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婆的发家史-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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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童言童语”,高守礼一时也闹不清楚,自己的猜测是真是假?也许,是他多心了吧?小孩子能有多少心思?又是陷害小婶刘氏,又是担忧将来被卖的命运……怎么可能呢!即便真是天生妖孽,恐怕也会被这么沉重的心思压弯了背脊,不会有如此欢快的笑声。
正要放下多疑的猜测,可惜没多久,高静媛就把火烧到他头上了。嘴角噙着一丝笑,故意假装跟高祈瑞咬耳朵,
“大伯父,我来的时候陈娇娇可羡慕我了,说我要来你家当童养媳,太幸福了!别的人想来都来不了!上次大堂哥去我家,路上被林丫丫拉了一下小手,跟我们显摆了半天。说大堂哥的手,又细又滑,是读书人的手……”
当场,高守礼的脸就黑了。
高祈瑞也维持不了慈父的面容,瞪了一眼自己的儿子。这要不是有人告密,恐怕儿子春心动了,他还被瞒在鼓里!
“爹,这是没有的事!孩儿绝对没有……不……”高守礼很快回忆起了当时的情况,哭笑不得,“爹,是孩儿路上遇到一名脚崴的女子,随手搀扶了一下!”
“嘿嘿,扶?可不被拉了一下小手么!”
高静媛咯咯的笑。
“林丫丫可喜欢大堂哥了,说大堂哥长的最好看!说话声音最好听!笑起来能把人迷得不知道东南西北!她可想做大堂哥的童养媳了!”
一边说,一边咬着衣角,贼溜溜的眼睛来回看着高祈瑞和高守礼这对父子。
至于刚刚那名对她露出不屑之色的俏丽丫鬟,谁还记得?
第三十六章 人生目标
真是无妄之灾啊!高守礼一向用“谦谦君子”来要求自己,哪里晓得凭借过人的风姿被个村姑暗恋了?暗恋就暗恋,藏在自己心里也好,偏要让好多人知道,还真的行动起来——趁他路过的时候假装崴脚?要不要脸啊!
不过是随手搀扶了下,洗都洗不清了!
看着小丫头高静媛贼兮兮的笑容,高守礼暗说“我命休矣”,心里却跟六月飞雪似的,冤屈得只能向老天禀明了!
他知道,光凭二房对长房的大恩,父亲就会对小丫头无尽纵容。他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清白”斥责高静媛无理取闹、胡说撒谎,恐怕当着二叔祖父的面,将要遭到惩罚的,就是他自己!
所以,他不能够为自己辩白。不辩白,就不能证明自己对那村姑无意——男女授受不亲,拉了人家的手,是不是要负责啊?不负责,传扬出去,他没法做人了。可负责的话,他连那人的样貌都没看清楚,纯属好心才帮忙的,凭什么要负责!
屈辱,太屈辱了!
高二太爷看着小孙女一通“胡言乱语”,先是什么“嫁鸡随鸡”,之后当着人面告密“拉手”,把今天他来访的目的搅得无法开口,心里虽然有点恼怒,不过他高傲的头能不低,就暂时不低吧!
“咳咳,时候不早了,小元元,跟爷爷回去吧。”
“哦!”高静媛精灵一样的大眼睛眨了眨,拉着大伯父高祈瑞的手,不忘嘱咐,“我们拉过勾啦,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巴结上长房的大伯父,恐怕是她穿越过来坐的最对的一件事吧?虽然这位大伯父看起来儒雅翩翩,不过是个严厉性情的人呢,看大堂哥的表情,那叫一个面如死灰。
哎,有关青少年早恋问题,是个大问题。她在幼儿园当幼师的时候,还看到两个不满五岁的小家伙过家家,玩亲亲,多么纯洁美好的恋情呀!高守礼都十四岁了,身心健康的话对异性产生朦胧的感觉,太正常不过了。不知道这位大伯父会怎么处理呢?
