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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

异世淘宝女王-第144部分

小说: 异世淘宝女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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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斯达哈哈大笑。似乎听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我亲爱的小姐,没有什么爱情,只有性欲和血统。我父亲带我母亲回城堡,只是因为她有倾城倾国的美丽,我今天能坐在这儿,而不是当一个零人,是因为我父母高贵的血液。很多人想以我母亲的身份来伤害我。但没有人知道她真正的身份。论起血统,其他人于我而言都是杂种。”

他说着又看了阿德斯一眼,孤儿发现阿德斯虽然还是保持沉默,但切烤肉的刀子都被他捏弯了刀柄,显然内心起了波澜,纵然他可以控制情绪,却不能真地做一块石头。

“就说我亲爱的侄子吧。”列斯达站起身来,端着一杯酒来加踱步,“他的血统就很低贱。虽然他拥有强大的力量,但出身决定了一切。”

“我听说驿马公爵之位本是他的。”孤儿冷笑道,“既然您得到了他的东西,何必再说三道四呢?沉默着享受实际权利不是明智的吗?”

列斯达看向孤儿。眼神里的嘲弄让孤儿想上去把他打倒在地,“这一切都是我亲爱的好哥哥造成地。”他说,“他其实是个一无是处、却又贪婪自大的人。n啊,不对,他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他非常英俊。在我们的年代。不管是贵族小姐还是女仆渔姑。每个人都想得到他地恩宠,哪怕只是一夜情缘。他就凭着这容貌成就了我们的好阿德斯,就像我母亲凭借容貌成就了我一样。看。这是个多么白痴的世界,肤浅的容貌决定了一切。”

“驿马公爵大人,您醉了。”孤儿不想听他用这样轻侮的语气说起阿德斯,所以起身告退,但奇怪地是阿德斯没动,而列斯达则挽留她。

“如今谈兴正浓呢,请坐吧,伯爵小姐。”列斯达帮孤儿扶了一下椅子,“尽管您不肯说,但是我知道我地好侄儿已经和您说了我地事,不然您见到一个八百年不死的老妖怪,不可能没有半点惊讶。既然如此,您何不安静坐下来,听一下故事呢?”

孤儿一惊,才知道自己的行事出现了个大漏洞,阿德斯还想撇清与她地关系,原来早就暴露了。怪只怪那男人什么事都放在心里,如果提前沟通一下,肯定会瞒得过。

她其实并不在乎被人知道她爱上阿德斯的事,因为跟他有亲密关系而身处危险之中,她也不怕。但眼看要说到他的身世了,他却并不阻止列斯达说下去,甚至没有激烈的反应,似乎在忍耐着什么,实在有些意外。

这让她突然明白一件事:阿德斯想告诉她一切,可是他说不出口,所以今天借别人的口说出来。那是什么可怕的事,让他自己无法开

只听列斯达慢悠悠的道,“我亲爱的哥哥虽然除了一张脸,再没什么本领,但他却野心勃勃,想在塔撒大陆分裂这么多年后一统江山,成为大陆的王者。而要想达到这目的,是需要非常强大的力量做为保证的。十大家族虽然互有高低,但没有一个家族是随便可以征服的,就算你们盈禄家是个软柿子,捏之前也要看其他家族答应不答应。大陆上有一种奇怪的平衡,家族之间互相争斗是没问题的,但谁也打破这平衡,谁就要倒霉。”

“列斯达,说这些干什么呢?”爱西插嘴,但被列斯达貌似漫不经心的目光一掠,立即不敢出声了。

“但我亲爱的哥哥没有这种力量,于是他走遍大陆,希望藉由他那张迷人的脸和健壮的体魄来结上一门好亲,借助别人的力量达到自己的目的。”列斯达继续说下去,声音轻缓得好像在呓语叹息,“他绝望的发现在塔撒大陆,没有一个家族有绝对实力可以统一天下,而横行的魔法也是各有千秋,互相克制。其实我们驿马家的黑暗系风魔法是具有摧毁力量的魔法,只是我们兄弟两个只拥有美貌,魔力实在很平凡。这不好笑吗?哈哈哈,真的是很好笑。”

