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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我的男人是狐狸-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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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娘一听,颇为心动,就低低“嗯”了一声,起身先去了卧室。
    胡粼望着她的背影,又是一笑——玫娘年纪太小了,真是可爱又可疼。
    又过了一会儿,估摸着玫娘已经坐进被窝里了,他这才起身进了卧室。
    大概是因为早上做了早饭的缘故,炕上热乎乎的,玫娘娘亲做的厚褥子也热乎乎的。玫娘索性脱了裙子和棉裤,只穿着亵裤坐进了被窝里,身子靠在枕头上垂着眼帘不说话。
    胡粼脱得正剩下中衣亵裤钻进了被窝。
    玫娘原先还端着,可是胡粼钻进被窝里逗弄她,她实在是耐受不住了,闭上眼睛仰着下巴喘息着……
    春风一度之后,玫娘累得很,很快就睡着了。
    胡粼把玫娘揽进怀里,盖好被子,很快也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胡粼去村子里雇了头叫驴,铺设了软软的垫子,让玫娘骑着,他牵着驴往东边的南阳府城而去。
    玫娘觉得嫁给胡粼真好。
    她在娘家的时候,一冬天就两套袄裤换着穿,都洗得布料发白滚边变色了,可是还是得穿,问爹爹要银钱买点布料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现今嫁给了胡粼,胡粼婚前就给她准备了无数的衣料,缝制了十几套绸缎新衣新裙,想穿哪个就穿哪个。
    她在娘家的时候,天天被拘在家里,不是跟着做雕花活计,就是忙家务或者下地干活,双石碑村虽然距离南阳府很近,可是她长这么大就去过两三次。
    现在嫁给了胡粼,胡粼带着她在城里随意地逛,又让她选了几样簪环买下,又买了不少的吃食点心,连回门的礼物胡粼都细心准备齐全了。
    到了傍晚时分,胡粼和玫娘乘兴而去满意而归。
    玫娘横骑在驴子上,驴身上挂在胡粼买的那些大包小包的东西。
    她心里美滋滋的,开心得嘴都合不住了,眼睛时不时要看看胡粼。她晓得胡粼好看,看了一眼还想再看,简直是看不够。
    走到娘家门前,玫娘下意识地去看娘家的门,没看到爹娘和哥哥,却看到一个穿着大红窄身袄酱色裙子的年轻妇人立在门前,一双圆圆的眼睛盯着胡粼一瞬不瞬。
    玫娘心里一阵不快,然后才想到这是自己的大嫂孙氏。她低头装出了一脸的笑,这才抬头道:“大嫂,喝汤(吃晚饭)没呢?”
    孙氏笑得一朵花一般迎了上来,先摸了摸玫娘的裙子,口中啧啧不息:“我哟,这可是正宗的蜀锦哦!”
    又用力拉下玫娘的手,摸了摸玫娘腕上的金镯子,似笑非笑看着玫娘:“玫娘,这个镯子成色真好,黄澄澄的晃人的眼,爹娘可真疼你!”
    玫娘起先没听懂,笑着道:“这是相公给我买的,和爹娘有什么——”
    她话还没说完,发现胡粼向自己笑了笑,微一忖度,马上明白孙氏是在套自己的话,看爹娘给自己配送多少东西!
    玫娘心中恨极,可是嘴里却不停,继续道:“我这镯子和爹娘有什么关系?他们只配送了我一对银绞丝镯子!”
    孙氏五短身材个子矮,玫娘又横骑在叫驴上,她非要拽着玫娘的手腕,拽得玫娘难受极了。玫娘面无表情挣脱了孙氏的手。
    孙氏皮笑肉不笑地道:“是吗?”
    玫娘被她气坏了,不乐意同她多说,带着气看向胡粼:“你拉着缰绳站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回家!”
    胡粼含笑向孙氏打了个招呼:“大嫂,我和玫娘先回去了!”
    孙氏看见美男子,顿时皮松肉驰笑得如一朵鲜花盛开在春风里,浑不似方才对玫娘的皮笑肉不笑。她翘着兰花指捏着粉红帕子,向着胡粼甩了好几下,眼睛含情,声音清脆,语气亲热:“我哟,胡小哥,自家亲戚客气什么!今晚别做饭了,到我家里吃吧!我摊了煎饼做锅出溜(煮煎饼),好吃着呢!”
