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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异世淘宝女王-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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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三十二章 … 好奇怪

“我们走中间的平原地带好了,可以缩减商队人数,增加军团成员,让我的人扮成你的随从,这样可以有效防止被袭掠。”阿德斯想了一下,终于把心神放在了正事上,“你已经搜集到的魔法石,有五块了吧?最好都带在身上,这样等我们回程时可以直接到不破之城,免得来回走冤枉路,也可以减少意外情况发生的可能。”因为孤儿需要他贴身保护,所以魔法石之事,他是早知道的。

“你的意思是我们出了盈禄家,取道中央平原,先到尊贵家,再到文曲家,然后到驿马家,最后从另一侧平原直接进入不破之城,不再从环绕大陆的各大家族穿行?”孤儿站起身,伸出一根白嫩的手指,在一张大陆地图上比比划划,发觉这确实是最方便快捷的路线,而且把魔法石带在身边,也能提防觊觎这些石头的人攻击盈禄家。

阿德斯点点头,在一边看着她,感觉那根手指像划在自己心上一样,痒痒的,让他想捉住,放到唇边。

“就这么办了!”孤儿想了一下,做出了重要的决定。

接下来是忙碌的一天,因为出行一趟,还要有掩护,所要准备的事非常多。然后第二天早上,盈禄商队、实际上是寻找魔法石的队伍浩浩荡荡的从飞轮海灰堡出发了。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盈禄家地护卫队已经和阿德斯军团的人学习了不少防御体系的战斗方法。训练了自己的族兵,还在他们的帮助下修建了防御工事,因为有飞轮海这种天堑,所以主要是针对空中袭击和登陆的。在这种情况下,盈禄家自身武力增长不少,再加上孤儿上次旅行结下了盟友。几百年来,盈禄家第一次这么安全和强盛,此次掉走大部分佣兵也没关系。

堡内加上詹姆只有二十一名军团士兵,但分散驻扎在海边渔村和小镇中地士兵还有不少。他们虽不在城堡内,但也并非每日花天酒地。战斗水准保持得不错,所以这回的所谓“盈禄商队”中除了抽走二十一名堡内驻扎的士兵外,还从别处抽出二十七名精英,加上孤儿的贴身护卫小三三和小四四,一共五十个人,算一个庞大的商队。

当然。还有一个指挥,一个伯爵小姐和一个侍女。

为了掩护此次旅行地真实目的,他们照旧带着货物,但是比上次少的多,就有几件特别贵重的,打算在见到那三位领主时当做礼物,还有一些稀罕物,是怕万一魔法石要用钱来买。那些东西会具备足够的价值,除此之外。其余货箱内放的都是武器,但在上面铺些普通货物而已。

塔撒大陆和地球不同,没有通关检查什么地,因为有个惯例叫商队权利,经商虽然被看不起。但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大陆也是备受保护的。

就这样。一行人出发了,通过大陆的中央平原。到达了黄金城外的黄金大道。

“我记得这边有个饮马店呀。”孤儿左右看看,没发现那个小店,那可是她被掳的地方。

“大当家,我们是从中央平原过来,然后经小道,再拐到黄金大道上来。”小三三说,“饮马店早就给甩在身后了,大当家果然没什么方向感哪。”他随口开了句玩笑。

“咦,中央平原果然是捷径啊。”因为尊贵家的黄金城就在前面不远处,最近又比较顺利,孤儿兴致很高,“不如我们赛马吧,看谁先跑到城门。”她伸手一指。

尊贵家富有矿山,大陆上流通的金银币和铜钱都是他们家打造,所以领主地城堡被称为黄金城,并不是因为城堡中遍地黄金,而他们的城堡高大雄伟,被四周连绵起伏地矿山一衬,显得非常巍峨、苍凉。

