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洪荒-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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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起我的女人,是不是?不是我吹牛,我熊汗娶到家里的女人,那都是既聪明、又漂亮。要不,干脆让她们到鸟村住上几个月,你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也太浪费了!”
屋里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石琅差一点把自已的胡子都拔下来。熊汗也发现说错话了,老脸微红,尴尬地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们真是小人,脑袋里都是脏东西。”
满屋笑声,熊伯更是笑得横在了地上,咧着嘴狂喷唾沫:“汗兄,鱼人和竹山交恶,露女又成了无主之人,倬以为你想将家撤空呢。”
熊汗更尴尬了,说话也吞吞吐吐起来:“伯公,这是好些年前的事了,休要再提。如今汗有儿有女,怎么会再有此心。不过,倬公也见着鸟人了,当知汗之所言,白浪果决之人,又爱妹至甚,只怕……”
“唉!此事我也不能做主。”熊伯对着熊汗直摇头,笑道,“今日有茶,可见神祗之言不虚,不知道这果露能不能算是酒?近些年一直风调雨顺,家家余粮满仓,若是有那酿酒之法,岂不是人人都能做一回神仙。”
彭磊还在想石琅刚才说的那个传说。如果那个传说是真的,那至少说明自己在这个年代并不孤独。最大的可能,他们口中的神是外星人,那样的话,自己回到未来还是有一线希望的。可是白露怎么办?走一步算一步吧!该死的白浪,这是不是美人计?他到鸟人的鸟巢做客无数次,和竹女、绢两个混得也很熟,可以说是现在这世上最了解彭磊底细的人。听熊伯在感慨,想也不想就接嘴:“这果露也可以说是酒了,不过原料不好,发酵得也不好,所以入口酸涩。而且这果露酒精度数不高,女人喝还差不多。真正的好酒香味浓郁,入囗甘烈,余味百转,饮之确实如做神仙。”
“彭公既然能制茶,应该也能制酒吧?”鸟人的话够吊人胃口的,石琅的眼中充满了渴望。再看其他人,包括身后侍候的,全部把眼神定在彭磊的脸上,仿佛那张脸上正上演着日本AV。
“这个……其实酒有许多种,有纯酿的米酒、果酒,也有高粱白酒。因为酒曲的不同,制出的酒还会有不同的香味。当然,好酒还要有好的水。前一阵了我试制过,可惜家无余粮,所得也不多。日后若有空闲,或许能找到制曲之法,再改进一下蒸制的方法,那时就人人皆能酿酒了。”彭磊在肚子里狂骂自己白痴,这不是找抽吗?一个白浪就够烦的,一不当心又招惹了一群。看来酒这个东西对男人的诱惑真是无与伦比,不知道现在那个发明酒的杜康出生了没有?自己到几千年前来改造,不知道会不会一不小心改变历史?不过细想一下之后,心里马上坦然了,至少在他读过的书里,酒的发明专利是属于杜康先生的,没他彭磊的份。
“老天,让这一天早点来吧。彭公真TMD不够意思,前些日子我去鸟村时,为什么不让汗见一下那烈酒?我敢肯定,现在白浪那小子正在喝着。”熊汗咬牙切齿,“伯公,现在北方无战事,柏灌国和下羌国的大军己经休战,我们只要派人在天门峡警戒就行了。汗想挑选一批人去鸟族,和鸟族的勇士一起训练一段时间。”
“滚!若真的能平安过冬,我还想亲自到彭公家里住上半年呢!你可知道?丰伯他不让我们安宁,已经向我族的子民举起了屠刀。你想去冲水坡喝酒,没门!”熊伯冷笑,他熊汗早两天提这个要求或许还能商量,现在休想!
