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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123最毒男人心-第1部分

小说: 123最毒男人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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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的猫儿们 狸狸
  好几个星期之前,就常听老佛爷说有朋友想要送她小猫,不过每次都只听闻风声而不见猫影,小狸一直都认为应该是人家讲讲的吧!下然狸家已经有三只超级大肥猫了,每只猫的地位都比人还要高,再多养几只小恶魔,恐怕人都没地方睡觉了,因为阿母的床上还有给猫睡的专用宝座哩!

  但某天,小狸下班后,因为隔天休假,所以下班后回自己的小套房整理了一下东西后就直奔阿母家,一进家门就发现气氛有点儿怪,可是小狸看到……时的喜悦情绪把一切疑问都盖过了,冲过去想抱……,可是她不知怎地转身就跑,小狸只好跟在后面追,一追就到了QQ他们房里,后面隐约还听到不知道谁和谁在喊,“小心一点、小心一点……”

  小心啥?

  结果一跑进房里的FIFI突然性情大变,开始凶了起来,小狸差点被吓到,还想说只是抱一下有必要这么恰吗?

  再仔细一看,原灼来FIFI凶的对象是嘟嘟手上抱的一只超级迷你的黑白色小猫咪,只见那只小猫咪一见到FIFI和我冲了进来,就赶快躲了起来,而…… 伸出獠牙示威了一阵之后就又跑出去,小狸顿时明了,难怪一回家都看下到那几只猫,原来是因为有外来入侵者,所以都生闷气躲到“楼上”《柜子上》去了!

  哈哈,后来边抱著小小猫的小狸一边听阿母述说,那小猫咪一落地,那三个宝贝蛋全都跑得不见猫影,据说每个都在闹脾气,就连它们最喜欢吃的罐头也不屑一顾,芝麻更是倔强,说不下来就是下下来,亏阿爸还拿罐头特地爬椅子站上去故意给它闻啊闻的……还是下肯下来!

  还有,橘子平常总是躺在沙发上和阿爸一起看电视的,从小猫来了之后,也是一直待在楼上下肯下来,不过它比较抵挡不了罐头的诱惑,只是一吃完就又躲到楼上闷去也,反正每只猫都在闹别扭就是了。

  FIFI虽然不会一直躲在“楼上”,可是也是隐居在阿母房里都下太肯出来,偶尔出来吃个东西、逛个街、喝个水而已,只要一看到小猫就马上“面目全非”,开始龇牙咧嘴起来,而且碰一下都立刻“吼”到我们赶快缩回手,小狸想像平常那样抱她时,她也马上转身就溜到天涯海角。

  后来小狸又回自己家里拿相机想要拍“小小猫在狸家的第一天”,再回阿母家时,笨妹的注意力又从电视剧转到小猫身上,在阿苇房里一边龇牙咧嘴地吵说都轮不到她抱猫(明明就抱了很久》,一边对小猫咪又亲又抱的。真是讨厌,滚!

  一脚把笨妹踢到天涯海角去,都抱了一整天了,该轮到我帮猫咪拍沙龙照了吧!

  “对了,阿母,小小猫要叫什么名字?”

  “再说。”

  “‘载梭’?这什么怪名啊?”

  “我还太空梭咧!”

序曲
  “什么?你你你……你这小子竟敢叫兰舟用那种荒唐的方法娶老婆?”

  “没错,正是本人我出的好主意,如何,点子不错吧?”

  “……小六,替我挖出这不肖子的心来!”

  “等等、等等,爹,我又哪里错了,居然要下狠心挖出您独生儿子的心,就不怕独孤氏的老祖宗们劈雷下来打死你吗?”

  “我已经有一个孙女、两个孙子了,独生子?哼,哪边凉快哪边待著去吧!”

  “喂,太现实了吧,老爹,我又不是种马,更不是猪公!”

  “老子就爱当你是种马、当你是猪公,你又能如何?小六,动手!”