“不行。”身后传来阻止声,语气中没有一点可商量的余地。

孤儿撅起了嘴,不用回头看也知道声音的主人是谁。

阿德斯!这一路上表现非常差,不仅不和她说话,态度冷淡,而且管东管西,让她时时以为他被她老爸附体了,其实就算她老爸在,也不会这么限制她,这个也不许,那个也不准。

白天上路前,他要亲自为她检查马匹;晚上睡觉时,要检查她宿营的地方,在她的小帐篷附近都布下岗哨,结果周围人太多,她反而睡不踏实;每餐饭,他都要先尝,以确定没人下毒;就连她在路上找个地方嘘嘘,他也要先确定附近没有恶毒生物,然后远远避开,让她解决,实在有够尴尬;上回她自己烧个热水,不过小小烫了一下,连水泡也没起,他就神色恐怖地瞪着艾丽,吓得这可怜地姑娘晚上一直做噩梦。

他这样草木皆兵,大概是因为那个能力可怕的男巫至今没有找到,幕后操纵者也一直没有线索吧?可是他保护得她过了头,那么小心翼翼,连迟钝地艾丽都看出点什么来了。

“大当家,阿德斯大人真是敬业。”她说。

她不明白,那是这位佣兵大人是关心则乱,没有一个纯粹的雇员会这么紧张雇主的。这里面,有一种叫喜欢的东西。甚至,是爱。

对阿德斯这种行为,孤儿即感到又窝心又很无奈。如果在平时,她早就反抗了,可现在她明知道他这样在意她是因为某种感情,这些行为也根本就是保护她过度,所以对这一切也只好忍耐。但愿,早点找到那个无比憎恨着她的幕后人,那么以后的生活会轻松很多。

现在既然他说不行,一行人也只好慢慢前行,快到黄金城门口的时候,大家惊讶的看到黄金城大门居然大大敞开,有很多人正在进城,还有很多人就从他们身后赶过来。而一队队的尊贵家族兵全副武装的站在城门口,还有的在附近巡逻。

“难道尊贵家在打仗?”艾丽伸着脖子看了一会儿,喃喃的道。

“如果是打仗,就不会有那么多平民和贵族往城里跑了。”小四四沉吟道,“你们看,这么多人只是进城,却没有出城的,而且看来都很高兴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孤儿问,习惯性的转头看阿德斯。

阿德斯此时已经从队伍后方纵马前来,那只小鹰就落在他的肩头,他神色镇定,搭配着他的黑色轻甲和黑色面巾,整个人都充满乱世枭雄,一人定江山的感觉。

“詹姆,带人过去看看。”他命令。

好奇怪,找一个身后赶上来的人问问不就得了,为什么非到前面去打听?孤儿心想,或者阿德斯觉得道听途说不如亲自去看看吧。

詹姆带着两个人领命而去,阿德斯则命令大家下马休息,牵马让开路。眼看进城的人越来越多,从衣服上的徽饰上看,各大家族的人都有;从数量上看,简直算得上是四面八方的人蜂涌而至;从他们的神色上看,似乎都很兴奋。

更奇怪了,黄金城到底出了什么事?

第三卷

第三十三章 … 有美人

又过了一会儿,詹姆跑回来了,也是一脸喜滋滋。

“报告大人,是尊贵家和文曲家要举办选美大会。只因为尊贵家领主奥西公爵的女儿莉莉和临近的文曲家的钱左乐公爵的妹妹尼科儿为了谁更美丽一事而发生了争执。”

“那是什么东西?”阿德斯一皱眉。

“您应该知道,塔撒大陆有四大美人,当然盈禄伯爵小姐是其中最美丽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其他三大美人是尊贵家奥西公爵的女儿莉莉和文曲家钱左乐公爵的妹妹尼科儿,还有……驿马家的爱西。”詹姆说到爱西时停顿了一下,“这三大家族是接壤的,驿马家不爱与人交往,而尊贵家和文曲家却因为两件事连年争斗,一是两家相邻的一片沼泽地的所有权,另一个就是哪一家的美人最美。”

