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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部分

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第237部分

小说: 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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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错在哪里呢?绝对不会有人去想。

但也没有人会去责怪那些人,人们是无法去责怪人们的。所以快活王在逍遥快活的时候,一定也会偶尔暗自窃笑。衡山一役中的,那些正邪两派的人,在一个地方,为了同一件事物——无敌宝鉴费尽心思拼杀的时候,一定不会有抽身退出的想法,他们都不该为自己的死亡而感到伤悲,在他们每个人的“目的”面前,他们都算是“死有所值”了。

欲望是不可抗拒的,有人曾这样告诉我们,而快活王则说,我的欲望和别人的欲望,这两者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他一定认为,并没有人强迫另外一个人,每个人“公平”地付出,然后“公平”地收回。所以每次,他离开的时候都不曾伤痛,他面露笑容,得意的离开。

几年后,就已经再没有柴玉关这个人了,关外只有一个名叫“快活王”的人享受着他十几年来“拼搏后的成果”。

一些人付出了一些,是应该得到一些,没有人否定这点,但每个人都只会看见别人看着他看别人的眼睛,在一块明亮的镜子面前,灰色藏不住它的身影,可没有人能看见漆黑的颜色,这种神秘、甚至邪恶的颜色被一些局促的眼神遗漏了,没有人看见有人付出了一切,却没有得到丝毫。

快活王很明白自己属于哪一类,他并没有忽视任何可以威胁到他的影子,所以他很懂得如何去用人之所长,这用人的气概终究成就了他的枭雄霸业,每次读至那句:“上天若只准本王在白飞飞与沈浪两人选择其一,本王宁择沈浪。”,始叹用人之气概竟无人出其右者。虽爱美人,更重英雄,果真有枭雄之姿!

只可惜快活王虽有用人之气概,却无择人之眼,容人之量,终究将霸业毁于一旦,读者或许会为沈浪与他并不曾一较高下而觉得遗憾,只是沈浪的那句:“人性本愚,是人才难免相争,但上者同心同智,下者同力,我与快活王虽然彼此都一心想将对方除去,但也不知怎地,彼此竟有几分相惜,你想我若与他真个抡拳动脚,厮杀一场,岂非大无趣了么?”却是道出了其中的真谛——这英雄与枭雄竟像是同一棵树上所开的两朵花,只不过是走向两个极端罢了。

但“情缠死方休”,这最后的一个结局,难道真的就是结局吗?

正传王怜花(作者原曼)

首先申明这几章的修改不是为了骗更新,而是浮尘已经知道“正传沈浪、快活王以及王怜花,这三篇文章均是出自原曼(又名“游侠”)所写的《古笔下百零八将》”,因此特来修改一下章节名,并作一些必要的解释。现在转贴的主人已同意浮尘在专栏上转贴他的文,呵呵——谢谢原曼提供了这么多好文和大家分享,也感谢笑琪书友让我们有机会见到这几篇好文。

* * * * *

透过一双碧绿的眼睛,是只能看见一个碧绿的世界,这正如有人拔剑的时候,就注定了有人要倒下,而原因并不以逻辑作为可以依靠的肩膀。

朱七七一直在想为什么她想逃离的时候,总是想有一根无形的线,紧紧地束缚着她想挣开的臂膀,而同时一种压迫的气息让她理解不了呼吸的含义。她动了,她的身体这样告诉人们,但她的内心却在沉静,是一种火热般的沉静,为什么她还能沉醉于“恶魔”那双醉生梦死的手下。

我发怒了,每次当我看到这段情景时,这和朱七七不时的愤怒并不同,通常,感情是有着不同表现形式,但人们常说那其中的内蕴并没有区别,但他们并没有否定喜始终是在对岸望着怒不可一世的神情,而哀却只是淡漠地想扭开那张不愿意再看见乐的笑容的脸。

