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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部分

小鹿 作者:尼罗-第60部分

小说: 小鹿 作者:尼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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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鹿听到这里,来了兴致,并且起了争强好胜的心,很想知道那好的能有多好。吴专员说高了兴,让一身黑衣的老王拿出记事本子来。老王不知道是干什么的,看着白白胖胖,也很有派。他将一本笔记翻开来递给吴专员,吴专员就对着本子上的数目说道:“你看看,第一兵工厂,一个月就能生产出伯格曼机关枪五百支——”他对着小鹿张开了一只巴掌,睁大眼睛说道:“五百支,很多呀!”
  小鹿连连点头,同时心中窃喜,因为第一兵工厂是大厂,一个月也不过出产五百支机关枪;而自己那个小兵工厂,一个月也能生产出一百支以上,况且除了兵工厂之外,自己还开辟了一处私人的大作坊,冷营长带着人在作坊里忙一个月,也能拼拼凑凑的弄出几十支枪。
  小鹿很得意,一得意,就忘了留意程世腾的行踪。程世腾刚才也跟着吴专员出门撒尿去了,可现在吴专员回来了,程世腾却是没回来。
    
    ☆、第八十六章

  程世腾溜溜达达的往后院走,想要看看小鹿这住处到底是个什么环境。前院的勤务兵们还在副官们的指挥下扫院子,扫得满院子乌烟瘴气。正好,乌烟瘴气成了他的隐身符,在武魁压抑着的呵斥指挥声中,程世腾掩人耳目的往后走——他也不知道小鹿这宅子有多大,只能是一进院子一进院子的往深处逛。
  前院又脏又乱,相比之下,程世腾面前的后院就清净成了一座小花园,虽然院子一角也摆着个小小的烤肉炉子,地上也有脏兮兮的羊骨头,但是除此之外,也有花有草,有鸟鸣有清风。鸟站在树上叫,程世腾抬头看了看,不知道鸟是什么鸟,也不知道树是什么树,只在一瞬间看到绿叶尖端有露珠滴落,大太阳下,露珠落得光芒璀璨。
  程世腾感到了满意,认为这样的环境还算配得上小鹿——当然也还是不够好,远远的不够好,然而没办法,这里不是北平天津,小鹿视他如仇,他又不好厚着脸皮凑过来,硬给小鹿建造一座小洋楼。
  然后,他意态悠然的迈步向前,踩着青石台阶,进了正房的门。
  正房房门半开半掩,进门之后没遮没掩,迎面就是方方正正的一间堂屋。堂屋布置成了个古老样式,没有沙发,只有硬木太师椅。两把太师椅之间的桌子上摆着茶壶茶杯,茶杯里留着半杯残茶。
  轻轻走到桌前站住了,程世腾伸手想要去端那半杯残茶,可在手指将要碰到茶杯之时,他忽然发现搭在太师椅上的军装尺寸不对——太大了,小鹿哪穿得了这么大的衣服?
  正当此时,卧室里响起了一声小呼噜。
  程世腾登时变了脸色,慢慢的收回了手,他不声张,蹑手蹑脚的往卧室门前走。卧室的房门没有关严,留着一道缝隙。程世腾通过那道缝隙向内看,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床上的人背对房门侧卧着,于是他看到了一面白亮亮的宽脊背。薄被胡乱缠在腰间,程世腾看他上面打着赤膊,下面也是齐根露出两条长腿,显然是个光屁股的模样。一脑袋短头发胡乱翘着,他真是睡的太踏实太自在了,把个枕头都滚成了大口袋。
  程世腾依然是没言语,他轻轻的推开房门迈了步,一步一步的走到了床边。这回低下头再瞧,他看见了何若龙的脸。
  不只是脸,还有脖子、肩膀、手臂。肩膀上面印着个浅淡的牙印,牙印圆而整齐,是一口好牙留下来的。大少爷盯着牙印,脑子里轰轰的响——小鹿的牙口,他还认不出来吗?
  认清之后,他还是没言语,只把一只手背过去,撩了西装上衣往后腰摸。
  他是要摸枪,他有他的配枪,一把比利时来的花口撸子,表面镀了一层金,与其说是武器,不如说是工艺品。然而必要的时候,上了子弹也能杀人。
  可惜得很,他今天没带枪,右手在后腰摸了个空。与此同时,床上的何若龙毫无预兆的一哆嗦,随即睁开眼睛望向了上方——一瞬间过后,他猛的向后回了头:“谁?”
  程世腾向后退了一步,神情平静:“何团长。”
  何若龙直勾勾的瞪着他,直过了一分多钟,才像回魂似的开了口:“大少爷?”
  程世腾望着何若龙的裸体,不知怎的,忽然作呕要吐。神情从平静转成了痛苦,他勉强控制着自己不要方寸大乱:“何团长怎么会在这里?”
