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绢-高门-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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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宜平走过去,打开吹风机,帮她吹干头发。问道:“这跟谨慎牵扯上什么关系了?”
“婚姻是合约的一种。权利和义务、主动与被动、谁主谁次,都是不断协商出来的。今天谈的只是件小事,可是他并不希望因为轻易应允了这件小事,而致使日后失去强势的主导权。”
“难道他以为小姐会是那种控制欲很强的主母吗?所以要从现在开始防微杜渐?”孙宜平不禁怀疑起未来姑爷看人的眼光。她家小姐与世无争到就差没跑到荒山去当隐士了,全身上下哪里找得到一丁点权力欲的影子”
孙湉湉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眉头微锁,没有说话。
“小姐,你在想什么?”
“我今天用错谈判的方式,制造了些麻烦。”叹息地道。
“意思是,姑爷之所以会如此寸步不让,是因为小姐谈判的方式造成?”
“我不小心让他太高看我了。”这令她很困扰。她没有太多与人交手的经验,难免在尺度上拿捏不好轻重,她真希望在跟王子齐交手之前有多一些的练手机会,而不是新手甫一上路,就遭遇终极BOSS的青眼,无望的被一掌打挂,这对她实在不公平……可这又能怪谁呢?还是只能怪她。
二十四年以来的人生太过偷懒,放纵自己宅在家里弹琴刺绣,不喜出门交际应酬增加一些人心险恶的经验,以至于应付这类在商业上打滚的人士经验值低得近于零,才会在王子齐面前如此左支右绌窘迫难堪。唉……“所以今天的一切全都是因为姑爷满意于他的末来夫人……呃……很厉害?而且想知道你厉害到什么地步?”孙宜平很艰难的遣词用字。孙湉湉不语,微不可察的暗自叹了口气,什么话也不想说了。
此时坐在计算机前的孙月已经将今天的日记注事给登录完,还打印出一份拿到孙湉湉面前,报告道:“今天晚餐上见过约所有贵妇名媛名单我都建档了。贵妇们就不多说了,明后两天会跟着小姐一同玩的,都是陪着姑爷那几个朋友一同过来的女伴。这四位年轻女性都是出身世家的旁支,性格较为活泼,常常出没于各种名流宴会,知名度可与知名影艺明星比肩,一般民众对她们知之甚详,被媒体封为『终极贵族团』。这个团的组成人员皆是乐于亲近媒体的年轻世家公子千金,年纪介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之间。目前的领袖人物是柯立欣。”
“柯立欣?不就是今天晚上一直找小姐说话、笑里藏了几把小刀的那位?”孙宜平扬眉问。
“嗯。家世很不错,是报业龙头的千金。她的二哥柯立荣是姑爷的好友,看得出来她对姑爷相当有好感。”孙月点头。
“可惜不太聪明,又缺少手段,不然早就把咱的孙家姑爷努力变成她柯家姑爷了。只会对情敌酸言酸语,只能显示出她的小家子气。”孙宜平撇撇嘴。
“王大少没有将她列为未婚妻候选人的原因谁也不知道,不过我猜她一定曾经非常努力;努力而没有成果,难免心中气堵,所以才会做出不合宜的事。”孙月想了想,又道:“人跟人之间的缘分,是说不清的。美丽得那么耀眼的柯小姐,在喜欢她的人眼中是夜明珠的存在,而在不喜欢她的人眼中,只是一枚过亮的电灯泡,看了扎眼。或许王大少觉得她太亮了吧。”说完,笑了。
