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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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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才追上我,那时候我正穿过马路,他从后面拉住了我。我们俩就站在马路中央对视,车辆不满地按着喇叭从我们身边疾驰而过。
    “跟我走,”他说,“马小羊。”
    “为什么?”我刚问出这个啥问题,他已经招停一辆正好经过的出租,拦腰抱起我,硬把我塞进了出租车。
    我没有防御的能力,似乎在旁的事情上反应越快,到他这里,就会变得越迟钝。那种病叫什么来着?没错,差时症。
    虽然他看上去文质彬彬到令我不敢相认,居然还穿西装出来吓人,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他。他决定了的事情,不允许你有任何反抗,既然知道反抗无意义,我索性安下心来,任他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让他带我去他想去的地方。
    此时此刻,若他是一条河,我就是失桨的小船。
    13弄27号,这是他的家。
    暗黄色的灯泡依然低垂在大门口,发霉的木柱依然还是那个味道,堂屋还是一样的大而空旷,地面清扫得十分干净,还泼过水,显得亮堂堂的,一向凌乱的家里竟然收拾得这么整齐,像是为了迎接贵客。但一定不是我。
    我一想到这些个,就又开始痛苦了。
 他拖来一张椅子,我就坐下。然后,他用水壶灌了一壶水,开始烧开水。堂屋的桌上放着好几种茶叶,铁观音,乌龙,还有碧螺春。我不知道他从何时起开始喜欢上喝茶,当然,我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这是当然。
    “想喝什么?”他弯腰问我,像个专业的侍应生。
    “谢谢。”我说,“不用。”
    “那就来点酒。”他打开壁橱门,从里面拿出一瓶红酒,拔掉瓶塞,自己喝了一大口,然后硬塞到我手里来:“喝!”
    “不。”我说。
    他自己又猛灌了一大口,然后他丢掉瓶子,抱住我的头,俯下身,吻住了我。红酒流进我的口腔,并不过,可我怎么觉得自己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对不起。”他的唇辗转到我耳边对我说,“一直想说对不起。”
    我本来应该给他一个耳光的,就在这一句温柔的道歉里,我放弃了抵抗,一肚子委屈迅速地溃散,化为不值一提的灰。
    我还是当年那个不中用的我,四年的时间也没有令我在他面前变得更骄傲一点。只是这样的重遇,对我而言更像一个传奇。在所有关于重逢的设想里,这是从没有过的最最戏剧的一种。
    他的手掌抚过我的脖子,一把扯出我挂在脖子里的护身符,略带惊喜地问我说:“它一直在这里?”
    如果他知道我为了它,我昨晚差点丢了性命,今天又丢掉了工作,不知道他会做何感想?
   “来。”他拉着我一起坐到台阶上,就在那里,他曾经一脚踹在我的胸口,我有一小块心从此遗落在那里,那个空洞的缺口让我又爱又恨却也是存在的必须,我未曾想过复原。
    “说说你的现在。”他把酒瓶递给我。
   “你先说。”
   “我还行。”他说,“这几年一直在深圳,开了家茶楼,生意不错。”
   “我在念书。”我说,“北京。”
   他笑:“其实我一年去北京数十次。”
   我本来想问:“一个人去?”问出口的时候却变成了:“你常回家么?”
   “没回来过,这还是第一次。机场看到你的时候,我以为我眼睛出了问题。”
   “其实我也很少回的。”我说。
   “那就是缘分呗。”他搂住我,逼我再次与他对视。他的眼神里有种让我陌生到极致的温和,像是把所有的桀骜都熬化了。这温和与他留在我记忆里最后一次的凶狠残暴差之千里。到底是岁月,还是谁,改变了他?
