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代理人-第12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却听见一个细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姐姐,不要煮我,玲娣很乖的,玲娣没有不听爹的话,玲娣只是口渴才喝了爹给娘准备的茶水……”
我仿佛被电击一般不能动弹,什么茶水,煮什么东西?玲娣这个名字怎么这么耳熟,这一刻,我真恨不得自己得健忘症,那样我就可以骗自己这个玲娣并不是外面那具尸体得名字…我蹒跚得向后退着,而那声音却依然带着窒息般得哽咽,断断续续,不停得重复刚才那两句话,我得身体则像被数把尖刀牢牢的定在原地,该怎么办?
“你也听见了,对不对?”如果说有什么比我刚才见到的情景更加恐怖,那无疑就是现在,蓦然回头的时候,我竟骇然的发现身后竟然站着人,而且还是个大活人!!都说人吓人,吓死人!看着双眼无神的男孩,我后怕的退了一步,他四肢僵硬一般的走向一边的案台道:“我都说过,我见到鬼了,可你们都不信!你看看,这里,我那天就是把她放在这里的!”
“她?”我猛然想起来,他说的是玲娣,也就是那个女童的尸体,也许是对这个案子的好奇让我暂时克制住内心的恐惧。
“你要煮了她?水是你烧的?”不知哪来的急智,在这样的环境下,我还能做出判断。
男孩抬起头,看了看我,然后点了两下道:“我要她的骨骼,只要先将浑身的肉剔掉才行,其实,其实我,我也很害怕,真的,不过我想她已经死了,死了就不会痛了……可是,可是她求我不要煮她,她说那样很疼很疼,她的一个姐妹就是让人煮了的,她说她以后会听话的,求我不要那样做……天啊!我快疯了,我每天都听见同样的声音,看见她在我面前飘着,我,我迟早要崩溃的!”
看到反应更强烈的他,我反而心里有点明白了“你冷静一点,听我说,刚刚什么声音也没有,一切只是你的幻觉。”
“不是的!不是这样,她真的想杀我,因为我,我对不起她!!”男孩语无伦次的说道。
“玲娣,我是法医郭百,如果你是含冤而死,请你告诉我,我会帮你的!”我义正言辞的说道,说完不理会那个还在瑟瑟发抖的男孩,径自出去找我的同事们以及杀害女童的凶手……
或许你会不相信,其实世间的事情真的很玄妙,就算是我也很难说清楚,当时我听见的声音是真的还是幻觉,但是,凶手却正是女童的父亲,那个原本想毒死红杏出墙老婆的男人,却无心害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三日后,乱坟岗一带找到新的尸骨,证明是另外一家的女孩,因为他们家没有男孩,所以狠心杀了最小又身患重病的女儿,原本准备将尸体抛到海里,可连日的坏天气让这一家不得不改变计划,将女孩的尸体给煮了,而村长的儿子便是无意间知道了事情的始末,我想应该是他去乱坟岗想弄具尸骨的时候偷听到的,因为胆小怕事,他一直都不敢报案,但心里却充满愧疚,就这样如同见鬼一般,神经兮兮……
或许冥冥之中,还是应了那句老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之八 眼球(上)
AD4 AD5 番外之鉴证实录 之八 眼球(上) 短短的三年的法医生涯,我几乎每隔几天,或者每隔几个小时都可以遇到一起恶性案件,当然,这么说有点夸张了,宁海,从很多方面而言还是一个不错的城市,靠山、面海,经济发达,城市节奏稍快,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整个一蒸蒸日上的城市,港口便捷,近年的工业发展也不错……不过,每年我亦会接触百余件恶性刑事案件和一些民事纠纷引起的惨案,这样平均算起来,每天还真不止一件了。
这几天,不知因为什么,可能是睡眠习惯不好,闭上眼睛,老是莫名其妙的想到一些东西,一些不愿回忆的往事,还有那对瞪得滚圆,血淋淋的…眼球!
事发已经个把月了,我本以为,以我的情商不会记得这些,可是我错了。
案件发生在西区以东那个新新的工业城里,那里有很多发展迅速的大中型企业,民营为主,在那里家族制度的环境中,或多或少都会和厂里的领导有这样那样的关系,如果想祖祖辈辈、顺顺利利在这里干到退休,就必须服从最高领导人的决策,也许一个不小心,你就得罪了厂长他夫人的舅舅的女儿男朋友的妹妹…那样的话,很不幸,你周围会布满了小鞋,一不小心套上一只,叫你想甩也甩不脱——这些就是案发的原因。
死者,是一个很无辜的女孩,当然,是案件调查过程中,我们才知道原来这个背后真正的原因。她是一个身材纤细的女性,不算完美,如果勉强算来也只是中等姿色,可就是这么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人却让我久久难以忘记,或许是对案件本身,或许是同情她悲惨的遭遇,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案件发生的时候,正好是连续三天的高温,大家都在家中安享假日,可怜又无辜的我却被安排出警,原因是X工厂中发现一具女尸!
冒着39度的高温,跟着第一目击者,我来到这个空旷的厂区围墙外面,在一栋几乎被拆毁大半的废弃宿舍楼的垃圾堆里,我看见了这具恐怖的尸体……
如果说残忍,倒也不准确,身边除了新调来的警员受不了到旁边呕吐之外,其他人的表情都还算正常。当然,要说诡异的话,尸体被生生剜下眼球,确实看上去有些血淋淋的,气管也被切开了,所以周围一片狼藉,喷射状血让这里更像血池地狱,那些血顺着腐败的垃圾流得满处,看蚊蝇肆虐得情况,我初步可以断定,死亡时间在昨天夜里到今天凌晨左右。
据第一目击者称,这里虽然属于工厂范畴,但保安很少会来这边,因为这块地已经被村里人收回,而村里的人因为这里还有围墙没有完全拆除,再说也没什么好东西,也不常来这边,而外界,就更少有人走到这僻静的地方,所以这里完全就是‘三不管地域’。
至于我,检查完尸体后,最大的发现竟然是——死者的死因并不是气管切断,窒息而死,而是另有别的原因!
