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氓丁逸-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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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到有人走来的声音。
来了几个警察,却不是来找他的。来了几个人把那些人提走了。
看来是先审他们,再来审我。丁逸想。这样的话,对方然的讯问应该已经结束了。方然已经走了吗?还是留在这里等着我?丁逸想着。她应该会给爷爷打电话了吧。爷爷听了这个消息一定很着急。不知他人到了没有。
现在就等着审完这些人再来审我了。我比他们重要,是个大人物。丁逸想。什么事都是重要的放在后面,就像晚会中大腕总是最后一个出场,那叫压轴。
但自己却不想压这个轴。
胡思乱想了半天,估计又过了有个把钟头,才听到几个人的脚步声朝这里走来,丁逸估计是这些人要回来了,他的心怦怦地跳了起来。
马上就要轮到自己了。但他还是躺在床上没起来,一方面是因为全身疼痛难忍,另一方面,则是已经到了这步田地,事态的发展已经难以掌控了,他表现得再迫切,似乎已与事无补。那还不如躺着,听天由命。
他听到旁边打开铁门的声音,几个人进去的脚步声,关上铁门的声音。
又听到有人走到自己的门前。
自己这间房的灯忽然亮了起来,光线刺得丁逸的眼睛都难以睁开。门也被打开了,进来了两个警察。
“起来。跟我们走。”
丁逸艰难地爬起身来,看着他们给自己上了手铐,跟着那两个警察,出了房门。
留置室离审讯的地方蛮远的,在他走路的过程中丁逸心里大致算了一下,大约有七、八分钟的路程。当然,花这么长时间,这也和他身体受伤,动作迟缓多少有些关系。如果以他正常的步幅,大约五、六分钟就能走到。
审讯他的房间在二楼。丁逸上楼梯时,牵动了身上的伤势,痛得汗水都顺着脸庞流了下来。身旁的两个警察虽然没有搀扶他,但也没有恶语相向,态度相对来说还是不错。
在审讯室里,已经有两人坐在桌边等着他了,一个是抓捕他的那个态度恶劣的警察,另一个丁逸则没见过,拿着笔,面前摆着几张纸,已经做好了记录的准备。
丁逸被解开了手铐,解开他手铐的那警察对着审讯席对面的一张椅子努了努嘴,对丁逸说道:“坐上去。”
丁逸依言坐了上去。他注意到那椅子是专门设计的,人坐下以后,可以有一个把手将椅子环绕成一圈,再将它锁上,这样坐在此椅子上的人就难以行动了。
这种椅子他在电视上看过,是在讯问犯人时用的,没想到今天用到了自己的身上,那警察在他坐好后,将椅子的把手绕着他环了过来,又将接口处用锁锁上,这样丁逸就插翅难逃了。
今天可是大开眼界啊。被抓进了警察局,进过了留置室,被戴上过手铐,还试过了这种讯问椅。这么多人生的第一次,都在今晚实现了。要是这事发生在别人身上,或许丁逸会对他说一句:果然是不虚此生啊。
他曾经听别人说过这么一句话:最锻炼人的地方,一个是军队,另一个则是监狱。
对于参军这个选择,丁逸连想都没想过。他这么一个自由懒散惯了的人,即使还算得上是一个爱国青年,但他也绝不会选择参军这种方式来报效祖国,这不是没事找事干平白无故给自己找罪受吗?对他而言,参加军队,被严厉的军规所约束,接受枯燥艰苦的军事训练,这简直就是自虐。退一步说,即便丁逸哪天忽发奇想想要被人虐待,自然会有轻微虐待狂倾向的方然义不容辞地挺身而出,也用不着选择参军这种方式。
报效祖国的方式有很多,丁逸可以选择和方然多开几间房,多吃几顿饭,多去酒吧喝几次酒,多唱几次卡拉OK,多多消费,这样也可以为祖国的GDP增长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怎么样也用不着参军吧。
因此参军这种锻炼的机会,丁逸是赶不上了。但没想到自己在有生之年,还能进一次监狱。丁逸苦涩地想。虽然现在还在警察局,但想来离监狱已经不远了。
这么难得的一个锻炼机会,就让给他人好了。作者大人,我懒散惯了,再锻炼也炼不出来了,就用不着把祖国的大好行政资源浪费在我身上了。谁想要这个难得的机会?免费转让,机会难得,名额不多,欲来从速哦。丁逸一边在央求着作者大人一边向书中的其他角色发出热情的召唤。
第三十六章 正当防卫?
作者大人对丁逸的这种无理要求立即加以鄙视。简直是无组织无纪律嘛。你丁逸是作者还是我是作者?靠。还想私自转让入监机会,你还把作者大人放在眼中吗?岂有此理。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所以丁逸的入监机会自然就没能成功地转让出去。
下面轮到警察讯问丁逸了。
“姓名。”警察问道。
“丁逸。”丁逸老实地回答道:“是丁逸的丁,丁逸的逸。拼音是的依英——丁,依易——逸,英文名yiDing,小名小逸,乳名,也叫小逸,法文名,还没取,西班牙文名,依然没取……”
丁逸这态度还是不错的,虽然有些啰嗦,但把问题考虑得面面俱到,没有遗漏,这还是值得赞赏的。
“职业?”那警察继续发问着。
“学生,就是传说中的大学生,不是中学生也不是小学生,更不是幼儿园学龄前儿童。”丁逸认真地回答着。
果然和电视里看的程序是一模一样,看来多看点电视也是有好处哦,能学到好多知识啊。丁逸为之前自己很少花时间看电视而是把大把的时间拿去泡妞和开房间表示了深深的自责——这样做,失去了多少从电视里学习知识的机会了啊。
下面他应该问籍贯了吧?