    我忽然很想知道答案。
   “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回来。”他说,“我都快把这里忘了。”
    “包括我吗?”我说。
   他伸出手,捏住我的手,很用力,疼得我哇哇直叫。
   “说错话就要付出代价。”他笑着说。
   “那你回来干吗?”我捂着我痛得要死的手问道。
 
“来参加我姐的婚礼。我就这一个亲人,她一辈子最重要的时刻,我不得不回来。”
   “什么?”我是真的没听清,又或者,他有很多的姐姐,我不能确定到底是哪一个。
   他点燃一根烟,一字一句地对我说:“我姐夏花,明天就要结婚了。我姐夫你也应该认识,就是于安朵的爸爸于秃子。”
    听到这个消息,我脑子里首先浮现出的是阿南那张憔悴的脸,然后我整个人就傻在那里了。

“来。”他未发觉我内心的翻江倒海,而是坐在那里,张开双臂,召唤我。
其实我靠他已经很近,这是几小时前,我想都未曾想过的一种距离。我转身看着他的脸,我只是想把它看得更清楚一些,包括他的没他的眼,但他已经迫不及待的粗鲁地将我揽入他的怀中。
“夏花为什么要跟于秃子结婚?”我问他
   “我突然很想娶你。”他打的牛头不对马嘴。
“小三儿我可不做的!”我话音刚落,他的左手手指就用力地捏住了我的脸蛋,疼的我龇牙咧嘴。这头暴力猪,捏完我的脸又捏住我的双臂,还固定我的双手让我动弹不得,眼看他张开血盆大口,就要咬我的脖子,我只能用脚狠狠地踢他以示奋力反抗。我真怀疑他装的是不是假肢,我踢得那么用力,他居然面不改色纹丝不动。还凶巴巴的命令我说;“说什么呢,给我再说一遍!”
“好痛啊!”我喊。
“你管不好你的嘴,我就管不好我的手。”他嬉笑着,脸再度靠近我。我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居然是淡淡的茶香而不是那讨厌的烟味。看来,他变成了一个真正过的男人我却还是那个不成熟的人他耍的小丫头。小想到这里,我扭开我的头,就是不让他亲近我。
“还是那么死倔!”他只呢个数落我,院子里的大门“吱呀”一声被推来了。我们俩迅速分开,清冷的月光下,我看到夏花走了进来,她缩着脖子,头发蓬松凌乱,一件花棉袄敞着,里面好像还是很多年前的那件卫衣,步伐轻飘飘的,看样子像是喝了一点酒。毒药迎上去:“不是说去试婚纱,今晚就住宾馆吗?”

   “你姐姐我,那一套婚纱传上去不好看,有什么试头~在说了,这里是我家,我不在这里出家,从哪里出家?你明天要被我出这个门,知道不知道!”她一面说一面弯弯腰,然后站直身子,用力地推了毒药胸口一下,哈哈笑起来。
看他的样子,搞不好真的喝多了。不过鉴于她以前在酒吧有装醉的前科,所以我暂时无法得出一个准确的结论。
毒药往后退的时候,夏花忽然看到了我。我们的目光越过毒药的箭肩头对接,我很想找个地方把自己藏起来,但这显然不可能,于是我唯一的办法就是站在这里一动不动。
她径直朝着我走过来,我的心跳得太快,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我真怕她会忽然揪住我的衣领,大喊一声;“你来做甚!我不想看见你!不要在我面前出现!我讨厌你以及你家里的每一个人~”之类的话,但实际情况却是,她视我为隐形人,悠然飘过我的身边,一直飘到餐桌前,发现了那瓶红酒,已把握住它,发出一声惊叹;“好酒!”
