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浪漫言情电子书 > 向莎翁致敬-网络版 >

第22部分

向莎翁致敬-网络版-第22部分

小说: 向莎翁致敬-网络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龙虾先生终于转过头来,正视到我眼中的无限坚持,他无奈,低头:“应该是在书店吧。”
  我的大脑顿时短路,书店?多久远的事?
  我待信不信地低哼一声,用鼻音说:“是吗?”
  顿时,龙虾先生像被触动了什么平时从未开启过的机关,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化多端,话也开始滔滔不绝:“那时候,我觉得我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精灵,在明媚的阳光中摇摇晃晃地从门口走了进来,本来是一副懒洋洋没精打采的样子,突然间,就眼睛亮亮表情夸张地盯着那套书,我从来没看到哪个女孩子脸上会出现那种垂涎不已的表情,比一个饿了三天的人突然看到一块香喷喷的大排,还要开心,当时看得我是又好笑又惊讶,我想都没想,伸手就去抢书。”他摇头,再摇头,一脸的无奈,“连我自己都奇怪,莫名其妙地,怎么会就这样迷上你,而且,无可救药。”
  我再次低哼了一声,权当部分相信。精灵?以我那天的恶劣表现,精神病还差不多!
  不过,在这个无奇不有的大千世界里,也许还就有人欠揍地喜欢精神病。
  这个人还真的,越说越来劲,连手势都开始比划上了:“看到你伶牙俐齿地凑到我面前跟我吵架,我居然很开心,要知道,为买那套书,我可是牺牲了大半个月的伙食费。”
  活该!谁叫你骚包地大叫“加价50%”。我贼贼地笑。
  “你信不信,就算那天夏言他们不来,我也有办法跟在你后面,吵到知道你的名字。”他一副极其惫赖的样子,还一本正经地注解道,“因为那天,我中了邪。”
  我朝天翻翻白眼。
  “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总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去刺激你,好让你加深对我的印象。”他有点酸溜溜地,“我又不是唐少麟,可以经常在你身边。”接着,他又有点气愤的样子,“高三那年,我怕你不考G大,明明是放下了所有的自尊,想了很久很久,才给你打电话,结果,你一接到就叫沙沙,根本就不听我说话。”
  啊,我想起来了,我跟所有的零食过不去的那次。
  我看着他,似笑非笑地:“所以,后来,你就干脆刺激我个够本,再接再厉又打电话给我?”我随手找了本书猛敲他的头,“找死啊你,秦子默,在我最最紧张的复习和冲刺阶段,还去故意严重挫伤我幼小的心灵,害得我咬牙切齿寝食难安,恨不得立时三刻把你从电话线那端揪过来,扒你的皮,抽你的筋!”
  我愤恨难平地跳起来,一路追着赶着打他,他只是笑着,抱头鼠窜。
  ……
  总而言之,我问的问题层出不穷,永不重复,他的回答也总是花样翻新,稀奇古怪。
  或许,我们本来就是另类的一对。
  
  而且,我很快就恐怖地发现,不仅仅是我,秦子默,这个一向视个人隐私高于一切,想当初死都不肯承认自己感情世界的哪怕一角的冰山男,智力下降的程度尤胜于我。
  因为,没过几天,寒假还没放呢,木兰特意到图书馆三楼的借书处找我,眉开眼笑地:“林汐啊,我生日快到了。”
  我忙着找书借书想寒假带回家看,没怎么在意:“哦,放心吧,到时候送你礼物。”
  木兰神色有点奇怪:“不,别的我什么都不要,你跟秦子默说,帮我刻一枚印章。”
  我直觉不对,因为她脸上满是神神叨叨古里古怪的笑意,于是,我谨慎地开口:“为什么?”
  她神色自若地:“我是你们的大媒人啊,没有我,你们现在最多也就在地下活动活动,压根就浮不上水面,”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嗯,别的也不要刻了,就刻‘向木兰致敬’吧。”说完,一溜烟就跑了。
  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了,大窘,咬牙切齿去找秦子默:“你、又、跟、他们说了些什么?”
  他一副极其无辜的样子:“没说什么啊。”
  我再咬牙:“那么,为什么木兰刚刚来,说,要你帮她刻、一、枚、章?”说到后面,我压低声音,但是,脸却不争气地红了。
  他想了又想,似是恍然大悟:“前两天晚上,向凡逼着我问,送给你的第一件礼物是什么,我想这也没什么,就告诉他是一枚章,刻了几个字,”他很是认真地思索了一下,“难道是向凡告诉夏言,夏言告诉少麒,少麒再告诉木兰?”
  我无力,再呻吟,这个白痴,那帮损友明明是联合起来故意在整他,报复他以前的惜言如金,他居然还……还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真的要晕了。
  
  终于,在寒假放假回家的前一天晚上,沙沙和以前一样,和我一起,并肩躺在我的床上。
  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好长好长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
  终于,沙沙轻轻地开口了:“汐汐,你头还痛不痛?”
  我摇摇头,我没有说话。
  她又幽幽地说:“那天,我们把你送到医院,刚把你安置好,他……”她深吸了一口气,“子默哥哥就直冲了进来,我从来没看到他那么惊惶失措过,他从来都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一直就淡淡的,就算那阵子他和我在一起,他也是那样。”她又叹了一口气,“汐汐,我还以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她看了我一眼,“可是,那天,当我看到他的眼睛,我就知道,我一直都是错的……”
  她的脸上浮起一阵苦笑:“高二升高三那年暑假,在夏言家碰到他,他跟夏言哥帮我补习过两次,我怕他觉得闷,就跟他讲我们俩从小到大发生的那些糗事,他很喜欢听,看他笑得那么开心,那时,我还以为,他或许,会有一点点喜欢我的……”
  “原来……”她的轻叹几不可闻。
  沉默。
  还是沉默。
  我无法开口,任何一句话,都会让我的心痛不可当。
  沙沙伸出手,轻轻搂住我的肩:“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你让着我,现在,我,也该让你一回了。”她在我的脸上贴了一下,“汐汐,从头到尾,子默哥哥都是真心喜欢着你的,你要珍惜。”
  我看着她的眼神,有着忧伤,但是,更多的,是我熟悉的诚挚,和往昔的温馨。
  以前的沙沙,又回来了。
  尽管,我们的友谊,还需要光阴来继续雕琢。
  我靠在她的肩头,心里,是无比的感动和温暖。
  