孤儿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一边听列斯达说话,一边注意阿德斯。虽然她看不到他面具下的脸,但却看到他的唇紧抿着,似乎是等待这种折磨快些结束。

“不过我哥哥是个幸运的人哦,因为就在他绝望的时候,在鬼影森林遇到了一位公主。”列斯达一脸轻蔑的说,“不过这位公主不是人类,她是……幻灵公主。”

咔的一声,阿德斯一直握在手中的餐刀崩断了,显然他心情激荡之下用力太大。但他带着一股等待凌迟的态度,痛到极处却一言不发,让孤儿心疼得不行。

难道阿德斯的母亲是幻灵?那种丑陋扭曲的,像蛇一样的动物?天哪!怪不得他一直不肯透露。说…

第三卷

第六十七章 … 未婚妻

“伯爵小姐是想到什么了?你见过幻灵是不是?那肮脏恶心的东西。说到它们的由来,据说当初诸神与暗黑破坏神大战,最后诸神到达了天堂,人间留给了十大家族,而恶魔和暗黑破坏神被打入地狱。幻灵作为恶魔的一支,不知怎么没有在地狱的大门合并时及时离开,逗留在了人间,成为鬼怪一样的存在。”列斯达带着一脸看好戏的表情,“没错,我的好嫂子是幻灵。不知道我哥哥怎么能容忍抱着这样地东西,可见他称霸天下之心有多么强烈。”

此时孤儿的震惊是无法形容的,猜测过无数次阿德斯的身世,甚至考虑过他是老驿马公爵和零人的私生子,考虑过他父母的结合是一项肮脏的交易,但没想到他居然是半人。。。他有一半魔鬼的血统,所以他才能号令幻灵,所以白骷髅们要置他于死地。因为两支幻灵本就是仇敌。

她可怜地阿德斯。这么多年来,他心灵上要背负多么大的残酷重担啊!他坚强的外表下面,原来藏着深深的不安和自卑。

而听他以前所讲的故事,他小时候并不知道母亲的事,一直以天之骄子、驿马家的唯一继承人、少年英雄的姿态而存在,当他初听到这个消息时,初看到母亲时,那打击简直是难以想像的。如果换做是她可能会发疯,他是怎么熬过来地?

他一个人!他一个人承受这一切!现在光想想。她的心就感觉快裂了一样。

“我的好侄儿从出生那一刻就显示出巨大的魔力,或者因为是驿马家地摧毁性力量和幻灵族的魔鬼天性相结合的缘故。”列斯达轻浮的声间持续响着,“在他降临人世的一刻,一场风暴几乎毁了鬼影森林。大批动物和我哥哥地卫队死于那场黑风暴。这是个悲剧,但我哥哥差点乐疯了,因为他在那一刻看到了征服大陆地力量。之前他与幻灵公主在一起时并非自愿,而是他英俊地相貌吸引了那怪物女人,他为了活命而被迫上床。但到这时候。他觉得一切都值得。重要的是他的儿子是一件世界上最利害地武器。所以尽管他厌恶。尽管他憎恨这孩子,还是把他当成宝贝一样带回了黑冰宫殿,就算那怪物女人要跟着。他也同意了,反正做为幻灵公主,她有人类的形貌,只是奇丑无比罢了。。。可笑的是,之后我哥哥再想生出血统纯正的继承人却没能生出一个来,他想让阿德斯当武器,让他真正的儿子当驿马王的愿望落空了。”

“你哥哥真是个没人心的混蛋!”孤儿说,再顾不得什么礼貌。

“谁说不是呢?当初他是何等看不起我呀,好像我是垃圾,可他没想到自己唯一的儿子甚至连个完整的人也算不上,这不得不说是天大的悲哀。”列斯达嘴角一歪,笑得恶意,“他精心培养阿德斯,每天忍着要呕吐的感觉教导自己的力量,让阿德斯小小年纪就显示出了雄霸天下的气质,如果不是阿德斯十八岁那年到了湖心岛,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一切都会顺着我哥哥的意进行,可惜他命运中总有可怕的意外。”

