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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完美主义魔法师-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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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坦老师燃烧自己的生命对我的栽培……薇薇安,有什麽是你知道,我却被蒙在鼓里的?请你告诉我!”听了这话,我不由一阵激动。    
  “亚历……你一点都没发觉维坦老师为你所作出的牺牲吗?”薇薇安有点惊异地说道。    
  “我知道老师为了挽救我的生命使用了强大的禁术,但这相对於他无比强大的魔法能力,应该……不会对他自身造成很大的伤害吧?”我不确定地说道,却隐隐觉得事实不象自己所说的这样。    
  “其实……维坦老师从你十岁起就不断将自己生命能量注入你的身体,消耗巨大的魔法力来改造你的身体……也就是说,维坦老师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成就你的……这样一来,他的寿命至少缩减了五百年……”    
  “为什麽……我一点都没发觉……”薇薇安的话,让我受到强烈的震憾。    
  “这是因为维坦老师在对你施术期间,总是趁你睡著时或先对你施加了睡眠术,在你不知不觉间将魔力输入你的身体,改造你的经络……不仅改造了你的生命体质,还在你身上种下了魔法的种子,虽然不是直接将魔法力注入你体内,而且在你未修习魔法时也不会显现出来,但一旦修习魔法的话,效果就相当明显。    
  “这七年多来,维坦老师不断培养你的魔法特质,这比魔法师之间那种单纯魔力传承要困难得多──後者是外力强加,前者是内在生成。所以你未来的魔法成就有无限的可塑性,而且在魔力的内在作用下,还进一步强化了你的气质,使你经常在不经意中流露出魔幻般的魅力和王者风范,让人信服和甘愿跟随。”    
  “老师这样牺牲……值得麽?”我不禁扪心自问,维坦老师将生命赋予我,我有资格去剥夺他的生命来成就自己麽?    
  “值得的!”薇薇安肯定地说道,“老师这样做,不是为了你一个人,而是为了全人类!你的生命再不是属於你一个人的了,你是属於所有人的!你一身系著全人类的未来!为了老师,为了所有爱你和你所爱的人,你一定要振作起来,带给圣伦大陆美好的明天!”    
  “薇薇安,我明白了!”我站了起来,露出坚决的表情,强大的气势随心意而发,与猛烈的夜风交缠激荡。    
  老师,请你在另一个次元好好看著亚历吧!在我的生命中延续著你生命,在我记忆里铬印著你的记忆──从此,为实现你我的目标,为了制霸天下,我将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不畏险途,不计後果,以鲜血铺就通向皇座的红毯,用血与火擦亮我的帝冠!……    
  这天上午,我在维坦老师逝去後首次召开了由孟斐斯及一干“飓风”核心人员参加的政治军事会议。    
  会上,我提出了立国和建立军队的主张,以梅因斯特为国名,并制定了在短期内统一“死神之心”沙漠的策略──在消灭了“夜火”与“黑鹰”後这点不难做到,现在只需要肃清他们的余部以及一些小股的盗贼群就可以了,造成立国的已成事实後再周围的国家发布,彻底摒弃以往“飓风”沙盗的身份。    
  “死神之心”沙漠扼圣伦南大际东西交通的要冲,以往因为沙盗的横行使政治、经济、军事上的价值未能显现出来,但一旦形成统一的国家,就完全不同了,沙漠的抢掠者一旦成为沙漠商旅的保护者,估计周边以商人为主的国家都会欢迎的。    
  而且一旦建国後,商旅通行的税费就是一笔可观而稳定的收入来源,再加上在沙漠绿洲上建立大规模的交易集市,将沙漠出产的铁矿、铜矿、铝矿等资源武装自己和对外输出,财政收入将得到源源增长,也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到这里定居和从事商业活动,梅因斯特的强大和繁盛也就指日可待。    