“无聊。”阿德斯给了二字评语。

詹姆笑了起来,“就是这件无聊的事,现在生出了有聊的节目了。这两大美人要比美哪,咱们正好赶上这好玩的事了,听说,输的一方就要割让那片沼泽地给对方。其实那片沼泽中除了一点草药,什么也没有。”

“这对尊贵家来说代表家族荣誉,而文曲家是草药世家,非常需要沼泽中珍贵的草药。”孤儿插嘴道。

“绕行,先去文曲家。”阿德斯简单的说。

此话一出。立即怨声载道,算是全员反对阿德斯地决定,其中以孤儿为首。

这么热闹的场面自然不能错过,况且她还没见过另外三大美人呢,现在一起见到,还能看她们争奇斗艳的比美。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她是女人,和其他另三人被并列为四大美人,多少也有点攀比之心,不能怪她有这点虚荣心。

“现在去文曲家只怕也会扑个空。”她想出个借口,走到阿德斯身边。低声说,“你也知道,我需要的东西极可能是在各家族的领主手里,领主不在,我还能找到什么?现在他们都聚集在这里参加选美会,趁着人多且乱。说不定我能一举两得,把两块魔法石都拿到手,节省好多时间和精力呢。”

“你就是想看热闹。”阿德斯拆穿孤儿地谎言。

孤儿一撅嘴,哼了一声,后来一想这招没用,马上换上贼兮兮的笑容凑近了些,看样子要往阿德斯身上贴,又玩那种身子都快扭成两半的招数。

阿德斯吓了一跳。真被孤儿打败了。

这可是公众场合,不仅自己的手下都在。而且周围有络绎不绝的人,这女人就敢直接贴上他地身体,实在让他……让他……算了,随她吧。“我们可以进城,但你做什么事都得向我报告。不然你死你活与我无关。”他连忙说。

又装无所谓。真这样的话,这一路上干嘛那么紧张。死鸭子嘴硬!孤儿心里道,但男人要面子,在这么多人面前,要给他过得去,于是很顺从的点了点头。

阿德斯微叹口气,挥手让大家上马,列队向黄金城的城门走去。

到城门口的时候,那番拥挤简直无法形容,人流能把马流冲开,为了防止孤儿给冲散,阿德斯抓过孤儿与他并乘一骑。好不容易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进入到了城内,孤儿发现黄金城里地道路宽且笔直,建筑高大结实,好像在矿山上挖的窑洞一样,呈现出铁锈色,四边圆角,看着有点卡通感,还挺别致的。

盈禄家的商队集中在城门内一条街道的街口,等着所有被冲散的人员聚齐,然后詹姆就张罗着找一家客栈,却让孤儿拦住了。

“你看城里的人那么多,客栈一定早就满了。”行走大陆经商那么多年,她早有了经验,“而这个时候,如果我们亮出身份去找奥西公爵大人,到公爵府去居住,显然也不太合适。他正忙于女儿的事,说不定不搭理我们呢。”

“那怎么办?”詹姆一摊手,为难地看了阿德斯一眼。

他们全是佣兵,睡在大街上也行,可伯爵小姐是娇滴滴的美人,在野外就罢了,怎么能随便露宿?再者,这些天来,大人对伯爵小姐在意地很,瞎子都看得出,真是顶在头顶怕摔了,捧在手心怕热着,他们这些做手下的要格外精心才是。

“找最好的客栈,把头等房的客人丢出来。”阿德斯出主意,当然是馊主意。

孤儿白了他一眼,对詹姆说,“我们行商在外的人呢,切忌不要太招摇,也不能轻易得罪人,不然是给自己找麻烦。而且,仗钱欺人可不是我地风格。你只要找一家中等客栈,然后出上等房间地五倍价钱,自然有人自愿让房间给你,不用强迫的。”

“为什么不去最好客栈地最好房间,非要中等客栈的上等房间呢?”詹姆很好奇孤儿的指令。

“笨啊,住得起最好客栈最好房间的都是有钱人,要的是摆谱,给他们五倍价钱,他们也不会让出房间的,再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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