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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自大水仙-第1部分

小说: 自大水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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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芊芊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楔子

十一月三十日,一个很普通的日子。

但对安筱筱来说,这一天是她心情转坏的开始。

因为每年的十二月一日到七日,这七天是她的自闭期。

除了宋小曼,没人知道这一个星期的背后隐藏什么样的故事?

其实,安筱筱是大女人俱乐部五个创办人中,唯一一个非处子的大女人。

安筱筱和其他四个大女人一样拥有沉鱼落雁的美貌,虽然冷若冰霜,让人有难以亲近的感觉,但冰冷反而使安筱筱独具魅力,很少有男人见到她不会产生融化冰山的念头。

她不像小曼以打败男人为乐,她是折磨男人。目前手下败将共有十五个大男人,有九个足足一年的时间不敢碰女人,有四个到佛门当和尚,一生不沾女色,另外两个情况不乐观,得到恐女症,目前仍在纯男性的精神病院疗养中。

这些战绩,安筱筱既不得意也不悲伤。

因为,她根本不把那十五个大男人的处境放在心上。

不,应该说她的心早就没了,她的心遗落在五年前的一场……

突地,门口响起敲门声,打断安筱筱的回忆,她清了清嗓子:“请进。”

“你的挂号信。”宋小曼拿了一封信走进来。

“我现在没心情看。”安筱筱叹口气,脸颊仍有未干的泪痕。

“今年你仍然要去伤心海岸吗?”宋小曼感叹的问。

“是的。”安筱筱吸了吸鼻,压制悲伤。

对于过去,宋小曼不想再说什么,转移话题:“这是一封紧急家书。”

为了不让小曼操心,安筱筱只好接过信封,拆开信后,她的娥眉越蹙越紧。

“家里出了事?”宋小曼试探的问。

“我哥哥的公司濒临破产,要我尽快回家。”安筱筱轻描淡写。

“要你回家做什么?”宋小曼习惯把问题追根究底。

“我哥哥的意思,是要我嫁一个有钱的金龟婿。”安筱筱不屑地冷哼一声。

“小问题,钱我家有,需要多少钱摆平你哥哥的困难?”宋小曼直接了当的提供解决之道。

“不,我自己会想办法解决。”安筱筱断然拒绝。

“我们是朋友,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你……”宋小曼依然好言相劝。

“小曼你应该了解我,谢谢你的好意。”安筱筱打插道。

自大水仙,向来主张自己的麻烦自己解决,最讨厌同情和帮助,即使是好朋友也不行,这种个性不仅让小曼等大女人深表不满,有时候连她也不喜欢,可是她就是这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你这种个性,总有一天会害惨你。”宋小曼警告。

“你放心,我不会让我哥哥那个大男人如愿的。”安筱筱心头自有主张。

“你打算怎么做?”一种不好的预感使得宋小曼眼皮眨了眨。

“嫁小男人,让大家失望。”安筱筱自我嘲弄。

“这么做简直是拿自己的幸福开玩笑!”宋小曼反对道。

“我不后悔。”安筱筱心意已坚定。

她不想嫁大男人,因为她曾经爱过一个大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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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回来!你们两个都给我回来!”

十二月一日,安筱筱站在寒风蚀骨的海边大叫。

白浪滔滔的海面上,飘浮着一百朵艳丽缤纷的水仙花。

伤心海岸,是宋小曼取的名字,其实这儿是台湾的花东海岸。

望着越飘越远的水仙花,她的泪水越流越快,她的嘶喊也越叫越大声。

这时,一辆呼啸的摩托车突然停了下来,骑士脱下安全帽,朝她逐步接近。

听到背后有脚步声,安筱筱倏地回头。骑士很高,但不瘦,身材魁健,而且毫无疑问的,他长得很帅,肤色是麦金色,坚挺的鼻梁显示出他个性的顽强不屈,薄如刀片的嘴唇则给人一种难缠的感觉。

