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流年-第3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啧啧称叹,毫不怀疑她说的这话的真实性,我所指的真实性的意思是“我们敬爱的maggie cheung绝对有资格不当名牌的奴隶。”
只是有点佩服张曼玉,不知道这年头,她都上哪儿去买“不超过10港币的T恤”。
我当然也不是那么死心眼没幽默感的人,可能这是一种比喻,比喻的意思是说:maggie cheung当然可以不是名牌的奴隶。
为什么?还用问吗?因为她美啊!
到今天还有谁怀疑她的美吗?谁谁谁?有本事站出来!
没有吧。她的既有形象在群众心目中已经超过了任何一个奢侈品的影响力。
别说穿“不超过10港币的T恤”,就算她哪天高了兴,干脆用一叠10港币直接贴身上,相信她也照样能风姿绰约,美的毫不含糊。
哪个中国女人没事非要跟张曼玉比,那真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所以,想迷恋名牌的人还是可以继续迷恋,反正不是张曼玉。说不定对名牌的迷恋还能化为工作动力,有什么不好?
对,这就是我要解释的:为什么我在写典范的时候,用了那么多牌子在他身上。
因为,我笨嘛!不知道用什么其他方式,更能衬托他是那样的一个,活的很在意很刻意也不失美好的艺人。
成功的品牌常常有清晰的视觉效果,因而选择那个品牌的人就会具有一定的、与该品牌近似的个性特色。
比如,真心喜欢登喜路的人可能同时喜欢boss,但不会喜欢kenzo;
喜欢BCBG的人有可能也喜欢agnis b,但不会喜欢宝姿。
就像有的人再有钱都不会买爱玛仕的包,这跟谁贵谁便宜或谁好谁坏无关,装束代表一个人某一个阶段的生活态度,在意外表的人当然也会在意他她选择的那个品牌的既有形象。
(当然也有一些形象过于深奥,令人搞不懂。比如我在prada店里就常常能见到超美和超丑的东西同时存在)
我希望典范每每出现的时候都具有一定视觉效果。所以,对他着装的描写,都不是随便胡诌的。每一件用在他身上的品牌我都非常认真地想过,而且在我脑中也出现了清晰的影象,我很爱我笔下的人,每一个都爱,当然会对他们的亮相格外小心,尤其,他在那里,还是个被众人瞩目的“艺人”。
说到他的美,是的,我喜欢美丽的人。
当然尤其喜欢美丽的男人。
好不容易写一个的时候,当然要写美丽的。
他的样子容貌是有真实原形的,甚至,他说过的话跟做过的事都有可循的“历史”。只是,那是很多不同人的“历史”的拼贴。作为这本书里“虚构”成分最小的人。我是那么地呵护他,因此,就请允许我让他穿的略昂贵长的美丽吧!
何况,世界对男人的要求比对女人简单多了。
如果一个男人,五官四肢俱全且比例正常,只要每天都洗澡、别让自己太胖、小拇指千万别留长指甲(其它的指甲请参照小拇指)、发型方面,只要千万别选择“地方支援中央”,那么,基本上,这个男的也就离美丽不远了。如果他刚好又非常敬业,且热爱运动,那么他就必定是个超级大美男,至少工作跟运动的时候是。
女的就不行,以我为例,本人已经有将近8年体重一直保持在46--49公斤之间,身高(不穿鞋)从21岁以后就一直是163cm。也五官四肢头发都俱全比例基本正常。即便如此,就算每天洗8次澡,也还是跟“美”遥遥相望。
真是气死人了。
很小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就跟我说过,很多写书的人都是为了自我满足,常常用作品去追寻生活中的缺失。
这样会不会比较容易理解了呢?
所以,关于我的“典范”,其实,如果对那样的艺人有多一点了解和体恤的话,就会知道,他或许不该叫“典范”,而根本就是个“典型”。
遇见
每年都许愿,每年的愿望又几乎都能达成,不知上帝是出于偏爱还是为了锤炼,所以,为了报答愿望的达成,每年都有不同的内容供自己忙活。只是好多年了,在许愿中,惟独不敢直接提到,偏偏是“爱”。
* 107 *
不是后记的后记(12)
前两天在一个娱乐新闻里看到一个武侠剧的片段,果然不愧是徐克的作品,一出手就立刻显示出通体的卓而不凡。
短短的几分钟,不单有湖光山色下的爱恨情仇,还以丰富的辞藻做对白讲了很有哲理的人生感悟。
这么说听起来很玄吧—并没有谁花钱雇我写这个的,呵呵—其实想说的是那段结尾的一句台词:那像尤三姐一样刚烈的女子,在自尽之前,泪眼婆娑地向她爱的那人慨叹地反问道:
“连你自己都不相信的爱,你如何让我相信?!”
