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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杀手必读手册-第3部分

小说: 杀手必读手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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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啊,李老师。我今天有些感冒,所以迟到了。”

李老师笑眯眯道:“没关系的,来了就好!坐下来听课吧。”

我回笑了一下,刚坐下身,身旁的任雷就将脑袋凑了过来,神秘兮兮说:“你咋才来呀?真是太可惜了!上堂课发生的事情真是有够刺激的!”这小子是我在这所学校的朋友,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他长的蛮帅,剑眉挺鼻、有棱有角。可惜和我一样也是属于那种没有安全感的“帅锅”吧,也可能因为这一点惺惺相惜,所以我俩就走的比较近了。他酷爱军事,酷爱到恨不得第三次世界大战马上就爆发的程度,一个月的伙食费差不多都买了军事杂志,堆的跟山一样。有一次还托人从外地搞了一把枪回来,只可惜仅有的六发子弹都被他打鸟用光了,到最后连跟鸟毛都没见到。

“出什么事了?少给我卖关子。”我无精打采的扫了他一眼。

他淫笑着说:“嘿嘿,上堂是刘老师的课,你也知道那刘老师是林芳芳的姨妈吧。”

“林芳芳?怎么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很怕听人提起这个名字,但想到方才在电梯里碰到林芳芳的那一幕,立刻觉得事有蹊跷。

“据说,她老妈要她嫁给一家公司的老总。但那老总是个近五十岁的遭老头子,也不知道那骚货怎么突然矜持了起来,死活也不答应。”

啊?这么说来昨天我要约会的对象并不是林芳芳了,难道真是我搞错了?那还会是谁呢?莫名其妙,得到了这个结果,我心里居然没有轻松下来。

任雷小心的瞅一眼讲台上的老师,接着又说:“上节课,那刘老师提问林芳芳一道很简单的问题,她就死活回答不出来,就跟伊拉克被美国欺上了家门口一样,低头不出声。这时那刘老师急了,失口说‘你屁都不知道,将来还能做什么?我看你毕业后还是干脆听你老娘的话,嫁给人家老总当二奶得了。”

“靠!那人还是她姨妈不?怎么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这种话?”我有些为林芳芳愤愤不平,“操,这种人也能当教师!”

“可不是么,那姓刘的娘们平时什么口德你又不是不知道。林芳芳听刘老师连这种话都给喷了出来,当下脸刷的一青冲出了教室,那速度比爱国者导弹还快!几个女生放心不下,去找她,结果发现她躲在厕所里哭,谁也拉不回来。最后没办法就由着她哭了。”

我这才恍惚,怪不得刚才在电梯口会碰到她。她那么悲凉,不会想不开吧?切,我这是怎么了,想她做么!

终于昏昏沉沉的熬到了中午。对于我这种学生来说,上课就是熬。等不急去吃午饭,我就直奔电脑房,这个时候电脑房除了看机的老头之外一个人也不会有,我匆匆将上机卡递了过去,那老头用那双干枯发黄的手接过了卡,在验证机上刷了一下。然后对着我笑了笑,沙哑道:“同学,你的卡没钱了啊。”

“啊!不是吧,我上个礼拜才冲了一百块的,是不是机器出了毛病?”我瞪大着眼睛,一脸无辜。要充值的话还要再跑到离这里老远的咨询室,一来一回得半个来钟头,到时候这机房里指不定还有没有空位。突然我才想起来,我几天前把卡借给过佐胖子,肯定是这家伙抱着不要钱的馒头死命的啃,把我的卡刷空了。当然,我所说的胖子也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正当我郁闷的时候,突然那老头不声不响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刷了一下:“看你着急,我就先替你刷了吧,二十分钟够不?”