所以沈浪仍微笑,熊猫儿则大笑,金无望却冷笑,他们都在笑,我说,他们笑的形式虽然不同,但其中含义却没有区别的外衣。而只有一个叫王怜花的人,我看不到他的表情,有人说是因为他脸上戴着一张虚幻的面具,还有人说是因为他不曾懂得真实的含义。

可王怜花自己却在说,我不过是把我内心中最深层次的欲望表现出来而已,而这欲望,你们都是拥有的。但这声音并没有被听见,是不需要怪罪媒体的无用,只不过是因为他只告诉了他唯一爱着的女子——朱七七。

他本来是活得好好的,因为在他很小的时候,一个叫“云梦仙子”的人教会了他许多东西,这许多,让少年的他风光一时,尤其是在他第一次面对着朱七七时,他是可以很自豪地告诉他的一见钟情,文武双全的他,甚至对琴棋书画,丝竹弹唱,飞鹰走狗,医卜星相这些并不曾“入流”的玩意儿都颇有研究,他是可以让她永远都不会烦闷。可有人只告诉了他,人们往往是会对一些陈旧迂腐没有变化的事物生厌,而渐渐遗弃,但那个人却没有告诉他,有时候,有些人,远比大多数人执着。

这时,朱七七扬起了头,并不曾为这个博学多闻的“才子”而心动,她只是吐出了两个字:沈浪。

我为什么要学这么多的技艺呢?为什么我学了这么多,却还是比不上一个沈浪?

这段内心独白,被一个叫游侠的人强加给了那个仍在寻思的王怜花,他在想象,那个时候的王怜花会在想些什么?但没有结果往往都是结果的一种,即便是在这种有了假设的前提下。

于是,他继续,继续一些不算是批判的批判。

王怜花放走朱七七的时候,是没有想过这个时候他已经失去了她,但他却仍然给了他自己一个我们称它为理由的理由:他从来不勉强他喜欢的女子。这个理由往往有着其独特的魅力,尤其是从这种“邪恶”的人嘴里说出,对所有的女子而言,她们是幸福的,因为没有人勉强过她们的将来,她们满以为她们是可以用她们的手抓住未来,可未来往往只是现在的影子,这种毫无意义的承诺,随时都会成为泡影,只要当得到的欲望缠绕着他的心脏时,就会有他抛弃了她,然后选择了她。

朱七七是明白这个道理的,所以她很害怕,每次当她只要接触他诡异的目光,她只有一直奔跑,一直朝着一个方向奔跑,她才稍微安心,她以为她这样是可以逃出碧绿的影子。

而王怜花仍在追寻,就为了这追寻,他差点送掉熊猫儿的性命,这你以为很重要的东西,在他的眼里,却很轻。他从来不与别人提及轻与重的关系,因为在他的眼里,只有该属于他的事物。

虚幻因为真实而有了它的立足之地,而真实却因为虚幻而失去了可以相信的权利。当王怜花易容成沈浪的时候,他欺骗了我们,更欺骗了朱七七,他以为他可以要回“属于”他的权利时,有声音在呼喊,这呼喊,惊醒了许多人,但其他人并不重要,只要有一个人醒了,就可以了,这个人就是朱七七,她是该拥有本就属于她的权利的,这权利叫选择,还有人称它为自由。

但唯一往往就是会成为唯一的闪光点的东西,所以在他最后哭泣的时候,有人发现了他天良未泯,这发现并不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般显耀,但在人性上,它是无可替代的。

我们还能责怪吗?

但黑夜中,仍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你,这眼睛有碧绿的光,你不该忘记!

正传熊猫儿…转自我们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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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未抬头望天,就见眼前一闪:寅年寅月寅日。昔有唐伯虎因此而得名,其风流事迹流传千古,后人自是仰慕有加,更有好事者编诸多故事尽显伯虎文采风流,殊不知伯虎虽以书画传世,以风流扬名,实则是至情至性之人,那句:“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唱出了千古潇洒随意,这心之所在,情之所至,便是行矣!唯有至情至性者才能有此说也!

