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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我打不赢爱情-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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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80:  李元霸那样举鼎的男人,力量在120以上。这有一个很大的危害——裤子经常被胀裂;而类似郭嘉那样的男人,力量在40以下,纵然智力值得人敬佩,但是让人缺乏安全感。一个男人必须有很强的力量,而这力量又不足以导致肌肉发育过度,影响了脑的容量。
智力85:  孔明的智力在135左右,所以鲁迅说他“近妖”。一个男人被人称为妖,那么他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妖精,他是人妖。太聪明,就有精明的可能。太精明的人,只适合在菜市场侃价,你绝对不会欣赏他;李逵兄弟智力在35以下,这就让他成为一堵肉墙。无数次他都有可能被敌人射成箭垛,这事一直没有发生,其根本原因是他身后总有个很精明的小李广花荣。
勇气98: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男人的勇气让人有些琢磨不透。李广将军可以一人一骑在匈奴骑兵的包围下睡大觉,说明勇气的确是惊人的;但是汤恩伯将军的十几万军队被几千日本人追得丢盔卸甲,这就让人不可思议。中间点说,宋朝的时候,中国的男人居然全都死完了,所以有一打寡妇去边境打仗,叫十二寡妇征西。后来还根据这个排了个歌剧《穆桂英》,而中国男人居然不生气,笑哈哈地在台下看寡妇们为国家战斗。现在,男人们在网上大骂日本人,勇气值在1000左右;而他们到百货大楼买日本电器,去购买日本车的时候,面对价格,勇气又达到了10000左右,真是让人想不明白。
敏捷92:  有一个经常见的场景:  衣冠楚楚的经理大人全不顾地面有多脏,工作环境有多恶劣,蹲下有点发福的身子,出神地看着修理工维修他的汽车,不时很客气地问各种问题。男人在这个问题上一般都有毛病,他们盲目崇拜一切有技术的人,迷恋一切新奇的机械装置,收藏一切可以找到的地图和海图。你知道怎样才能让一个男人心甘情愿地留在一个荒岛上吗?故事里说,鲁班在学艺的时候用了三年三个月零三天的时间,在一根木头上雕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不同的花样。对一个男人,你只要给他一个有107种变化的机械装置,他估计就已经忘记了家的方向。如果你骗他,请他找出所有108种变化来,他就能在这上面耗费三年的时间。魔法98:  我们的世界里其实并没有魔法的,有的是智慧。智慧就是一种魔法,能让一个人透过所有的表象,看见事物的“本质”。男人会问为什么,并且为这个原因而深受折磨。在几千年的时间里,为了医治这种痛苦,他们发明了哲学,并且将其扩充成为上百卷的自然科学。智慧并不能告诉一个人明天买什么股票会赚,并不能让一个人不感觉到伤痛,但是却能让一个人在危险到来前远远躲避,不致沦为自己欲望的奴隶,让自己如游鱼一般在生活的河流中自由来去;它也可以让人在伤痛之余把一切理解为生命中必要的过程和变化,以一颗
平和的心继续选择热爱,而非全然绝望。有了智慧才有真正的理性,才有真正的宽容。智力是生铁,只有将其锤炼成红铜色,具有了韧性,才能变为智慧。
听力100:  大英雄一般都是聋子,因为“决断力”的需要。男人不可以听力太弱,否则就无法倾听到那些微小的声音,尤其是要结婚的男人,只能在50岁以后才聋掉,因为只有那时候他才不需要听自己的老婆整天告儿媳妇的状。男人在急速奔跑之中,在挥舞大刀杀开一条通路的时候,往往忘记了这世界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存在,往往忘记了这世界不单单是一个需要行动力的世界,也是一个需要聆听的世界。男人应该是这样的:  像一头猛虎,急速奔跑时能突然停下来,走到那朵刚刚盛开的玫瑰前,仔细地嗅嗅花的芬芳。