要是一味打压……呵呵,那她就绝了往长房靠近的心思。似这样摆明书香门第、重视女人闺誉的人家,生活条件是很优越的,可若当家人是个狭隘的性子,家里的女孩要受苦了!
比起裹小脚,高静媛觉得贫穷的农家乐也堪忍受!
回去的时候,她愉快的哼着歌,歌词咿咿呀呀,听不清是什么,但调子非常优美。高勿争皱着眉思索着问题,开始没在意,后来仔细一听,发现小孙女的嗓音真是动听。
“你唱的是什么?”
“娃娃。”
“唱大声给爷爷听听。”
“好呀,爷爷给我买糖吃。”
“你这丫头,叫你干点什么,就伸手要糖要东西。不晓得唱好了,爷爷会喜欢你?喜欢你,你在要,爷爷不痛快给了?”
高静媛撇着嘴——凭什么要她先投资?有投资就会亏本!喜欢不喜欢的,不靠谱。有句话说的好,这世间,只有亲生父母会无私的对待孩子。但是她呢,是唯一一个连亲生父母都不待见的。
“才不相信呢。万一我唱了,还不给呢?”
“爷爷会骗你一个丫头?”
“切!小丫头就没人骗啦?就是我小,骗得人才多呢!我知道,她们都不当我是一回事,骗了也说没骗。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呗!所以,还是糖到了手里才踏实!”
高勿争听了这话,似乎第一次正视起小孙女来,要不是她无知闯了大祸,逼得他不得不求助长房,恐怕在“家宅兴旺”的自我欺骗下,他根本不会注意到小丫头已经六岁大了!
怎么能忘,当年阿母带着他和小弟逃亡,他也只有六岁。那时,他还傻傻的什么都不懂,可也知道想要活命,得紧跟母亲,丢了就死定了;而想要过得好,就得天天照顾大哥……
小孩子的直觉往往是最准的。因为不太会算计,顾及不了那么多,所以只抓一条最重要的,就够了!
“呵呵,小元元,你今天干嘛要告状?知不知道你大堂哥很不高兴啊!”
“因为他坏。丫鬟欺负我,他都没帮我!”
呃……睚眦必报的个性呢!
“可是你忘记了,上回你大堂哥帮你写信给你爹妈,你不感谢他?”
“感谢啊!不过我爹爹不是也送他礼物吗?他也要写信呀!我只说了几行字,让他加在后面,有什么难的!难道他读了那么多书,写几个字累到了?”
啧……这算法,半点不吃亏呀!
高勿争起了兴趣,继续问,“你不怕他讨厌你吗?以后他再也不跟你好了,怎么办!”
“喜欢元元的人,元元做什么都喜欢。不喜欢元元的人,元元做什么都不喜欢!”
高静媛用最质朴、最纯粹的话,总结了一条人间至理。
感情,诸如亲情、友情、爱情,当真是没什么道理可言。你以为掏心挖肺了,就能换来丰厚的回报?那是做梦!可怜高静媛连做梦的机会都没了,穿到这穷乡僻壤里,每天跟鸡鸭打交道,她不指望有人真心待她,只求所生活的每一天,至少能顺着自己的心意!
得罪了长房长孙高守礼,对未来大有妨碍。可谁在乎啊!
上一辈子她能活到二十八,这辈子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十八呢!就算她拼死拼活的努力,忍辱负重的生活,也许在曙光初现之前,又piu~的一下,穿了!
命运的捉弄又不是第一回了!
高静媛不怕在祖父面前坦露她的自私、现实。一个六岁就知道“糖握在手里才实在”的女孩,以后还是不要拿一些花言巧语哄骗了。等她长大了——如果她真到成年那天,想用她换取利益,先给她足够的利益再说!
比如今天,大伯父说“出嫁后做个地主婆”,嘿嘿,这个目标不错。要是能达到这个目标,嫁给谁都无所谓了。大不了,她多买几个丫鬟送给未来丈夫,自己清清静静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人生,也不是那么无聊么!
