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钓金龟-第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从京城给小千他们带的礼物都值几十两银子了。」
「一码归一码。」聂琼飞快拨着算盘珠,头也不抬。
「自古以来,做掌柜的都刻薄成性,我现在在努力做一个好掌柜,所以要努力刻薄!」
厨房那边传来三声响亮的摔倒声。
小萄靠着门框,冷眼看这一幕。
诸如此类的闹剧一天上演好几出,这掌柜二人都是他的主子,不同的是,聂琼是他名义上的主子,而钟离醉才是他真正的主子,也是红尘的主人。
他只见过一次钟离醉出手,五名顶级杀手联剑也没能在他手下走上几招,他想,如果主子想要杀谁,这世上绝没人能躲得过。
可就是这样出色的一个人,却甘心守在乡下小酒馆里,过平淡无味的日子,人家说倾城为红颜,可聂琼,这位永嵊皇朝的小皇子,离倾国倾城还差远了,最多倾一个府……
在咸猪手的骚扰下,聂琼勉强理完帐,抬起头,发现了靠在门旁的漏网小鱼。
「小萄,你在发什么楞?院里的酒醅还没拌好,你去搅拌一下,顺便叫霍青来吃饭。」
他是杀手,手里拿的应该是利剑,而不是酒棍!
正想反驳,从旁边射来两道狠厉目光,是钟离醉。
小萄立刻应了一声,乖乖跑去后院拌酒醅。
主子语录第三条——杀手,要对上司命令绝对服从。
小萄搅拌完酒醅,又跑去霍青房里叫他吃饭,门虚掩着,推门一看,见他趴在床上睡得正香。
看来当保镖比当杀手更累。
小萄走过去,伸手推人,「大狗,开饭了,吃了饭再睡。」
「别吵!小萄好可爱……」后面那句是梦话,伴随着梦话,脸上还浮出傻笑表情。
小萄歪头看他。
霍青长相俊朗,身材高挑,再加上皇家侍卫这个头衔,基本称得上人中龙凤,却偏偏脑子糊涂,选了个布衣王爷当主子不说,还整天狗腿的围着自己转,很像他幼时养的那条大黄狗,看起来凶残残的,其实最白痴,两个肉包子喂下来,就把他当亲人了。
几块乌青点缀得很可爱,小萄捏他的脸,继续叫:「起来啦,再晚些,可没食喂你。」
霍青睁开眼第一句话:「小萄在冲我笑哦,我果然在做梦。」
难道他平时很凶?想想主子语录里对杀手素质的要求,小萄检讨自己,冷不防一张大脸凑过来,在他唇上狠狠亲了一下,霍青心满意足地啧嘴:「小野猫味道果然不错。」
偷香的人在下一刻被扯到了地上,跟着被子盖上身,拳脚雷雨般招呼下来。
主子语录暂且放放,有这条大狗在身边,他永远无法保持冷静。
「救命……」哀叫声声传千里。
吃饭时,小伙计们都主动给霍青腾地方,一脸同情。这年头,皇家侍卫也不好当啊,还是他们这些小百姓好,至少不会每天被人打得像猪头。
小百很体贴地为他夹菜:「霍大哥,吃苦瓜,清火。」
「再来碗鸡汤,顺气。」小万汤碗送上。
小千也不甘寂寞道:「霍大哥,那只野猫别养了,野性难驯,只怕它还没变成家猫,你先死而后已了,我家小猫快生仔儿了,赶明儿送你一只,虎皮纹儿,绝对可爱……」
阴恻恻杀气扑面而来,小千抖了抖,立刻闭嘴吃饭。
一筷子肉丝夹进霍青碗里,小萄恶狠狠道:「吃!」
自家养的狗,怎么能让别人喂?夹菜夹菜,撑死他也比他变节好。
霍青碗里转眼堆成了小山,他一脸幸福的挖山不止。
小萄太温柔了,体谅他每天跟踪辛苦,在帮他补充体力呢,绝不能辜负他的心意。
入夜,热闹了一天的小酒馆终于静了下来,后院里,小萄正在埋头拌酒醅,做事是假,守株待兔才是真。
肥肥的兔子终于出现了。
钟离醉正品着酒往掌柜房里走,现在他的身份是二掌柜,所以,每晚交待财政是很必要的,当然,地点是床上。
「主子。」小萄从酒缸上跳下来,跪在了他面前,「求主子指点我武功,哪怕只一二也好。」
钟离醉凤眼微眯:「你要学武功?非杀人技巧?」
「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不同,杀人最重要的不是武功,否则大侠都可以去当杀手了。」
好深奥,回头一定要把这句话归总到语录里去。
小萄忙问:「那,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无情!」
夜空传来悠扬乐声,是聂琼的笛声。
看着他坐在房顶的侧影,钟离醉微微一笑:「无情,是杀手的最高境界。毫不犹豫杀你最亲的人,如果你能做到,我便教你所有技巧和武功,让你成为天下第一!」
霍青在梅花渡走了一整圈,撑胀感觉总算好些了,回到院里,见小萄正坐在一个空酒缸上发呆。「小萄,你怎么了?」
小萄瞥了他一眼,拍拍酒缸边缘,「坐。」
受宠若惊,霍青立刻跳上去。
小野猫的桃花眼实在太可爱了,以后要交待他不能这样乱瞟。
霍青神游中,却听小萄道:「自进入红尘,我就发誓要做最好的杀手,我一直很努力,可到现在连二流的都排不上。」
「有些事不是努力就一定能成功的,还要有天赋……」糟糕,说错话了。
霍青立刻稳住下盘,以防被踹下缸。
小萄意外的没炸毛,只垂下头,幽幽叹了口气。
胆子上来,霍青伸手搭上他的肩,问:「为什么你一定要做最好的杀手?」
「因为佣金啊。」小萄白了他一眼。
眼神被霍青自动归结为媚眼,登时三魂出窍,心旌神摇,把家底卖得精光。
「喜欢钱,我的全部给你,我家是京城最大的绸商,送你一座金山也绰绰有余。」
「还有名气。」
「要名气,那也简单,我荐你进宫,以你的条件,几年就能混个三品侍卫了,不比一个藏头露尾的杀手强?」
说得好像很对哦。不,不对!