爱心120:  爱心不足的直接后果是男人禽兽化。比如刘邦向项羽要自己老爸的肉羹吃;比如项羽作为当时武林第一高手,却忍心面对虞美人自戗,在这一点上他连吕奉先都不如。比如崇祯皇帝,比如梁山好汉……爱心不足就没有人敢成为他们的亲戚,成为他们的爱人。历数中国历史上的男人,只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算得上是个男人,就连“铁马冰河入梦来”的陆游大诗人也不过是个保护不了自己妻子的孱头。唐婉题在粉壁上的诗字字是血,诗人仅只是在梦中继续他碧血黄沙的将军梦而已。
还要多少参数才能完整地描绘一个男人?那个精龙活虎乘骑在光背野马上绝尘而去的人,口里咬着一朵玫瑰,身上的创口血迹未干。一路上他躲过无数的截杀,像狸猫一样翻过高墙深垒,沿着藤条攀上情人的窗口,只是为了在她床头放一朵花,让她清早起来时看见。他在深夜赶来,天明即去,让人无限怀想。

第二卷 第八章

?少年时饮酒,少不得三朋五友,意气相投的兄弟。大约是少年心性的缘故,每次都尽兴而欢。回想起来,总觉得那时候景好、酒好、人好。时近中年,做少年游的人逐渐从通讯录上消失了。偶尔小聚,话题迅速转换到房子、车子、儿子身上,教人感觉乏味透顶。这酒就慢慢喝得闷了,锁喉。
喝酒,古人说是浇心中块垒。如今,块垒消不去,又增郁闷。杜康在天有灵,看见这一
幕,怕也要把酒星爆了,做成流星雨,好教天下有缘人看见,对着夜空浮一大白。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喝高?在电线杆和马路牙子上高来高去,我终于找到了喝酒的良伴——女人。
终日营营碌碌,说言不由衷的话,做情非得已的事,喝酒的男人就变了。对于很多男人来说,喝酒是职业的一部分。任何东西,无论当初你心里是多么喜欢,变成了职业,那都是相当痛苦的事。因此,我不想指责谁。其实,每次酒桌上我都相信他们说的,酒精肝是真的,高血压是真的,喉管发炎也是真的,繁殖需要禁烟禁酒更是理所当然。不喝就不喝,喝了也白喝。
伟大的医学家李时珍曾经教导我们:  女人天生三两酒。在喝酒这项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项目在男性中堕落为出台、三陪事业后,女性卓尔不群的身姿逐渐就在酒池中冉冉升起,一如维纳斯之诞生。有人说,中文系99%的学生都是垃圾,1%的学生却是绝对精品。而99%的女人不喜欢喝酒,但那1%爱喝的女人却绝对是酒仙中的常务委员。
我很看重“爱喝”两个字,喝酒得是人的爱好,大家才能喝得起来,也就不辜负了“喝酒”二字。在这一点上,女同胞比广大男同志做得好,立场相当坚定,主次非常分明。她们绝对不会因为业务或者发牢骚和你出去对饮,她们之所以那么做,是把你从头到尾当成了朋友,酒友。那种信任和友情,甚至让她们严肃到根本不撒娇。女人能喝酒且不撒娇,简直珍贵到直如潘多拉之盒最底下藏着的那样东西。
她们绝对不装醉,能喝得下的时候,必然酒到必干。喝不下的时候,多一滴也不喝,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她们没有酒精肝、高血压、喉管发炎等等疾病。喝高了也不痛骂领导,回忆初恋,拍你肩膀,泪光闪闪。从技术的角度上讲,她们简直是喝酒的完美拍档。