“不是意外吧?是你做的手脚对吗?”孤儿突然问。

列斯达愣了几秒,之后坐回座位上,饶有兴趣的看着孤儿,“您为什么会这样说?我的小姐。”

“我想你们兄弟的感情并不好,你哥哥不可能告诉你什么降事,但你对这件事这样清楚,肯定是暗中做了非常严密的调查,然后揣测出他的心意。”孤儿冷冷的道。

“你没想到他是在弥留之际对我说的吗?”列斯达挑挑眉,“人在快死的时候,总会怕把秘密带到地狱里去,所以什么都会说的。但是好吧,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您真是太聪明了,今天我讲这个故事固然是我哥哥在临死之时告诉我的,不过把阿德斯引去湖心岛的确实是我。想想一个眼高于顶,把众多大人都斩于马下的小孩子看到自己的怪物母亲会有什么感想?在一瞬间摧毁他所有的世界,不是很好玩吗?哈哈,可惜我的好侄儿的神经太坚强,没有疯掉,不然会更精彩。”

“你伤害阿德斯,也是想你自己坐上驿马公爵的宝座,为你多年来所受的欺凌报复吧?”孤儿越来越不齿这个天下间最美貌男人的行为,“你让阿德斯因整个内心世界崩溃而离开,你哥哥的希望全部落空,他又没有子嗣,等他因绝望而死之后,一切都是你的了。别不承认你的卑鄙,你以为自己优雅,其实不过是做着同样肮脏的事!”

列斯达脸上变色,想发怒,不过看到阿德斯如雕像一般坐在一边,始终不敢轻举妄动。这个伯爵小姐是阿德斯的宝贝,他清楚得很。

“太聪明的人不会长寿的。”他把鲜红的酒一饮而尽,唇边挂的几滴液体更衬得他的脸妖异无比,“我得到了驿马公爵的宝座,但是我发现别人还是会议论我的出身,就连盈禄伯爵小姐你,不是也一样知道吗?而且这宝座远没有我想的好玩,所以一切破坏活动我都乐于参加,就像我现在明知道阿德斯心中有恨,却不布下一兵一卒守卫一样。我想看看这世界有什么样的结局,想知道杀戮到了我的头上是什么滋味。哎,人生真的很厌倦、很无趣的的,我不怕任何危险,只要危险肯来的话。人生嘛,总是需要一点乐子。”

“你只要停止年轻自己的身体,阻止爱西重生你的灵魂,你就会知道死亡的滋味,你就会得到乐子的。”孤儿愤然,因为列斯达那种高高在上,等着捉弄人的态度。

“我的伯爵小姐,这不是个好办法。我虽然不怕死,每天期待着天下大乱和危险临近,可没说坐以待毙啊,不斗一斗就不好玩了。再说,我如何能舍弃我的美貌?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死也要死得漂亮,死得让人神魂颠倒。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混乱还不到来,真是无聊的人生啊。现在好了,我的好侄儿来了,好了!好了!好了!”他一声比一声叫得高,并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个人疯了!纯粹疯了,他外表虽然正常,心却已经腐黑发霉。一个神经病才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什么都做的出来。

“您听到我的好侄儿的身世有什么感想呢?我高贵的盈禄伯爵小姐。”列斯达笑了一阵、咳嗽了一阵后问道,“难道没感觉恶心,不想立即离开他,不想再看到他吗?哈哈,这小子很能哦,虽然没有我哥哥好看,但长得也是帅得很,十三岁进就吸引了大批妙龄少女的目光,之后的五年,只要是他参加的比赛,他的马经过的土地上总是被姑娘们扔满了鲜花,他得到的永远是欢呼尖叫,每一个见到他的女孩都想嫁给他。想想他有多了不起啊,驿马公爵的独子、尊贵的身份和血统、高大英俊的外貌、拥有神兵宝马、战无不胜、简直是姑娘们完美无缺的梦中情人。十六岁时拥有了令人垂涎的情妇,也就是我们的爱西小姐,她可是能让男人上天堂的尤物啊,之后十七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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