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美女在身边-第2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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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幢低矮陈旧的木楼式建筑,二楼木橱栏处挂着一块巨大的隶书牌匾,上书“红云武馆”四个大字,弯延狭窄的楼梯上面,才是武馆的位置所在,一楼下面还有一个“红云”跌打馆,林少秋他们此刻就站在跌打馆门口,等着箫流过来。
上面武馆下面跌打馆,也是香港各处老街的一个特色,想来是为了方便馆中子弟,习武之人跌打损伤,都是家常便饭,武馆与跌打馆设在一起,比较方便一些。
木楼梯发出了踏踏声响。一个尖嘴猴腮的黄毛小子快步跑了下来,望了林少秋和李俊凡一眼,颇不友善的说道:“你们站这里干什么?”
林少秋看了黄毛小子怀中抱着的东西一眼:“箫流让我们在这里等他。”
“风流哥?”
这时候,木楼梯踏踏声此起彼伏,一群手臂、胸口、背部几乎都雕龙画凤纹了文身的人迅速从楼上的武馆中来到下面聚集,望着林少秋他们的眼神,跟那黄毛小子如出一辙,都不友善。
“是什么人?”其中一人问那黄毛。
“我怎么知道,说是风流哥让在这里等他的”黄毛小子摆了摆手,“别说这些了,人到齐了吗?到齐了就走。”
“人齐了,东西呢?”
“齐了。”
“走!”
就在众人离开之时,黄毛怀中所抱的那一大块白布所包裹的东西不小心掉落了下来,“哐当”几声。地上赫然散落了一把西瓜刀和两根钢管。
“包呢?怎么不用包装起来?”
黄毛尴尬道:“包坏了,暂时……暂时
“别废话了,走走走。”
黄毛捡起西瓜刀和钢管包好,瞪了林少秋一眼,与那群人一齐匆匆离开。
林少秋和李俊凡相互看了一眼,没有说话。箫流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人林少秋心中自然已经有了分寸,就是一个老混混,但林少秋其实很不明白,既然有着一百美元钞票之约,相信马爷和那箫流的关系恐怕还算不错,但为什么在社团出事之前两人却是一个天一个地。
马爷在澳门掌管大社团,呼风唤雨,而箫流却在香港庙街混得如此悲惨,这让林少秋觉得很是奇怪。
不过马爷的眼光,林少秋一直都很相信,即使那个箫流是个一无是处的老流氓,老混混,马爷既然会让自己在这样的情况下来找箫流,那箫流肯定有值得马爷相信的地方,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有可能害自己,唯独如亲人一般的马爷不会,当然,还有李俊凡这个跟自己出生入死建立起感情来的好兄弟。
等了一会儿,箫流便来了,刚才跟在他身边的那些人一个没来,只是他,单独来到了红云武馆。
武馆里头的人刚才似乎都走*光了,就只剩下两个年轻人在吃着晚饭,见到箫流,都是一副点头哈腰的模样。
箫流让这两个年轻人带着李俊凡去外面吃饭,而他却和林少秋留在了武馆中。
林少秋到是不担心李俊凡会有什么危险,不是因为李俊凡的身手,而是因为这个箫流,是连看人眼光很准的马爷都相信的人,自己没必要怀疑他什么。
人一走,看起来还算比较宽敞的武馆里就只剩箫流和林少秋了,柔和的灯光下,那一排又一排的皮质沙包以及那些时尚现代的健身器械,与整间木楼木屋式的武馆装潢看起来很不搭调,倒是武馆中间擂台上面画着的那咋。八卦,看起来倒还有些复古风。
