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钥-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来到一向无人使用的阁楼小房间,吉达把人粗鲁地丢在小床上,牧师只好苦笑著帮忙把朔华的姿势移动好,拉出柜子里的被子替他盖上。
“我又没有要她陪我一辈子,我也知道她一个没结婚的女孩子家老呆在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不好,但是你知道,我们身为父亲的人总是希望她可以找到一个好男人嫁了……像这一个………就免了,怎么看怎么像个少爷”他就是不满意女儿带回来的这个少年模样就是了。
“你干嘛这么排斥这孩子,这世界上成功的人可不见得都跟你一样是孔武有力型,事实上有大多数的名人都是像这孩子一样斯斯文文的,人啊!光靠有力量是不够的,脑袋才是最重要。”看这孩子身上的伤口,可以猜想是怎么从野兽的手中逃出,能从野兽口终生离的孩子,而且将自己伤口处里的这么好,想必一定是个有能力照顾自己甚至是照顾别人的人,他倒不像吉达那样这么排斥,也许自己的职业也是用不到什么体力,光靠脑子帮忙的关系。
“就是这样我才不喜欢,最好他伤养好之后就快点走,我这里也没多余的钱去养一个不能干活的人。”
除了这孩子实在跟他预期的女婿模样差太多之外,重要的是他不认为自己那其实很单纯的女儿,会适合像这样踩在社会地位阶梯上端的人,那就像一朵简单朴素的小花,摆放在满是宝石绸缎的房间一样突兀。
他总觉得这个男孩子的出现,总有一天会伤了他女儿的心。
他们所生活的半湖小镇,并不是一个十分繁华的地方,但每年经过小镇的各式各样人物,其中不乏像这少年这样看起来出身高贵的人家,他们不需要说话,甚至是默默地待在角落,你总是那么容易地就可以感觉到他们的不一样,即使他再多么的不甘愿,即使他清楚自己这一辈子是怎么努力的过活,但是心里一直就是有个声音,清清楚楚的告诉自己,在人生的金字塔上,你永远也越不过他们的肩膀。
这样的声音,年纪越老时越是清楚,渐渐地习惯自己以为看开,其实不过是选择漠视。
他的女儿是最令他骄傲的宝贝,也是他心目中最好的小女孩,只是不得不咬牙承认,这样的宝贝,站在这样的人身旁,永远也不会有光芒。
他宁可自己的女儿是绽放在小镇中最受宠爱的小花,也不愿她在众花中却感到寂寞。
对凡事比吉达还要看得开的牧师,轻易地从他的目光得知他的想法,抬手在他宽厚的肩膀上拍了拍。
“吉达,孩子的人生是他们自己的,如果不希望蕾莉纱的将来拥有后悔,那么,让她自己去选择。”
上天赋予人类的,并不只是选择的权力,还有走下去的勇气。
勇于走自己所选择的路,哪天抬头,心里的那片天空,才会如眼睛所看见的那一片蓝一样,多采多姿。
第十二节
朱朔华睁眼。
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透过明亮的玻璃窗瞧见蔚蓝的天空,柔柔的光线斜斜地照射而下,那种熟悉的温暖,教他几乎忘记这里已经不是过去他所熟悉的世界。
轻轻地,抬起手,碰到那一片明亮的窗,看似无瑕,其实仍有些细微的不平,而且颇厚,要不是光线充足的话,恐怕外头的景色会是一片模糊,还不是很进步的技术。
蕾莉纱手中捧著水盆,刚进阁楼的小门,就瞧见那俊美的少年正伸出修长的手指抵在她和妈妈最喜欢的小天窗上。
“那是我小时候,爸爸为了讨妈妈欢心,狠下心跟路过的商人买的,整个小镇,就只有我们有,爸爸为了能让这么小小的窗子可以瞧见所有景色,还量了好久的距离,在夜晚可以轮流瞧见双月轮流划过星空,很美很美………啊!我忘了你听不懂我说什么……”瞧见朱朔华转头,用疑惑的眼神望著她,才想到之前曾发生的沟通问题,一张俏丽的脸庞不由地红了一下。
“来!你已经昏睡了快一天的时间,先清洗一下伤口吧!”指指他身上的伤口重复说了几次。
朱朔华没有反对,事实上他也很讨厌自己现在身上的狼狈,于是很快地解开身上的束缚,接过蕾莉纱手中的毛巾,仔细地清理身上所有灰尘,没注意到蕾莉纱好不容易消退的绯红再度晕上双颊。
不过这可怪不了朱朔华,毕竟在他所处的环境,只要不三点全露走在大街的话,其他遮体的布到底有多大,也没有多少人会好奇脸红,但是对只看过自己父亲打赤膊的蕾莉纱来说,根本就是在考验心脏的强壮,她觉得瞧见那属于少年特有的纤细与健壮并融的身体,那一瞬间她的心脏差点没从喉咙给蹦了出去。
“混蛋!你在做什么!”
