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集-第1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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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人本来就是有意生事而来,立即乘机动手。快,拳出如电闪,砰一声响,右拳吻上了对方的左颊,右手跟踪来一记短冲拳,在对方的腹上开花,再一掌反劈在对方的右颈根。一连三记快速绝伦的打击,每一记皆结结实实。
“该死的东西……”另一人咒骂着凶猛地从侧方冲上。
他扭身向敌,起右脚斜踹,重重地蹬在对方的小腹上方,快得令人目眩。
砰匍两声大震、两个人先后摔倒。
一声虎吼,他扑向第三名汉人,充分表现出边荒青年快速勇猛的狠斗精神,与无畏的斗志,声势极为猛烈,贴身搏击有如疯虎。
第三名汉人身手极为高明,双手上封下格沉着应付,但仍未能遏止他狂风暴雨似的攻击,一照面间,拳拳着肉记记落实,双方各挨了对方十记重击,幸而都能护住要害。快速的缠斗真也不易击中要害,进入乱打死缠景况,看谁能在混乱中击中对方的要害,看谁的耐力能支撑到最后胜利的到来。
在石诚方面来说,他的体能与气势,在他这种年龄,正是达到额峰状态的最佳时期,环境的锻炼使他禁受得起打击,他该有获胜的信心与意志,这是他先天上的优势。
可是,优势终于失去了,本来相当均衡的局面,因被击倒的两个人重新加入而被打破。
两个被击倒的人已回过气来,伤势并不算严重,先后爬起加入混战,一阵死缠,石诚便感到有点不支了,在连挨了几记重拳之后,终于被人从后面一脚踢翻。
三个围攻他的人,也成了强弩之末,全部脚下虚浮,头青面肿精疲力尽,喘息声有如牛吼。
四眼狼与三名同伴,先前被凶狠的恶斗惊呆了,见石诚倒地,这才想起自己的处境,不约而同一拥而上擒人。
石城猛地侧滚而起,匕首出鞘,拉开马步大喝:“四眼狼,拔刀冲上来!”
他这时的神情狂野威猛目光凌厉,明显地表现出他正在盛怒之中,出手必定凶狠无比,气势惊人,四眼狼如果真的拔刀冲上去,很可能要挨上一二十匕。
三个家伙吓了一跳,骇然后退。
他向门口退,门口赶回来的两个望风的人。刀已握在手中,但却不敢拦阻,往两侧让出退路。
他退出棚屋,解下坐骑。
“四眼狼,我给你没完没了。”他上马收匕首狠狠说:“你人多,今天你走运,下次,哼!”
“阁下。不要走,咱们谈谈。”那位曾被一脚踹倒的人。抢出门外高叫:“谈谈对你有好处的。”
“偷马贼犯的是死罪。”他兜转马头:“没有什么好谈的,除了将所偷的马送回,没在谈的必要。”
“咱们犯不着低下得去做贼偷马,但我可以透露偷马贼的消息。”那人说,脸上有阴森的狞笑:“条件是此后阁下不要来此地打扰,不要再找回眼狼的麻烦。”
“在下知道你这人不好惹。”最后与他缠斗的人有气无力地说。“在本地,兴隆牧场有强大的号召力,你回去高声一呼,四面八方都会有人往这里赶。”
“你知道就好。”
“所以,咱们怎会愚蠢得冒险去偷贵牧场的马?”
“不见得,能逃的地方辽阔得很,从这里逃出边外,要不了片刻工夫,马是最容易出手的东西。”
“你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的条件如何?”
“如果你的消息可靠。在下当然答应。”
“当然可靠。”那人用手往东北一指:“红柳坡,人和马都在。”
“骸沟?”
“对。”那人点头:“要快,回去叫人来还来得及。”
“但愿你的消息可靠,后会有期。”他说完,双腿一夹马腹,健马放蹄飞驰。
蹄声先在北面传来,然后转向东北,逐渐去远。
“蓝老兄,你怎么骗他?”四眼狼向那人埋怨。“他这一去扑空,要不了多久,附近所有的壮丁都会像风沙般刮来,咱们死路一条。”
“他不会扑空。”
“红柳坡除了骸骨和鬼,那来的人?”