因为案发的这个工厂是宁海扶植企业,而死者好巧不巧竟然是厂长的孙女,这层关系下来,搞得领导也不享受假期了,纷纷过问此事,一时间,我办公室的电话响个不停,我接电话接的手都软了,但报告上面还是没有新的突破。学医的人应该很清楚,只要没有切断颈动脉和颈静脉,切开气管后,当事人不会立刻死亡,所以我判断的死者不是窒息而死,这点没有问题,而另外一个关键在于,死者怎么会被人剜去眼球?是因为深仇大恨吗?我很难想象一个二十出头,相貌普通的女子会在什么地方结下如此深刻的仇恨……
当然,在详细的验尸过程中,还发现了其它状况,譬如,尸体曾经被人解剖过,伤口自而后而下,是Y型切口,绕开了喉咙,而且直到腹部,虽然刀法不怎么样,但却是解剖过程中常用的形式,我小心翼翼的挑开缝合伤口的黑线,是羊肠线!!我额上渗出细汗,凶手这么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尸体缺了心、肝、肾,莫非是被拿到黑市上面卖掉了?但为何又要将伤口缝合,岂不是多此一举吗?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做到这些,还毫无一点惊慌……
在我还来不及思考这些的时候,我又赫然发现,缝合过的伤口外侧的皮肉没有卷缩,也没有黑纹,肌肉看上去层次分明,看样子凶手是在女死者一息尚存的时候,凶手就动了刀子……想到这里,我的眼皮轻轻跳动着,有股不寒而栗的感觉,不会有人这么做吧?看着活生生的人在面前垂死挣扎,还能下手,我咽了咽口水,感觉到浑身肌肉收缩性颤动着,是的,虽然我心中很清楚,在某些时候,我给别人的感觉就是冷冰冰,没有感情的那种,但,其实,我的内心也有属于自己的柔软和恐惧,就像对着天真无邪的孩童以及那些看上去无辜又悲惨的受害者……
报告出来的当天,省公安厅和二处挂牌联合督办,现场派出的都是精干的刑侦人员,几只人高马大的警犬也被派到现场,对现场周围实行了地毯式搜查,很快,案子有了眉目,在垃圾道的隐秘处,找到一块白色的毛巾,经检验,上面的残余物中有乙醚还有微量进口的致幻剂,显而易见是凶手迷昏了受害者,然后对其实行了这些惨无人道的变态行为,凶器也在下午三点被找到,我立刻赶到现场,对找到的那根锯条上进行了血液测试,确实,上面褐色的凝固物是血不错,四点,鉴证科打来电话,证实上面的血液确实属于死者,这让那些饥肠辘辘的刑侦人员都兴奋起来,可是我却知道,这只能证明,死者身体的某一处伤口是锯条造成的,就是那处最明显的,喉咙上的那一刀!!我眯了眯眼睛,对方显然很狡猾,用锯条,可能只是为了掩饰身份,毕竟在这种工厂,想找到这样的锯条实在太容易了!
听完我的分析,那个带队的刑侦队长脸色变得极为难看,正准备发火,幸而此时,又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那对被剜去的眼球找到了!就在离得不远处另一个楼栋的下水道中,由此可见,凶手并没有想可以隐藏这玩意,更不会是BT的以为眼球好玩,那凶手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或许本身,我对这个案子就有太多的好奇,也正是因为涉入的越深,后怕的感觉才会那么强烈……
之九 眼球(下)
AD4 AD5 番外之鉴证实录 之九 眼球(下) 案子发生三天后,因为技术难度大,现场几乎没留下任何证据,唯一的锯条也只是为了扰乱警方视线,案子一度陷于僵局。这样涉及新新工业中某个高位人物的恶性事件,在宁海,破案压力是可想而知的。省公安厅和二处挂牌督办,意味着接下来展开的可能是各方面菁英联合行动的大事件,所有人都铆足了力气,准备在这个案子上大出风头……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自视过高,才会造成每个人都以自我为中心,根本不管别人的意见,每次的案情讨论会上,都是烟熏火燎的,虽然不关我什么事,破案的压力在怎么大,我的报告亦是那样,完整而简洁,之所以在意,是因为我不想每天一出会议室就直奔洗手间换衣服,那些讨厌的烟味,实在叫我难以忍受!!
当然这样群策群力的讨论,很快使大家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这是一起简单的报复杀人案,凶手针对的是X工厂厂长,应该着力调查和此人相关的人员,手头上的资料显示,此人刚愎自用,任人唯亲,几十年以高压手段管理工厂,甚至设立了私刑,从很大层度上,他结怨的范围实在很广……另一派则认为这不是简单的报复案件,双方每天要吵上半个小时,才能开始讨论到正题。
从我手头上的资料,以及和其他鉴证人员的讨论来看,我们的意见偏向于二处,所以今天他们还在那喋喋不休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拍案而起,现在想来,若不是这一时的冲动,或许我现在还好好待在警视厅,不用天天跟着白若处理二处X档案,遇见那些稀奇古怪、光怪陆离的事情……
我陈述了案件的特点,一般报复性案件,多半发生的比较匆忙,歹徒多为临时起意,凶器可能是随手准备的,而且“打了就跑,杀了就躲”的可能性极大,因为歹徒不想暴露身份,还有他亦会有愧疚和自责,因为可能他的本性并不是大奸大恶之人……然,这个案子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