“反正我对这支电灯泡没有好感。”孙宜平哼道。她这个人就是主观,只因为看到柯立欣对孙湉湉的态度不佳,就此便再也没有改观的可能,决定讨厌到底。
“又不是什么相干的人,你挂记着喜欢或讨厌,不嫌浪费力气吗?”孙湉湉将吹风机接过来,按掉电源,卷着电线收好。
闲话到此暂停,先办正事。孙月坐在床的一角念着明天的行程。
“明天早上六点在前厅集合,骑马去山上的马场。早餐备在马场的餐厅,开饭时间在八点半左右,所以我们还是在出门前先吃一点食物垫胃。
基本上一整天都是在马场活动,下午的活动分别是打马球及打高尔夫球。姑爷应该会打马球,到时小姐坐在一旁看着就行了。晚上直接在山上的山庄休息,会有按摩师过来服务,舒缓激烈运动过度的筋骨。”
“我们就不用请按摩师过来了。只是早上骑马两个小时,接下来就坐着看人打球,身子骨没那么疲倦。”孙湉湉说道。然后想了想,又道:“明天你们也不必过去了,留在这里处理你们自己的事吧。”
“这怎么可以!如果你觉得我们两个都去显得太招眼的话,那去一个不就成了。”孙月明白小姐在想什么。
孙宜平接着道:“小姐,你别多想。虽然这几个千金小姐今天『忘了』带贴身助理出门,可是我后来听到那几个小姐在晚餐之后跑去打电话,都说要叫助理火速赶过来。既然大家都有贴身助理作陪,那我们两个跟着你,也就不会显得突兀了。”
孙湉湉并不是怕别人侧目于自己的排场大,才让两人不要跟着出门。
一则是因为她知道她们身上还有许多公事要做,没必要随时跟在她身边做些提杂物打伞的小事;最重要的是,她不喜欢别人拿看稀有动物的目光看着孙月两人。
孙月和孙宜平几乎是现代社会已经绝迹的家生子出身,是千金小姐身边的管事大丫鬟,而且还是聪明出色、学历傲人的那种。以孙家的低调,这种事世家老一辈或许有所耳闻,却没有太多机会见识到,年轻一辈的就更不用说了;要不是因为王家孙家联姻,让孙家出现在众人瞩目之下,连带着许多事也被打听出来的话,谁会相信在这个年代还真有货真价实的家生子大丫鬟的存在,连已经连续五十年蝉联R国首富的王家,虽拥有四、五百年贵族荣光,到如今这一代也不再有家生子这一类人物的存在了。他们家族的公子千金们身边当然也配备了一堆人,保镖、司机就不用说了,甚至还有伴读伴玩的呢,不过都是从公司员工里聘请来的,或家族里的旁支挑出来的,全都是纯粹的雇佣关系,没有半点基于情义的相随。
所以孙月、孙宜平这两人在其它人眼中,就跟保育动物一样稀奇,也难怪今日一整天,两人都被贵妇们围着问东问西,扰得不胜其烦。这些人虽然不会失礼的将疑惑直接说出口,可是眼底的意思却非常容易解读,她们全身上下都在无言责问着:都什么时代了,怎么还有人那么奴性,自愿当别人家养仆人,去低人一等?
目光轻鄙的同时,却又对孙湉湉艳羡不已,恨不得自己也可以有这样的风光。
孙湉湉不喜欢那些人看孙月、孙宜平的眼神,更不希望两人受到委屈;虽然这两人的能力与个性都比她强悍太多,不会轻易被人所伤害,但不能因为这样,就对一切视而不见,不作处理。
“小姐,不管你在想什么,明天至少要有一个陪在你身边,你抗议是没有用的。”孙月下巴微扬,明天的行程安排就此定下。
孙宜平点头,从镜子里和小姐的目光对视,道:“你现在的心思只要放在姑爷身上就好了。他不好对付,就该全心去对付,别分心到无关紧要的地方了。其它的,有我们在呢!”