第三十七章 投奔长房(上)
乡间的小路蜿蜒崎岖,地面都是碎石子铺就,两道牛车行过的痕迹非常明显。一路走走停停,高勿争就这样有一嘴没一嘴的逗弄小孙女,到了家,看见高静媛仿佛松了绳索似的,一点也不留念的往三房跑去。
“等下,元元,今天回家吃饭。”
“啊?”高静媛望了望三房已经袅袅升起的炊烟,在看看二房的没什么动静的烟囱,迟疑了下,才点头,“哦。”
进了篱笆墙,大黑狗跟平常一样过来摇尾巴,跟在高静媛身后呼哧着舌头,欢快的摇尾巴。狗也很有眼色的,至少从来没看到过它跟在高二太爷身后。
一进门,看到三个不太守欢迎的人——高祈德和刘氏,以及他们的儿子高小宝。
要说刘氏,高静媛以前还觉得这个女人挺要强的。撇开私人恩怨不提,她比愚昧的乡下妇女强多了,至少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会奋起反击,其他人呢,只会逆来顺受,有些还极品的觉得为娘家付出、牺牲,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性格问题,高静媛上一辈子最讨厌唯唯诺诺的受气包、圣母之类的人,这种人怨吧,她们本身很善良,怨恨她们很没道理;同情吧,又同情不起来,只想骂一句:自作自受。
可现在看来,刘氏简直超乎她的想象——皮厚到这种程度!
“啊,爹回来了?小宝,你咋了,不叫人呢?爹、妈,我今天身子不舒服,娃在肚子里老踢我,踢得我头晕。阿德也不会烧饭,让他生火,险些把房子烧了!呵呵,所以过来凑合一顿。”
刘氏厚着面皮说完了,就把高小宝往他爷爷身边一丢。她知道,老爷子心里气没消呢,对她有意见,对刘家也有意见,不过高小宝总是高家的种吧?当爷爷的能眼睁睁饿死孙子?
正是出于这一顾虑,刘氏带着亲生儿子直接过来了,照样亲亲热热喊爹喊妈。分了家,也是骨肉嘛!
高勿争没有说话。
高老太叹了口气,挥手让莺姐儿吧厨房的窝窝头热下,就着咸菜对付一下。不忘嘱咐,“就用小灶,放两根木柴就行了,里面还是半热的,闷也能焖熟。”
刘氏连忙挺着肚子,“我也过去帮忙。妈,您多休息吧,别累到了。莺姐儿,跟我过来。对了,今天小元元也过来吃?那要多热两个窝窝了!”
高静媛朝天花板翻了个白眼。放着三房好端端的白米饭不吃,她跑过来吃窝窝头!过惯了好饭好菜的日子,再去过简朴的生活,难啊!要不是别有目的,说不定她在看到刘氏的时候找个理由掉头就走了!
一顿饭吃得食不知味。
高祈德闷头只顾吃——话说穿越过来,高静媛对这个小叔叔的印象还是蛮好的,身材高大健壮,相貌堂堂,就是稍微黑了点。但黑也有黑的好处,没有小白脸的肤浅浅薄,忠厚的性格给人安全感。
不过现在看来,高祈德竟然像个傀儡,还是被刘氏这种女人系在手中。这不由得让她轻视三分,再也不像从前跟九叔亲近了。
生在古代,女人没办法顶起一片天空,想要达到自己的理想预期,比如富裕优渥的生活环境,比如诰命的凤冠霞帔,要靠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父亲、丈夫、儿子来达成。高静媛估量了一下自己,儿子呢,现在还没影儿,何况十几年后送子观音未必肯送。指望丈夫是彻底没希望了——因为她压根不是三从四德的贤妻!父亲么,这个难说。从小不在父母跟前生活过,肯定比养在膝下的疏远。
她只有盯着父亲的几个兄弟,看他们谁比较有前途?谁能在未来帮她?高祈德无用,彻底出局,而三房的人,禄叔精明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