毒药上前,夺走了她的酒,她不依不饶,非要抢回来,几番回合,毒药干脆拔开瓶塞,把酒瓶倒了出过。就很快流到地上流了个精光。夏花没想头了,硬生生就给了毒药一个个耳光,那耳光打的清脆响亮,毫不迟疑。然后,她灵活的转身,扑向柜子想去找一瓶新酒。
(10)
门被打开,院子里忽然涌进了一群人,印象中的13弄27号从未如此热闹过。
虽然人多势众,但他们都不敢出声,只是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等待着夏花发话。不过我估计夏花要是再不肯走,这群人一定会一拥而上将她活活绑走的。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吧,夏花抹了一把脸,站起身,提着她的包,摇摇晃晃地往门外走去。刚走到门边,就马上有人接过了她手中的包,她转回身,对我笑了笑,潇洒地对我摆了摆手,算作告别。她的样子,像极了旧电影里飞上枝头的阔姨太,所有道具均齐全,只差一件花色旗袍。
印象中她也有一次假装酩酊大醉的经历,就是那一次,她欠了别人一屁股债,流落街头,幸而遇到了阿南,替她付了酒钱。他们后来如何历经相爱相知到分手的过程,我未曾做过多少猜测,如果分手是必须的,那么她现在的结果未必不是好结果。
至少,她不会像林果果一样,一辈子漂泊,一辈子不知所终。至少,她选择了一个正好的停靠岸可稍作休息,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幸运?我不相信她装出来的爱慕虚荣,正如我永远不会相信林果果那句挂在嘴上的“钱,永远不嫌多”。
明明对她来说,只有爱,才是最大的奢侈品。
如果享受不了,至少还有金钱填补空虚。何乐不为?
毒药追上去,她执意甩开毒药的手,不肯被搀扶。毒药仍然跟上,一把搂过她的肩膀。她嬉笑着,踮着脚,一只胳膊架着毒药,另一只手伸到毒药头上,一边搓揉他的头发,一边假意埋怨:“送姐出门了,也不放鞭炮?”
“有的,”毒药的回答却出乎我的意料,“怎么可能忘?”
说完,他放开她的胳膊,从屋里拖出一个蛇皮袋,又从葡萄架上折了很长一根竹竿,将鞭炮支起,交给一个站在院子边上的胖子手里,粗声粗气地说:“举着!”
说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点上。
噼里啪啦作响的鞭炮瞬间炸开了花,冬夜的空气像被这惊天动地的鞭炮感染了,让人不觉寒意。鞭炮声刚刚响起来,毒药慢慢蹲下身,让夏花到他背上去。
夏花娇笑了一下,身子靠了上去。
我从没见过他这么温柔而严肃,他缓慢地站起身,一步一步安静地迈向门口,如此恭顺地履行着这个仪式——背她的姐姐嫁入别人家。
我看到夏花把头埋在毒药的脖子上,不知道她是在哭还是笑。我想,多半是笑着的吧。只是我自己,怎么越来越看不清楚他们的背影了呢?
他们渐行渐远,往巷口走去,人群跟在他们身后,堵住了我的视线。我低下头,才发现自己原来真的流泪了。
也算是高兴的泪吧,我是真心祝福她。
我相信,如果阿南知道,也会替她高兴的吧?他是那样好的一个好人,纵使自己不能拥有,看着别人幸福也是好的。
我不知道在门边站了多久,毒药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他一个人,低着头,一路只顾着自己的脚尖移动,像一个迷路的小孩。
走到我面前时,他抬头问我:“还记得那条狗吗?”
我点点头。
“前年死了。”他说,“死在夏花怀里,也埋在这里。以后这个院子,就只剩它看家了。”他的表情和语气,真是孤单极了。我心里的那块裂痕又开始疼痛,不由自主地伸手抱住他,像抱住最后一团可以温暖我的火焰。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将我横抱起,一直抱进他的房间。
这里的末世气息我永世难忘。灯光照着我绯红的面颊,他的面目却模糊不清。
我想念黑暗的感觉,很多时候,我甚至想一头深深扎入这昏暗的世界永不抬头。就像在很宽很宽的海面上,抱着一块浮起的木,不管怎么用尽全力拼命挣扎,海水仍然一点一点地弥漫上来,灌进我的鼻子耳朵眼睛,毫无回旋之力。
毒药,毒药。他和他的名字一样,我难以抗拒。
多年前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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