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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步步莲华-第45部分

小说: 步步莲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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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伤不下千人,甚至波及到了兴庆府的府都凤翔卫,流民趁机生乱,当街劫夺。民众人人变色,家家户户闭门不出,行市凋敝。宋笃行无力掌控局面,又迟迟等不到霍世钧,这才派了人去接应传信。霍世钧那夜离去后,次日一早,霍云臣便正巧得了消息,这才心急火燎地一路也追了回来。
 
  善水没听过这两个部族,对那边局势也是两眼一抹黑,只是见他神色凝重,想必是件大事。忙坐起身道:“那你快去,不用顾我。”
 
  霍世钧看她一眼,道:“也好。我令云臣留下。等你身子养好了,他再护送你慢慢过去吧。”见她点头,肩膀抬了下,仿似要起身相送,伸手把她按下去,道:“不用你送了。记得要多吃饭。我现在就走。”说罢俯身下来,匆匆亲了下她额,再看她一眼,起身便往外去了。
 
  善水目送他匆匆离去的背影,伸手摸了下尚带他唇感的额,忽然生出一种感觉:他除了爱强亲自己的嘴,第二个喜欢亲的地方好像就是额了……
 
  ~~
 
  霍世钧离去后,善水又歇了两日,便在霍云臣和随后赶到的一队亲兵护送之下,继续往兴庆府去。大约是得过霍世钧的命,霍云臣一路并不紧着赶路,昼行夜宿而已。越往西去,入目景色越是迥异。沿途人烟渐少,处处黄芦蓬蒿、孤城黄沙,碧蓝天际的白棉云朵之上,不时掠过南归的振翅雁群。
 
  善水起先还有新鲜感,很快便厌倦起来。越往西,越想念父母。有时夜半醒来,竟有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茫然无依之感,继而彻夜难眠,心中愁绪久散不去。愁多了,再想起霍世钧时,就变得咬牙切齿愤愤不平。只觉都是因了他,自己才会这样背井离乡勉强上路。就这样一路行走,到了十月底,人烟渐渐又稠密起来,知道终于入了兴庆府的境。
 
  这时节在洛京中,白天穿件夹袄便可,只在这里,善水身上已经裹了大毛斗篷。白天久坐车中少了活动,晚上屋里便是笼了火盆子,手脚还是冰凉一片。这天又到出发,听霍云臣说,离凤翔卫不过数百里路了,两三天内便可赶到,郁闷了许久的心情这才稍微好了点。不止是她,连白筠和雨晴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善水叫他只管放开了赶路,心里是真恨不得立刻就能到,好叫她爬下这坐得几乎要作呕的马车。




☆、第四十章

     霍云臣是王府家臣,领侍卫长,对霍世钧的忠心自然不用言表,是那种关键时刻必以命护的贴身卫士。其实比起护送世子妃上路这种活计,他自然更希望能与霍世钧一道在前冲锋陷阵。但是上命不可违。而且他多少也瞧得出来,自己这个主上对这个世子妃有点非同一般。所以心中虽发急,恨不得快马加鞭早些到,步调却丝毫不敢加快,因世子临去前叮嘱过,凡事以世子妃合意为准。终于熬到现在,世子妃自己也开口了,他自然遵命,当天便加快了行程。到了第二天中午,离凤翔卫也就不过百里路了,正要停下来稍事歇脚,对面的桑榆官道上远远来了一队人马,马蹄翻飞,扬起漫天黄尘。

    霍云臣眺望,认出是兴庆府藩下的武平军,并不以为意。因这几日靠近凤翔卫时,他已遭遇过数拨了。打听到霍世钧已镇压下两大部族的内讧,此地局势渐稳。这些四处巡逻的小队武平军,就是在奉命清肃前些时候因了动乱滋繁出的流盗。但是,等那队人马风驰电掣般地再靠近些时,霍云臣楞了一下――队伍的中间,竟有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跨骑在一匹枣红骏马之上,颇是惹眼。