  “慢!慢!慢!六叔,您动作稍微慢点儿也不会有人抱怨嘛,来来来,您先请上座,喏,道地的雨前毛尖,保证香郁味醇,请品尝!”

  “笨小子,以为随便奉上一杯茶,你六叔就不会动手了吗?”

  “会,当然会,只要老爹您一声令下,六叔不动手才怪!不过,我说老爹啊,就算您真要儿子我这条可怜的小命,也别让我死得不明不白的嘛!”

  “要明白?好,我先来问你,兰舟的性子你可清楚?”

  “哪能不清楚,从他抽中签成为我二弟那天起,呃,大约是我八岁、他四岁时吧,我们就睡同一张床啦,我这个大哥还得喂他吃饭、替他洗澡呢!”

  “那你应该比谁都了解,虽然表面上他总是冷冷淡淡的……”

  “何止冷淡,爹,您也未免太轻描淡写了,别人不知道,我可清楚得很,兰舟啊,他才狠著呢,别说惹毛了他,只要一字半句听得不顺耳,他就可以闷不吭声地毒翻一整个城子人,男女老少、襁褓小娃儿,外加猫猫狗狗、鸡鸭猪牛、耗子蚂蚁全都包了,一下子清洁溜溜,半口活气都不剩!”

  “呃,确实……”

  “对吧、对吧,我说得没错吧?几十人、上百人、上千人、上万人、十万人、百万人,随你说个数吧,他都可以眼也不眨一下的给你干掉,老实说,咱们七个里头就属他最冷酷了,人家说最毒妇人心,我说他才是最毒男人心!”

  “你说得是没错,不过那也只是对外人,其实他……”

  “唉、唉,我知道、我知道,别看他对外人冷酷到不行,比阎罗更阎罗,其实他骨子里可是个最重亲情、最恋家的人,能不出门他就不出门,万不得已非得出门不可,刚跨出大门一步就想回家了。真是见鬼了,明明是个最毒男人心的家伙,偏又像是裹三寸金莲的娘儿们似的!”

  “这个……的确是有点像娘儿们!”

  “哼哼哼,我就说吧!”

  “闭嘴!总之,以他的性子,他最容易受人唆使,因为……”

  “这我也知道,因为重亲情嘛,所以他最珍惜家人,对家人总是照顾得无微不至,那样体贴、那样关怀,简直无人可比,保证是天下第一名!还有啊,只要是咱们家的人讲的话,管他是男或女、是老或少、是对或错、是善或恶,他全盘接收,没一句不听的,连六叔和七叔那两个最小的萝卜头没事老怂恿他去厨房偷鸡腿、偷玫瑰糕,他都乖乖听话去偷了……”

  “咦咦咦?原来厨房里老掉吃的是他偷的?!”

  “就是他!真是的,那家伙不但像娘儿们,而且比三岁小娃娃更好拐,哪天谁开玩笑叫他去死,保证他连屁也不放一声就当场死给我们看,真他妈的呆呀!”

  “他妈的?”

  “不不不,是他娘的!”

  “……”

  “你娘的?”

  “……”

  “爹,我觉得眼下这会儿您还是不要笑比较好,看上去很恐怖呢!还有六叔您也是,再笑茶水都要被您抖光啦!别忘了老怂恿兰舟上厨房去偷鸡腿甜食的,六叔您那个小老么也有份喔!”

  “够了,你这小子,别再顾左右而言他,给我回到正题上来!”

  “明明是老爹您先……”

  “小六,动……”

  “好好好,回来了,回来了嘛!不过……刚刚我们说到哪儿啦?”

  “哼,你以为说不记得就可以混过去了吗?没那么简单,你忘了我可没忘,刚刚我说了,兰舟最容易受自己人唆使,你说你知道,那么你可曾想过,兰舟既是那种性子,倘若不幸讨错了老婆,坏心眼唆使他去做一些不好的事,结果会如何?”