他穿了件褪色的浅蓝夹克,和洗了快变成白色的牛仔裤,令人惊讶的是,他的胸膛那么宽广,他的臀部却很窄,双腿更是修长,这种得天独厚的身材比例应是西方人所有,而不是东方人。光是这副身材,就足以让女人为他疯狂。

他拿在手上的安全帽又脏又旧,而停在一旁的摩托车更脏更旧。

整体看来,他是个颓废而迷人的家伙,但不像是事业有成的大男人。

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把毫不认识的男人看得如此仔细,对她来说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五年前她也曾这样专注的看过一个男人,后来那个男人成为……

猛然之间,她感到一股惧意升上喉头,她知道这股惧意并不是因为他是陌生人,他也不像坏人,而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压迫感使她透不过气,她迅速地回过头,阖上眼,调整呼吸。

当她再睁开眼时,她完全回复自大水仙一贯的模样,孤高而且泠漠。

男人以十分担忧的眼神打量着她问:“小姐,你还好吧?”

“我没事,请你走开。”安筱筱不假辞色地下着逐客令。

“这里又不是你家的地,你凭什么叫我走?”男人不以为然。

“海岸线那么长,麻烦你到别处去,我想一个人静静。”安筱筱冷冷道。

“你好像心事重重,失恋吗?”男人多管闲事的继续问。

“不关你的事。”安筱筱恶狠狠地瞪着他。

“你的眼睛好大!”男人油嘴道:“而且好漂亮!”

“你的嘴很臭!”安筱筱毫不领情。

“你的嗅觉真灵敏,我中午才吃一颗大蒜,你都闻得出来。”男人滑舌道。

“你有没有量过你的舌头有多长?”安筱筱轻蔑的问。

“没量过,不过你想替我量吗?”男人眼中透出一抹促狭的采光。

“如果我有带尺就好了。”安筱筱讽刺他是长舌公。

“用接吻的方式就可以知道,你想不想试试?”男人噘着嘴,跃跃欲试的朝她凑近。

“不想。”安筱筱觉得血气翻腾,她从来没这么丢睑过。

“真可惜,很多女人都说我的舌头很灵巧。”男人兀自洋洋得意。

安筱筱没有作声,这种爱在口舌上吃豆腐的登徒子,她向来瞧不起,通常她是不会跟这种没文化水准的男人wωw奇Qisuu書网说半句话,不过她今天却很反常,她不但凝神倾听他说话,甚至还很注意他的脸部表情。

他的表情没一秒钟正经,挑眉尾,扬嘴角,皱鼻头,咧牙齿……脸部神经比金凯瑞还发达,他的喜怒哀乐毫不保留地呈现在脸上,光是这点,他就无法成为沉稳内敛的大男人,所以她更加肯定他是小男人。

她咬了咬唇,整整五年都没出现一个能勾起她兴趣的男人,但她却不曾间断地折磨对她有兴趣的大男人,并且自以为对天下的男人产生了免疫力,然而眼前的小男人却有一股特殊的磁性,吸引着她……

