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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雅舍菁华-第38部分

小说: 雅舍菁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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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文学家要有文学作品,不是空嚷嚷的事。这句话说的很对。随便写过一点东西,便自以为跻身文坛,以文学家自居,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怪不得鲁迅要讽刺他们。可是话说回来,鲁迅也讽刺了他自己。鲁迅死后,马上有人替他印全集,因为他们原是有组织的、有人、有钱、有机构,一切方便。猩红的封面的全集出版了,有多少册我记不得了,大概有十几册到二十册的光景。这不能算是空头文学家了。然而呢,按其内容则所有的翻译小说之类一齐包括在内,打破了古今中外的通例。鲁迅生前是否有此主张,我当然不知道,不过把成本大套的翻译作品也列入全集,除了显着伟大之外,实在没有任何意义。幸亏鲁迅翻译了戈果里的〃死魂灵〃而未及其他,否则戈果里的全集势必也要附设在鲁迅全集里面了。 
鲁迅的作品,我已说过,比较精彩的是他的杂感。但是其中有多少篇能成为具有永久价值的讽刺文学,也还是有问题的。所谓讽刺的文学,也要具备一些条件。第一、用意要深刻,文笔要老辣,在这一点上鲁迅是好的。第二、宅心要忠厚,作者虽然尽可愤世嫉俗,但是在心坎里还是一股爱,而不是恨,目的不是在逞一时之快,不在〃灭此朝食〃似的要打倒别人。在这一点上我很怀疑鲁迅是否有此胸襟。第三、讽刺的对象最好是一般的现象,或共同的缺点,至少不是个人的攻讦,这样才能维持一种客观的态度,而不流为泼妇骂街。鲁迅的杂感里,个人攻讦的成分太多,将来时移势转,人被潮流淘尽,这些杂感还有多少价值,颇是问题。第四、讽刺文虽然没有固定体裁,也要讲究章法,像其他的文章一样,有适当的长度,有起有讫,成为一整体。鲁迅的杂感多属断片性质,似乎是兴到即写,不拘章法,可充报纸杂志的篇幅,未必即能成为良好的文学作品。以上所讲也许是过分的苛责,因为鲁迅自己并未声明他的杂感必是传世之作,不过崇拜鲁迅者颇有人在,似乎不可不提醒他们。 
在小说方面,鲁迅只写过若干篇短篇小说,没有长篇的作品,他的顶出名的〃阿Q正传〃,也算是短篇的。据我看,他的短篇小说最好的是〃阿Q正传〃,其余的在结构上都不像是短篇小说,好像是一些断片的零星速写,有几篇在文字上和情操上是优美的。单就一部作品而论,〃阿Q正传〃是很有价值的,写辛亥前后的绍兴地方的一个典型的愚民,在心理的描绘上是很深刻而细腻。但是若说这篇小说是以我们中国的民族性为对象,若说阿Q即是典型的中国人的代表人物,我以为那是夸大其辞,鲁迅自己也未必有此用意。阿Q这个人物,有其时代性,有其地方性。一部作品,在艺术上成功,并不等于是说这个作家即能成为伟大作家。一个伟大作家的作品,必须要有其严肃性,必须要有适当的分量,像〃阿Q正传〃这样的作品似乎尚嫌不够把它的作者造成一个伟大作家。有一次肖伯纳来到上海,上海的所谓作家们便拥出我们的〃伟大作家〃鲁迅翁来和他会晤,还照了一张像在杂志上刊出来,一边站着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须发银白的肖伯纳,一边站着的是身材弱小头发蓬□的鲁迅,两相对照,实在不称,身量不称作品的数量分量也不称。 