其实一直偷偷跟在蕾莉纱身后的吉达,反应慢了一拍,瞧见朱朔华脱衣服的那一刻,一把怒火先烧到脑门,然后被烧焦的脑袋也不知道转多少圈,才让嘴巴找到声音大吼出声,不过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他那纯洁可爱的宝贝,竟然连遮也没遮,直直的盯著一个陌生少年的胸膛脸红。
天知道再如何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也禁不起这突然的如雷一吼,朱朔华差点没从床上跳了起来,睁大双眼瞪著勉强把自己高大身体塞进阁楼小门的壮汉,那模样跟驱邪的钟魁像有得一比。
小床旁边有个被吓得更厉害的。
这根本是心脏连续双重考验,猛拍著胸口,蕾莉纱开始怀疑自己心脏刚刚是怎么撑过那一刻活到现在。
“臭老爸!你要吓死我喔!吓死了以后谁帮你洗内裤!”语毕,一个小阁楼里同时有两个人脸色胀红。
一个是觉得面子被女儿丢光的吉达,然后排除完全听不懂两人说话的朱朔华,另外一个自然是忘记朱朔华听不懂他们说话的蕾莉纱。
天啊!她在他面前说了什么没气质的话?
快杀了她吧!
蕾莉纱遮住脸庞差点呻吟出声,然而从指缝中瞧见朱朔华疑惑的表情,这才想到他根本就听不懂他们的对话,暗地里吁了一口气。
不过,由于两人表情实在是生动无比,朱朔华不难猜出他们之间的对话可能关系到什么羞于见人的私事,可惜语言不通听不懂。
看来,现在最重要的,是必须先学会这个世界的用语,他相信这对他来说并不难,语言的一开始都是死背的东西,而他目前的脑袋最不缺乏的就是背诵的能力。
想了一下,从空间里取出一个装饰用的胸针,那可以说是他自己少数的装饰品之一,以前参加家族之间的聚会时,父亲让人送来的礼物,为了不让他给他丢脸。
他不晓得这东西在这个世界算不算珍贵,在地球的价值观中,光是上面的小钻石跟丹泉石就值不少钱,更别提那出自于大师之手的手工了,在这文明仍不算进步的世界中,它的细致度应该可以价值不少才是。
结果,父女两人根本是眼珠子差点没滚下来,尤其是曾经去过大城市历练过的吉达,连从贵族身上也不曾见过做工如此细致的装饰品,上面的银色细丝如发一般,一线一线交错成为菱形的网,网上中央部分相牵著以深深浅浅蓝色为基调的宝石,正中央一只由银丝镶嵌著蓝紫色丹泉石的蜻蜓斩著双翼彷佛随时都会朝天际飞去。
“这好漂亮!”