    这少女很是美艳。当地部族的装扮。乌黑的浓密秀发结成细细长辫,垂至臀下。发顶压了个莲蕾型的五彩花冠,缀沿下一圈琉璃珠。身穿孔雀蓝的交衽锦绣长袍,绣金的领口处花边锦绣,腰上系条紫色宽带,垂下长长的璎珞流苏,脚下踏双尖尖的黑色羊皮靴子,再配上她健康的微黑皮肤――整个人明亮得就像天上太阳,足以吸引住所有男人的目光。

    那一队人马很快到了近前,领头的军官看到霍云臣,问明了身份,立刻滚下马来站立在一边。

    霍云臣看一眼马队中间的那个少女,向军官问她身份。军官回头看一眼,道:“她是巴矢王的女儿蓝珍珠公主,咱们奉了霍大人的命,保护她的……”

    那军官声音虽不高,车中的善水却听得明明白白。按捺不住好奇心,稍稍打开帘子望了出去。看见那位公主已经翻身下马,朝着自己的马车方向走了过来。头上琉璃珠串随她步伐瑟瑟作响,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蓝珍珠谁都不看,径直到了善水的马车之前,也不用人扶,自己就要上来,被霍云臣以刀鞘拦住,恭声道:“世子妃的车舆,闲人勿扰。”

    蓝珍珠瞟他一眼,不悦道:“我知道世子妃在里头。我过来,就是迎接她的!”汉话说得居然十分顺溜。

    霍云臣不为所动,声音变得冷淡了起来:“没有世子的命,谁也不能上这辆马车。”

    蓝珍珠面上现出怒容,手上的马鞭啪地朝霍云臣当头卷挥过去,被他一把缠住鞭梢,见拉扯不动,昂首傲然道:“我是世子的侧妃!我来迎接我的姐姐。你是什么东西,这也能管?”

    霍云臣还在惊讶,听见车里已有个声音道:“叫她上来吧。”踌躇了下,终于慢慢松开了手。

    蓝珍珠哼了一声,敏捷地爬上马车,钻了进去。

    这个少女近距离出现在善水面前时,善水眼前一亮。她的那种健美婀娜之美,在洛京里养大的女孩们身上,见所未见,极具异域风情。

    蓝珍珠上了马车,也不待善水招呼,自己便坐到了她身侧的一个绣墩旁,盯着她看了片刻。忽然,丰润的红唇绽出了笑,露出两排整齐如玉米粒的洁白牙齿,笑盈盈道:“姐姐,蓝珍珠是我的汉名,我还有个名字叫仁娜。我母亲是汉人,所以我会说汉话。”

    善水从刚开始听到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起,其实便有点懵了――她是巴矢王的女儿,却自称霍世钧的侧妃……之前从没听人提过他在兴庆府有这么一位,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她这个世子妃还在路上上演千里奔夫的戏码之时,她的丈夫却桃花滚滚,收了这位公主。毕竟,侧妃不是正妻。他如果真相中了这位异族少女,也不是什么大事,以后回京了,宗人府补录一下就是。

    善水觉得这有点离谱。但再一想,也不是没可能。所以干脆将她让了上来问个清楚――摊到这样的事,就算她对那个丈夫没什么感觉,但问问清楚,那还是必须的。

    蓝珍珠落落大方,有问必答,不问的她也自动会说明,马车没走出去多远,善水就已经知道了前因后果。

    一个月前,霍世钧赶到凤翔卫接掌了兴庆府,很快镇压下巴矢和由都两部的纷争,初步控制了地方的局势。巴矢部一直与大元更为亲近些。半个月前,巴矢老王在部族里宴请霍世钧。蓝珍珠献舞助兴,艳惊全场。她对年轻的大元世子更是一见钟情,而老王之所以会安排女儿献舞,心中其实也存了拉拢之意。知道这位世子已有正妃,待女儿舞毕,便当众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表达了联姻之意,表示欲高攀,将女儿嫁他为侧妃。霍世钧当时并未拒绝,只说自己初到此地,诸事尚未理出头绪,待上手之后,也不敢怠慢了巴矢部的美意,必先呈表至御前,遵圣意而行。