    胡粼笑着看了玫娘一眼,看她气得蹙眉不语,心中好笑,却回话道:“嫂子客气了,明天一定登门!”
    夫妻俩过了小石桥,到了家门前,胡粼把犹自气鼓鼓的玫娘抱了下来。
    他低头看着玫娘,伸手在玫娘脸色轻轻捏了一下,这才道:“她不过是个自以为精明的乡村愚妇,你为她生气值得么?”
    玫娘哼了一声不理他。
    胡粼把叫驴拴在门口的香椿树上,打开了大门。
    玫娘恨胡粼方才同孙氏搭话,气鼓鼓站在门前背对着胡粼生气。
    她很生气,可是胡粼想到这一世玫娘居然为自己吃醋,心里美得不得了,他笑嘻嘻地拦腰抱起了玫娘,在玫娘唇上吻了一下,笑道:“娘子到家了,相公我抱你进门喽!”
    玫娘被他这么一抱,心中宽慰,顿时有了笑模样,却怕被村人看到笑话,把脸埋进胡粼怀里低声道:“快进去罢,被人看到要笑话咱俩的!”
    听到她说的是“咱俩”,胡粼心中更美了,他低声问道:“玫娘,你饿不饿?”
    玫娘不知道他的用意,认真地答道:“不饿啊!这一天嘴都没闲着,怎么会饿?”
    胡粼抱着她打开了堂屋门的锁,进了堂屋之后,用脚踢上了门:“那咱们弄一次再起来做饭!”
    玫娘反应慢了一拍,等到被胡粼摁在床上脱衣服了,这才明白过来胡粼说的“弄一次”是什么意思,顿时面红耳赤,想要挣扎,可是裙子已经被撩了起来,棉裤已经被脱了一半了!
    她只好半推半就地从了。
    晚饭是胡粼做的。
    早上起来之后,正在整理回门礼物的玫娘,发现自己下面肿得走路都难受,只好叉着腿走——唉,幸亏有裙子可以遮挡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穿越之贤妻难当》终于完结了,从今天开始日更狐狸~



136第一百三十六章 调情怄气
    玫娘和胡粼小夫妻俩相跟着往张家走去。
    胡粼知道玫娘的状态,他拎着大包小包在前边慢慢地走;玫娘跟在他的后面。
    刚走过小石桥;就碰到了张家的东邻王爱枝;王爱枝一见胡粼和玫娘,离老远就笑着打趣道:“哎呀;好一对齐整的小夫妻啊!”
    玫娘闻言,脸一下子红了,心里却是美滋滋的。她瞅着王爱枝道:“爱枝婶子你取笑我们呢!”
    王爱枝哈哈笑了两声;眼睛转向了胡粼手里拎的大包小包;半是好奇半是羡慕地问:“你们给你爹你娘带了什么礼物啊?”
    玫娘抿嘴一笑:“不过是一些糕点布料什么的;不值钱的!”
    听到她话中的“不值钱”三个字,胡粼睨了她一眼。
    玫娘正好也心虚,看向了胡粼。
    夫妻俩相视一看,俱是笑了。
    王爱枝和玫娘的爹娘做了二十年邻居了,深知李老大和张氏爱占便宜的性格,笑道:“你爹娘可要欢喜得疯了!”
    玫娘听她说的粗鄙,心里不乐意,就没接腔,和胡粼一起往前走去。
    看到玫娘和胡粼过来,张氏一家人都很开心。
    胡粼把大包小包的礼物都放在了堂屋内的方桌上,玫娘走过去,一样一样拿给爹娘看:“这是桂花糕,这是绿豆糕,这是白冰糖,这是……这是闪光绸,这是蜀锦……”
    张氏和李老大看得心满意足满脸堆笑,就连孙氏也看得欢喜。
    张毅不在意这些,他媳妇不去烧水泡茶,他就自己跑去灶屋烧了水泡了茶招呼胡粼坐下喝茶。
    玫娘介绍完这些礼物,孙氏笑嘻嘻走过来,麻利地收拾着这些大包小包,嘴里道:“妹妹妹夫出手真不错,东西太多了,怪占地方的,我收拾收拾!”
    她说着话,提了这些大包小包就要走,婆婆张氏识破了她的计谋,含笑摁住了儿媳妇的手:“媳妇你歇歇,我来收好了!”