“真的不能商量?丰族之贱民有什么好担心的,我们熊族如汗这样的男人多得是,人人都可以杀那丰伯和葛成。我是觉得我们应该看得远些,训练一群能和柏灌国的大军相抗衡的勇士。”熊汗不甘心,继续努力着,仍然想说服熊伯。
熊伯根本不为所动,微笑道:“汗兄所虑甚是,不过丰伯已经反目,吾族去鸟族的小道不能通行了,汗兄想怎样去冲水坡呢?而今之计,是先要打通鸟族到熊村的大道,这样才能真正地联合两家的力量。”
熊伯说得对,他们现在这样被丰族隔开,虽然表面上丰族是两面受放,但是鸟族和丰族并未公开宣战,鸟族和鱼族两族的实力也不强,只不过能对丰伯稍稍牵制。至少表面上是如此,否则丰伯也不会置鸟人而不顾,反而北上骚扰有熊族。有熊族的形势最是尴尬,同样是腹背受敌,属地又没有纵深,丰伯只要在熊族的中间制造一段无人区,有熊大村就变成了一座孤城,不战自溃。
“唉!看来只能等来年的新酒了。”熊汗轻叹着,“汗这就去挑选勇士攻打丰村,为黎村的子民复仇。”
…………
公元前的xxxx年,彭磊同学被天狼星人送到那个年代劳动改造的第203天,在这个叫有熊族的村子里开的这次准军事会议上,基本决定了有熊族和鸟族、鱼族结盟抗敌,统帅是彭磊同志。除了彭磊同志个人有点意见外,其他人一致通过。彭磊的意见虽然很有道理,论年龄、资历、财产等等,他彭磊都没法和熊伯比,这统帅一职本来就应该是熊伯的,但是别人也有理由,熊伯还要负责北方天门峡方向的防务,那边也是很重要的。
熊汗是最不开心的,虽然每个人都有事做,但是他分到的事是最无聊的。本来麽,像他这样的男人是应该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杀人放火的,可是他领到的任务却是做使者,到附近的各族去控诉丰伯屠杀黎村的血腥暴行——这个工作也只有他最合适,谁让他这么爱交朋友了呢!
这一夜没人睡觉,在彭磊连夜堆起的沙盘前,有熊族的头面人物听从了彭磊的建议,把未来放在南方水土丰美的平原上——没有办法,有熊族的人口增长得太快了,森林却在不断地减少,狩猎的收获越来越难满足生活的需要。确实需要有大片的良田,可是南方本来是丰族的地盘,难怪丰伯会对熊族起戒心。现在就不客气了,资源应该重新分配,而且是丰伯先挑起的争端,怪不得别人。
“熊村位置很重要,北上过天门峡就是柏灌国,南下则是丰族所占据的大片的良田。在下以为,此地宜筑城而守,在天门峡口筑关隘,两城互相照应,坚守应该不成问题的。黎村地势前冲,在有熊族的中心点上,南边是大湖沼泽,西北边是我们的兵工厂小湖村,前面又很接近丰族的腹地。我们应该在那里筑城,作为南下的前哨,也可接应东西南北各个方向。”彭磊指点着地形,感觉自己有点像楚汉相争时的韩信,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人人叹服,连自认为见多识广,知识渊博的石琅同志也被彭磊唬得一愣一愣的——居然可以这么打架!在一盘黄土上,敌我双方一目了然,白痴也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筑城的事情当然是由石琅负责了,这个年代军队还没有成形,就是柏灌国也没有骑兵,更没有云梯、擂木之类的现代化工具,所以城墙只要能挡人、防箭就行了。石琅设计,彭磊修改的城寨形状很快就决定了下来,战前动员也在第二天一早就传向了全族。
黎村的废墟上建起的黎城并不大,只要垒土为墙就行了,10天后已经大致成形。这些天彭磊并没有闲着,熊伯选出的五百勇士也要稍加训练,至少也得排几个队形。这些家伙大多数是猎人,个人战斗能力都是一流的,再加上一些基本的配合,战斗力很快就翻倍。
丰族的村庄都不大,一般也是两、三百人一个小村,村与村之间相距五、六里,同族中人相互通婚,相邻村庄间往来也很多。黎城前面有丰族三个小村,渡村、土坳村和下甘村。在黎城建成的时候,这三个村的村民就逃亡一空了,于是彭磊兵不血刃,前出十里,在土坳村再建新城。
这十几天丰伯倒是再也没有什么新的行动,或许彭磊碰上的那两次让他太受伤了。这种男人四十岁就是老年人的年代,青壮年是绝对珍贵的财富,丰伯再怎么财大气粗,一下子损失了百多人,还是非常心痛的。责任当然要追查,战法也得重新改良。
雪终于下了!在一阵西风后,沸沸扬扬的大雪将天地间的一切都抹成了白色。这几日白天在渐渐变长,该过年了!每逢佳节倍思亲,彭磊长这么大了,是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这种情怀,倒也难得--老爸老娘;你们过得怎么样?绢、竹儿;你们在天堂还好吗?