  第二天,我和沙沙结伴回家。
  夏言和少麒照例约秦子默回家小聚,而秦子默,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愉快地答应了。
  我们是分开走的,我想,或许,沙沙还需要一些时间。
  从我生日那天起,我就把秦子默给我的戒指系在我的项链上,贴身挂着。
  即便这样,在当时,他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
  但是,有一件事,他一定不知道。
  那个戒指,我就那么一直挂着,一直,挂到现在。
  
  回到家的那一周,是自我和秦子默走到一起以来,我们最开心的日子。
  也是我和他共度的,所有加起来不到一年的恋爱时光中,最值得回味的。
  就算现在,沧海桑田,已成陌路。
  我还是这么认为。
  我很阿莎力地带他去爬山,带他去看碑林,带他去看云海,带他去逛老街,我们甚至还去当年初识的那家书店故地重游,还是那个店面,还是那个老板娘。当我们手牵手进去的时候,她狐疑地朝我们看了好几眼,似是思索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去,继续算她的帐。我们相视而笑,一起看向那个书架,那套书居然还在,我挑衅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是-我-先-看-到-的-”,他不甘示弱,恶狠狠凑近我的脸,但眼中充满笑意:“是-我-先-拿-到-的-”,然后,我们哈哈大笑,惹得老板娘和周围看书的人都瞪着我们。我们吐吐舌头,跑了出来,在街上,牵着手,继续大笑。
  那年的冬天,如果路过那个街口,你会看到,一个俊挺的少年,一个傻傻的女孩,手牵手,在一家小小的书店面前,奇奇怪怪地,不顾形象地,大笑着。
  很快,我就发现,秦子默在Z市借读的那几年,几乎算是虚度,因为,他是一个路痴,根本不认得几条路,在滔滔人潮中,每每都要在我带领下才能杀出重围。
  有好几次,在玩的时候,我们被人流冲散了,都要依靠手机接头,才能重聚。往往,两个人刚放下电话,一转身,才发现原来对方一直就在身后,那种飞奔到一起紧紧相拥的,惊喜中带着埋怨的心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一日,在老街,逛完了古玩市场,我一眼看到久违的棉花糖,不禁垂涎:“子默,我要吃那个。”我指指那个棉花糖摊子。
  我喜欢那种大大软软一团一团十分不真实的感觉。
  他好脾气地笑:“好好好,我去买。”
  在买东西方面,他一向很大男子主义。
  一买买了两个。
  我手上拿了一个,边走边吃,嗯,棉花糖的味道就是好。
  他不吃,微笑着,帮我拿着另外一个。
  
  又到了一个街口。
  路边聚了很多人。
  我一向生性好奇,爱凑热闹,于是,将棉花糖往子默手中随便一塞,不顾他在后面连声阻拦,飞奔向前,拨开人群一看,咦,卖乌龟的。呵呵,我喜欢。一摸,钱包没带。
  我朝紧紧跟过来的子默看了一眼。
  他笑着叹气:“买吧。”然后,看看自己两只被占住的手,“钱包在右边口袋里,自己拿。”
  我掏出钱包,付了钱,欢天喜地抱着那只小小的缸,和缸中那只懒洋洋的乌龟。
  刚想把钱包塞回他兜里,心中突然一动,把缸抱到一边手臂,有点费力地翻开里面夹层,摸索一下,咦,硬硬的一小片,拿出来一看,一张照片。
  一张显然是从更大尺寸照片上剪下来的照片。
  因为,上面几乎就是一张脸,头发飞扬,笑得傻乎乎,有点张牙舞爪的脸。
  那是我的脸,但是,应该是刚上高中那会儿,因为那时候,我的头发,是短的。
  那张照片,显然被保存得很好,因为,还过了塑。
  我呆了呆。
  
  我看着他,他脸色潮红。
  那神情,像一个小偷被现场捉拿。
  我把钱包放回去,思索了一下,“子默,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
  我百思不得其解,照片上的人,显然是我,但是,他是如何得到的?
  他神情忸捏了一下,不答,头扭向另一边。
  想糊弄我,门都没有。
  他头转向东,我也跟向东,转向西,嘿嘿,我就跟向西。
  如此往复几次,他实在无奈:“好吧,我招。”
  我满意地笑,嗯,早该如此。
  态度决定一切。
  他低头,踢踢路边的石阶:“帮沙沙补课,从她书里拣到的。”
  我突然想起来了,高中三年,我们班级活动的次数屈指可数,好容易去了趟千岛湖,沙沙和我不要命地拍了一大堆照片,洗出来之后两人又都不满意,就堆在书架上,看书没书签的时候,随手就去抽一张暂代,然后,夹在书里,再然后,发现已然不知流落何方的时候,就再去抽一张。
  我和沙沙一向都这么不拘小节。
  那张照片,应该就是沙沙丢失的书签之一。
  不过,被他拣到,这种概率,哼哼,应该比被雷击中还要小。
  根据合理推定,应该是某人趁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