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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强宝出击,娘子太霸气-第33部分

小说: 强宝出击,娘子太霸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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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笑一声,她又道:“从张老大的愚恨,到你的纵容,再到被有心人看准时机的利用,你觉得这里面有我多少责任?最大的责任,根本就是你这个帮凶。”说完这句,她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严厉:“所以,你现在这么恨我,根本只是为你为当初的所作所为后悔而找的借口,你将怒气发泄到我身上,这样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当你的受害者,毕竟你也丢了条舌头,算起来我这个让你们发狂的罪魁祸首却毫发无伤,你自然又不服又不甘……”
    臣眼神闪了一下,又尽快恢复,眸意平静的扫了阿灵一眼,看着她那瞬间黯淡的忧虑侧脸,到了嘴边的话,却说不出口。
    雁雪沉默,看着沐白的眼神里是说不出的复杂,须臾,她才扯了扯唇,冰冷的吐道:“不劳烦沐公子才是,咱们又不同路。”
    “沈姑娘,请上车。”沐白温柔一笑,高大的身形微微一让,露出后面一辆菲白如云的宽大马车,这个马车比雁雪他们之前乘的马车至少要大三四倍……可是,她似乎并没有答应会与他同行吧?
    呵……生命,又何时重要过?
    似乎对再次激怒了她很高兴,雁雪双手环抱,有条不紊的轻松躲过一次又一次的攻击,到最后,她似乎也累了,脸上终于露出了无聊的虚怠表情。一挥手,她直接将纤瘦的钟若拍倒在地,不等对方爬起来,她莲足一踏,污黑的鞋底,踩在地上女子涨红的侧脸上。
    雁雪居高临下的睥睨着她,突然,她素手一扬,“啪”的一声,一巴掌扇在钟若愤愤不平的脸颊上。
    其实“风华四妓”之名,花一寒与晴天都是听过的,花一寒听过乃是因为他虽为神盗,却更爱盗花,对美丽的女子,总是心生向往,所以曾今,那只在传闻中窥听过的“风华四妓”也是他疯狂追寻的存在,因此如今乍听到有人提起,他自然怔忡中,又带了点对遗憾的向往。
    如今再看钟若的神色,她更加肯定了,因此直接说出她更深的推论:“那个人用什么方式打动你们的,我不想知道,但是我却可以告诉你,张老大之所以死,全是因为你这个女人的任之纵之。”
    “哇,娘好聪明,真的猜中了。”晴天猛地窜起来,稚嫩的脸庞因为兴奋而红扑扑的,像颗小苹果。
    雁雪身形稳健,仅是脚尖一晃,就轻松的避过她的攻击。这个举动让钟若更加气恼了,她捏紧拳头,再次扑上去,她打一次,雁雪避一次,到钟若累了,喘着粗气支着膝盖,仰头看着那张秀绝清淡的可恨脸庞,狠狠的咬了咬牙。
    钟若无法说话,只能依依呀呀的表示自己的愤怒,手中的拳头越捏越紧,此刻的她,即便被人踩在脚下,却也没想过伏小做底,她血液里的骨气不是白流的,她可以对任何人人数,却不可能对自己今生最大的仇人认输,就算死在她手里,她也不会认输。
    若真要计较,害死吟欢的人,其实就是主子,但是这样大逆不道的话臣不会说,他也强迫自己不要那么去想,主子的任何决定都是对的,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服从主子的安排,他存在的意义,就是听命,就是忠心,这是很久他就知道的事。