扔了一双拳套给林少秋。箫流把挑染后的长发拿根小绳一扎,把花衬衫一脱,露出了他那看起来并不结实的且还有些干瘦的肌肉,脱掉皮鞋跳上了擂台,戴起拳套向林少秋勾了勾手,笑道:“世侄,不要跟我说你不会打拳,上来玩玩。”
看起来年纪一大把了,居然还有兴趣跟年轻人打拳,这个箫流倒也有点意思,林少秋笑笑,脱掉,恤戴上拳套,也跳上了擂台。
虽然半年以后才能跟胜联社的太子学习搏击之术,而且目前这种情况,十三叔也出了事,作为十三叔贴身保镖的太子不知道还能不能平安,自己拜师太子正式学习的可能,恐怕没有了,目前拳术也不是很精的林少秋苦笑着摇了摇头想道。
“打拳的规则
“没有规则,擂台上只有打倒对手和被对倒,你不想做那个被对倒的人,就想尽一切办法将对倒吧!”箫流说罢,也没跟林少秋客气,当先一拳就朝他的脸颊袭来。
林少秋很自然的闪过箫流这一拳,看着这个在自己眼中似乎有点柔弱的老流氓,摇头苦笑了一番,挥拳而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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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二十章君子之交
江是场势均力敌。波澜不惊的肉搏兰战。面对箫流”羔懵披池的年纪,还是他与马爷的关系,林少秋都没有尽全力,更何况这只是玩玩。出一身汗当做运动就好,何必认真,倒是箫流,在林少秋没有尽全力的情况下也只是跟他打了个平手。
当然,箫流面对林少秋,未必就尽了全力。
这一大一小两个打着赤膊的男人汗流浃背,席着擂台坐了下来,箫流解开头上扎的小绳,甩了甩他的长发,就着手擦了擦汗,一边喘一边笑骂道:“臭小子,有练过哦,有跟揍猪头一样海扁长辈的吗?老马教你的么。”
刚才打拳之时,林少秋确实抓住箫流一个空档,对着他那张老脸来了一套组合拳,此刻听得箫流乐呵呵的埋怨,倒也觉得好笑,把拳套解下一扔,笑道:“逮住松会不把你干倒,我岂不是就要成为一个在擂台上被别人打倒的人,这揍猪头,不,海扁长辈,是你教的啊,关马爷什么事。”
“你这张嘴,也跟老马一样利啊”箫流盯住林少秋看了半晌,才道。“不过臭小子你有一点比老马强,要是换了老马在这上面,恐怕被海扁的就得是他了,唉!老了,现在是年轻人的世界了!”
箫流莫名的感慨了一番,站起来拿花衬衫穿上,突然问道:“会喝酒吗?”
林少秋穿好,恤,微微一笑:“如果能先把肚子填饱,别让我那胃空着,我想我喝起酒来可能会尽兴一些,坐我对面的人应该也会觉得酒逢知己,喝得舒坦。”
箫流怔了怔,想起跟林少秋一起来的都已经去吃饭了,他还跟自己打了一场拳,出了一身汗,不饿才怪,哈哈大笑道:“你这臭小子,哈哈!”
各种潮讪风味小吃汇集的港式大排档,也是庙街的一大特色,各色粥粉面饭及特色小炒,都散发着一股浓郁的海鲜风。
林少秋喜欢吃海鲜,是因为海鲜多蛋白质,少脂肪,比较营养,而箫流似乎也对海鲜情有独钟,满满一桌子平民佳肴,除了一碟油菜,全是海产之物。
满意的啃完一大颗油爆生蛇,箫流很不拘的往桌子上蹭了蹭那双沾满油的双手,把油爆生蛇、碳烤小龙虾端了往林少秋面前一放,嘿嘿笑道:“世侄,这些可都是好东西,年轻人要多吃一点,晚上才厉害得“哗阵。声,男人,白天在外面靠的是头脑,晚上回了家拼的可就是体力了,嘿嘿,我想这些东西,老马恐怕也没少教你吧?”