  至於军队的建制问题──这也是立国的首要问题,武力是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础之一,在经过一番讨论後,大家初步达到了统一意见,就是建立一支以骑兵、骆驼兵为主,步兵为辅的军队。这主要考虑到在广阔的沙漠上,军队的机动性是非常重要的,除了实力之外,地利与速度就是决定胜败的关键。    
  最後,我和孟斐斯缔结盟约,“飓风”团诸人正式向我宣誓效忠──梅因斯特也成为我第一个建立的国家,史称“梅因斯特之盟”。    
  这一天是圣伦历1891年4月24日,一个後世将深深铬记和津津乐道的日子,席卷大陆的波澜将从这里开始。      
第二十二章、精灵与盗贼    
  第二十二章、精灵与盗贼    
  我和薇薇安在梅因斯特逗留了二个月後便重新踏上了旅程,萨莎琳为我们补充了旅行的必需品,包括食物、清水、生火工具、简易帐篷等,而孟斐斯却坚持亲自为我们引路,护送我们离开,陪伴我们从梅因斯特一路北走穿越“死神之心”,经过了数天的行程,我们已经看到沙漠边沿的丘陵地带了。    
  “孟斐斯,送君千里,终需一别,你回去吧!不要为了我们耽搁了正事。”我拉停了马,看著沙漠边铅灰色的丘陵和丘陵之间淡青的草地,淡淡地说道。    
  “亚历,让我再送一程吧!”孟斐斯恋恋不舍地说道。    
  我摇了摇头,笑了笑说道:“不要一副生离死别的模样!我们很快就会回到梅因斯特的,今後我俩并肩作战的日子还多著呢!回去吧,沙漠的子民需要你──与其将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相送中,不如将时间和精力放在梅因斯特的大业上。我希望下次见到的是一个不一样的的梅因斯特!”    
  “亚历,我的王!我答应你,当你再次回到你的王国的时候,我会给你看到一个崭新的梅因斯特的!”孟斐斯斩钉截铁的答应道。    
  “孟大哥,你早点回去呢,别让嫂子等得心焦。新婚燕尔,冷落妻子太久,很容易情海生波,发生婚变的!”薇薇安打趣地说道。    
  “你这丫头!”孟斐斯不由脸色一红,摇头苦笑道。    
  然後,孟斐斯神色一肃,向我们抱了抱拳说道:“前途珍重!”    
  “你也是!”    
  “孟大哥,保重!再见!”    
  孟斐斯一直目送著我们的背景在视野中消失才离开。    
  我们经过灰色的丘陵群,两天後便进入了人迹罕至的山林地带,这片山林实质是精灵森林与迷失森林的分界线,如果继续沿西走,就能到达妖精森林──这是我们先要到达的地方,如果往东行,就是我们最终的目的地──迷失森林。    
  妖精森林是圣伦大陆上第二大的森林,与最大的迷失森林一样,是人类望而却步的地带,传说因为百灵战争後精灵族对人类的仇恨,对於胆敢进入的人类是绝不轻饶的,而迷失森林却是天然的大迷宫,除了维坦老师之外,还没听说过有谁能够安然进出的。    
  进入妖精森林後,我将警觉性提到最高,全神戒备起来,虽然我有维坦老师的信物,但如果来不及说明就被敌视的精灵杀死的话,那就是天大的冤枉了。    
  林内古林参天,蔓藤缠绕,地上到处是轧垒交错的树根和青苔,灌木丛间杂而生,珍禽异兽更是随处可见,但大多是我叫不出名字的种类,如竟在日间出现的粉红色的巨型蝙蝠,有豔丽的尾巴却会飞的孔雀,有著兔子特征却长满刺蝟一样尖刺的动物……    
  清晨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金子般的细碎光影,在清新的空气中迷漫著青苔与腐木的气味,各种小兽从树上和丛林中露出小小的脑袋用好奇的目光看著我们。致身於原始森林,让我们均有一种融入大自然的宁和与静谧中的感怀。    
  然而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动物的吼叫夹杂著小孩的悲鸣却将我们放松的心神再次拧紧。    
  我们顺著声源的方向觅去,绕过一片密林後,在一片空地上看见一只双头六足、两只头上分别长著尖锐独角的硕大怪物,正向倚在一棵大树旁的精灵族小女孩步步逼近,旁边还躺著一名褐衣褴褛的人类男子,右手手臂至胸部被利爪抓裂了三条寸深的血痕,血水不断外渗,看样子就算不死也已经丧失了行动能力并昏迷过去。    
  而精灵族的小女孩虽然没有受伤,但似已惊吓过度,虽然双手仍凝聚光系魔法元素发出魔法光镖,却不能对怪物造成一丝一毫的伤害,反而让它更加愤怒。    
  一个精灵族的小女孩与一个人类男子,真是怪异的组合呀!    