两票对一票,孙湉湉也只好妥协。承认三人之中,自己果然是最弱的那一个,想帮人都不够看。吁了口气,拿过梳子梳头,等会准备睡觉了。
孙月站起身,开始铺床、拍松枕头。沉默了一会,轻轻说道:“小姐,你也别怪我们强势。之前……敏伦姐就是太顺着大小姐了,才会帮着大小姐瞒天过海弄出那些事。要是有个好结局也就罢了,偏偏变成那样伤了自身也坏了家族脸面。大小姐的将来不管过得是好是坏,心口都划着一道伤,再快乐也有限了……小姐,你这一生,一定要平平顺顺的。”
孙湉湉怔怔望着镜中的自己,想到自家姊姊的事,总不免唏嘘。
“我们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也不知道它到底比生命贵重多少,可是如果它得以身败名裂做代价的话,无论如何,我们一定会阻止。”孙宜平坚定道。
这是个太沉重的话题,孙湉湉不想谈下去,以开玩笑的口吻转移道:“是啊,所以我最好爱上自己的丈夫,这一生就安全了,对吧!”
“……如果可以,还是别爱了吧,喜欢就好了。”生性理智的孙月一直是这么想的。“爱情”两字实在是太疯狂危险的字眼,尤其对小姐这样出身的人来说,她的人生,乃至于她对配偶的态度,都不应该被“爱”这个强力毒药般的字眼给污染。
“是啊。说的也是。”孙湉湉想了想,笑了。她心中向来也是这样打算的。
爱与不爱的问题,她从来没有担心过。眼下,还是让她想想要怎么喜欢上那个将会与她共度一生的男人再说吧。
那样的强势,心计又如此之深,要喜欢上他,实在很有难度呢。
“还好吗?”王子齐控制着爱马的速度,始终跟随在孙湉湉身边,与她并行。
“还好。我的骑术不佳,只能在这种速度中行进。你别委屈自己了,跟他们去跑跑吧。”
“不了,我陪你。”
“我很慢的,而且我有宜平跟在身边,不会有什么事的。”
“我跟她,怎么会一样呢?”王子齐对她微笑。当然是不一样。算了,随他吧!
于是也回他一笑,专心驾驭,不说话了。
孙湉湉并不常骑马,身为书香世家的小姐,不擅长体能类活动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她极少在这种事情上用心。马术是贵族活动之一,学会基本的驾驭就算了事,从来没打算学精到足以参加马术比赛的程度。
她并不热中户外运动,可是她知道骑马这项活动肯定是王子齐热爱的活动之一,光是看他拥有专属的名种马便知道了,更别说王家的祖上本是以赫赫军功跻身庙堂,历代以来出了不少名将,对武术马术的娴熟专擅也是想当然耳的。
王子齐的爱马是纯种的阿拉伯马,栗色马身,肌肉贲扬,充满力量,纯黑色的马尾呈现健康的油亮色泽,蹄声轻快,显得精神奕奕,像是随时可以狂奔千里。此刻的小跑步对它来说实在是难以忍耐的缓慢蹒跚,从它不时嘶叫扬首来看就知道了。
与他同行的友人早就忍不住策马在山林间奔跑,其它女士也不甘人后的追了过去。
半个小时下来,孙湉湉已经远远落在最后头了,她并不急着跟上,很能悠哉的自得其乐,如果王子齐可以不那么充满绅士风度的始终跟随在一旁护花的话,她想她的心情会更好一点。东恒山群自古以来都属于皇家和贵族的狩猎园林,王家拥有其中的一整座山头。在王家的私人地界规画了这一条马道,环山而建,像这样悠闲跑马一圈大概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沿路都是千年未经砍伐的珍贵参天古木,非常原始壮观,没有一点城市污染痕迹。在这座受法令保护的山林里,除了自行车与马可以进来之外,任何会污染环境的现代化交通工具都是不被允许的。
在古代,这片好山好水是贵族的专属,一般人自然进不来,很好的保存了山林的完整,也逃过了工业时代对大自然的滥垦滥伐。后来环保主义成了全世界的共识之后,东恒山这片山群直接被政府立法为环保区,不得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