可世上人皆知伯虎之名,只不知有几人知道还有一人其真性情较伯虎亦不惟多让!难道说古龙笔下的这位豪气冲天、顶天立地的汉子,竟也是“寅年寅月寅日生”?

可老虎本属猫科,猫儿自能行虎啸,又何必追究这出生之日呢?这天日正当空照,却见那龙行虎步,一条昂藏八尺大汉,自道旁大步而来。正自寻思:这歌声:“千金挥手美人轻,自古英雄多落魄,且借壶中陈香酒,还我男儿真颜色。”是位何等豪迈的汉子唱出的,看,那不正是熊猫儿吗?

《武林外史》也是古龙中期转型过程的一部重要作品,全篇洋洋洒洒几十万字来得是十分随意,整一副自然天成的武林外史图,古龙的才华在这部作品中渐渐地崭露出来,此书与《绝代双骄》一书可以并称为古龙中期作品的“长篇双秀”。姑且不说主角沈浪在古龙武侠史上的重要地位,其他的人物也是各有其特色,尤其是熊猫儿,更是一个不可忽略的人物,其光芒甚至不下于沈浪,这位“身具猫态”、却有“虎姿”的真汉子用他坦诚的心胸刻画出了一个光辉典范的武侠形象,他与沈浪的朋友之交更是开创了纯粹友情的先河,成为无数人羡慕的楷模。

那天本是大雨倾注,可竟也似烟雨蒙蒙一般,要不然,熊猫儿何以会在一破庙中,遇上他一生中最倾情的女子,他双目贯注,竟似再也不想离开。在他心里没有半分世俗之礼,甚至他都没有想起他的专注也有几分“下流”的意味,所以他听到那句“淫贼”时,露出的竟只有苦笑,“太疯癫”,是啊,我自仰天笑,哪里顾得着世人诧异的目光?

可他仍有十分的“疯言疯语”,表面看来与那地痞无赖竟无二样,只有等到朱七七站起身来,向他逼近时,他慌了,象是一个被揭穿谎言的孩子一般惶恐,那份赤子情怀顿时就无所遁形,而那个可爱的猫儿形象就一下子呈现在你的眼前。

而古龙却仍嫌不够,而后的情节更是妙处横生。熊猫儿将金无望和沈浪当成是两只“肥羊”而想去“偷富济贫”一把,未料遇到的沈浪更是技高一筹,他不仅没有偷到,反而蚀了一把米。一般人肯定是碍于面子,羞于向他人言说,可熊猫儿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不仅向他的弟兄们坦言,而且着实将他的“敌人”沈浪好好地夸了一回,真是应了那句: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只有毫无“这种”得失胜败之心,才能有如此坦荡的胸怀。

而等到沈浪“寻上门来”时,其为了得到朱七七的玉璧而谎言玉璧上刻有的“沈浪”二字是他女友之名时,沈浪的妙答并没有让他“羞愧难当”,他只是脸上微微发红,但瞬间又大笑起来,道:“好,好,我偷也偷不过你,骗也骗不过你,算我服了你,好么?”真是拍案叫绝的描写,这“无赖得有趣,洒脱的可爱”不正是熊猫儿的标志吗?而若非有颗坦诚的心,又何来如此妙举呢?又哪里还有他与沈浪一见如故,再见已是生死之交,三见便已“不分彼此”!

只可惜朱七七遇沈浪在先,这情若定,又哪里还有更改呢?这武侠爱情本就只是生死不渝,只是羡煞读者而已。可我仍在寻思,这世上有几人可以与自己的“情敌”成生死之交,与自己所爱却不爱自己的人坦然相处?难道说这熊猫儿已跳出三寸外,不在五行中,不再与这世俗爱情纠缠?

可我仍然看见了他脸上的痛苦,尽管只是那一瞬间,这情若入骨,竟也好似附骨之蛆,摆脱不得。可熊猫儿就是熊猫儿,更多的时候,我只是看到他的爽朗大笑,这笑声,坦坦荡荡,飘扬到远方,一直到我的面前。

这情与爱,到了如此坦荡的人的面前,也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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