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浪漫言情电子书 > 向莎翁致敬-网络版 >

第23部分

向莎翁致敬-网络版-第23部分

小说: 向莎翁致敬-网络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被他拣到,这种概率,哼哼,应该比被雷击中还要小。
  根据合理推定,应该是某人趁人不备悄悄偷的。
  看他现在又红又白的脸色就知道了。
  我的心中,霎那柔软。
  于是,一秒钟之后,我得了失忆症:“子默,帮我抱一下乌龟,快点快点,我肚子饿了,要继续吃棉花糖。”
  吃棉花糖能填饱肚子?才怪。
  不是没发现有人松了一口气。
  
  即便在这么幸福的时刻,我也很快发现,子默很少,很少,很少提到他的家庭。
  我只是从他的只字片言中,知道他家原本在T省,初一的时候和母亲一起搬到杭州,和一向疼爱他的姨父姨母生活,他们并无子嗣,视子默如同己出,关爱有加。
  后来,高一时,母亲因病去世,他的全部世界,全部依靠,就是他的姨父母。
  再后来,高中时,姨夫心疼因丧母而心情抑郁的子默,联系昔日老同学,将子默转到了这里的扬风中学,希望新的环境,会给他带来多一些快乐。
  怪不得他总是一副郁郁不乐,沉默寡言的样子,他很少跟别人交往,路上,看到父母亲带着孩子游玩,嬉戏,他的眼里,总是若有所思地,带着微微的羡慕。
  也就怪不得向凡会说,实际上,子默非常非常脆弱。
  所以,下意识地,我也从不跟他提我的家庭。
  每每我看到他的那种眼神,我的心里,就一阵疼痛。
  子默一提起姨父姨母,总是深情依依,感激有加,他实在是个孝顺的孩子。
  但是,对于他的父亲,他只字不提。
  从来如此。
  我也不问,我想,到他想说的时候,一定会说。
  只是,没想到……
  
  一周后,子默依依不舍地离开Z市,回到了杭州。
  他走了。
  我这二十五年来,最最快乐的日子,也被他,随之带走了。
  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更快乐一些。
  至少,留给今天的回忆,会更美好一些。




青春无悔
时间一天一天地继续流逝,最近以来的我,一直在忙着上课,还有复习考博。
  在忙忙碌碌中,我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想别的什么。
  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
  而自从唐少麟正式来到学校之后,我们时不时会见个面,间或,在我复习期间,他还不顾我的婉拒,来帮我做一些诸如借参考资料,领准考证之类必不可少但极其耗时的事情,而让我能够安安心心地,抽出更多的时间来准备考试。
  大姐在见过他之后,也对他很是欣赏,几乎赞不绝口。
  他实在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一直都是。
  有人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能修到唐少麟这样的朋友,我上辈子肯定什么事都没干,就光顾着回头了。
  
  我终于还是成了灭绝师太。
  为顾及师母的心脏,我没敢将这个噩耗告诉她。
  也许,工作,再加上学习,足以填满我整个生命的忙碌,会让我在每天早上,推开窗户,看着窗外郁郁葱葱的那片树林的时候,涌上心头的,是由衷的喜悦。
  然后,是一天的好心情。
  希望能够如此。
  自打我领到录取通知书那一天起,唐少麟和雷尼尔一直都嚷嚷着要好好给我庆祝。
  我也一直都在极力推脱。
  在中国这个五千年文化熏陶下的传统社会里,即便是现今,即便是二十一世纪了,家里出了个女博士,再加上待字闺中云英未嫁,给社会和家庭增加的心理压力原本就非常人所能承载,一家老小亲戚朋友不恨不得聚在一起抱头痛哭也就罢了,实在是没什么好庆祝的。
  再说,若不是情非得以,若不是……
  我也决没这份求学上进的气质。
  我一向就并不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人。
  但是,饱受西洋风气熏陶的那两个人显然不信这套。
  再加上,很明显地,雷尼尔一直对上次的那顿接风洗尘的美味中餐滴滴香浓,意犹未尽。
  于是,推托来推托去,推托到最后,在唐少麟显然是多次旁敲侧击的暗中提点下,雷尼尔慨然出面,对我晓以大义谆谆教诲,并将其上升到考验我对国际友谊是否忠诚的顶尖高度,在这顶险险就要扣下的大帽子面前,素来爱国的我最终无奈,只得让步。
  恭敬不如从命。
  于是,我们三人,再加上亲爱的大姐,兴师动众来到C市最著名环境最优雅的一家饭店。
  
