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不可以不爱我-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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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该怎么办?是答应他们的条件好还是不答应?”
“这个真的很难办。他们要求我们一次性签下尼古拉斯的另两本早期的小说,但我们都知道,他的销量好的小说我们都已经出了,那两本之前别的公司也引进过,反响并不好。我们没有十足的把握一定能赚钱,搞不好还会亏本。”
“噢。”凌力低头沉思。
莫桐听他们交谈已经大致明白了是什么问题。尼古拉斯这位作者她知道,毕竟她以前翻译过不少外国小说,尤其是爱情小说,而这位尼古拉斯写了多部经典佳作,他的书畅销全球。他被称为美国“纯爱小说教父”、“纯爱小说天王”、“催泪弹”。据说,他现在每出一本书,书还没写完出版商就开始打架,电影版权也早早卖出,据报道他上一本小说就是写到一半就被美国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天价买走,男女主角都早早敲定,尼叔后来接受采访时说,他那部小说就是按照选定的男女主角量身写的。
莫桐看着凌力为难的样子,心里想了想,模糊有个主意。但此刻不方便在餐桌上讲,她要先和凌力私下商量下才行。
☆、54阿喀琉斯之踵●爱奴
走出酒店;版权部的两位同志继续回展馆,而凌力则叫莫桐跟他出去,说有其他事要办。凌力不说什么事,莫桐也不好问,结果发现凌力带她再次来到了zeil街。
白天大家上班;大街上人流比上次他们晚上来的时候少了不少。她跟着凌力走了一会儿;就见他站在了一家高档时装店前;这家店的店面很大;比其他单独的店面宽出了两三倍;装饰得高贵典雅;光看外观就知道里面的东西不便宜,再抬头看店上挂的招牌,上面写着一个极简单的英文单词Joop;她从未见过,不过她对时装和化妆品什么的本身也从不感冒就是了。
她心中纳闷不知道凌力跑到这里来干什么,难道他要买衣服?不由她多想,凌力已经拉开店门兀自先走了进去,然后帮她撑着玻璃门等她进去。进店后莫桐才发现这居然是一家女装店。
热情的店员见来了客人,忙走过来招待。凌力一手插在裤兜里,慢悠悠地在挂在横杠上的一排排长裙中仔细寻找,半天才精挑细选出了三件,一件乳白色真丝的,一件玫红色绸缎的,一件黑色镂花的,交给跟在他身后的女店员手里,然后指了指莫桐用英文说,“拿给她试。”
莫桐惊讶地瞪大眼睛指着自己问,“我?为什么?”
“叫你穿你就穿,哪里来的那么多为什么?”
虽然莫桐知道做下属的不要有太多问题,不该问的不要问,但这次她态度十分坚决,她连连摇手说,“我不试,我不买衣服,而且这种衣服买回去也穿不了。”
原来凌力挑出来的三件都是坦胸露背的小礼服。回到国内,谁会没事穿成这样在大街上走?
“法兰克福书展举办方今晚要举办一场酒会,邀请各国重要参展商去参加,我们集团也接到了邀请,你今晚陪我一起去,这就是为什么。”
莫桐愣住了,她犹豫了片刻,试着问,“我可以不去吗?”她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名流聚会,也不懂什么社交礼仪。
“你不去,到时候要跳舞你让我跟谁跳去?”