男人最受老母、老婆指摘之处就是喝酒,这些人毫无学问,会讲什么“马尿”一类的非专业反科学的单词,令人无限反感。这就从另外一个方面反衬出女酒友的好处,她们绝对不在这个问题上批评你,反而热情地为你斟满,豪爽地和你干杯,让你觉得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值得的,让你相信,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不过,也有两个原则需要掌握。第一:  酒钱不要她们来付,因为化妆品带给她们的压力已经很重了,作为朋友要替别人着想,减轻她们的经济负担。而且,有那么好的酒友,多请别人几次,又有什么说不过去的呢?第二:  保持简单。男人和女人喝酒,其结果是相当复杂的。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也是世间最复杂的关系。喝酒,那就要把这些复杂的关系变得简单。喝酒就是喝酒,而不是其他的什么。这就保证了下一次大家见面还是喝酒而不是去做其他的事,也就保证了每次喝酒都一样令人愉快。
无论怎么说,光棍的酒友居然成了女人,这时代真叫男人觉得无比悲哀。

第二卷 第九章

?我已经快有八年烟龄了。按照每月两条来算(其实远远不止),我已经抽掉了1920包香烟。就按每一包平均5块钱算(其实远远不止),我已经烧掉了9600元人民币。一想到那将近一万元的人民币,它们的那种颜色、味道、质地,尤其是厚度,我就会气到发疯。这就是说,在八年时间里,我烧掉了两辆摩托,或者是一套高级组合音响,或者是一千册图书,或者是一个客厅的装修,或者是一台P4的顶级电脑,或者是一次轰轰烈烈的爱情。
这些我什么都没有得到,我现在乘11路车,听红灯牌收音机,看错字连篇的盗版书,坐在客厅的水泥地上,望着我MMX200的电脑,等着哪个漂亮姑娘烧坏了脑子来追我。这都是拜烟之所赐。
第一次抽烟是在大一,我在学校的分校区。今天想起来,分校区的存在和我抽烟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1993年8月11日晚11时,和菜头终于在乘了三日三夜的火车后,到达了南京火车站。在连南京市都还没有看一眼的情况下,我就被押送上了新生专车。车子飞快地开过南京长江大桥,我开始觉得味道不对了,周围没有了闪烁的霓虹灯,而代之以农作物。在一条土路上颠了一阵后,车停了。只听得两声刺耳的电铃声,一道刺眼的电灯光照将过来。我眯着眼睛,看见前方是一道大黑铁门,门边惨白地写着:  南京大学浦口校区。
大门缓缓向两边滑开,车子开了进去。我扭头看时,又见两扇大门缓缓合起,发出沉重的一声“呯”。门关上了,我分明看见那门上写着:“少年犯”。
等军训完了,我们开始正式上课。新校区还没有竣工,整个校园像个大型工地,电锯声整夜不停。最令我悲愤的是,校园里只有一个迷你型图书馆,女生也远不是“美女如云,大腿如林”。新学期开始后的某一天中午,我站在5舍506的阳台上,鸟瞰校区,但见芸芸众生拿碗吃饭的吃饭,夹书上自习的上自习,光了膀子打篮球的打篮球。我的脸越拉越长,心情越来越潮湿,大骂了一声:“靠!这是高四嘛!”于是下楼,买了一瓶二锅头和一包三塔牌香烟。
二锅头在五分钟内被解决了,然后我把酒瓶当手榴弹给扔了。但是,当我熏上第二支烟的时候,我的心情豁然开朗!随着血压上升,我觉得有点晕乎,轻飘飘的。等尼古丁的浓度达到峰值的时候,我已经觉得全身酥软。随着袅袅上升的烟雾,我觉得这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不可爱。我就这么傻笑着站在阳台上,不知道自己已经从此成为了烟的臣民。回房间后,我居然写下了这样的文字:“环浦口皆田也,间有鱼塘。望围墙之外,房舍俨然,鸡飞狗跳,草人遍野,疑己或为知青;欲出而探之,前有校卫巡道,飞鸟难逾铁门之高;后有狼犬埋伏,狡兔不免齿下惊魂。至此方悟,吾其为囚犯也久。”
刚开始学习抽烟,身体并不适,所以迅速动了策反之心。记得我第一次是无比潇洒地把一整盒烟揉成一团,扔了出去。姿势之妙曼,挥手之坚决,面目之狰狞,令路人侧目。当时我只觉得心头大快,道德上重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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