听闻此言,立刻就像过电一样感触起来,避免不了地想到自己。这大概就是好作品的功能,寓教于乐,即使是编的没谱的娱乐片也让你逃不过地领略其中的人生大道理。
说到大道理,我就一直都很怕看《心灵鸡汤》那一类的书,也自以为不太会写很积极的、像出自刘墉或周国平手笔的那种特“励志”的东西。也大概是文如其人吧,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都只能在消遣的时候才悄悄感受深意,好像对谁表白说自己三十大几了还在期望真爱是一件很耻辱的事情。
就像总听人叹息说人心不古,到后来不小心发现,“不古”的恰恰是那些只会一味为此叹息的人。比如我。
是啊,回想,都已经记不起来到底有多久了,仿佛总是这样的,一边在惴惴不安地怀疑中盼望,一边在温吞浑浊中抱怨,还到处散布自以为是的谬论,说“爱”不过只是“错觉的瞬间美丽”。
幸好,上帝显然是不太跟我计较,即使是我这么坚持的小肚鸡肠,他还是在一个不料的时间突然准备了一场美丽的盛筵摆在我面前,让我在瞬息间就心悦诚服,再次领教了什么叫神迹,什么是love actually。
我跟enrico说:“开始写的时候我可没计划要把它送给你的。”
就是这样吧,计划中的耕耘和计划外的收获,很多时候它都不过会还真为那个最简单的道理:
“只要你相信,就会出现。”
相信是很重要的事。
除了爱情,还有一些别的。
比如,信仰。
想说,谢谢你的出现,让我相信很多文学事件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存在,谢谢你给我勇气去面对内心深处陌生但真实的自己,去面对蜕变的痛苦的快乐,于是,原本平淡无奇的时刻成了会被我纪念很久的传奇。
是啊,每个人一生中都应该有一些值得被纪念的“传奇”,有些真的发生过,有些,或许只是,刚好因为那一刻的紫微星划过,它在某个世间的光影叠错之下,让人因它而更加接近真实的丰沛。
我要让你知道我因你而甘心变得柔软并谦恭甚至愚蠢,那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奇特体验—爱的力量让一个人情愿放下一切去谦恭,在你安排奇迹出现之前,我已经灰心地以为自己长久地失去了爱上谁的能力。比起“自作聪明”,发现和承认自己在我战战兢兢的生活当中出现有如一道雨后的绚丽彩虹,它经过波折与洗礼,在特定的时刻制造出了不同凡响的幸福,哪怕,过滤到最后,“幸福”有时候都只是与任何旁人无关的纯粹而真空的“幸福”。
是的,我从来都相信,上帝绝不会凭白无故地安排“传奇”或“幸福”,不管未来怎样,我也会始终感谢,感谢上帝让我们活在同一个宇宙中,感谢所有这些人都清楚地来过,清楚地被我爱着。
去年圣诞节的时候,妈妈跟我说,“要把每一天过的像最后一天,因为那一天迟早会到来。”如果上帝允许我们彼此在看到这行字的时候仍然活着,我愿意用以上和以下的这段话,告诉你,我一直在想着而无法启口地想要你知道,我是那么地爱你,是的,我愿意你始终都能感觉自由地活在我的爱里。
这一番感叹里,包含了对很多人的感激,写出这么高的“酸度”实在是因为我没办法一一把他她们我的帮助跟影响清楚地表现在出来。
想到在这个小书的第二个修改阶段,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每天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给自己做一杯热的柠檬蜜,然后抱着它听陶喆唱《祈祷良辰歌》。
此刻,再一次,在这么美到不真实的旋律里,感谢上帝在过去的那些时候,又让生活里充满了悠扬的波折绚丽和不平顺。
阿门。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