“还要跳舞?”莫桐心里更加发怵,“可我不会跳舞。”
凌力若无其事地瞥了她一眼说,“不会跳没关系,到时候跟着跳跳就会了,不去是不行的。”
你说得倒容易,莫桐在心里嘀咕。她磨蹭了一阵,期待凌力能改变主意,但见他盯着自己,态度坚决,于是知道多说无益,反抗无效,于是只能乖乖跟着女店员走到后面更衣室。
莫桐试穿的第一件是那件乳白色的,她走出来时就算凌力把持力再好也忍不住有片刻失神。
乳白色的真丝紧贴在她身上,裹胸式的前胸更凸显出她丰满的胸部,胸前缀着细细的流苏和精致的花纹,衬托得她袒露的肌肤洁白胜雪,向下至腰部,剪裁慢慢收紧,莫桐本身就瘦,腰部很细,这样一收缩,便显得只有盈盈一握。这套礼服简直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凌力没想到她平时看起来瘦瘦弱弱的,却发育得那么好,上下凹凸有致,穿这种考验身材的贴身礼服也完全能撑得起来。
感觉是完美的,只是她胸前戴的那颗暗红色的佛珠分外扎眼,凌力之前就见她戴过,一般情况下她会把那颗珠子放进外衣里面,但穿裙子的时候,那颗珠子偶尔会掉出来。她似乎一直都戴着那颗珠子,从未曾取下来过,因为即使她把那颗珠子藏在衣服里,穿着珠子的那根银丝细绳却不会错。那颗珠子看起来很普通,并不见得有多好看,而她这么固执地戴着它,那它于她必定有非同一般的意义,凌力曾不止一次这么想过。
三件都分别试出来给凌力看了看,玫红色的那件她穿着太艳了,黑色的那件当胸有朵镂空的玫瑰,看着十分性感,但凌力讨厌她胸前露出的那一个个小窟窿,于是最后还是选定了前面第一件。
礼服选好了,凌力在莫桐试穿衣服的时候早已在鞋架上挑好了几双和礼服搭配的鞋子,这会儿女店员正让莫桐坐在椅子上试穿。莫桐脱掉自己脚上的平跟鞋,按照顺序,弯腰去拿摆在最前面的一双,那是一双棕色的鞋子,跟高得令人咋舌,莫桐很怕穿这种鞋子,那感觉就像走高跷一样冒险,但此刻她也只能硬着头皮去试,只希望凌力不会看中这一双。晚礼服紧绑在身上,椅子又有些高,坐在椅子上低头去拿鞋子有些吃力。她的手刚触到鞋子的边缘凌力却走了过来,单膝蹲跪在她身前,先她一步拿起了其中一只说,“还是我来吧。”
他这个姿势像极了求婚,莫桐吓了一大跳,连忙摇头说,“不,凌总,不用,还是我自己来。”说着便伸手去抢,可力气哪里敌得过他,强夺之间两人手指碰到一起,是难以言状的刺痛和灼热感。拉锯了两下,莫桐有自知之明地松开了手,这时她听到有细细的笑声传来,抬头看去,就见此刻店里的三个女店员聚在了一起,正捂着嘴偷偷笑。
凌力却好似根本没听见,他一手拿着鞋子,另一只手果断地把她一只脚握在掌心,抬起来,慢慢套了进去。然后又去帮她穿另一只。
羞怯来得那样强烈,任她怎样掩饰都掩饰不了,全然显示在她一张白里泛红的脸上。她想不去看他手握她脚的样子,不想去想他是否闻到了她的脚臭,但始终没忍住。她怔怔地望着他单膝跪在自己面前,一脸郑重,眉心皱着,一如他沉思的时候,好像他不是在给她试穿一双鞋子,而是在考虑工作中多么重大的问题。
许多年后她还能清晰地回忆起这一幕。一个在人前总是高高在上的男子那么卑微地屈蹲在她面前,把她的一只脚紧握在宽大的掌心里,他身后有三个年轻德国女子在抿嘴偷笑,而他浑然未觉。他俊容坚毅,身姿挺拔,下蹲的样子如希腊神话中的最英俊的太阳神阿波罗。
当时她诚惶诚恐,只是后来她才知道,面前这个男子无论身份多么尊贵,多么世故狂妄,就算他脚下踩着整个世界,他在她面前总还是卑微的,卑微如尘土,可以任她予取予求。
“站起来让我看看。”他站起身说。
莫桐依言站了起来,鞋跟太高,她有点站立不稳。
凌力向后退了两步去看整体效果,她不情愿的偷偷皱眉没有逃过他的眼睛,他想了想,复叫她坐下把鞋子脱了。即便这双鞋子鞋跟没有那么高,它的颜色配这套晚礼服也不合适。
