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雕刻家-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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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服了我,奥莉芙的确罪证确凿。”
罗莎拿起那份文件。“你真的很不喜欢她,对吧?”
他的眼神严峻。“我对她毫无感觉,没好感也不厌恶*我只是对能让她继续苟活的这套社会制度提出质疑。她杀了人。别忘了这一点,蕾伊小姐。再会。”
罗莎开了一个半小时的车才回到伦敦住处,这期间克鲁说的话——她杀了人——盘踞了她的心思。她将这句话抽离出来,在脑海中放大,不断想着这句话。
稍后,等她回家蜷缩在椅子内,才发觉刚才回家的这段路形同一片空白。她甚至想不起是怎么离开南安普敦这个她不是很熟悉的城市。她或许也杀了人,开车撞死了他们而丝毫未察觉是何时发生或怎么发生的。她隔着客厅窗户,望着对面沉郁的灰色大楼,认真地思索着“减轻刑责”这句话的本质。
奥莉美·马丁自白书
一九八七年九月九日晚间九点三十分列席者:霍克斯里警官
瓦特警官
彼得·克鲁(法律顾问)
我叫奥莉笑·马丁。生于一九六四年九月八日。住南安普敦市道林顿区列凡路二十二号。我在位于道林顿上街的社会福利处担任柜台人员。现年二十三岁。一直都住在家里。我与母亲和妹妹的关系一向不睦。我与父亲相处融洽。我的体重将近一百二十公斤,母亲与妹妹总是因此而讥笑我。她们替我取绰号叫肥姬。我对自己的身材被嘲笑很敏感。
我过生日时没有人替我庆生,我觉得很不满。我母亲说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想庆生就自己去张罗。我决定让她知道我可以独立自主。我安排今天不去上班,打算到伦敦去游览。我没有安排在昨天我生日时为自己庆生,以免她在晚上替我安排一场惊喜的庆全会,她在我妹妹七月过二十一岁生日时就是这么安排的。我们晚上默默地看着电视。我就寝时觉得很气愤。父母送我一件粉红色套头运动衫当生日礼物,那根本就是在敷衍我,我也不喜欢那件衣服。我妹妹送我几双拖鞋,那我倒很喜欢。
我一早醒来对独自到伦敦游览还有点忧心忡忡。
我要求我妹妹琥珀打电话请假,陪我一起去。她在道林顿区的格里吉服饰店工作了一个月。我母亲知道后大为光火, 不准她请假。我们在早餐时发生口角,然后我父亲出门工作。他现年五十五岁,一星期工作三天,在一家货运公司担任记账员。他原本拥有自己的汽车修理厂。一九八五年他将修车厂卖了, 因为他没有儿子继承衣钵。
他出门后,我们的争执越来越激烈,我母亲责怪我带坏琥珀。她一直叫我肥姬,还嘲笑我那么懦弱,不敢自己去伦敦。她说我一出生就令她很失望。她的大吼大叫令我头痛。我仍为了她没替我庆生而不满,也因为她替琥珀办了一场庆生会而嫉妒不已。
我拿出抽屉内的桥面棍, 用棍子打她, 叫她闭嘴,她高声尖叫,我于是又给了她一棍。我原本会就此停手的,但这时琥珀看到我打母亲后开始尖叫。我只好连她一起打。我一向很讨厌噪音。
我替自己倒了一杯茶,等了一阵子。我以为自己将她们打昏了。她们都躺在地板上。一个小时后,我怀疑她们是不是死了。她们脸色苍白,一动不动。我知道如果拿镜子到一个人嘴巴前,而镜面不会起雾,那么他可能就是已经断气了。于是我拿出皮包内的镜子。我将镜子摆在她们面前许久,可是没有起雾。什么都没有。