  何若龙看着程世腾,仿佛出于本能一般,他心中存了嫉妒。他知道照理来讲,自己此刻应该张皇失措的跳下床去,支支吾吾的找些借口做一番解释,然后落花流水的鼠窜而走——一个土匪出身的半吊子团长,见了省主席的公子,不这么干,还想怎样?
  但是强自定下心神,何若龙一掀被子坐起身,大喇喇的面对了程世腾,命根子半软半硬的搭在大腿根上,也像是一门整修待发的火炮。他知道自己这模样是太狂妄了,不过自己迟早都是要狂妄的。想到手下那穷凶极恶的几千土匪兵,他的底气忽然暴涨,以至于决定把这狂妄的时刻大大提前,现在就先对着少爷崽子演练一次。
  当着程世腾的面,他慢悠悠的穿了裤子:“这一阵子清闲,到小鹿这儿住几天。不知道大少爷能来,要是知道的话,我早起来等着迎接你了。小鹿也是的,早上不叫我。”
  程世腾看着他,感觉他这反应不对劲,这不是个土匪团长该有的表现。
  何若龙提着裤腰站起身,晃着大个子趿拉上了拖鞋,顺势又向窗外扫了一眼。窗帘半开半垂,院中一片空荡,没有小鹿,也没有闲杂人等。大模大样的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何若龙推开一扇窗户向外探了头,迎着微微的晨风,他先是打了个面目全非的大哈欠,然后嘴唇动了动,很熟练的向外啐了一口唾沫。
  这是他在土匪窝里的本相,在小鹿面前从来不露,今天露了,专为了给程世腾看。让他看自己就是这么个山野村夫,就是这么个没出身没规矩的活土匪,没有省主席的老子,也当不成公子哥,然而老天无眼,小鹿偏偏就是爱他,看他程世腾能怎么样!
  啐完那一口唾沫,何若龙收回脑袋转了身,松懈懒散的走到床边,开始慢吞吞的穿贴身衬衫,又头也不回的问道:“大少爷见着小鹿了吗?”
  程世腾盯着他的背影,细细的看,越看越感觉这是一具粗笨庞大的身体,牛马一样,一丝美好的地方也没有,可竟然也敢爬上小鹿的床,小鹿竟然也就真让他爬了!
  “见着了。”他咬着牙说话,语气倒还是缓和的,只是太阳穴那里有青筋迸出,一跳一跳的隐隐作疼。越是疼,他越警惕,越要控制自己:“何团长也知道,他见我像见仇人一样,不要说在外面,就算回了家,他也不肯理我。”
  他把话说得这样诚恳而又心平气和,听得何若龙反倒很不舒服,尤其是讨厌那“回家”二字。不过飞快的一转念,何若龙系着纽扣转过身,似笑非笑的说道:“一家人,没有长久的仇,有话慢慢说,总有说开的一天。实不相瞒,我和小鹿前一阵子也闹了别扭,现在不是也好了?”
  程世腾垂下眼帘,估算了自己的卫士数目和何若龙的人马力量。他不是来打仗的,身边只带了一小队随行的保镖;何若龙就不一样了,他没细研究过何若龙的驻军地点,不过何若龙的队伍距离此地一定不远,况且就算没有何若龙,也还有小鹿。这一带是小鹿的地盘,双方真闹翻了,他知道小鹿肯定要站到何若龙那一方去。无论怎么算,自己都是绝占不到便宜。
  想到这里,程世腾抬眼对着何若龙淡淡一笑:“何团长说的有理,一家人,没有长久的仇。等仇散了,还是一家人。”
  然后他转身向外走去,且走且道:“何团长自便吧,我难得过来一趟,再去前头和小鹿说说话儿。”
  何若龙没言语,目送程世腾走出后院。程世腾是个高挑身材,衣服架子似的。一身白衣被他穿得平平展展一尘不染,短短几步路也能让他走得风度翩翩。何若龙低了头向前看,目光被两道浓眉压着,知道程世腾那一身做派,自己这辈子怕是难学成了。
  然后他紧闭双眼紧攥拳头,屏住呼吸静了一会儿——这回可真是过了明路了,真是撕破脸皮要造反了。前程性命全押上,就为了赌一个小鹿。值不值得,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小鹿真美,小鹿真好。不管值不值得,这个险,自己这辈子就冒这一次。值不值得都干了,都认了!
  就冒这一次,这个险太险了,冒过这一次,以后是绝不敢再冒了。
  程世腾慢慢的走回前院,迎面遇见了个满脸横肉的大汉。这大汉的脸上虽然横肉油光俱全,但是五官端正,不吓人,看久了甚至还有点面善。程世腾认识他是小鹿身边的人,仿佛是姓武,但是也不确定。
  武魁眼看程世腾从后院走出来了,心中一惊,只感觉自己是头发一竖,随即才想起来自己没头发。陪着笑迎上去,他春风一般的招呼道:“大少爷,前院儿的正房刚收拾出来了,您请到正房里坐,正房敞亮。”
  程世腾不置可否的跟着武魁进了正方堂屋。他进门时,吴专员拿着他的笔记本子,还在对着小鹿高谈阔论。小鹿站在一旁做侧耳倾听状,同时不住的点头。忽见程世腾走进来了,他只淡淡的瞟出一眼,随即把注意力又放回到了吴专员身上。
  程世腾从勤务兵手中接过一杯茶,一口一口的慢慢喝,茶是喷香的热茶,从他的舌头开始烫,一直烫过他的喉咙烫进了他的胃。
  然后他打了个冷战,同时意识到自己非常冷,端着茶杯的手居然是冰凉的。
    
