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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清平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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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乐
楔子

  女人的怒吼声,男人的低泣声,像在熟睡中被人吵醒 ,那些声音清晰却飘渺遥远。清平的灵魂像浮在半空一般悠游无依,不被身体所束缚。
  
  好吵……清平想呵斥吵声的来源但嘴怎么也张不开,这个身体并不受她控制。清平感觉像被人困在一个狭小的盒子里一样压抑,她开始烦躁起来。
  
  突然,一丝凉意从她脑门上传来。不知是谁的手,细细地抚过她的眉,她的眼,她的脸颊。烦躁在那个人的安抚下平息下来,清平尽力向那丝凉意的来源游去,终于,她看到一抹微弱的光亮,以及清秀的男人的焦急的脸。随后,清平挡不过沉重的疲劳感又睡了过去。


第一章

  清平看著灰色的床顶,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过了好一会儿,清平才缓缓掀开床褥。穿上早已准备在一旁的衣物。古代的衣服多而且穿着繁杂,她来到这里后看了男人帮她穿了多次才学会。
  
  清平想起那男人——她的夫郎,在帮她穿衣的时候总是红着脸低着头不敢看她一眼,估计是因为害羞,跟她说话的时候说话也是极小声。虽说是可爱的紧,却也让一直生活在男强女弱社会的清平觉得有些怪异,让她很无语的是在这种女尊男卑的社会里,男子的表现正常很。
  
  但她就不明白了,虽然她以前每天喊着要娶十个八个老公,老天怎么就那么好让她穿到这女尊社会来了?难道是她太男人婆了,老天爷觉得这里比较适合她生存?
  
  不过,想起初来伊始那男子在她极其烦躁痛苦之际给她带来的抚慰——那是谁都不曾给过她的感觉,清平觉得有那么一个人在她身边的话,或许这样也好,即使是在一个她完全陌生的世界。
  
  门“吱呀”一声开了,来人正是清平在这个世界的夫郎连榛。见了清平,男人自是恭敬柔顺的唤了声:“妻主。”
  “榛儿,怎么样,我会穿衣了。”清平有些得意。
  
  连榛当然不知道在他看来穿衣这种是个人都会的事,对清平来说学会了有什么好得意的,但他也只是说了句“嗯。妻主很厉害。”
  
  清平习惯性地调戏了句,“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榛儿帮我穿。”果然,连榛一听这话马上红了脸,不知该说什么好,端着个木盆傻站在门口。
  
  清平接过木盆放在桌上,拉过他。把簪子塞进连榛手中,自己坐到梳妆台前:“我还不会冠发,榛儿帮我,可好?”
  
   妻主的要求做夫郎的没有拒绝的权利,她根本没有问的必要,妻主受伤前也没有问过那一句“可好”,虽说他以前也不是跟妻主有太多的接触,但他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妻主自从出事以来好像变得不一样了。比如会对他笑,跟他和气的说话,会跟他无赖的撒娇,比如要他帮忙时总会问他的意愿,他不知道他拒绝了后她是否真的会由着他,因为他从没说过“不好”,正如现在一样,她温柔的眼睛带着笑意看着他,他的回答就只有“好”。
  
  清平看着连榛小心翼翼地帮她梳头冠发,不由感到好笑,明明是极其熟练的工作,居然还会因为紧张而出了一层薄汗。
  
  过了好一会儿,清平才梳妆打扮完毕偕同连榛出了房门。
  
  在这里是没有所谓的饭厅的,在招待客人的大厅里用家具隔开形成的偏厅,就是吃饭……是用膳的地方才对。
  
  两人到达偏厅的时候,粥菜已经摆上桌了。
  
  清平坐在主位上,看着她的夫郎盛了碗粥放在她面前,再盛了碗放在自己面前,然后坐下,双手放在膝上,再无动作,直到她说了句“开动”后,才捧起自己的粥缓缓喝粥了起来。
  
   在这个女尊的社会,连吃饭都诸多讲究。首先,膳桌上正东位置是主位,也就是家主的位子,其左边是正夫位,右边是嫡女位。然后,就坐时,男子在家里的女性都坐好后才可以坐下,吃饭时也是,等妻主动筷后自己才可以开动,吃饭期间男子更是无妻主允许就不得说话。这不仅在大户人家,在平民百姓间都严格遵循。 
  
  这个社会的生活习性无不体现着女尊男卑。
  
  说起这个男卑,清平就不由得感叹一番,作为女人的依附的男子在这个国家简直没有人权!出嫁的男儿若是夫家有点地位的还好,像是那些买来做侍的连被妻主打死都没人当回事。来到这里后清平就看过一次。被虐待得体无完肤的男子被送到隔壁的和安堂,结果不治而死。
  那惨状连清平见了都不不禁打寒颤,她的夫郎更是一看到就吓得动都动不了,还连做几天的噩梦。
  
  街头巷尾也在传着,那个男子父母早亡,被妻主家收养,后来便嫁给了她。早些日子还过得美满,可自从那女人家道中落后便开始虐待自己的夫郎,而理由通常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或许根本不用什么理由,想打便打,反正不用受法律追究。
  
  是的,一旦嫁为人夫,自己的一切包括性命就归为妻主,即使是法律也无权干涉。还真是无人权啊无人权,幸好她是女人。
  
  等到清平从感慨中回过神来却发现在她旁边的夫郎早已停下进食的动作,又恢复双手放在膝上,低着个脑袋,彷佛做错事等待惩罚的小媳妇似的。
  
  “怎么了,怎么不吃了?”
  连榛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又垂了下去,“妻主是不喜欢榛儿做的早膳吗?刚才看妻主边吃边摇头的……所以……”
  