作为一个男人,这些东西哪还需耍别人教,听得箫流这么说,林少秋倒觉得有些好奇:“我听见别人都叫你风流哥,论这个,恐怕谁都不如你吧,不过我年轻,本钱多得是,倒是你,为了你风流哥的名声,都应该多吃点补一补。”
箫流张嘴想说点什么,却是没有言语,独自倒了一杯啤酒一饮而尽。坐在对面的林少秋,也端起酒杯笑着朝箫流意思了一下,一饮而尽。
酒过三巡,箫流和林少秋的脸上都溢出了红色,林少秋还是和箫流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说笑笑,听他讲讲香港的人事,侃侃庙街的风花雪月,不时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倒像是一对相识已久的忘年之交一般。箫流暗暗赞叹,老马带出来这小子确实不一般,要是事先不知情,还真看不出来他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巨大的变故,该吃当吃,该喝当喝。该说当说,该笑当笑,也没有那种初入陌生之地的拘束和尴尬,还真沉得住气,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人,但同时也拥有少年人的那种阳光和朝气,应该这么说。这小子身上具有少年人身上应有的素质。同时还具备着许多这个年纪的人没有的东西,老沉、世故、成熟。
“老马出了事,跑路了吧?”箫流终于说到了正题。
跑路?
不知怎么的,这咋,词由箫流嘴里说出来,林少秋听着不怎么舒服,不管如何,他给林少秋的感觉,始终还是一个年纪一大把,却没有混出名堂的老流氓。
看箫流的样子不像明知故问。林少秋喝了一口酒,说道:“所以才来找你呀,指望投靠你,跟着你混出点名堂来,我再回去帮助马爷,可是现在看来似乎没多大希望。”
箫流勉强一笑:“算一算,我恐怕也有二十多年没见过老马了,不。见过,老马在澳门也算是一个名人嘛,报纸杂志上偶尔见得到,没想到”他还真会让人来找我”找我麻烦,呵呵。”
“哦?”林少秋看着箫流,想让他继续说下去。
“拿来!”箫流向林少秋伸手道。
“拿什么?”
“美国佬那半张烂钱啊,信物。时呵!”
林少秋想到箫流应该也有那另外半张一百美元,只是没想到,一分为二的一百美元,一半和另一半,是有着不一样的意义的,箫流的那半张一百美元,是印着富兰克林头像的那一半,那半张一百美元奇*|*书^|^网,承载着一对好兄弟之间淡如君子般的协定。
马爷和箫流,是在海边一起长大的好友,出身和家境都很贫寒,读不起书,很早就出来社会上谋生。而要想不被别人欺负,赚钱养家,最好的途径莫过于出来混,一没技术二没学识,也只能出来混。
早年两人一起过海来到香港淘金。一对兄弟搭挡凭借着箫流的拳头和马爷的头脑,很快便在香港站稳脚跟。树大好乘凉,加入社团依傍个靠山,在当时的环境下利大于弊。
就在日子过得风生水起之时,这对好兄弟之间却出现了分歧。
马爷书读的不多,但与箫流在外面混的同时,也不忘自我充实,在那段时间也积攒了一定的资本,网好遇上在澳门有个机会,便想去澳门以博彩业发家,可是箫流却不愿意,他就天生喜欢这样的生活,每天人前人后听着别人一口一咋,大哥小白天该做事做事,晚上该潇洒潇洒,这样的日子虽然存在危险,
因为箫流觉得,虽然同是出来混。但去澳门的生活,恐怕也没有在香港这种天天刀光剑影来得刺激。
如果说一对铁一般的兄弟在出现了利益冲突的时候还勉强能够凑合解决,在出现了志向不一的时候,就真的只能道不同不相为谋,各奔前程了。
分别之时,马爷将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一分为二,印有富兰克林头像的那张给了箫流,让箫流以后如果有什么困难,甚至是横死街头。如果箫流有后代的话,可以让箫流的后代拿着这半张一百美元的钞票去找他,他会替箫流照顾一辈子,因为马爷知道,出来混,是肯定要还的。未雨绸缘,是必须的。
可如今没有想到的是,倒是马爷,让林少秋拿着另外那半张一百美元,来到香港找箫流。
“马爷想要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在你眼里就是没义气?”听的箫流对那段往事侃侃而谈,林少秋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一见到自己就用那些话来椰偷马爷,敢情如此,不过马爷的这段往事,林少秋倒还真没听他提起过。
“呵呵”箫流刚才一边讲一边喝酒,林少秋就坐对面静静的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