我眼睛一亮,感激的泪声涕下:“老大爷,我突然觉得你长的太像耶酥了!十分钟就够了。”朝他拜了拜,我赶紧挑了台位置比较隐蔽的机子,一阵键盘敲打,进入了自己的邮箱,我轻松的呼了口气,这几天就今这事算比较顺利。

未读邮件一,我点击进去一瞧,果然是“鬼眼”发来的。但再看那信里的内容,立刻让我神色大变。

“任务等级:E

目标姓名:林芳芳。

性别:女

年龄:20

住址:K市长乐街347号。

身高:167CM。

就读:兴康大学,法律系,第43班。

任务完成时间:7月21号之前。

完成地点:不限。

另附目标照片,自己看,老规矩看完之后删除邮件。”

不是吧?不是吧!我眼睛发花、四肢无力,颤抖着手点开了附件照片,一张熟悉的面孔跃然在了眼前,没错,是她。照片上她笑的很天真灿烂,让我根本就联想不起那个传闻放荡、淫媚的林芳芳。呵呵,我苦笑了一下,轻轻的点了一下删除键。虽然我和她非亲非故,她的生死与我无关。但要杀死自己认识的人,这种感觉从来没有尝试过。我清楚的感觉到了,自己的心在颤抖……

对不起,我没有胆量违抗组织所下达的任务。
第一卷 青春校园的残酷 第四章 人生啊,帅啊!
(更新时间:2007…1…21 18:17:00  本章字数:3788)
结果这一天林芳芳一直没回教室,而我也失神落魄的混到了放学时间。本来任雷他们要我今天晚上在宿舍过夜,一起打扑克,但我现在哪还有那个心情,于是借口说“小妹生病了,要我回家照顾。”就这样敷衍的推却了他们。但,如果这么早回家肯定又会被老妈提到相亲的事,烦都烦死了。我于是决定去电动厅玩一会儿,只有玩电动的那一刻我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其中,忘却一切烦恼。说不准还能再碰到昨天遇见的那个女孩呢,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希望再能看到她。
进了电动厅不知不觉的消耗了七个游戏币,看看时间也八点多了。在这烘烘闹闹,喧杂吵嚷的场子里溜达了一圈,很遗憾,并没有发现那女孩的身影。这场子很大,里面大小娱乐机器横七竖八摆了两百多台,今天不是周末,人并不多,但是想要在里面找个人也是很迷茫的事情,更不用说我只是希望与她能再次邂逅而已,可能我有种要拜她为师学玩KOF的冲动吧,或者说还想再找她切磋几局。

沮丧的回到了家里,瞅着电视漫不经心的扒着碗里的饭。现在电视里正在播放《全职杀手》,里面有个杀手叫“0”。看着0在车站里从容的射杀了自己的高中同学,我心里坷咚了一下。呵呵,为什么我就无法那样洒脱呢?不敢去想象林芳芳死在我刀下的那一幕,我突然没有胃口了。

“哎!你吃饭还是看电视呢?看个电视就不知道吃饭了啊!”老娘在一旁唠叨着。

小妹白了我一眼,娇声说道:“这电视真没趣,也不知道有啥好看的,换台!我要看《少年包青天》。”说着她将遥控器抢了过去。

“我饱了,去看书了。”我丢下碗筷,转身钻进了自己的房间,就听外面吵了起来。

“你看看你,也不让点你哥,看个破电视都要和他争。”

“他是我哥啊!我凭什么让他啊,该他让我才对!”

切,真是烦死了!我打开了电脑,网络还是没通。我气愤的砸了下键盘,扑倒在了床上,心想还是改天让佐胖子来帮我修理一下机器吧,那胖子可是全学出了名的电脑高手。有一次甚至潜入了学校的试题管理档案里,将所有科目的考卷给我们班秘密公布了出来,结果那一年我们班在全系考试成绩里独领风骚!当然,这么明显的骚动最后难免被学校察觉出来,那次考试的结果也集体被否定了,过了两天又重新开始了第二场考试。除了我们班,全校的学生差点没用唾沫淹死他,而他最后也被定了“留校查看”的处分。