  呃……清平汗,这是自己想事情的毛病,想到喜欢的就猛点头,不喜欢的就猛摇头,有时还会把心里想的给不知觉地说了出来。
  
  “没有,没有不喜欢,刚在想事呢。你不用理我,自己吃饱点就是。”
  “是。”连榛柔顺的应了声,又开始缓缓吃了起来。
  
  清平想起她刚来那会儿,因为不适应,做什么都是皱着个眉,有好几次吓得这男人直接跪在地上,问是否是他做错了什么,搞得她为了不让这男人诚惶诚恐的,只好收起自己的臭脸,努力习惯这个突如其来的穿越。
  
   想来她的这个夫郎也是受过不少苦的。妻主是个赌徒,把家里开的酒馆放在脑后,一门心思扑在赌场上,婆婆公公又早逝,只能自己一人努力做绣活承担生活开支,而那个不事生产的赌鬼妻主又欠下一屁股赌债,每天不要命般地工作,还要担心债主们找上门来,劳心劳力,再强壮的人也撑不住,更何况是这么个瘦弱的人儿。


第二章

  “好了,我吃饱了,得去工作了。”清平站起身,朝院前的酒馆走去,到门口时又突然止步,回过头来对着连榛说到:“对了,那些绣活榛儿不许再做了。我买了些书,榛儿要是无聊的话可以去看一看。”
  “但是……”
  “没有但是,”清平打断他,“我跟你说过那些赌债我已经想到办法还了,榛儿,你得学会相信我。还有你的身体都破得快不行了,绝对不能再受累了。”
  “我不累。”连榛低着个头,低声反对。
  “不累?不累会突然晕倒在地?”
  
   那是发生在她来到这里后一个月左右的事。那时她还没有接受她死了并穿越了的事实,整天埋在被窝里当鸵鸟,对她的这个夫郎也不甚在意,更不会想到在这个女 尊社会里女子要承担起养家的责任,于是这些个重担全落在了这个男子肩上,让他本就不好的身子更加破烂不堪,以致于在她面前倒了下去。而她,从那时才开始继 承起那个快要倒闭的酒馆来赚钱养家活口。
  
  “还是说,你想再晕倒一次,让你家妻主我把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全砸给隔壁的和安堂?”
  
  当然不是。
  
  连榛沉默了。自从知道他的身体有多么糟后,妻主就隔三岔五的买来人参红枣来熬汤给他喝……人参……要花费好多钱……他现在是不是成为了妻主的累赘了。
  
   这男人很好懂,表情全写在脸上,只要稍微长眼的人都知道他在想什么,现在也是。清平是长了眼的,看他那低落的样子和愧疚的眼神就知道她的夫郎现在在想什 么。大夫说,愧疚等负面情绪不利于他养病,她当然不会放任这个男人再糟蹋他的身子,所以她说:“不许想那些有的没的,你是我娶来的夫,花钱给你治病是应该的,也是我心甘情愿的。倒是我该惭愧,以前……也难为你撑了这个家那么久。”是替原来的乐清平惭愧。
  “不,妻主请不要这么说,榛儿并没有做什么的。”
   “不管有没有做什么都好,反正你不许做绣活这种劳心又劳力的事。”在跟连榛相处一段时间后清平发现,在某些他不愿意妥协的方面用强硬的语气命令他往往会让他听从她的安排。比如,一开始她熬的人参红枣汤,跟他说了那汤的千般好处后他还是死活不喝,说什么不必要花那么多钱买药材来给他补身,最后还是她的一个 “喝”字让他乖乖喝下一碗又一碗的人参红枣汤。现在同样,听到她这种命令式语气,连榛柔顺地说道:“榛儿知道了。”
  
  这才乖嘛。清平满意的点点头,重新迈开了步子,穿过前院,走进酒馆,打开店门,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乐天酒馆,乐家人赖以生存的百年祖业,在酿酒界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乐家酒更是曾盛极一时,只是在近两代才开始没落,而现在更是出了乐清平这个败家子,差点把百年传承的酒馆给卖了,要不是她穿到这个乐清平身上,估计乐家酒早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刚才她说有办法还赌债可不是哄哄连榛的,而是确确实实有办法赚钱还债,那办法就是——卖酒。
  
  在前世她也是叫乐清平,家里也是和酒打交道的,但她这个乐清平和那个败家子不同,她可是把她家祖传的酿酒技艺学得通透,在现代都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酿酒师,在这古代就更不用说了。
  
  在这个世界,不,应该说是不论在哪个世界都好,酒都是极受欢迎的好东西,只是在这个世界喝酒的人多,懂酒的人却少,愿意为了一坛美酒砸下数千数万银子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很不巧,在她生活的这座烨城里就有这么个爱酒成痴的人。
  
  那个人她宰定了!
  
  一走进和安堂,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药材的苦涩味。这味道,清平并不讨厌。她从小生病就是喝中药的。
  
  明大夫看见清平就皱眉,“你怎么又来了。”
  清平笑笑,没有答话。
  
  明大夫捣鼓着她手里的药材,不再看清平一眼,“说吧,这次要什么?”
  
  看着手里今天赚进的银两,清平在心里盘算着,除去今天的菜钱和每天要存的十文钱,再看看剩余的……也没有多少了,看来人参是买不了了,那就“龙眼干和红枣好了。”
  
  明大夫很快速的把清平要的东西给她备好,接过清平的银两,闲道:“现在才知道药材给夫郎补身子,才知道要对自家夫郎好啊,前段日子你家夫郎被债主催债催得连菜都不敢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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