「其实,钱跟名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做杀手是我的梦想!主子告诉我,如果我可以做到无情,杀自己最亲的人,他就帮我达成梦想,可是,我没有亲人。」
「这样啊……」霍青挠挠头,「那你有没有最喜欢的人?就比如说——我吧?来杀我吧!」
「白痴啊你,送死的事也来自荐。」
小萄没好气地瞪他,「别烦我了,让我再好好想想,对了,主子语录。」
从怀里掏出主子语录,来回翻看,霍青在旁边小声问:「小萄,你真那么想成为一流杀手?」
「当然!」
「那,我一定会帮你达成梦想!」
霍青发下宏愿的第三天,被一封家书召了回去。
临行前,他拉着小萄的手,一脸凄切。「小萄,我不在家的时候,你要多吃饭,少干活,养得白白胖胖的,别太想我,以防相思成疾,但也不能不想……」
「知道了!」小萄很不耐烦,要不是看在即将离别的份上,才不会允许他拉自己的手这么久,还摸来摸去,明显吃豆腐。
「你又不是不回来,啰啰嗦嗦的像交待后事……」
呸,这话说得太不吉利,小萄啐了一口,道:「早去早回,你不在,我要伺候两个主子,太辛苦。」
「好好好。」
霍青连连点头,又凑上来左抱右蹭,就在小萄准备暴走时,才放开他,打马上路。
「大狗,等等。」
霍青的马走不多远,小萄又从后面追了上来,将一包干粮塞过去。
唉,最近喂狗喂习惯了,习惯,真是件可怕的事。
小野猫在关心他!
霍青眉开眼笑,立刻想下马再来番十里相送,被小萄一巴掌拍在马屁股上。
「滚!」
尘土飞扬,身影渐远,小萄转过身,脸上狡黠笑起。
嘿嘿,大狗走了,没人搞破坏,他的第一百零一次任务绝对成功。
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是昨晚刚接下的任务,这次没酬金,只写有地点、猎物,问他有没有兴趣。当然有!就算白干,他也认了,现在最重要的是闯出名号,有了名气,还怕财源不滚滚来吗?
次日傍晚,小萄赶到指定地点——城里最繁华的一家妓院。
猎物是在妓院做事的花农,背驼耳聋,很好认。
小萄潜进去时,他正在后院摆弄花圃,小萄只看到一个大大的驼背。
呼吸粗重,步履蹒跚,是个极普通的老农。
这样一个人,会跟谁有莫大的仇怨,以至于被买凶杀人?
小萄用力摇头,甩开纷杂思绪。
主子语录说:杀手,只是工具,需要知道的是猎物的习惯背景,而不是猎杀原因。
慢慢向前走近,老人没回头,聋子是听不到声音的。
还是不对,脑子很乱,集中不起精神,狩猎瞬间,总有事发生,可今天却静得出奇。
『小富贵,霍青家里有什么事,要急着叫他回去?』
『好像是订亲……』
对,自从昨晚无意中听到这番话后,他就开始不对劲儿,一心想杀人,不是杀老农,而是霍青。说什么狗不嫌家贫,一有香肉包,他就立刻变节,等他回来,一定把他做成狗肉叉烧!
可是,他不会再回来了吧?他家那么有钱,娶了老婆,就不会再做侍卫了,不会再窝在小酒馆里,更不会在自己出任务时,出手相拦。
混蛋,走就走,干么骗他说还会回来,害自己到现在都抱着期望,期望能被他拦住。
老农站起身,似要离开,小萄回神,立刻窜身上前,手起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