月华更是可怜李余佑了,心想,幸好遇到她呢,不然这孩子的命运可不是悲惨透了?

    “以后你安心住下来罢。”沈月华拍拍他的手,“不要怕那些人牙子,他们没有办法带你走的。”

    李余佑高兴的笑了。

    沈月华第二日照常去铺子。

    “雷管事定的纸扎,做的怎么样了?”她问吴中。

    “还差几件,大概明日就能做好。”

    大明朝,家人去世,除非有合葬等事宜,或天子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随葬品,一般都是三日后下葬,故而他们每回接到生意,时间都是有些紧的,只有三天。

    沈月华点点头:“做好了,你亲自送过去。”

    吴中应了一声。

    听到沈月华的声音,里间传来一声欢呼,王敏扑了出来,“表姐,你来了啊,我可等了你好久。”

    沈月华惊喜道,“是敏敏啊!”一边问跟着出来的洪氏,“什么时候接来的?”

    王宝善夫妇搬家来京城,琐事繁多,当时是把王敏放在她外祖母家的。

    “前两日接来的,这孩子,就念叨你,今儿大清早的非要跟我来。”洪氏笑道,“一会儿我就带她回了。”

    王敏却抱住沈月华的胳膊,大叫道,“我不走,我好不容易来京城了,以后就跟表姐住了!”

    沈月华哈哈笑起来。

    洪氏对这个女儿毫无办法。

    这孩子,性子跟沈月华有点儿像,直来直去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过却一点儿不讨人厌。

    在她外祖母家,也是被宠的无法无天。

    “别耽搁你表姐做事了!”洪氏虎着脸去拉王敏,“真当我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