    ☆、第八十七章

  慢慢的,程世腾将一杯热茶喝到了底。然后将茶杯随手放下了,他忽然开口,打断了吴专员的谈笑风生:“小鹿,你出来,我有话和你说。”
  小鹿看了他一眼,若是放在先前,一定给他一张冷脸,但如今和先前不一样了,他心里有了新主意,对待这恩怨难分的旧仇人,似乎也可以豁达一点了。
  对着吴专员和黑衣人一点头,小鹿一言不发的迈步走出了房门。程世腾心有灵犀的跟上了他,两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厢房。房门一关,窗扇一掩,厢房内骤然变得冷清肃静,隔着一张桌子,小鹿坐下了。双手搭在大腿上,他腰背挺直,是军人式的正襟危坐。
  程世腾坐在了他的对面,眼看桌面托盘上摆着一只茶壶和几只茶杯,便挑了一只倒扣着的茶杯:“这是干净的吗?”
  小鹿抬眼一扫他的手:“干净的。”
  程世腾不再多问,拎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温吞吞的茶水,然后从裤兜里摸出一只小药瓶,他拧开瓶盖倒出一粒药片。仰起头把药片拍进嘴里,他紧接着又连喝了几大口温茶。
  小鹿的目光慢慢移到了他的脸上——很久没有这样心平气和的正视他了,连着多少年了,不敢看他,因为看了他之后,不是恨就是累。他总有办法让他痛苦,总有办法让他走投无路。
  他痛苦,他走投无路,却也无处可倾诉,也不知道他怎么就那么不占理,大概是因为他吃了程家的饭,一吃吃了十几年,所以人是程家的,命也是程家的。如果没有遇到何若龙,如果何若龙不爱他,那么他倒真是宁愿为程家死了——一死了之,没有比死亡更斩截利落的退场。利落,也洁净,像莲花在水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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