    孙氏笑得更甜了:“有媳妇在,怎能让婆婆您来忙活呢!”她抓住了两包糕点一包冰糖和一包衣料坚决不放手。
    张氏不好和媳妇撕破脸,只好放弃了那糕点、冰糖和衣料,把其余从儿媳妇手里抢救下来的礼物包裹都拎了起来,一鼓作气送到了她和李老大居住的东卧室里。
    孙氏若有憾焉地望着婆婆拎了大部分的回门礼离去,觉得自己吃了天大的亏受了天大的委屈。她一边预备着和婆婆秋后算账,一边恶狠狠地瞪了正和妹夫胡粼一起喝茶瞎聊的丈夫张毅一眼,却看到了胡粼正在微笑着同张毅说话,她不由为胡粼的美色所迷,满肚子的气一下子飞到了爪哇国,迈动着小脚飞快地把抢到手的礼物送回了她和张毅住的西屋,又赶紧回来给胡粼添茶了。
    用过午饭之后,李老大、张毅和胡粼围着方桌坐在大椅上喝茶聊天,张氏和玫娘母女俩在卧室里说体己话。孙氏搬了张小凳子放到堂屋门口,又端了针线簸箩过来,坐在小凳子上穿针引线绣大红肚兜上的粉红并蒂莲。她绣两针,仿佛吃菜下饭般看一眼胡粼这个漂亮妹夫,再绣两针,起身给胡粼他们添茶。弄到最后,全家最忙的还是她。
    胡粼察觉到了大嫂孙氏对自己的注意,不过任谁看到他,都会多看他几眼的,他早就习惯了,因此不甚在意。
    李老大因为女儿女婿第一次上门,心中欢喜,谈兴甚浓,对胡粼说道:“胡小哥,你和玫娘的第一个儿子可是要姓李的,以后的孩子尽管姓胡,我这做外爷(宛地土语,指外公)可是不会阻拦的!”
    胡粼因为笃定自己和玫娘生不出孩子,因此含笑道:“是,爹!”
    李老大因为己方未曾让胡粼入赘,违约在先,因此说出这句话其实是试探胡粼的,没想到胡粼居然答应得这么爽快。他老人家大喜过望,捻须而笑,很大方地道:“胡小哥,你和玫娘晚上留下用饭吧,到时候让你大嫂给炒个肉菜!”他老人家决定斥巨资买二斤肉,让胡小哥和玫娘在家里再吃一顿晚饭。
    张毅在一旁听到了,下意识地看向坐在门口的孙氏——他这个新媳妇最是悭吝,怕是不会乐意留客并加肉菜的吧!
    谁知道孙氏拈着绣花针在乌油油的元宝头上抿了抿,原本圆溜溜的猿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笑道:“好啊,胡小哥是爱吃红烧肉,还是爱吃回锅肉?都不爱吃的话,猪肉炖粉条烩菜怎么样?我在娘家的时候,我做的猪肉炖粉条烩菜可是全村人都传扬说好的!”
    胡粼看了她一眼,含笑道:“大嫂怎么做都好吃!”
    孙氏直起身子,曼妙地扭了扭腰肢,正要接着卖弄才华,就看到婆婆张氏和小姑子玫娘母女俩从卧室里出来了,她瞟了胡粼一眼,低下了头,装作认真绣花的模样。
    玫娘在卧室里把大嫂孙氏和胡粼的对话听了个清清楚楚,一股酸气早已冲天而起,出来的时候脸上就不很好看,绷着个脸,秋水眼如凝寒冰。她这个人也怪,一般女子丈夫若是和别的女人调情,都是会去怪别的女人勾引自己丈夫,可是玫娘却是在生胡粼的气,因为她信奉这句话——“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她冷冷瞅了胡粼一眼,然后离开了堂屋。
    胡粼一脸的惶恐,忙起身向泰山大人和大舅哥团团一揖:“我去看看玫娘去!”
    其实他心里开心得很。
    玫娘才十五岁,个子虽然高,身体也发育完全了,可是脸上看着是还有一些稚气的,尤其是像这样气鼓鼓地吃醋的时候,嘟着嘴鼓着脸颊,说不出的可爱可喜。
    胡粼最爱哄这样酸溜溜的玫娘了。
    虽然李老大决定斥巨资购买二斤肉,虽然大嫂孙氏愿意为美男妹夫一展厨艺,可是胡粼还是乖乖地跟着玫娘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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