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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赶尸传奇-第1部分

小说: 赶尸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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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侗族'湘西土著(杨标)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引子

太阳落入山背的一刹那,天,就像潮水一样,铺天盖地地黑了下来。刚才还是人声鼎沸,此刻,随着黑暗的降临,一下子就沉寂了。风从山垭口吹来,呜呜作响。在寨子中心的坪坝上,上千的人,上千双眼睛,都盯着院坝中间的年轻的女子。她端坐在用细篾织成的凉床上,头低着,像一只幸福的小羊羔,又像一只等待宰割的小鸡仔。那女子一身着红,红衣红裤红鞋,头发也用红色的丝线扎着。三天后,是她出嫁的日子。这时,她的心里,想的是她年轻英俊的情郎,还是她马上就要面对的给她“开红”的寨老?此刻,没有人知道她的心思,也没有人想那么多,想多了,脑壳要痛,如果一不留神,想到了别处,还会惹得神灵不高兴,怪罪下来,轻则三病两痛,重则家破人亡。就是连她三天以后的丈夫,一样不敢多想,要想,也就是祈求寨老秉承着神的旨意,把福禄财寿,都一骨脑儿赐予他们那个红红火火的木屋里,惠及他们的子子孙孙。

院坝边缘,是寨老家那硕大的吊脚楼。这是全寨最大的吊脚楼,一共四层,比一般人家的多了一层。跑马干栏上,坐着一排人。坐在中间的,就是寨老,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他目光肃穆地盯着院坝里的人们,思绪很是渺远。三个时辰后,他就要代替新郎行使给新娘开处的神圣的使命。

“端公”肃然站立。他穿着红色的法衣,一手执着一只镂了亮银的牛角,一手执着包了熟铜皮子的法拐。“端公”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因为,他的脸根本就没有露出来。他的脸上戴着一副傩面具。傩面具是用上好的楠竹制成的,用朱砂、红汞和着麝羊的血染成了红色。整个红色的面具上,只有两根白色的牙齿弯曲着,像两个细小的月牙儿。面具的顶端,是如火焰般一样的头发,直立着,似乎要刺破那深不可测的天空。

“端公”把牛角凑到嘴上,鼓起腮帮,吹了起来,呜——呜哇——呜——呜哇——。一边,还把那法拐摇得丁咣丁咣地响成一片。牛角声一短两长,意味着法事正式开始。“端公”的徒弟双手端着一只陶盆走到他的面前,单膝跪下,高高地举起陶盆。只见“端公”把牛角挂在了自己的腰上,敲燃了火镰,把陶盆里的松明油点亮。那徒弟就把那陶盆放在院坝中。

“端公”再次将牛角吹了起来,这回,是一声接一声地不歇气地呜呜地吹着。

连吹了三声,那陶盆里的火,便越发地旺了起来。

这时,人们一人手里执着一把松明柴棒,排着队,走到陶盆前,把那松明柴棒默默地伸到陶盆里,点燃后,再围到院坝边上。于是,满院坝里一片灯火通明。

“端公”的徒弟把“端公”身边的猪皮大鼓咚咚咚地擂了起来,鼓声雄浑激越,压住了那呼呼的山风。“端公”走到场地的中间,左手高举过头,拇指与中指相连,捏了一个连心诀,高声叫道:“让神圣的火燃起来,让神明的光亮起来,让鲜艳的血飚出来!”

锣、钹、鼓、罄一齐敲响,上千的人吼叫着,一起聚拢来,围着那红衣女子和陶盆,兴奋地跟着“端公”一起喊叫:“让神圣的火燃起来,让神明的光亮起来,让鲜艳的血飚出来!”

“端公”翻起了跟斗,人们围绕着“端公”,呼呼地舞动着火把,狂热地跳了起来,边跳边唱:

至高至敬的神啊,

我们把至美至贤的姑娘送给你;

至真至善的神啊,

我们把至鲜至香的初血献给你,献给你,

我们把至鲜至香的初血献给你,献给你,

我们把至鲜至香的初血献给你,献给你……

     第一章

 龙溪镇又死人了

       一

民国22年秋天,罕见的大雾如一团一团的棉花一样,翻翻滚滚地把整个龙溪镇给捂得严严实实。

“砰”!