在文学的研究方面,鲁迅的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那本〃中国小说使略〃,在中国的小说方面他是下过一点研究的功夫的,这一本书恐怕至今还不失为在这方面的好书。我以为,至少这一本书应该提前解禁,准其流通。此外,我看不出他有什么别的贡献。有人说,他译过不少欧洲弱小民族的文学作品。我的知识太有限,我尚不敢批评那些所谓〃弱小民族〃的文学究竟如何。不过我想,鲁迅的翻译是从日文转译的,因此对于各民族的文学未必有适当的了解,并且鲁迅之翻译此类文学其动机可能是出于同情,对被压迫民族的同情,至于其本身的文学价值,他未必十分注意。 
五四以来,新文艺的作者很多,而真有成就的并不多,像鲁迅这样的也还不多见。他可以有更可观的成就,可惜他一来死去太早,二来他没有健全的思想基础,以至于被共产党的潮流卷去,失去了文艺的立场。一个文学家自然不能整天的吟风弄月,自然要睁开眼睛看看他的周围,自然要发泄他的胸中的积愤与块垒,但是,有一点颇为重要,他须要〃沉静的观察人生,并观察人生的整体。〃(To see life steadily and see it whole)。这一句话是英国批评家阿诺得Matthew Arnold批评英国人巢塞Chaucer时所说的话。他说巢塞没有能做到这一点,他对人生的观察是零星的局部的肤浅的。我如果要批评鲁迅,我也要借用这一句名言。鲁迅的态度不够冷静,他感情用事的时候多,所以他立脚不稳,反对他的以及有计划的给他捧场的,都对他发生了不必要的影响。他有文学家应有的一支笔,但他没有文学家所应有的胸襟与心理准备。他写了不少的东西,态度只是一个偏激。第八十章  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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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衣裳常常显示人品〃;又有一句:〃如果我们沉默不语,我们的衣裳与体态也会泄露我们过去的经历。〃可是我不记得是谁了,他曾说过更彻底的话:我们平常以为英雄豪杰之士,其仪表堂堂确是与众不同,其实,那多半是衣裳装扮起来的,我们在画像中见到的华盛顿和拿破仑,固然是奕奕赫赫,但如果我们在澡堂里遇见二公,赤条条一丝不挂,我们会要有异样的感觉,会感觉得脱光了大家全是一样。这话虽然有点玩世不恭,确有至理。 
中国旧式士子出而问世必需具备四个条件:一团和气,两句歪诗,三斤黄酒,四季衣裳;可见衣裳是要紧的。我的一位朋友,人品很高,就是衣裳〃普罗〃一些,曾随着一伙人在上海最华贵的饭店里开了一个房间,后来走出饭店,便再也不得进去,司阍的巡捕不准他进去,理由是此处不施舍。无论怎样解释也不得要领,结果是巡捕引他从后门进去,穿过厨房,到账房内去理论。这不能怪那巡捕,我们几曾看见过看家的狗咬过衣裳楚楚的客人? 
衣裳穿得合适,煞费周章,所以内政部礼俗司虽然绘定了各种服装的式样,也并不曾推行,幸而没有推行!自从我们剪了小辫儿以来,衣裳就没有了体制,绝对自由,中西合壁的服装也不算违警,这时候若再推行〃国装〃,只是于错杂纷歧之中更加重些纷扰罢了。 
李鸿章出使外国的时候,袍褂顶戴,完全是〃满大人〃的服装。我虽无爱于满清章制,但对于他的不穿西装,确实是很佩服的。可是西装的势力毕竟太大了,到如今理发匠都是穿西装的居多。我忆起了二十年前我穿西装的一幕。那时候西装还是一件比较新奇的事物,总觉得是有点〃机械化〃,其构成必相当复杂。一班几十人要出洋,于是西装逼人而来。试穿之日,适值严冬,或缺皮带,或无领结,或衬衣未备,或外套未成,但零件虽然不齐,吉期不可延误,所以一阵骚动,胡乱穿起,有的宽衣博带如稻草人,有的细腰窄袖如马戏丑,大体是赤着身体穿一层薄薄的西装裤,冻得涕泗交流,双膝打战,那时的情景足当得起〃沐猴而冠〃四个字。当然后来技术渐渐精进,有的把裤脚管烫得笔直,视如第二生命,有的在衣袋里插一块和领结花色相同的手绢,俨然像是一个绅士,猛然一看,国籍都要发生问题。 