    “所以……他人呢?”她脸上的表情并未松懈,如鹰般的眸子定定的盯着儿子,脸色却越来越难看。
    嘴角挽出一抹笑花,雁雪浑然不顾她浑身的暴戾之气,继续怡然自得道:“忠言始终是比较逆耳的,让我来告诉你你有多没脑子。你的男人被一股怒气掩住双眼,你非但不劝他,还跟他一起疯。好,你可能会说,灭寨之仇,不共戴天;可我问你,就你们两人,一个三脚猫功夫的张老大,一个根本不通半点武艺的你,凭你们这样子怎么找我报仇?在我饭菜里下药?绑架我儿子?呵,若这么容易我就能被干掉,这么多年,我早就不知死了几千次了……”
    看着儿子那副春心荡漾,初恋成灾的摸样,雁雪狠狠的抽了抽嘴角,心里有些别扭,又有些愉快的想着——其实,是男孩子,也可以娶的。咳咳,她是没有同性恋歧视的,她是尊重人权的好市民来着。
    宋暮白侧眸,捕捉到她脸上那抹难得的纯真笑意,唇边的弧度也因此加深:“水仙灵,是灵是妖可不一定。话说新科探花郎的轿子路过新河,遇到了位女子要寻短见,探花郎心肠一热就解救姑娘,不想最后落水的却成了自己,上了河,看到那被自己所救的姑娘有双漂亮灵动的眼睛,仿佛会说话般,摄人魂魄,勾人心智,让他心动不已。因为过意不去,姑娘便招了探花郎回家歇息,仅仅三天,三天后,两人已经互生情绪,到了非卿不娶,非君不嫁的地步,探花郎对姑娘情深一片,允诺一回家禀明父母,立刻上门提亲,让姑娘等她,姑娘含泪送走情郎,却在两人惜别时,她偷走了探花郎的章印,皇上赐得章印等同官印,丢了便是掉脑袋的事,探花郎以为章印遗落在了姑娘家,连夜赶回去找,却只见到空空一室,哪里还有姑娘半分身影……就在这时,横梁猝然一塌,探花郎被埋在了屋顶下,被人救出来时,已经痴傻不分了。”
    阿灵怔忡的抬起头,看了臣一眼,脑子有些乱,却又很快的理清思绪,末了,她凄然一笑,唇边沾染了些苦涩:“呵呵,是吗?那我以后学着去恨仇钰吧。”
    而晴天听过,却并非在万紫千红楼听到,而是在天蚕酒楼,在他路过舅舅房间时,听到里面不知是谁提起的。
    熬过了悲惨交加的三天,带着虚脱的身子,他们终于着陆了,可是上了岸,感受着刺骨的凉风,与漫天的细雪,雁雪又凌乱了……
    嗯,这一排排站得整整齐齐的样子,是……三人行,会变成五人行的意思吗?
    “对啊,一般人应该说一阵就会词穷吧。可是他……”红柔神色复杂的仰头,看了一眼趴在房门外喋喋不休的小萝卜头,头皮顿时一阵发麻。这就是传说中的杀人于无形吗?
    雁雪黑线……这个世界上,也就自己这个审美严重畸形,最喜欢恐怖、恶心、难看、诡异、阴森东西的儿子会觉得那个无礼又嚣张,可恨又可恶的诡异小孩可爱了。
    不过……花这么大的功夫试探她……那个男人到底想做什么?他需要测试什么?他对她有什么企图?或者,那个鬼魅一般的男人,现在就正在某个地方,用他那双摄人魂魄的眼睛正监视着她吗?
    扯扯衣衫上的褶皱,她从榻上站起,从袖中掏出早已准备好的东西,丢在床上,转身拿起自己的包袱,边往门外走,边轻描淡写道:“话已至此,我也不想与你纠缠了,穴道两个时辰后自动解开,床上东西可能你会需要,若是不需要,扔了也没关系。”说完,她不再多言,径直拉门走出房间,再轻轻的将房门阖上,凝视着那紧闭的门扉,她几可不闻的叹了口气。
    她看到了什么?告诉她,她看到了什么?她看到了一个面瘫到可耻的地步,虽然长得人模狗样,却面如死水,声音平静无波,无声无息,就像个活死人一样的黑衣少年,苍天啊,大地啊,这样的少年可以称为可爱吗?真的可以吗?