“这你就不要管了。”那人往屋里走:“这小畜生力大如牛,浑身皮粗肉厚禁得起打击,身手又快得惊人,我竟然栽在他手下了。日后,哼!四眼狼,咱们继续商量重要的细节,以便早些离开。”
石诚的确是往东北方向走的,那一带风峦起伏,荒野有许多石碛地带,七八里外地名红柳坡,但人们却称之为骸沟。原来那一带是早年的蒙人和番人弃尸的地方,现在虽然已经不再有蒙番使用,风化的骸骨依然散处在附近。本朝匡复河西之前,这一带直至边外的弱水流域,住了许多蒙人和番人。这些人是从中亚迁来的,保持有最坏的习俗,不掩埋尸体,死人抬放在荒野让兀鹰啄食,皮肉不吃光,死者便上不了天堂。
骸沟,到处可看到风化的骸骨,鬼打死人,无人敢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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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至北面的石碛地带与草原地带,食尸鸟不限于自中亚、非洲飞来的秃鹫(独头鹫、秃鹰或兀鹰)。雕在捉不到猎物时,也食尸。而成千上万的乌鸦,更是糟透了的清道夫。甚至那鸟中之王金鹰,饿急了也参加食尸大宴。河西所能看到的巨型猛禽中,恐怕只有翼展一丈的蓝黑色青鹘,是不屑食尸的高贵王族。
这带真荒凉,除了飞禽与山猫狐兔,不但不见人踪,也没有马牛羊,百十年来,就没有人肯在这附近地区定居。但当黑夜来临,狼吼枭啼鬼火飘浮,偶或可发现憧憧鬼影。那是一些罪犯和走私者,在这里进行见不得人的勾当。中间的一座小帐。
帐内设有简单的睡具,一只小包裹,一些换下待洗的衣裤。
蒙人番人都不喜欢沐浴,没有将衣物穿了一次便换下洗涤的习惯。而且。这些衣裤是精工缝制的天蓝色绢料劲装。
他小心地打开包裹检查。好家伙,里面除了一套黑缎夜行衣和两套短袄两件青袍外,还有一双快靴。一只革囊内盛了金银和一些金银首饰,以及江湖人使用的火褶子、飞爪百练索、开锋的制钱、一串百宝匙……看了这些东西,算是已摸清这人的一半身份了。
原来这里是他们的一处潜匿区,最少也有六个人在这里藏身。
他再钻入另一个小帐,楞住了,鼻中嗅到脂粉所遗留的香味,但与程英姑娘身上散发的香味不同。
包裹中也有夜行衣,这座帐中的女人,也是一朵带刺的花,相当年轻;老女人怎好意思使用这种迷人的脂粉?
正想继续检查第三座帐幕,突然听到隐隐的马蹄声,凭他的经验和灵敏的听觉,他知道人马已到了半里外,正以徐缓的脚程接近,最少也有五匹马,马如果奔驰,便会扬起尘埃引人注意,显然这批人马是小心悄然接近的。他按原状将物识放回原位,立即撤走。
他总算明白了,四眼狼那儿的那位汉人,有意骗他诓来此地送死,在这里藏匿的人,必定是了不起的首脑人物,地位决不会比鲜于昆低多少。
五匹马到岗下,进入距帐幕不足百步的树林,五个人下马互相低语片刻,在树下席地而坐。
不久,蹄声再次传到,五人五骑从另一方向缓缓而来。是五个汉人,四男一女。负责警哨的人发出手式讯号,通知先来的五个蒙回骑士。不久,两批人会合在一起,就在距帐幕不远处围坐交谈许久,此期间双方似乎曾经有所争执。
半个时辰后,先来的五骑士留下那位回人,四个蒙人上马从来路走了。
在远处伺伏的石诚听不到他们的交谈,悄然回到藏坐骑处,上马从东南角撤走。
不久,他出现在第三条沟的下游石碛地带,健马小驰,那些觅食的老鸦发出噪声,马来到之前飞起,马经过后又飞落原处。