西装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譬如,做裤子的材料要厚,可是我看见过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穿夏布西装裤,光线透穿,真是骇人!衣服的颜色要朴素沉重,可是我见过著名自诩讲究衣裳的男子们,他们穿的是色彩刺目的宽格大条的材料,颜色惊人的衬衣,如火如荼的领结,那样子只有在外国杂耍场的台上才偶然看得见!大概西装破烂,固然不雅,但若崭新而俗恶则更不可当。所谓洋场恶少,其气味最下。 
中国的四季衣裳,恐怕要比西装更麻烦些。固然西装讲究起来也是不得了的。历史上著名的一例,詹姆斯第一的朋友白金翰爵士有衣服一千六百二十五套。普通人有十套八套的就算很好了。中装比较的花样要多些,虽然终年一两件长袍也能度日。中装有一件好处,舒适。中装像是变形虫,没有一定的形式,随着穿的人身体变。不像西装,肩膊上不用填麻布使你冒充宽肩膀,脖子上不用戴枷系索,裤子里面有的是〃生存空间〃;而且冷暖平匀,不像西装咽喉下面一块只是一层簿衬衣,容易着凉,裤子两边插手袋处却又厚至三层,特别郁热!中国长袍还有一点妙处,马彬和先生(英国人入我国籍)曾为文论之。他说这钟形长袍是没有差别的,平等的,一律的遮掩了贫富贤愚。马先生自己就是穿一件蓝长袍,他简直崇拜长袍。据他看,长袍不势利,没有阶级性,可是在中国,长袍同志也自成阶级,虽然四川有些抬轿的也穿长抱。中装固然比较随便,但亦不可太随便,例如脖子底下的钮扣,在西装可以不扣,长袍便非扣不可,否则便不合于〃新生活〃。再例如虽然在蚊虫甚多的地方,裤脚管亦不可放进袜筒里去,做绍兴师爷状。 
男女服装之最大不同处,便是男装之遮盖身体无微不至,仅仅露出一张脸和两只手可以吸取日光紫外线,女装的趋势,则求遮盖愈少愈好。现在所谓旗袍,实际上只是大坎肩,因为两臂已经齐根划出。两腿尽管细直如竹筷,扭曲如松根,也往往一双双的摆在外面。袖不蔽肘,赤足裸腿,从前在某处都曾悬为厉禁,在某一种意义上,我们并不惋惜。还有一点可以指出,男子的衣服,经若干年的演化,已达到一个固定的阶段,式样色彩大概是千篇一律的了,某一种人一定穿某一种衣服,身体丑也好,美也好,总是要罩上那么一套。女子的衣裳则颇多个人的差异,仍保留大量的装饰的动机,其间大有自由创造的馀地。既是创造,便有失败,也有成功。成功者便是把身体的优点表彰出来,把劣点遮盖起来;失败者便是把劣点显示出来,优点根本没有。我每次从街上走回来,就感觉得我们除了优生学外,还缺乏妇女服装杂志。不要以为妇女服装是琐细小事,法朗士说得好:〃如果我死后还能在无数出版书籍当中有所选择,你想我将选什么呢?……在这未来的群籍之中我不想选小说,亦不选历史,历史若有兴味亦无非小说。我的朋友,我仅要选一本时装杂志,看我死后一世纪中妇女如何装束。妇女装束之能告诉我未来的人文,胜过于一切哲学家,小说家预言家,及学者。〃 
衣裳是文化中很灿烂的一部分。所以裸体运动除了在必要的时候之外(如洗澡等等),我总不大赞成。第八十一章  梁实秋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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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吞活剥 
外国的风俗永远是有趣的,因为异国情调总是新奇的居多。新奇就有趣。不过若把异国情调生吞活剥地搬到自己家里来,身体力行,则新奇往往变成为桎梏,有趣往往变成为肉麻。基于这种道理,很有些人至今喝茶并不加白糖与牛奶。 
 ──《雅舍小品??洋罪》 
 诗难卖 
诗不能卖钱。一首新诗,如拈断数根须即能脱稿,那成本还是轻的,怕的是像牡蛎肚里的一颗明珠,那本是一块病,经过多久的滋润涵养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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