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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全球黑帮花名册-第42部分

小说: 全球黑帮花名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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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和控制权。宋健飞、吴静明、程健等在该组织中处于中间层,他们的主要作用是传达刘涌的指示,指挥控制其他参与人的具体犯罪活动。董铁岩、李志国、张健奇等人则充当打手。
1999年,刘涌旗下的嘉阳集团开始转向房地产开发。在当时,只要他看上的地块,就会采取暴力手段弄到手。1999年6月,刘涌取得沈阳中街部分商业开发权后,大搞“砸拆”,暴力动迁。中街大药房等单位没有顺从,刘涌便指使打手持藏刀、枪刺等凶器,在光天化日之下砸毁药房,砍伤值班经理和多名员工,临走时还把附近两家店铺的玻璃也砸坏,吓得这些店铺赶紧腾出地方。
除了暴力经营之外,在日常生活中,刘涌也是流氓成性、滥伤无辜。一个“算命大仙”只因说了几句“你面色不正、身体不好”之类的话,他就大发雷霆,指使打手将其连扎15刀,肠子都流了出来。为发泄私怨,他指使他人将辽宁省某银行副行长砍成重伤。刘涌在驾车途中发现某大学一位副院长的车随后行驶,就以“跟踪”为由,派打手将副院长打成重伤。
2。保护伞
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从1995年末初步形成至2000年7月初被沈阳警方打掉,在四年半时间里,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14人轻伤,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这样一起涉及多名被告人、触犯多种罪名、持续作案多年、先后作案几十起的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无论是在辽宁省还是在全国,均属罕见。
然而就是在这四年,刘涌不光没有受到任何打击,反而一路风光,直至案发前,他还是沈阳市的人大代表。而究其原因,保护伞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刘涌的犯罪生涯中,警察队伍是一个重要角色。他的弟弟刘军是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探长。二人长期同谋,期间刘军还为哥哥拉拢数名警察。
一次,刘涌与几名民警及打手在自己开的饭店中吃饭,期间他和沈阳市另一黑势力团伙首领李俊岩等人发生争执,展开枪战。刘涌从身边民警朱赤的提包里拿出手枪连开数枪,将李的腿打折。
此事未过多久,刘涌的打手与人斗殴,互有受伤,他立即带领刘军、朱赤、孟祥龙(均为民警)带着藏刀等凶器,开车追到某医院,对正在缝合伤口的黄某等人一顿刀砍,还要对方拿3万元消灾才算了事。
而除了以上这两件事之外,在刘涌的多次犯罪活动中也有警察出现,如大卫营娱乐场所的伤害案、潮州城酒店鸣枪案、沈阳浴乐城酒店伤害案、沈阳市第四医院手术室门前的伤害案等,他们在这些犯罪活动中都充当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在刘涌被捕之后,他曾对审讯他的检察人员供述道:“我走到哪儿都愿意带警察,他们身上有枪,我有安全感。”
除了以其弟弟为首的恶警之外,刘涌最直接的“保护伞”还有3个人:原沈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以致公党沈阳主委身份担任市政协副主席的焦玫瑰和他有暧昧关系,原沈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是他的“干爹”,和平区劳动局原副局长高明贤是他的“干妈”。而正是在其“干妈”的活动下,刘涌在1996年顺利地成为和平区政协委员。
有了这些保护伞,刘涌的发展更加迅猛,同时他的触角也得以向更高层伸展。
1998年,刘涌请某著名相声演员吃饭,并请时任沈阳市副市长的马向东作陪。饭后刘涌拿出2万美元通过马向东的秘书转交给马向东。从此,刘涌与马向东的关系开始拉近。1999年2月,刘涌在寸土寸金的中街贷款上亿元开发的嘉阳广场用地2。4万平方米,马向东大笔一挥免去了该项目的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为感谢马向东,刘涌又向马向东行贿2万美元。马向东到澳门赌博时都随身带着刘涌的部下做保镖。刘涌还和当时的沈阳市市长慕绥新交往很深,称慕绥新为“大哥”。
对这些,刘涌直言不讳:“我想当人大代表,是为了有政治生命,提高政治地位;我给领导送礼,是因为领导手中有权,遇到麻烦事好找他们帮忙,生意才能赚钱。”
在这些大大小小的保护伞庇佑之下,到2000年为止,刘涌创办的嘉阳集团,涉足商贸、服装、餐饮、娱乐、房地产等行业,下属公司26家,员工2500人,资产达7亿元人民币。而与此同时,就是这样一家黑帮企业还连年被沈阳市评为明星企业、巨人企业、AAA企业。刘涌本人获得的荣誉更是不计其数。1999年,刘涌为了显示自己的强大能力,花费重金邀请刘德华等香港歌星、影星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搞了一场演唱会,至此刘涌和嘉阳的名声在沈阳到了如日中天的地步。
3。打击与反思
1999年末,沈阳市官场发生大地震,副市长马向东锒铛入狱。随后,在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杨加林的不断坚持下,警方终于开始了对刘涌的侦办。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刘涌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各路保护势力不断设置障碍,刘涌本人更是闻风而逃。2000年7月4日,在杨加林的坚持下,沈阳市公安部门对已经外逃的刘涌展开通缉,并在其准备外逃出境之前予以逮捕。
然而人虽然抓住了,但是如何定案、如何审判却成了大问题。