“你在想什么?”男人睁大眼睛,露出好奇的问号。

“想晚上要吃什么。”安筱筱自觉无法对一个孩子气的小男人痛下杀手。

“瞧我多笨,忘了自我介绍,我叫罗纬,小姐是……”罗纬伸出手。

“无名氏。”安筱筱双手放在口袋里,但语调不像刚才那么冷。

“久仰大名。”罗纬收回手,笑容依旧挂在脸上。

“什么名?”安筱筱蹙起双眉,没听清楚似的再问一次。

“报上常有你行善的大名,能认识你是我的荣幸。”罗纬捉弄道。

“认识你却是我的不幸。”安筱筱不屑地撇了撇嘴。

“很多人都这么说。”罗纬像是被刺中心事般,眼神迅速黯了下来。

“为什么?”看他难过的样子,安筱筱不由自主地开口追问。

“我七岁死父母,八岁住叔叔家死婶婶,十岁住阿姨家死小狗,十六岁住宿舍死室友,二十二岁生日当天死堂弟……”罗纬越说声音越哽咽。

“你可以去演戏了。”安筱筱不耐烦地打断他的悲惨史。

“我说的全是实话。”罗纬羞恼地别过脸,掩饰泛红的眼眶。

“我开玩笑的,你别在意。”安筱筱十分懊恼,没想到竟碰到一个会哭的小男人。

“海上的花,是你丢的吗?”罗纬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打破沉默。

“嗯。”安筱筱承认,她想转头就走,可是双腿却无法移动。

“为什么要把美美的花丢到海里?”罗纬轻声刺探。

“你跟小学生一样,问题真多。”安筱筱暗示他闭嘴。

“曾经有你认识的人死在这儿的海里吗?”罗纬收不住口。

“你真烦,我真想把你也丢进海中。”安筱筱几乎是用吼的。

“我自己跳好了。”罗纬突然像狂牛一样直奔大海。

“你疯了!”安筱筱来不及阻止。

看着他整个人在瞬间沉人海底,安筱筱震惊地张大嘴,她想呼喊,可是喉咙像被一只巨掌紧紧地掐住,只能发出宛如窒息的呜咽,她感到异常心痛,她无法下海救人,因为她不会游泳,她怕海,海是她的梦魇。

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旧事重演……

安筱筱出身天才世家。

她父亲二十九岁就当上大学教授,三十四岁成为工学院院长,四十岁成了全台湾最年轻的大学校长;她母亲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心脏科权威,她大哥是美国太空总署的博士,二哥是电脑博士,弟弟在哈佛主导一项物理研究,极有可能是下一届诺贝尔物理奖得主,十六岁的妹妹则在麻省理工学院研修博士学位。

唯独安筱筱,连高中文凭都没拿到,称得上是安家的耻辱。

不过安筱筱可不这么认为,她认为她是安家唯一的正常人,而不是读书机器,就算她是耻辱,那她肯定不是唯一的耻辱,她父亲才是耻辱的罪魁祸首。

打从她有记忆以来,跟她最亲的人就是保姆和女佣。父亲和母亲鲜少在家,因为工作忙禄,即使在家和子女们共处,吃饭的时候不准出声,饭后是亲子沟通时间,话题全是世界各国当期的科学杂志内容。

当她上小学之后,保姆被辞退,父亲和母亲不在家时,兄长和弟妹都在自己房里看书,女佣做完家事后,只能待在她自己的房间看无声电视,整个家安静得像鬼屋,一点声音也没有。

十四岁那年,一个大肚子的女孩夜半来到她家,当时只有她一个人在家,因为功课不好,她是唯一没去美国念书的孩子,从那个时候开始,她才了解到父母的婚姻是怎么一回事——简单的说,只有“虚伪”两个字。

父亲一直以他的身分和地位而跟年轻的女大学生有染,母亲早就知道,但为了维持形象,母亲完全不过问父亲的风流事,只顾追求自己更上一层楼的医术。

从此,安筱筱变成世俗眼中的太妹,以此抗议大人的世界。

说也好笑,她成为太妹的事,还是由警察告诉她父母,因为她在便利店偷卫生棉时,失风被捉到警察局,两人气急败坏地来保她,不过把她带回家交给女佣看管之后,两人便又一起出门,以恩爱夫妻的模样出外去应酬。

直到她和一个青少年帮派的老大搂搂抱抱在东区碰到父亲和一个女学生同样也是搂搂抱抱时,父亲这时才惊觉三字经——养不教,父之过。

不过,爱面子的父亲为了不让事情闹大上报,见到她时并没有采取行动,而是回家守候,整整三天没去学校,没外出,也没刮胡子洗澡,整个人在刹那间苍老了十岁,看起来像邋遢的流浪汉。

这和他平常头发光洁,脸颊干净,西装毕挺,而且他还有使用古龙水的习惯,久久见他回家一次,每次都觉得他仿佛刚从浴室走出来般浑身清新截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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