土坳村前面有一条小溪,现在成了坳城的护城河,彭磊甚至在河上建起了一座吊桥--这是在一款游戏里学来的。梁聃过来的时候,彭磊正一个人站在土墙上看雪景,顺带着吊古思怀。梁聃这趟护驾真是发大了,居然还过了一个完完整整的蜜月。看他满脸的红光,锦衣亮甲的样子,把彭磊妒忌得眼都红了。
“梁二,你小子还想得到过来,真是不容易。有没有和芹丫头比试过,你们俩到底哪个厉害。”
“彭公,是您老人家让我留在小湖村的,怎么又怪我了?彭公在熊村这些天,有没有见着那熊妹?彭公也不招我,聃还以为公被熊妹迷住了呢!”
“滚!小子,孜家的姑娘个个貌美如花,你小子既然娶了一个,干脆多娶几个,省得老孜家的美女还要四处去找男人。”
“嘿嘿嘿,我能娶到一个就够幸运的了,孜家的其他女人喜欢的都是彭公你老人家。”梁聃笑道。
“胡说!”
“我胡说吗?彭公又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让人家这么痴迷?你看,她们在那里!”顺着梁聃的指点看去,几头健硕的牦鹿在雪地上缓缓移动,如白纸上的花蕾。
第二十六章 棋开得胜
梁聃归队,不仅带着老婆,还把她们孜家未出嫁的闺女全部带到了坳城,连采葭小妹妹都跟着来凑热闹。彭磊恨得差一点将梁聃掐死:“梁小二,这里是战场,你知不知道?你以为是你家的后院,是不是?你看看对面,丰伯也在集结人马,这里随时都会有流血,你懂不懂?”
“大哥,彭公,桑妹和媛姐她们可都是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过的,一直跟着熊妹驻守天门峡,据说武功比芹儿还要好。芹儿都要听她们俩的,我有什么办法?”梁聃满腹委屈,苦着脸解释道。
“那采葭呢?她怎么说?你小子有没有把我的情况和她们说?”彭磊这一刻是下定了决心,一个白露还好办,以后找到外星人时多说说好话,或许能让自己带走。女人虽然是越多越好,但是到时候自已舍下哪个?
“彭公,采葭还是小孩子呢,她的话怎能作真。彭公要当心的是别人,我真的没有办法,她们对彭公的家充满了好奇,连芹儿都想享受那热水澡。”
“靠!你小子都说了些什么?”彭磊一脚踢起满天的雪花。说起洗澡,身上还真是痒了起来,叹道:“不能再等了。从这里往南十里是耒阳村,过了耒阳,往东方就很少有村庄,我们只要占据了耒阳,有熊族和冲水坡就连起来了。你过来就好,今天好好休息,明天我要去取耒阳,然后回家过年。这是我们第一次正式打仗,只能成功。”
坳城的房屋非常简陋,都是在原先土坳村的房子的基础上搭建的,彭磊才不愿意住那黑乎乎的土坯茅屋呢,好在有熊族多的是兽皮,于是他的中军帐是模仿蒙古包的鹿皮大帐蓬。在女人翻身得解放的未来社会,男人对女人的谦让被称为绅士风度。彭磊同学虽然来到古代世界大半年了,那从小受教育养成的习惯一时也改不了,于是温暖舒服的中军帐只能让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