铁炮的声音。又听到了铁炮的声音。

小镇上大凡红白喜事,都免不了要放鞭炮。而铁炮,有特别或重大的事情时才放,因为它火力十足,那响声足可让一个镇的窨子屋都会微微地晃动,也足可让没有来得及捂住耳朵的孩子们一瞬间给震得脑壳一片空白,然后耳朵里才传来一片嗡嗡的怪叫之声。

听声音,是杂家院子那边传过来的。

呆呆地站在窗前的舒要根,眼瞅着涌进窗子里来的雾罩,刚刚还感慨着,好大的雾啊,就听到了铁炮的响声。他眼前的那一团白纱般的雾气,似乎也吓了一跳,剧烈地摇摆了一下柔若无骨的身子,便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掌给劈成了碎片,飘飘摇摇地四散开去。舒要根的心里不禁一紧,暗道一声“不好”,就伸出食指,把竹篾窗帘的环扣轻轻地一拨拉,那窗帘便像断了线的风筝,“哗啦”一声掉了下来。房间里一下子暗了。

这是入秋以来,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里,龙溪镇上第四次铁炮响起的声音了。也就是说,小小的龙溪镇上,二十多天里,死了四个人!

舒要根四十二岁,大腹便便,红光敷面,一看就知道是有家有财的人。他在龙溪镇上开着一家绸缎铺,叫“昌祥永绸缎铺”,生意一向兴隆。他乐善好施,为人和气,对钱财看得轻,对人情看得重,是龙溪镇上的商会会长。

舒要根对正在抹着乌木桌子的佣人说:“柳妈,我要出去一下。”

柳妈直起腰,说:“好的,老爷。”

柳妈走到内室的门边,对里面说:“老爷要出去了。”

太太睡在床上,淡淡地说:“嗯。”

于是,柳妈方才跨入太太的卧室,打开红油漆衣橱,把舒要根的外套取了出来,走出屋,轻轻把房门带上。

柳妈到舒家已有十多年了,这十多年来,老爷和太太对她很好,并不把她当下人看待。老爷和太太虽然不像别的夫妻那样吵吵闹闹,但也不像有的夫妻那样和和睦睦,一直是平平淡淡、冷冷清清。自从少爷舒小节一年前去了烘江师范读书之后,老爷就搬到另一间房睡去了,而他的衣服仍然放在太太的卧室里。他要换衣服,也从不自己到太太的卧室里去,而是叫柳妈拿出来。老爷与太太之间,到底有些甚么磕磕绊绊,作为下人,她自然不好问,凡事都装着不晓得,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

舒要根穿上夹层长袍,外面再罩了件青羽绫马褂,想了想,还是把那顶绛色小缎帽戴到头上,这才不疾不徐地下了楼,穿过天井,出了门。

柳妈这时才想起老爷还没有过早,就唤了声:“老爷,你的参汤还没喝呐。”

舒要根并没有回头,只是举起右手,摆了摆,走了。

龙溪镇又死了人,他不能不去看看。一个街坊叫他一声,他竟然脚下一软,差点跌倒。那人赶忙扶住了他,双眼却是很奇怪地盯着他的脸庞,不知道他怎么会差点滚着。舒要根点点头,急急忙忙挣脱那人的搀扶,往杂家院子走去。他心里隐隐约约地感觉得到,这人,再死下去,下一个很有可能就是自己了。刚才,也就是正好想到这里,才吓得脚杆子打滑。

        二

杂家院子在正街,拐个弯,沿一条不长的小巷走进去,就到了。这里住着三十多户人家,有杨、朱、钟、刘、陈等姓氏,因为姓氏杂,就叫做杂家院子。

舒要根走进院子。院子不大,挤满了人,显得更窄小。院子中央摆着一张竹床,竹床上,有一具尸体,尸体上面盖着白布单。他正想问那躺在竹床上的是哪个,就看到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穿着青布衣服,手里舞动着一张手帕,呼天抢地在竹床边哭:“你这死鬼,话都不吭一声,甩下我孤儿寡母,讲走就走了……”