万般无聊,我揭开被褥小心的翻出一本小册子,册子很旧,薄薄的二十几页,是用几张发黄的纸手工缝订的。册子封皮上写有几个扭曲怪异的毛笔字——“杀手必读手册”。

这本册子是一个叫“狼叔”的人纂写的,那叫“狼叔”的人正是带我入行的师父。这册子里记载了他几十年来杀手生涯的心得与体会。除了一身本事之外,这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我很珍惜它,因为我很尊敬我的师父。

我随心的翻着小册子。

杀手必读手册,第二十一条:对目标绝对不能有仁慈之心,即便有可能他会是你的朋友。

我苦苦的一笑,看来狼叔曾经也有过我现在的这种情况,他当时真的像册子里所写的一样,毫无仁慈的杀掉了自己的朋友吗?我不知道,但至少林芳芳和我的关系连朋友都谈不上。

我昏昏欲睡,脑海里浮现出了五年前的一件往事,那件事是我人生的转折点。那时我才十五岁,我老爹还是K市的市长,但是我家那个时期的生活条件和现在比起来简直就是贫困户,没办法,谁让我爹是个两袖清风、清廉如水的父母官啊。

当时我所就读的高中叫什么名字都不记得了,人的大脑容量是有限的,有些无管紧要的东西我会很快将其淡忘掉的。K市是个繁华的沿海城市,国内大量的进出口物资都在这里流动,那一年走私非常的严重,导致了许多家工厂企业倒闭,直接令K市的人均收入下跌的好几个百分点,老百姓更是怨声漫天飞,那些国家政治的事情我一个小孩子是搞不清楚的,我只知道这一切都不是我父亲的错,在我的心里父亲是个好官。

我同班有个孩子绰号“小霸王”,同龄人里没有人不怕他,当然除了我之外。有一天放学他带着七八个小混混将我堵在了校门口,借口我老爸是个大贪官今天要揍死我这个贪官的儿子。我火冒三丈,不等他们先出手我就给了那“小霸王”一拳,后果可想而知,我被那一群人踩的失去了知觉,昏迷了过去。

后来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身旁坐了一位身体魁梧的跟熊一样的陌生中年人,那中年人带了个墨镜满脸凶神恶煞。我怕死了,还以为自己是被绑架了。后来那中年人称自己是“狼叔”,说是他驱散了那些小混混救了我。还说我昏迷的时候嘴里一直嚷嚷着“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是个当杀手的好苗子。

狼叔要我跟他学本事,我当时只想着要回家死活不愿意。狼叔说你如果肯跟我学做当杀手我什么都答应你。我一气之下说我要“小霸王”死。结果第二天他就笑嘻嘻的提溜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甩在了我面前,我两眼发直,看着那红色的液体在脚下缓缓的蜿蜒流淌,心里不知道是震撼、恐惧还是兴奋,那时我才知道人的命真的好脆弱。

我答应了留在狼叔身边,反正我讨厌去学校。一年的时间里,除了一些体能上的训练之外最多的就是一些杀人的技巧与心态。

杀手必读手册,第四条:杀手无从选择要杀的人是恶是善。

这一点从人类的道德观来看,是一种罪恶,但这是我的工作。难道医院里因为你交不出医疗费,就会宣扬人道主义救你性命吗?不会!难道你杀了一个无恶不做、最该万死的人,为民除害就会逃避法律的制裁吗?也不会!这个世界好与坏、对与错的界限已经变的很模糊了,我没有后悔选择这个职业。狼叔说当你杀坏人的时候,就尽情的撕虐,当你杀好人的时候,就当送他脱离苦海去极乐世界。

一般的体能训练,爬山越水、格斗技能、刺杀要领,我都能忍受。最不能忍受的是每天都要光着屁股在盛满鸡血的大缸里泡上三个钟头,起初我整天呕吐,那些腥臭的液体真的让人快要窒息,泡了半年之后也就习以为常了。狼叔说这是心理素质的训练,要克服杀人的恐惧,就要习惯腥血的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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