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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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只能无奈又急切的辗转压在孤儿的唇上。
这突如其来的吻,让孤儿也有一瞬间的失神,面对这样的侵犯,她甚至没伸出那遇袭就自动弹出的魔法刺。而且她发现她并不讨厌他这样,她讨厌的只是那层布,更讨厌他总是在愤怒时吻她,不过她无力挣扎,直到她感觉阿德斯的手情不自禁的从她的衣摆下伸了进来,火烫的掌心灼伤了她有腰肢。
她使劲一抓,感觉阿德斯身子一僵,喉咙里也发出一声呻吟,胸前的光裸皮肤给抓出了五条血痕,而就在他稍稍放松的时机,孤儿双手摸到了他的脸上,抓住了那面巾的边缘。
“我不租你的任何东西了,刚才说的十个金币也不给!”她很生气,不过不知道为什么。
“你说什么?!”阿德斯气喘吁吁,脑子却清醒了些,不像刚才给激得发狂。贵族之于平民早就是这副德性,不是吗?他不该为她平时的表现所迷惑,说到底,她还是看不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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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魔法横行的大陆之
第十七章 这不是家族问题
你胆敢违反约定,这件衣服我会给你扒下来!”阿德的肩头。
“怕你吗?但是我先会摘下你的面巾。”孤儿针锋相对,“你说过,谁看了你的脸,你就杀掉谁,可是你又承诺一年内会保护我的生命,所以你不能伤害我。”
“一年的时间不算长。”冷冰冰的语调。
“没错,可是我会在一年内,运用盈禄家所有的财力和商业网络,把你的画像散布到大陆的任何一个角落,争取做到人手一份,连魔兽都会发一张。我发誓会做得到,到时候每个人都看过你的脸,你有本事就把大陆上的人全杀光好了!守着你的破面具和敏感到底的自尊,孤家寡人的活着吧!”
阿德斯给这话噎住了,没想到孤儿来这一手,一时没有说出话。
两人的目光激烈相对,他玄冰样的碧蓝、她黑玛瑙般的线黑,火光四射,互不退让,可是谁也没有去进一步点燃这可怕的火苗。
过了好久,孤儿先松动了。
她一直绷着肌肉和阿德斯拼力气,也知道是自己刚才说错了话,所以在这样一番激烈的言论后,徒然无力,又见他不语,蓝眼睛里慢慢涌上一种冷酷而疏远的神色,就像他们第一天见到的那样,不禁感到委曲和莫名其妙的悲伤。
“我道歉,我刚才说的话并不是我的本意。”不知道为什么,她落了泪。手也从他脸上滑落,改为抓紧他的手臂,“请你原谅我,带我离开这条臭河。还有,那十个金币是不给地。”
开始时,她只是有眼泪不断涌出,到后来干脆哭了个一塌糊涂。她都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只感觉心酸,或者是因为看到阿德斯又回复到了冷漠的样子。又或者因为她伤害了他,感到无地自容。
反正她就这么哭个不停,最后连这些日子的辛劳,在孤傲家所受的惊吓都藉由眼泪发泄了出来,伏在阿德斯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让本来满心愤怒的阿德斯由不知所措到心软。