2000年7月14日,当刘涌被从黑龙江省黑河市押回沈阳后,主管此案的杨加林局长就接到了当时任沈阳市市长的慕绥新的电话:“刘涌的案子能立住吗?我听社会上说你们严刑拷打逼供,给他毒品,还让他坐老虎凳。”杨局长立即予以否认,并对慕绥新说:“刘涌的案子铁证如山。”
为办理刘涌黑社会性质团伙案,沈阳市公安局专门选拔了200多名民警,这需要经费。但就当沈阳市公安局向市政府申请50万元专案办理经费时,却遭到了慕的拒绝。慕的态度由暧昧转变为公开:对公安局打击刘涌黑社会性质团伙表示不满。
与刘涌关系密切的原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实,在沈阳警方开始抓捕刘涌的第二天,就将电话打到杨加林的家中,但当时杨加林不在家中,刘又将电话打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得知杨的手机号码后,直接与杨接通了电话,要约杨见面聊聊,其“探风”的意图已很明确。被杨加林拒绝后,刘就开始利用职权,对公安方面做手脚,以干扰警方办理刘涌一案。
由于刘涌一案错综复杂,因此定案之事也一拖再拖,在刘涌团伙被关押的近两年时间里,杨加林局长成了刘家代理人眼中的靶心,围绕杨加林的各种谣言从未停止过。
首先是刘家人到处喊“冤”,并向公安部、中纪委、各级人大、新闻媒体等处寄控告信,反映沈阳市公安局长杨加林“公报私仇”报复刘涌,并指使民警对刘涌进行刑讯逼供。在喊“冤”的同时,刘家还相信“金钱是万能的”,到处找人说情,并不时地放出口风:刘涌可以保命了。
与此同时,慕绥新等人也多次在不同场合,对沈阳警方办理刘涌一案表示非议。甚至把在专案组从刘涌口中审出其曾向原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行贿数十万美金后,杨加林局长到北京向中纪委汇报相关的细节情况,说成是杨加林拿着25个“黑名单”,到北京告黑状。而每次杨加林出差到北京,沈阳市就会传出“杨加林被双规了”的消息。还有一些干部竟说杨加林办理刘涌案是“踢开党委闹革命”,是“将矛头指向市委、市政府”等等。
对于这些造谣和攻击,杨加林局长都一笑了之。他深知打黑有风险,但也正是这种风险、这种被否认的工作,煅炼了他的意志,磨炼了沈阳公安队伍。当然,事实最终也再一次证明,打黑者是正确的,保护伞是罪恶的,而就在马向东与刘涌接连入狱后不久,慕绥新也东窗事发,倒掉了……
历史最终会让正义得到彰显,即便这其中有再多的磨难。
2002年4月17日,沈阳市刘涌黑社会性质团伙案的22名被告,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一审宣判,刘涌被宣判死刑。
审判结束后,刘涌立刻提出上诉,结果这次上诉又带来了巨大的周折。
2003年8月1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对刘涌所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之后,围绕着刘涌到底该不该死,国内的法学家、媒体,以及关心此案的人们混战成一团,网络上各种言论风云变幻,给这场打黑运动蒙上了一层阴影。
为了能给受害者一个交代,同时也为了给善良的人们以信心,最高人民法院派出了大量干警,对刘涌一案进行复查。
2003年12月22日,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最高人民法院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经再审后作出判决,判处刘涌死刑。案终审宣判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当日对刘涌执行了注射死刑。
刘涌一案,是我国21世纪初首个打黑大案,其重要程度不亚于后来的重庆扫黑。在这次历时三年的大审判中,各路角色纷纷亮相,这既是对我国法律的一次诠释,也是对善良与邪恶的再次考量。
在刘涌伏诛之后,主办此案的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杨加林曾经不无感慨地说道:“打击黑社会性质团伙本身并不难,难的是这些黑社会性质团伙与腐败官员相勾结,使得打黑除恶工作变得复杂了。”
二、广东·内地流氓与海外亲戚
和其他省份的黑社会构成有着根本的区别,作为黑社会重灾区的广东,其黑帮组织成分复杂,既有国内的流氓团伙,也有外来的和尚。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一窗口,广东与港澳台联系紧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方便了地下势力的串联,因此在广东的黑道,来自海外帮派的渗透非常严重。
事实上,远从建国之初开始,香港和澳门的黑帮就没有放弃过在大陆地区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港澳台黑帮更是“极具眼光”地发展大陆堂口,而这也正是广东地区至今治安都不太好的重要原因之一。
进入21世纪之后,广东地区的黑社会问题更加严重,“砍手党”、“抢包党”,曾经一度名震全国。而作为重要的通商口岸,此地更是被贩毒分子当成了重要的通道。
黄赌毒,在广东屡禁不绝,黑帮仇杀时有发生。这一切都像是宿命一般——
因为毗邻港澳,所以广东的经济得以腾飞。
因为毗邻港澳,所以这里黑帮有很多……
1。上映帮·砍手党
说上映帮,广东以外的人可能不太清楚,但说“砍手党”,大家一定知道。因为就在前几年,他们可谓名震全国。
手起刀落之后,留下的是残肢,抢走的也许仅仅是一个山寨手机。
这是建国后最凶残的一伙劫匪,他们没有什么传统帮会的概念,甚至也没有黑社会所具备的许多组织条件。但不可否认,就是这一伙野路子的强盗流氓将广州、深圳闹了一个底儿朝天……
2004年12月17日,夜。
深圳市公明镇街道办合水口附近的马田北路,居民余富兵正和妻子散步,突然从阴暗处窜出一伙人,其中一个一把抢向余富兵右手的手机。
也许是出于本能反应,余富兵挣扎了一下,右手迅速往回收。但可惜的是,他并没有抓住他心爱的手机,因为他的右手已经和手机一起掉在了地上。他的妻子不知道,还在前面拼命追赶5名抢走她100元钱的持刀歹徒。“别追了,我的手被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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