女孩子都是喜欢这一类闪亮的装饰品的,尤其这一款设计是为了搭配三件式西装礼服而造的,因此略成中性化,男女皆可使用。
“这是?”接过朱朔华递来的胸针,蕾莉纱小心翼翼,深怕摔坏了。
他知道这是一个问句,也可以猜出意思,于是指指床铺,比一下吃饭的姿势跟翻阅书籍的模样。
“你是说,这要用来代替住宿吃饭的费用……还有学习?”幸好这里的确是有书这样的东西,也幸好蕾莉纱够聪明,要不然换成吉达,那烧焦的脑袋可以猜出吃饭这个动作就已经不容易了。
也不管朔华听不听得懂她的理解,蕾莉纱迅速地转身面对小床旁边的一个木箱,取出脖子上一直挂著的一条项炼,用上面垂挂的钥匙将锁给打开,掀开箱盖露出里头的几样陈旧物品。
这箱子是母亲过世之后她整理出来的,有母亲几件留给她的珍贵衣服还有亲手缝制的玩具,跟几本从经过商人手中买下的童书,上面有图画又有文字,应该最是和给刚学习语言的人看。
“可惜,书很贵,所以就这几本,等你先看懂了这些,我再从我房里拿一些故事给你。”把书递给他,很高兴地看著那一双手翻开纸张,看著他的视线到哪儿,还出声告诉他怎么念。
来看看病人的情况怎样的牧师,瞧见这一幕,还有脸上表情多端的吉达,心里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尤其在发现那很认真的听蕾莉纱读书的少年,竟然在翻过一本书之后,就已经记住所有的发音与内容之后,他更了解到老朋友的担心,也许终将成真。
第十三节
后来,吉达拒绝了朱朔华得那一份胸针,他太清楚那有多珍贵,在这个小镇,并不适合拥有太珍贵的东西,哪可能会带来灾祸,任何一个平凡人家拥有无价之宝,没有保护它的能力,只会引起抢夺。
蕾莉纱也一样,她想的不像父亲那般深远,虽然很喜欢那样美丽的饰品,但是她带他回来只是一片诚心,并不需要任何的报酬,如果真的要报酬的话,也只是希望可以常常看见朔华的笑容,还有那一双漂亮的双眼。
于是,朱朔华也不坚持一定要把东西给送出,但他不想欠任何人恩情,于是身体稍微好一点的时候,开始在这不大的饭馆里开始帮忙,甚至将记忆中的一些美味食谱,一样一样教给了饭馆里的厨子跟蕾莉纱,造成每一个经过小镇的商旅及佣兵,都慢慢地知道了这个小镇,拥有多么美味的菜肴,让所有人都会停下来,即使是吃个茶点也好。
蕾莉纱最喜欢的,也就是这个时刻,因为厨子跟她两人厨艺程度不同,朔华并不是一起教导,通常都是在用完晚餐后的时间,所有人整理完杂务之后,两个人会一起待在厨房里,从要准备的材料,到各种添加调味料的多寡,他会站在她的身边,一样一样教给她知道。
虽然有时候,她会看著他说话的双唇发呆,然后一样东西也没记进脑袋,换来一锅会吃坏肚子的诡异料理。
虽然有时候,老爹会很碍眼的站在门口,每次两个人稍微靠近点,他就不识趣的开始碎碎念甚至大吼。
虽然两个人的谈话仅止于这东西要煮多久,为什么要现在放进锅里。
但是,她真的很高兴,因此每一次就算忙到眼花撩乱,整个厨房被她给弄得乱七八糟,半夜还要收拾,可她总是笑眯眯的,尤其当她成功的做好他所教导的菜肴时,色香味俱全的食物进入他的口中,换来赞赏的笑容,她觉得自己的一颗心都飞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自己很花痴,但有什么关系,对自己喜欢的人做傻事,那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因此就算吉达在怎样不满意,两个人还是在小小的空间里,相处得十分愉快,一个得到了小小的幸福,一个则是趁著教别人做菜时,自己也可以多多学习这地方的语言和一些生活习惯。
于是在这种将自己融入环境的方法下,朱朔华只花了不到一个月,就将这世界的语言讲得流畅如当地居民,并不时地在饭馆空闲的时间到牧师的家中,借阅一本本每年由教会及小镇税金拨下来的珍贵书籍。
对这一件事,牧师很乐见其成,他是一个爱书必且乐爱学习之事的人,可惜这小镇上的人们愿意花时间在书本上的人实在不多,小凯的理解力又缺乏了些,因此朱朔华的出现,让这些书籍发挥了最好的功用。
除此之外,朱朔华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