    小晴天翻了个白眼,索性钻到娘亲怀里,不甘心的闭上眼睛,装睡觉。
    沐白悠闲的在旁看着,唇边的笑意始终不减:“在下前往北江国,若是同路,自是可以送三位一程的,因此,也无需劳烦刑头儿的官车,转来转去不是麻烦么。”嘴上说是劳烦,可他看那破烂官车时的表情,分明是不屑,是轻蔑。
    “……”淡定的黑衣少年看都没看已经暴走的女子一眼,幽幽的架起轻功,咻一下,不见了。
    雁雪一阵惊悚,心里不禁胆颤的回忆起两年前晴天第一次见到这他师弟时的表情,那个表情,就像猫终于找到了自己一生梦寐以求的,最肥瘦合宜,最软硬适中的老鼠,而现在……那只老鼠自由了,因为那只审美畸形的猫,找到了另一只更倒霉的老鼠,所以,他笑了,真心畅快淋漓,开心灿烂的笑了。
    只是雁雪想问……你这个笑容,敢不敢不要这么诡异?
    ps:本来打算写一万,不过还是写了一万二,亲们,爱你们哦。





     生玉环
     更新时间:2012…11…22 8:33:58 本章字数:11145

    在自己这便宜徒弟住进客栈的第二天,雁雪终于迟钝的知道他的名字——宋元均。
    “砰……”茶杯的碎裂声从身后响起。
    雁雪回头,便看到房间外,红柔端着托盘,一脸惊惧的看着地上的碎片,脸色苍白如纸。
    “不是。”没什么好隐瞒的,她毫无顾忌的说:“我家就在北江,既然已经来了,怎么的也要回去住几天。”说着她又突然想起什么,抬起头,眼含媚光,唇带绮丽的看着宋暮白:“若你还对我家中两位姐姐有兴趣,有空可以下个拜帖到沈府验验货,虽然她们年纪是有点大了,不过年纪大的女人比较懂事,嗯,就是城东沈丞相那个沈府。”
    “元均那孩子小时候便黏我,虽说因为皇兄的关系,我与他不常见面,但有什么小玩意儿,我也总忘不了带给他,久了,他对我也不若别的叔伯一般见外,你虽跟我五年,但我进宫时,你多数未陪,因此你自然见不到我与小侄子的相处,两年前他早夭时,哎……那时他才六岁,还那么小,那么可爱……”说着说着,叹息声越来越沉,就像压着心脏的喘息,令听着忍不住也跟着悲恸。
    那小厮并没说生玉环的下落,不过小菊在府中只有一个常伯一个亲人,加之那天常伯对自己的态度如此恶劣,雁雪很快便猜到了,生玉环必定在常伯身上。
    可宋暮白却话锋一转,眼中的慵懒轻佻之色再次升起:“行了,你出去吧,这孩子是沈姑娘的徒弟,往后也别总盯着他瞧了,惹怒了沈姑娘,将咱们撵走,本王又该上哪儿去找这天大的乐子?”
    只是,玥王尚且在此,玥王是太子的叔叔,虽说皇上与诸位兄弟不亲,太子也甚少与王爷们来往,但到底是叔侄,自不会陌生到相见不像是的地步吧。而如今,玥王面色平淡,神色如常,好像真的不认识这个“宋元均”……唔,那么,这孩子真的不是元均太子。
    白天她特地去驿站打探了消息,沈炝估计明日便能回国,而今晚,她必须拿到那个东西。
    看他那孺子不可教的摸样,宋暮白眼底的责备更重了。可转而对上雁雪时,他却收起了厉色,只苦涩的支起嘴角,勉笑了一下:“元均这孩子从小身子不好,两年前他父亲便送到他到一位高人那儿去拜师学艺,竟不想就是沈姑娘,沈姑娘,看来咱们还真有缘分。”
    手中捏着生玉环,沁凉的冰玉并没因为她手心的温度而开始变暖,反而是它崎凛的边角,扎疼了她的手。
    宋暮白收起了斥责的嘴脸,取而代之的则是一脸愉悦,温润如玉的眼眸里一缕柔情闪过,他笑得很欢畅:“没什么,只是用你套套交情,一个叔叔,一个师父,呵,这下我与她可不算陌生人了,你说若我一会儿提议一下,她会不会以后都直呼我名讳,叫我‘暮白’?”
    ————
    第二天,落了一夜的雪终于停了,站在窗前,看着外面难得露出来的一丝暖阳,雁雪笑着眯起眼睛,那倦怠恣意的摸样,犹如一只最高贵典雅的波斯猫。
    似是看出了她的小心思,放下茶杯,宋暮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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