他重新单膝下蹲,拿起了一双红色的鞋子,重复了一遍刚才的动作,给她穿上了。这次效果要好些。但白衣胜雪,红鞋如血,好像颜色反冲太强烈,这种搭配过于大胆了点。他正犹豫不决间,一旁的一个女店员走了过来,用英文向她建议道,“先生,干脆简单一点,白色的晚礼服搭配那双白色的皮鞋效果说不定更好。”
凌力想了想,第三次蹲下来给莫桐试穿,结果效果真如那位女店员所说的那样,十分自然流畅,一身白的莫桐站在穿衣镜前宛如天使。
“就这样吧。”凌力满意地对女店员说。
凌力刷卡结完帐后走出了时装店。莫桐不知道总共花掉了多少钱,但她刚才无意中瞟了一眼,单就那件晚礼服的标签上三字后面的那些个零就看得她眼花,她没来得及细数。
等到准备好,下午的时间便所剩无几。凌力后来也给自己买了一套西装。本就是难得的英俊,身上穿上麻黄色的外套配蓝纹衬衣,更显得卓尔不凡。
晚上去酒会的路上,凌力突然问,“我看你脖子上老是戴着那颗珠子,它对你来说一定不一般吧?”
莫桐想也没想便回答说,“嗯,是啊,是大学的时候裴文送给我的,那是一颗佛珠,他从小戴在身上的。他说我身体不好,戴上它也许能帮我去病消灾,所以就送给我了。说来也真神奇,戴上它之后我的身体好像真的好了很多。也许是心理暗示的作用。”
尽管早已隐约知道答案,但那一阵绞痛还是来得无比汹涌,他都没有勇气去问那个叫裴文的是不是就是她的男朋友。其实他根本不用问,答案显而易见。
他没有再吭声。
出租车里光线幽暗明灭,一如他心中的希望之火忽高忽低。过了半晌,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个中等大小的锦盒对她说,“把你脖子上那颗珠子摘下来。它配你身上的晚礼服不太合适,今晚就戴这个吧。”
锦盒打开了,是一条白黄相间的项链。链子上串着细碎的小黄花。正中间那朵尤其大,白色的花瓣,嫩黄色的花蕊,莫桐看着有些眼熟,细看很像是桐花,但她不敢确定。转念一想,就算是也应该是凑巧而已,她笑自己多心。
她小心地摘下了脖子上的那颗佛珠。将它小心翼翼地收进了手提包里。然后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啊,看了给我留言啊 收藏啊 精彩都在后面 绝对有肉 呵呵
☆、55酒会风波●祸根
莫桐原以为自己就是去应个景;真要跳舞也就给凌力凑个伴儿,却没想到会在酒店门口遇到冯玲玲。她更料想不到的是这次偶遇会给将来埋下祸根,令她某一日身败名裂,甚至差一点儿不明不白送了性命。
冯玲玲穿着一身翠绿藕色的V字领晚礼服,胸前露出大片白嫩的乳…沟;她敢这么穿就足见她有傲人的资本和十足的自信。她双耳上垂着一对儿精致的扇形耳坠;碧澄如荷;随身摇曳;与她身上的那套晚礼服相得益彰;煞是好看。
她一见凌力便迅疾走了过来。凌力见到她照例客气地打了声招呼;“真巧,没想到你也这时候到。”
“是啊,”冯玲玲嘴里说着;“真巧,”一双如钩媚眼却向他身旁的莫桐射来。
女人对女人的直觉素来是最准确客观的。她只这一眼莫桐就已经感到强烈的敌意扑面而来。凌力说只把冯玲玲当妹妹,但照此情景,冯玲玲显然没有打算把他只当做哥哥。再想想他们刚才的寒暄,莫桐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他们俩之前在德国显然已经打过照面,那凌力说怕找不到舞伴就是鬼话。他莫不是讨厌被冯玲玲纠缠而拿自己当挡箭牌?这么一想,她心里便有些恨恨的。没想到他会让自己今夜来扮演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角色,搞不好还会两面不是人。
就在她审时度势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