原来是开粉馆的陈胡子的老婆,那么躺在竹床上的就是陈胡子了。

舒要根按礼节劝慰陈妻:“人死不能复生,走的走了,留下来的,还是要好好过,莫哭坏了身体,吃亏的还是自己。”

陈妻平时是不敢得罪舒要根的,此时可以不顾礼节,可以无视老幼尊卑,可以不应付家亲内戚,眼下最要紧的事,是把心腔里装着的怨恨和委屈都释放出来,否则会出大事的。因为对意外事故的不堪承受和对未来的绝望,陈妻象是被抽了筋一样,全身无力,如一只青色布袋挂在案板边缘,因为长久的哭泣,脸好象肿胀了许多,五官也比平时扩大了些,根本不象平时那个笑眯眯,低眉顺眼的女人,此刻她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抹着,正眼都不看一眼舒要根,继续着她的哭诉:“嗯,呀,你个背时挨万刀的……”马上意识到自己的男人真是挨刀死的,有些忌讳,便转移了话题。

“会长,唉,你看这……”一个管事的老头过来,跟舒要根打招呼。

舒要根脸色阴沉,没回话,也不用装笑脸,走上前去,把白布单轻轻地揭开了一角,舒要根又是一惊。陈胡子和前面死的那四个人一样,眼睛都是开着的,瞪得溜圆,透着惊恐和委屈。他伸出手,把陈胡子的眼皮往下抹,竟然一点作用都没有。那眼皮看起来和活人差不了多少,柔软,且有弹性,而实际上,手一接触,那眼皮却是冰硬的,非但没有弹性,还像是石头雕成的一样,仿佛有点硌手。唯一让舒要根感到那眼皮和活人相似的地方是,陈胡子似乎也在用劲,用他的眼皮抗拒着你的力气。你越想往下合拢他的眼皮,他就往是要往上睁得更大。稍稍地僵持了一会儿,舒要根就放弃了他的努力。他不知道,如果霸蛮和陈胡子较劲,接下来会出现甚么情况。对于接下来出现的不可知的境况,舒要根心里虚得慌。这个把月来发生的事,已经让他心力憔悴了。盖上白布单时,他听到了一声轻微的叹息从布单下面隐隐发出。声音似有似无的,他不敢肯定,也不敢再看,不再停留,离开尸体,朝人多的地方走去,只感觉后颈窝里,像被吹进了一丝凉气,寒冷至极。

“会长,里面请吧。”老头把舒要根请进厢屋里坐下。一个女孩儿端了一盆热水放在桌上,请他擦脸。舒要根拧干了毛巾,意思地擦了一下,那女孩就把脸盆端出去了,然后,再拿了些点心、茶水摆在他面前,退了出去。

老头坐下来,把陈胡子的死因慢慢讲给舒要根听。

   三

“陈胡子粉馆”开在杂家院子靠大街的拐角上,是龙溪镇最有名的一家粉馆。粉馆共有三层楼,一层楼作厨房,二三层楼都是餐厅。他的生意好,不独是面朝舞水河,坐在楼上可以一览舞水四时风光,更是因为他的手艺独特,粉的味道好,惹来众多嘴馋的人。他请了五个帮手,一天到黑都还忙不过来。

这陈胡子有个脾气,他制作“哨子”(佐料)时,谁也不准看,哪怕是自己的老婆,也不允许。每天晚上打烊之后,等那些帮工们回家了,他才把所有的房门都关好,一个人在厨房里配料。这也难怪,开粉馆,关键在哨子,哨子不好吃,粉做得再好,也不会有人光顾的。陈胡子保护自己的哨子配方,就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

粉馆因生意太过兴隆,人手总是不够,陈胡子不得不又收了一个小伙计。那个伙计才十六七岁,是乡下的,没地方住。陈胡子看他人长得也还憨厚,加上年纪还小,想必不会有那些花花肠子,就同意了让他住到店子里,反正这店子也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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