他驻马在岗下,凝神向沟上游的山岗村林察看良久,然后驰马离开,到第二条山沟察看。最后,他到了第一条沟,也就是骸沟。下游一带石碛地,散落着一些被风化得快成了碎片的骸骨,也有牛马的骸骨。他上行约里余,驻马向上察看。久久,他策马往回走。
上游里余,正是帐幕藏匿的地方,六个男女躲在小树丛中,留意他的举动。如果人向上寻找,毫无疑问地将会受到六男女的的攻击。
他当然不会往上搜,只想表示他曾来过这里找偷马贼,让四眼狼向在这里藏匿的人,解释他此来的目的就够了。如果他不来此地现身,必定会引起对方的怀疑,对他以后的活动影响太大,至少可以让对方认定他不曾目击这里所发生的事。
黄昏时光,他回到牧场,将所见所闻一一详细说出,提供诸位长辈参考。敌情已知道一部份,其他部份仍须积极求证。
次日,他向南面的山区搜查偷马贼的踪迹,向住在山里的蒙人番人打听,煞有其事。
天黑后不久,他悄然从牧场东面的草场溜出。
骸沟的六个小帐幕仍在,二更将尽,五个小帐内的人已经入睡,担任警戒的人夜间改在帐幕附近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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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气温急剧下降,夹衣不胜寒。警哨披了一件老羊皮皮袄,隐身在南面最外侧的那座小帐旁矮树下,丝纹不动像个鬼魂。远处沟下游鬼火荧然,随风飘浮时散时聚。北面荒原中传来三五声刺耳的野狗长吼,南面山林中枭啼此起彼落。没有月光,繁星满天,夜风萧萧,好凄清的边荒之夜。
一个黑影幽灵似的接近警哨的身后,相距已不足十步,挫低身形一分分向前移动,从枝叶下草稍上通边,由于行动慢,未发出任何声息。
真不巧,第三座小帐中,突然传出咳声,接着钻出一个披了夹袄的身影。
“周兄,怎么?睡不着觉?”警哨一面说,一面离开掩身的树:“白天帐里像火炉,晚上……”
“晚上冷得像冬天。”周兄打了个哈欠,伸伸懒腰:“这鬼方真他娘的不是人过的,白天夏晚上冬,出太阳烁石流金,刮起风遮天蔽日……”
“呵呵!周兄,等你住久一点,令你受不了的事还多着呢。”警哨用权威性的口吻说:“既然要在边荒创业,就得忍受和习惯这地方的一切。说起热,到了哈密火州,那才叫热。说风,到了安西,风不叫风,叫风刀子。再往西到白龙堆,怪风一起,连骆驼都会被吹出数十里外。冬天一到,那种冷真叫人受不了。南方人如果挨得过一个冬天,那他一定不是南方人。周兄是湖广人,湖广不算是南方,长沙武昌冬天都有冰雪,在这里一定可以活下去,不必担心啦!”
“不担心是假。”周兄满腹牢骚:“我来了没几天,就已经受不了啦!这辈子我那受过这种罪?他娘的见了鬼了!我看,我还是回中原鬼混算。”
“周兄,好死不如恶活。”警哨说:“孤山一鹤纠合了武林二仙,与那群自诩侠义门人,正要穷搜咱们这伙人的踪迹,你敢回中原住鬼门关里闯?算了吧!周兄,死,毕竟不是什么愉快的事。”
“不会的,边荒不是阿猫阿狗都可以来的地方,兰州以西路引岂能随便申请得了的?那些侠义门人方方正正,不敢也不屑使用假路引,所以不会来。等咱们筹足财货,在河西立了根基,他们再来的话,哼!管叫他们死无安身之地,咱们……”
“胡兄,你身后……闪!”周兄突然大叫。
叫晚了,胡兄突然向前一栽,倒下便声息俱无。
胡兄所站处,换了一个黑影。
另一座帐中,人影暴起,以令人目眩的奇速,扑向那个取代警哨的黑影,相距仅两丈左右,一闪即至。
黑夜中快速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