我开始感到惊慌,也不知要如何藏匿尸体。我原本想将她们藏到阁楼,但她们太重了,我抬不上去。然后我决定将她们丢入海中, 因为我家距海边只有两里路,可是我又不会开车,就算会,我父亲也将车子开去上班了。我觉得如果能将她们切小一点,便可以将她们放在旅行箱内带走。我曾切过数次鸡肉。我想切割琥珀与母亲应该也不难。我使用一把放在车库内的斧头及厨房抽屉内的一把大型切肉刀。
那和切鸡肉完全不一样。到两点时我已经筋疲力尽了,却只能割下头与腿及三只手臂。‘那时血流满地,我的手也很滑溜。我知道过不久我父亲就要回家了,我一定赶不及完成, 因为还得将尸块丢入海中。我知道最好还是报警,承认犯行。我做了这个决定后,。c情舒坦了些。
我从没想过要离开房子,故布疑阵装成是别人所为。我不知道是为什么,脑中只想要将尸体藏起来。我当时只想到这一点。我不喜欢将她们分尸。我必须将她们的衣服脱掉,才能知道关节在哪里。我不知道我已经将她们的尸块搞混了。我想将她们的尸块重新归位,但因为血肉模糊,分不出是谁的尸块。我可能错将我母亲的头摆在琥珀的身上。我是独自犯案的。
我对自己的行为觉得很懊悔。我情绪失控,做出愚蠢的举止。我承认以上所述完全属实。
签名 奥莉笑·马丁
这份自白是影印稿,共三张A4纸。最后一张的背面或许是节录自法医验尸报告的影印本。很短,只是一段结论,也未注明是谁写的。
头部的伤势是以笨重而坚固的物体敲击或连续敲击造成的。这些伤势是死前造成的,不是致命伤。虽然没有明确证据可以证明擀面棍就是凶器,但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不是。两具尸体的死因都是在头部被支解时颈动脉被切断。经过检验后显示,沾满血迹的斧头早已生锈。很可能在被用来分尸前斧刃已经很钝。琥珀的颈部与肢体上的嘛痕显示,她的颈部在被切肉刀割断前,曾先被斧头劈了三四次。她不大可能曾,恢复意识。至于吉宛·马丁女士,她的手与上臂之伤痕是死前造成的, 显示她曾恢复意识, 并试图举臂自卫。下领部的两处伤痕则可能是在她的颈部被切断前,曾两度被割伤。这些攻击都是丧心病狂的暴行。
罗莎读毕后,将文件摆在她身旁的桌上,茫然望着前方。她浑身冰凉。奥莉芙·马丁拿了把斧头……噢,天啊:怪不得克鲁先生说她是具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琥珀仍活着时被钝斧刃砍了三四下!她觉得一阵恶心。她不能再想这件事了。可是,当然,她身不由己。金属撞击柔软的身体发出的闷响在她脑中轰隆作响。这住处好暗,阴森森的。她忽然伸手打开桌灯,但光线并不能驱走她脑中的景象,一个疯女人因嗜血而发狂。还有那些尸块……
她对写这本书是否已经做出承诺?她是否已签署了任何文件?她是否已收下订金?她都不记得了,她内心一阵惶恐。她住在暗无天日的世界,过一天算一天,什么都无关紧要。她站起身,在地板上踱步,诅咒着艾黎丝威胁利诱害她陷入此等绝境,也咒骂自己的愚蠢,咒骂克鲁先生没在她首度去函时就将这份自白书寄给她。
她拿起电话,拨给艾黎丝。“奥莉芙·马丁那本书,我是不是已经签了任何约?为什么?因为我根本写不出来,这就是为什么。那女人把我吓坏了,我再也不要去见她了。”
“我还以为你喜欢她。”艾黎丝边吃晚餐边平静地说。
罗莎没搭理她的风凉话。“我有一份她的自白书与法医的报告或者是结论。我应该先读这些文件的。我不干了。我可不想写一本书来歌颂她的所作所为。老天,艾黎丝,她们还活生生时头就被割下了。她可怜的母亲还试图挡住斧头。光想到这件事就让我作呕。”
“好。”
“好什么?”