    这样的回复,其实不但是应允,而且给了巴矢王极大的脸面。巴矢部上下欢腾一片,蓝珍珠更是欢喜,虽然还没得到婚旨,却处处以世子侧妃自居了。少女怀春之下,心思难免荡漾。霍世钧离开后没几天,她竟直接跑到凤翔卫去找他,死活不愿回去,最后被霍世钧安排暂住在了驿馆之中,指派一队卫兵护卫。

    “姐姐,我先前去节度使府邸时,听那里的奴才说,姐姐就快要到。我心里恨不得早一日见到姐姐才好,这才出城去迎接。没想到运气好,果然被我碰到了。姐姐,你可真美,怪不得能当世子的正妃!”

    蓝珍珠笑得心无城府,神情天真。

    善水似笑非笑,闲闲地问了一句道:“霍世钧这么好?你才看了一眼就喜欢他?”

    蓝珍珠认真道:“他很好。我才看他第一眼,就想嫁给他了!”

    善水一时无语。半晌,终于忍不住,还是憋出了一句:“你这么年轻漂亮,你就心甘情愿地当他侧妃?”

    蓝珍珠惊异地看她一眼,这才不以为意道:”这有什么?我父王除了大妃,还有十二个女人。我娘排第三,却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女人。”

    善水闭口了。

    霍世钧真的已经准备接纳这位巴矢部的公主了,善水完全可以肯定这一点。否则以他的性格,就算蓝珍珠跑过来纠缠,他也绝不会任由她留下,更不会指派士兵保护。

    至于他为什么要娶她,理由就更显而易见了,连她这种政治白痴都能想得出来。巴矢部在大元与西羌之间,位置敏感而。他初来乍到,虽然靠武力镇压了动乱。但这片广袤土地上的盘根错节纵横联合,却绝不是单单能靠铁血手段来解决的。有巴矢王自动示好,他为什么要拒?且别说这蓝珍珠人如其名。就算她不是个美人,霍世钧也没理由拒绝这桩联姻。只不过是后院中多一个女人而已,对他来说,就像吃饭喝水那样的稀松平常。

    就在片刻之前,善水想到霍世钧的时候,还是满腹怨念,甚至准备着等见了面,第一件事就是狠狠咬他一口,好叫他知道她这一路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过来的。但是现在,她只想冷笑,有一种薛善水你就是上赶着在犯贱的感觉。

    他娶蓝珍珠,未必是有多喜欢她。她完全能理解,也能接受。毕竟一开始,她就准备好了有这样的一天。只是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而已。

    “你特意出城来截我,还有别的目的的话,直说好了。”

    善水望着边上的少女,慢条斯理地道。

    蓝珍珠忸怩道:“姐姐,我到了凤翔卫,他把我安排在驿馆里后,我就一直也没见到他了……我不想住驿馆,我想跟你一道住到节度使府邸里去……”

    “好啊……”善水微微一笑,整个人松松地靠在了身后的马车板障上,“只不过,他这个人的脾气,我比你稍微了解那么一点儿。等入城了,你先回驿馆。我见了他,跟他说一声。他若应了,我再亲自去接你。他若不应,我也会劝他的。反正,迟早都是一家人了……”

    蓝珍珠浓密的眼睫眨了几下,终于嘻嘻一笑,道:“姐姐你真好!”

    这队人马,当夜并未落脚停歇。霍云臣照了善水的吩咐,一直在赶路,终于在夜半的时候,停在了凤翔卫节度使府邸的大门之前。

    夜霜露寒,善水下了马车,吸了口干燥而冰凉的陌生空气,一阵寒意从里至外地冲了出来。微微裹紧身上的毛氅,仰头看了下大门前那两盏高高挑挂在寒风中的灯笼,阶前投下一片参差暗影。

    她的新生活,就要开始了呢……——




☆、第四十一章

    前任节度使刘九德是个颇懂生活的人;虽处边陲,一座节度使府邸多年打造下来;颇有几分江南园林的韵致。正房早就收拾出来了;里头下人也齐备;开了门见竟是久等的世子妃到来,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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