人家都说眼泪是女人最好的武器,尤其非做作时自然使用,且对方是阿德斯这种男人的时候。而阿德斯从没有为什么人、什么事心软过。可是孤儿的道歉,孤儿的眼泪让他破了例。
不知何时,他横抱起了她,而她就在他颈窝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抽抽签答不止,两条纤白的腿,自膝盖以下挂在他臂弯上晃呀晃的。
“别哭了,伯爵小姐。马鞍上有毯子,你不用租衣服,也不用付一个金币。”他生硬的说。语意却柔和。
“你不早说!”孤儿抱着阿德斯的脖子,有点希望河岸的路走不到头。
“我怎么知道你这么赖,花五十万金币雇佣兵的大金主,连十个金币都不肯付。”阿德斯把孤儿放在地上,看她团成一个球。像个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小兔子,刚才地愤怒已经无影无踪。
他打了一声呼哨,早躲得远远的霜雪立即跑了回来。看到这两人的情形,再度露出了大马牙,好在强忍着没有刨蹄狂笑。
阿德斯取下马鞍上的毯子,扔给孤儿。那是他行军用的毯子,和他的疾风剑、他的霜雪马和他的黑鹰一样,是他地伙伴,从来不曾给别人用过。
孤儿站起身来,把毯子紧紧裹在身上,打扮得像穿了印度莎丽,只留一只手膀在外。之后她瞄了一眼阿德斯,立即凶星未尽,色心又起。
这死奴隶身材真好,看来体育运动非常必要,就算打打杀杀不算运动,每天的操练总算得上。
他不仅高大匀称、四肢修长,身
健得恰到好处,不粗壮得过分,却也肌肉线条清晰、感。而且,他不像古欧洲人种那样,浑身覆盖着汗毛,就好像破之城的桑德拉首领后来看上地那头“棕熊”,而是皮肤光滑,虽然身上有很多刀痕和伤疤。
“我好了。”她说,欣赏着阿德斯正面身体的完美胸肌和腹肌,外加她的杰做,那五指血淋淋的抓痕。
“对不起。”她再度道歉,是为了那伤痕。
阿德斯没理会,把她抱起来放在霜雪背上,然后自己上马,提缰离开河边。他没有纵马快行,只放任霜雪慢慢的走,等循着烟火找到路易地营地,已经快中午了。
阳光和阿德斯的怀抱让孤儿很暖,甚至微微出了点汗,刚才的争吵好像无意间发作地症,出现得莫名其妙,消失得也突然,唯有他的温度一直在她脑海里徘徊。
他脱下的衬衣带着他的体温和气味,他的行军毯满是他的气息,他的怀抱和他的呼吸——
穿过小小的营地时,孤儿感到了众人的目光,也明白他们在想些什么、议论着什么。
毕竟,伯爵小姐离开的时候,虽然穿着肮脏不堪还沾染了血污的男装,好歹还有衣服。可是她和她的佣兵离开了半天后回来,就没有衣服了,只全身包裹在行军毯里,长发散着,被那个光着上半身的佣兵抱在怀里,任谁都能想像出发生了什么。
可惜他们想像得全没有发生,真是冤枉死了,白白担了个虚名。以后盈禄伯爵小姐的名声算完了,不过她也不太在乎,反正她没想过在这边嫁人。
“你去哪儿了?”到了一个帐篷门口的时候,路易突然掀起门帘,走了出来。
此时阿德斯正把孤儿抱下马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孤儿感觉他的态度又变回生硬冷漠了,但抱她的动作却异常轻柔。
“去河里洗澡。”孤儿直接回答,因为也没做什么事,说得格外光明正大。再看阿德斯没有意思要抱他回帐篷,只好像僵尸一样,双脚跳着进入。
这个帐篷小而干净,辅得厚厚的草上,还加了一层毯子。路易很体贴,而阿德斯很奇怪,他怎么在这么多帐篷中,一眼就认出这是路易帮她准备的呢?