“不要写。”
罗莎狐疑地眯起眼。“我还以为你至少也要争论一番才肯罢休。”
“何苦?我进入这行学到了一点,就是没办法逼人写出什么东西来。更正一下。如果能穷追不舍,是可以逼稿成篇,不过成品总是乏善可陈。”罗莎听到她喝东西的声音。“反正,珍妮·亚瑟登今天早上将她新书的前十章寄给我了。是关于为了维护自我形象所可能带来的危险,把肥胖当成扼杀信心的头号杀手,这个题材不错。她显然挖到金矿了,采访到一些因为肥胖而被迫退出影坛的电影及电视名人。当然,和她的其他作品一样没什么口味,不过可以大发利市。我想你应该将你的资料都寄给她。奥莉芙可以当极为戏剧化的压轴,你不这么认为吗?尤其如果我们能取得她在狱中的照片。”
“不可能。”
“不可能取得照片?真可惜。”
“我不可能将资料寄给珍妮·亚瑟登。老实说,艾黎丝,”她情绪失控,开始咆哮,“你真是令人不齿。你该到那些不入流的小报去工作。只要能卖钱,你什么人都想压榨。我绝不会让珍妮·亚瑟登靠近奥莉芙。”
“何必呢,”艾黎丝说着,同时口中不知在大嚼什么食物。“我是说,如果你不想写她的故事,又因为她令你作呕而不愿再去见她,何妨放手让别人去做?”
“是原则问题。”
“那我就不懂了,老掉牙的问题。我听来觉得像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听着,我没闲功夫跟你蘑菇了,我有客人。你至少让我告诉珍妮,她可以去利用奥莉芜大捞一笔。她可以从头开始。反正你也才刚起步,对吧?”
“我改变主意了,”罗莎忿然说。“我写定了。再见。”猛然挂上电话。
在电话另一头,艾黎丝向她老公眨眨眼。“你还指责我没有爱心,”她低声说。“你看,还有什么比我这么做更有爱心?”
“夺命判官,”杰利·费尔丁尖酸刻薄地回嘴。
罗莎重读奥莉英的自白书。“我与母亲和妹妹的关系一向不睦。”她拿出录音机,倒带寻找她要的那一段。“我叫她琥珀,因为在两岁时,我仍咬字不清,不会念她的名字。叫她琥珀也满贴切的。她有一头金黄如蜜的秀发,她长大后,也只在别人叫她琥珀时才会回应,叫她爱莉森她就相应不理。她美极了。”
当然,这段话本身没特别含意。没有人说精神病患就不会装模作样。事实上,正好相反。不过她在谈起她妹妹时语气温柔,若是别人说的,罗莎必会认为那是出于关爱。她为何没有提起和母亲的争执?真怪。那原本可以当做她当天行为的辩解。
入监传道的牧师不知道奥莉芙就在他身后,待一只大手搭在他肩上时才吓了一大跳。这不是她第一次偷偷靠近他,他与上回一样,仍然搞不懂她是怎么接近他的。她平常的步伐总是痛苦地拖着走,他每次听到她的走路声总会觉得难受。他打起精神,面带亲切的微笑转过身。 “晦,是奥莉芙,真高兴见到你。你怎么会到礼拜堂来的?”
她眼中带着笑意。“我吓到你了?”
“你是吓到我了。我没听到你的脚步声。”
“或许因为你没注意听。牧师,如果你想听到,就得先聆听。当然这个道理你在神学院就学过了。上帝说话时经常是低声细语的。”
他有时候会想,如果他能够瞧不起奥莉英,或许会好办一些。可是他做不到。他怕她,也不喜欢她,可是他无法瞧不起她。“我能效劳吗?”
“你今天早晨发送了些新的日记本。我想要一本。”
“你确定吗,奥莉芙?这些日记本与以前的没什么两样。每本日记上的每一天仍然有一段经文,我上次给了你一份,结果你撕掉了。”
她耸耸肩。“我需要一本日记,所以我准备容忍那短短的经文。”
“都放在办公室里。”
“我知道。”
她不是为日记本而来的。他猜得出来。不过她是打算趁他不注意时,从教堂内偷走什么东西?除了圣经与祈祷书外,还有什么好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