  我来不及细想当中古怪的内情,便和薇薇安冲了出去,撤出“未名”,挡在小女孩面前。    
  小女孩看到我们出现,仿佛自绝望中抓住了一根救命草,抽抽噎噎的说道:“大哥哥……大姐姐……救我……”    
  我没有答话,全神贯注地注视著这头巨型怪物──这应该是属於魔兽一类,全身覆盖著黑色的鳞片,只在双颈与躯干的结合外露出了一撮三角形的红色茸毛,它以三只後足支起身体,竟有两个我那麽高,双头上长长的尖角下面是一只红色的复眼和血盆大口,而三只前足上分别长有三只锋利的爪子。怪物见我们出现後似乎感觉到某种危险的气味,竟停止了进逼,戒备地紧紧盯著我。    
  怪物窒了窒後,挥动锋利的爪子向我逼近,我用奇快的速度向它冲去,“未名”向空中一划,斩向迎上来的利爪,然而却未如我想象般一斩而断,反而发出金属的交鸣声。我只好顺势一带,将“未名”掠过它下腹处,却是再次徒劳无功,但剑上催发的强大的剑斗气却让吃痛的怪物显得愈加愤怒,疯狂地向我发动攻击。    
  我借助灵活的游走将怪物引离薇薇安和精灵女孩的身边,但这里的空间毕竟有限,我终於被怪物逼到了一棵大树下。    
  暴怒的怪物发出一声刺耳的怒吼,三只前爪一起向我扫来──但这也是我盼望的时机!    
  我沿树身借身飞腾,一跃而起,浮在半空。怪物的爪子掠过树干,大树竟拦腰被斩断。    
  而我的攻击也就随之展开,我由上而下发动唯美剑技“风神御翔舞”,“未名”催发凌厉的风旋闪电般刺入怪物颈身结合部的三角形茸毛地带,然後双脚在怪物的身上一蹬,飞快拨出“未名”,落地、凝立。    
  此时,怪物的伤口处开始不断喷涌而出黑色的液体,身体剧烈颤抖了一下,便朝我的方向扑倒。我闪身让开,怪物便扑倒在地,发出沈闷了响声後再无声息。    
  我收起“未名”,来到薇薇安他们身边,而薇薇安已经用回复魔法为那名男子治疗起伤势。    
  “谢谢你们!大哥哥,大姐姐!”那名精灵族的小女孩消除了恐惧後竟好奇地打量起我和薇薇安。    
  “你叫什麽名字?”我也打量起这个精灵族的女孩:长著精灵族特有绿色长发和尖尖的耳朵,粉嫩的脸上嵌著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和小巧的鼻子,从外表看大概相当於人类的十岁小孩,但精灵的生命远较人类的生命悠长,所以搞不好,她比我年纪还大呢。不过相对来说,精灵的心智与身体的成熟也远较人类缓慢得多吧?所以说她还是个小孩子应该没有错。    
  只是精灵的美貌真是较传闻还要出色呀!她长大後肯定一名大美女!如果到了人类的世界肯定会倾国倾城。呵呵……我究竟在想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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