“衣服呢?”路易又问。
“掉到河里冲走了。”孤儿费力的坐下,长出了一口气,感觉路易很好笑,因为他这态度像是在审出墙的老婆。
“你去洗澡,为什么不让我陪你去。”路易是有些不高兴,因为看到孤儿和那个蒙面佣兵如此亲密。
孤儿笑了起来,“跟你去?你会偷看的。”
“他也会。”
“他没有。”孤儿撒谎,心里一阵不为人知的乱跳。
“是男人就会偷看的。”
“喂,不要以你追风家的习气揣摸其他人。”
路易忽然叹了口气,“你怎么不明白,这不是家族问题,这是男人的问题。”
第二卷 魔法横行的大陆之
第十八章 … 人质
孤儿不想和路易讨论男人女人的问题,而是要商量下一步要怎么做,但之前她先让路易回避了一下,把毯子下的湿衣服脱下,换上了干燥的、阿德斯的衣服。
他行军在外,除了盔甲,马鞍边的背囊中还有一套干净的换洗衣服。孤儿把裤角挽起许多,上衣也长过膝盖,还不伦不类的套了个硬皮甲……呃……甲裙,鞋子没有合脚的,只好用布包着。
不过至少她有干衣服穿,阿德斯只能穿着湿衣服在太阳下晒,直到晒干为止。
“你留着吉利尔干什么呢?他的人没有来,现在要拿他怎么办?”路易说,喝了一口水囊中的酒,孤儿也尝了一口,只觉得辛辣刺鼻,难喝的不能再难喝了。
“你不要急,孤傲家一定会有人来救吉利尔的。”孤儿不慌不忙,“因为他有个妹妹,非常善良可爱的妹妹,名叫查查。就算吉利尔打算把查查嫁给驿马家的列斯达,她也会救她哥哥的。”
“列斯达?那个痨病鬼?”路易嘴角一弯,嘲笑道,“他还真疼爱己的妹妹,没人性到了极点。”
“他是急于扳倒你。”
“可惜,他奸计不成,反而害了自己。他以为是巧计谋夺,最后却失支了一切,人马、尊重、对追风家的平手之势。这叫什么,一招走错,满盘皆输?抓走你,是吉利尔犯下的最大错误。”
“他连和驿马家联姻失去了,我这可是帮了你,免得你日后吃力。”孤儿坏坏的笑。
“什么意思?”路易侧过头来看孤儿,只觉得她亮晶晶的眼睛格外动人。差点立即抱着她亲一亲。。不过她那个佣兵就守在帐外,只要她一叫就会闯进来,实在煞风景。
“等查查来了。你去谈判,毕竟我的立场不是那么合适。”孤儿道。“但是你不要和查查谈,你就和吉利尔谈,说你可以放他回去,但是要他把查查送到鹰岩堡,做你地人质。”
“什么?”路易吓了一跳。“我不要那个人质,你是给我说媒吗?我只要你,你和我定了亲的,我这里还有你的信物。”他随手摸出一把金柄小弯刀,正是紫金家地泰娅送的。
这刀孤儿一直很喜欢,那天在不破之城被路易强行掳去,现在居然还有脸出来炫耀。
“你把查查扣在手里,吉利尔好歹要有点顾忌,不会总是找你麻烦。就算他不介意妹妹地性命。也要考虑一下名声,为了领地不要亲情,说起来可不好听。吉利尔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包管不会再随便找茬了。再者。他没了妹妹。拿什么嫁给列斯达?他自己去吗?列斯达难道好男色?就算好男色,他那个样子也没希望。这样一来。孤傲、驿马两族无联姻,你们追风家不是轻松很多吗?”
路易看着孤儿,明白她说得有道理,觉得盈禄伯爵小姐真是又聪明、又可爱、又漂亮、又有钱,他之前对她一见钟情,抢着订下亲事真是明智。他也不想想人家孤儿根本没有同意,一切只是他一厢情愿罢了。
他长得英俊,打起仗来勇猛,地位高贵,年轻也青,从来都是追风家族中少女的梦中情人、甚至野性的他还是其他各大家族贵族小姐的性幻想对象,根本没有意识自己也会遭到拒绝。他只是觉得那个佣兵是个威胁,如果没有他,盈禄伯爵小姐一定会顺利爱上他。
于是他还是摇摇头,“虽然我地家族也渴望和平,但这不应该用我的尊严和幸福来换取。我不爱吉利尔的妹妹,我爱的是你,我不要她!”
“不要轻易说爱字,那是个很严重的字眼,路易,那不是一时的激情和新鲜感可以取代的。”孤儿很正经的道,“再说,谁让你娶查查了?就算你肯,我还不放心呢。你家族中的人做事总是乱来,喜欢什么就去抢,娇柔地查查可受不了你们这群野蛮人。”
路易看孤儿形容他们追风家时一脸懊恼,不禁哈哈大笑,“是啊,能做追风家领主夫人的,只有你这样聪明坚强有主见的女人哪。”
“废话,你还不是为了盈禄家地钱,说的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