  “啊,这个嘛……咳咳,这么说起来,老爹担心的也没错啦……”

  “终于承认你错了?很好,小六,动手!”

  “且慢,六叔,请再坐回去,您的雨前虽然抖掉了不少,但起码还剩下一半没喝,我的话也还没讲完呢!”

  “说!”

  “爹,我在跟六叔说话呢!”

  “小六……”

  “是是是,我说、我说!唉,真是世态炎凉,这会儿连说话的自由都没有了!我说……说什么?啊啊,对了,爹您顾虑的确实有道理,但如果不用那种法子找老婆,爹,您以为兰舟真讨得到老婆吗?”

  “……”

  “天知道兰舟为何会那么讨厌女人,我问过他好几回了,他死都不肯说,问他是不是喜欢男人,他也没回答,不过看他的脸色,倘若我不是他大哥,他早就毒死我一千次了,害我不敢再开口问第二回,这么一来,我想开导他也没个方向,换句话说,靠他自己肯定是娶不到老婆的,难道真要让他一辈子回不了家吗?”

  “……”

  “其实依兰舟那种性子,本就不该让他自个儿出去找老婆,偏二叔想说我的老婆是自个儿找的,如果不让兰舟自个儿找就不公平,姑且不论二叔的想法对不对,他舍得赶兰舟出门,身为大哥的我可舍不得任由弟弟在外头流浪一辈子,毕竟我也替他包过尿布,虽然包得不太好,转个眼就散了,结果拉了我一身黄金……”

  “……”

  “你们笑什么?我又不是在说笑话,那都是可歌可泣的历史耶!总之,我疼他嘛,自然要帮他想个主意找老婆,请问我到底哪里错了?话再说回来,就算兰舟真娶错了老婆,其实也没什么好担心的,这您也应该很清楚,要让兰舟视为自己人可不容易。瞧,他打小在村子里长大,但村子里可有谁被他看作是自己人了?”

  “……”

  “对,一个也没有,光听他说话声音就知道了,对他而言,除了咱们自己家的人,其他全都是外人,就连我老婆,如果不是她生下了我的孩子,兰舟也不会把她看作是自己人。您以为他娶了老婆就会把她当作自己人吗?”

  “……”

  “没错,他不会。像他那种超级恋家的人,能够回家来时一定会跑得跟飞一样飙回来,但我保证他就是成了亲也不会回来,因为他不想把‘外人’带回家里来。要我说实话,我还真担心他就是娶了老婆,恐怕也会一辈子混在外头流浪到死,因为啊,想要让他认同是自己人真的很难、很难,三、五年不奇怪,十年、二十年也很正常,三、四十年更有可能……”

  “但若是他们有了孩子……”

  “问题是,他会跟他老婆上床吗?”

  “……”

  “嗯嗯,就这么一回事,既不把他老婆看作是自己人,他就不会跟她上床,不上床又打哪儿来的孩子?搞不好到死了他都还是个最新鲜的老处男呢,我想这或许才是二叔要让他自个儿去找老婆的主要原因吧,就算二叔替他娶了媳妇儿,他要不跟人家上床,那有个屁用!”

  “……”

  “更何况,如同爹您曾说过的,娶老婆要靠缘分,或许兰舟跟我一样,就是得那么做才碰得上缘分,虽然那种方式的确是离谱了一点,但我娶到了一个最好的老婆,或许他也能够娶到一个最适合他的老婆也说不定。再说……”

  “如何?”

  “虽然兰舟人品不凡,但那小子吝啬、小气到了极点,明明身上揣著几万两银票,偏就舍不得花半文钱,半颗馒头度一餐,夜里睡林子、睡破庙,就是舍不得花半文钱去住客栈,衣服鞋袜缝缝补补起码可以穿上三十年,怎么看都像是穷得三餐不继的落魄秀才,搞不好明儿个就要改行去当要饭的,那可比庄稼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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