  但是,我显然应该在出门前看看皇历,是不是不宜嫁娶不宜沐浴不宜动土不宜出行。
  因为,这次,老天又没有帮我。
  冤家路窄,我们竟然又碰到了童妙因和秦子默这两个人。
  不出意外,得知我们聚会的原委,在童美女一叠连声的盛情邀请下,六人拼成一大桌。
  “林汐考上,我们当然也高兴,一起庆祝一起庆祝,子默,是不是?”她笑眯眯地,看向脸上淡淡的秦子默。
  她总是很热心,一如昔日的沙沙。
  伊人的男友依然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我仰首向天,极端怀疑老天爷在搭通天地线的时候,神经错乱,才会总搞这种乌龙事件。
  这就是无神论者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一段时间以来,在学校里,几乎天天见到,那是不可避免,我也就忍了,而在今天,在我痛下决心挥一挥衣袖不带走昔日半片云彩开始崭新的忙碌生活的时候,相信我,我实在没有太多的心情说话。
  坐在桌旁,只听到大姐和妙因在笑着相互介绍,寒暄。间或,唐少麟,秦子默和雷尼尔也说上几句话。我只是坐着,垂下眼,只字不语。
  我想,我的沉默寡言,夹在一堆笑声和寒暄声中,应该十分明显。
  因为,不一会儿,妙因就看向我,问我:“林汐,你没事吧,是不是前一段时间复习太辛苦了?”她又来回看了我和唐少麟好几眼,笑道,“还是――跟唐教授……闹矛盾了?”
  她一向就不相信我和唐少麟是清白的。
  我只是微笑了一下,并不出言解释。
  现在的妙因极像以前的沙沙,善良而体贴,因此,我对她,一向如同姐妹手足般,再加上对沙沙的歉疚,她在我心中,分量极重。
  我希望她幸福,快乐。就算她现在,和他,宣布要走上红地毯的彼端,我想,我也会发自内心地,祝福他们。
  至于我的幸福,早在七年前,就已经遗失在,不知何方……
  我的心中,一阵潮水缓缓袭过。
  唐少麟招了招手,请服务小姐给我上一杯热茶,然后,了然地看着我,伸出手在我额头一搭,微笑道:“还好,温度不高,可能前两天累了,回去休息一下就好了。”
  我分明看到大姐和雷尼尔眼中的笑意,和妙因眼中的些微诡谲。
  而我对面坐着的那个人,只是漠然地看着,一言不发。
  原本就与他无干。 
  现在的我们,只不过是路人甲,和路人乙。
  
  突然间,好长时间没有插嘴,估计听得也很费力的雷尼尔盯住秦子默看了好久,然后,用不太标准的中文,有些迟迟疑疑地问:“请问,你,是不是,在温哥华住过?”
  秦子默显然也有些吃惊:“是的--,”他的神色幽暗了一下,接着问,“你,怎么知道?”
  雷尼尔不答,改用英文,继续问:
  “three years ago; did you stay in law school of McGill University ?”
  “Yes。”秦子默飞快地答,他也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雷尼尔,仿佛联想起了什么。
  果然,雷尼尔咧嘴一笑,有些得意地:
  “your classmate; James; is my brother; I have seen your photo from him。”
  秦子默一怔。
  
  世界果然太小。
  雷尼尔的哥哥,和秦子默在加拿大时,是同班同学。
  他们也曾经,是同一间律师事务所的同事。
  雷尼尔看向秦子默,笑道:“我哥哥说你去年突然不辞而别,他很难过。”
  很难得地,我看到秦子默脸上现出了些微笑意:“后来,我联系上他了,”他喝了口茶,闲闲地,又补了一句,“而且,他就要来中国拓展业务,我们很快就可以见面。”
  雷尼尔听闻此言,愤愤地:“他要来中国,我怎么都不知道?”他转过头来,看向我,口气依然不善,“这大概就是你们中国人常说的,什么什么头,什么什么尾的?”
  我想了想,又想了想,小心翼翼地看向他:“神龙见首不见尾?”
  “对对对,就是这句!”他满意地看着我,裂开嘴笑,对我的领悟力表示赞赏。
  大家都笑了。
  我也只好跟着笑。
  不经意中,气氛逐渐开始融洽。
  
  我和秦子默,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一个字。
  倒是唐少麟,一直十分自如地和他谈笑着寒暄着,说起他在普林斯顿小镇上六年来的求学和生活经历,以及一些在美国发生的趣事和见闻。
  他还是淡淡地,有礼貌地,回应着。
  间或,他掏出ZIPPO打火机,点上一支烟,神色自若地抽着,闲闲地说着他们事务所的近况,或说说他回国以及到C市以来发生的一些情形。
  对于过去,对于六年的异国生涯,他只字不提。
  他实在,变得太多太多了。
  他的眼神,冷静,漠然,他的谈吐,温文,优雅,而他的眼睛,即便偶尔瞥向我,也是完全淡淡的,陌生的。
  不知谁说过,比仇恨更可怕的,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遗忘。
  他的衣着,一丝不苟,搭配得非常和谐,熨烫得十分伏贴。他身穿浅灰色衬衫,浅米色V字领羊绒衫,浅灰色风衣就搭在他身后的椅背上。
  妙因身穿米色羊绒套裙,坐在他身旁,小鸟依人,不时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脸上有着盈盈笑意。
  间或,他也回应她的目光,向她微微一笑。
  那是我曾经熟悉,而今却全然陌生的微笑。
  更多的时候,他的表情,永远是淡淡的,礼貌的,但是,疏离,十分的疏离。
  我想,现在的他,绝对是泰山崩于顶而不变色。
  只是,我的眼角余光瞥到,他的手,仍然那么修长,那么地,修长。
  
  回到宿舍,当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一言不发的时候,大姐若有所思地看看我:“林汐,你今晚的情绪有点不对。”
  我一惊,睁开了眼。谁说女人的第六感不可怕呢?何况是一向明察秋毫的大姐。
  我淡淡地笑了一下:“没事,可能是因为累了吧。”
  大姐欲言又止,突然,说了一句:“你们那个同事的男朋友……”
  我的心突然跳了一下,但是,我很快就镇静了下来:“你是说妙因的……吗?”
  不知为什么,下意识地,我避免提到那个名字。
  她点了点头:“我见到过。”
  我先是奇怪,后又释然,以他出现的频率,再加上他的仪表,现在的C大,80%的人都应该认识他了吧,于是,我仍然淡淡地,微笑了一下:“不奇怪啊,他经常来学校接妙因。”
  大姐摇了摇头,有些困惑地:“我见过他两次,都是半夜十点多,从我们宿舍下的树林里走出来,好像,只有他一个人。”
  我一惊,树林里……
  那道迫人的视线……
  可能吗?
  不可能,我坚决否定。
  绝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