“性别?”
靠。这么问简直就是侮辱我,难道我长得像女人吗?照理说他在“性别”这一栏上直接填个“男”就OK了,费这么大事还要假麻假麻地问上一句,搞什么飞机啊?
但为了争取一个好表现,丁逸还是低调地说了句“性别为男,就是传说当中的男人,不是传说中的女人,更不是传说中的人妖。”
问了几句丁逸的基本情况,估计开始转入正题了,丁逸正想着,那警察会怎样讯问他,忽见警察从自己的椅子下面拿出一个铜锣,“咣”的一声,敲了起来,震耳欲聋,把丁逸震了一跳,要不是被那个拘束椅约束着,估计他已经被震得跳了起来。
“搞……搞什么飞机?”虽然作为嫌疑人身份,丁逸不该置疑该警察的所作所为,但警察的表现太过于莫名其妙,所以丁逸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没见过法官判案的时候拿一把榔头往桌上一敲提醒听众注意吗?”警察对丁逸的无知嗤之以鼻,道:“凭你这种水平还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有没有搞错?我敲的这个铜锣,和法官的榔头作用一样,也是用来提醒你注意的。”
“我靠……”丁逸在心里“靠”了一声,但当然不敢“靠”出声来。
“这把刀子你认识吗?”那警察放下铜锣,拎起了一个塑料袋,里面就是丁逸捅刺小安的那把传说中的刀子。
“靠,这么问得太没水平了,还问我认不认识这把刀?难道还要我跟这刀打个招呼:‘刀兄,你好,好久不见,近来可安好?’”丁逸心里正没好气呢,真想站起身来顶他一句,但一来想想这种做法不够明智,二来因为他被锁在约束椅上,没有办法站起来,于是老老实实地坐在约束椅上,忍住了没有顶撞。
不过这个警察的这个问话确实不好回答。
如果说认识这把刀的话,那自然会招致更多的问话,诸如:你怎么认识它的啊?在什么场合认识的啊?是别人介绍认识的还是你自己认识的?你认识了它以后利用了它的信任,用它干了什么坏事啊?等等等等,这样一环套一环的问话抛出来,丁逸难以招架,那就太不利了。
如果说“不认识”,那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胆敢欺骗,可不是闹着玩的。
丁逸于是低下了头没说话,回避了这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警察看着他等了一会,见丁逸没有回答自己问题的意图,于是没有继续追问这个问题,换了个角度发问道:“你为什么要持刀伤人?”
这是丁逸辩解的机会,这时可不能沉默不语了,于是丁逸道:“是他们先动手的,几个人打我一个,我给他们打得实在受不了了,所以才拿出刀来,想吓唬他们一下,谁知道就捅到人了。”
丁逸在留置室的时候已经仔细考虑过了,回答这个问题时,一定要把他们动手在前的事实表述清楚,这关系到过错的认定,他们有过错在前,自己持刀伤人的举动那是迫于无奈,如果法官也这么认定的话,对今后的定罪量刑来说,当然有好处。
以目前的情况分析,自己全身而退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现在的选择就是尽量把自己的过错说得小一些。
警察冷笑了一下。“他们先打你是不错,但是你在他们已经离开后又追上去的吧?捅了那个小安,也是在你追上去后才捅的他吧?”
这才说到了这件事的关键上。
如果当时丁逸在被他们殴打时掏出刀来,捅伤了小安,那对于丁逸来说,就有很大的转圜余地。如果加上一个能言善辩的律师,即使他真把小安捅死了,把丁逸辩成无罪释放也不是没有可能。
那是侵害正在进行时,在这种情况下,丁逸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而当他们已经实施完侵害行动后,丁逸再追上去用刀捅伤了小安,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丁逸记得曾经在报纸上的某篇报道上看过,有一个农民(以下简称甲农民)和另一个农民(以下简称乙农民)发生了矛盾,两人均为血性男儿,一言不合,于是在某日发生了激烈的身体冲突。甲农民在和乙农民互殴过程中,将乙农民殴打致伤,伤势还不轻。后经法院判决,甲农民应承担主要法律责任,被判了个缓刑,还赔了些医药费。但因乙农民在互殴过程中吃了亏,心中忿忿不平,某天瞅准机会纠集了几个人去找甲农民算账,在若干粪叉锄头等武器的犀利攻击下,甲农民被打得伤痕累累,抱头鼠窜,乙农民率众人穷追不舍,却忘记了穷寇莫追的道理,结果给己方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甲农民在逃亡过程中返身一锄头,就像回马枪一样,非常精准地击中了某奋勇追击者的头部,该英勇追击者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死了人,此事闹大了,双方均被拘捕,最后法院宣判,甲农民的回身锄头的行为被判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个判例说明,在殴斗过程中,防卫的一方如给施害方造成了人身伤害,也可不负刑事责任。但重要的是,必须是殴斗正在进行中。如果用聊天的语法表现出来的话,就是殴斗ing,是正在进行时,这个非常重要。
丁逸的这种情况却是过去完成时,是丁逸hadbeen扁edvery凶狠lyby那群坏人,即别人已经把你美美地海扁了一顿转身离开了,你气不过,再追上前去,掏出刀子把人捅伤了,那就不是正当防卫。
丁逸当然知道其中的道理。刚才那几个人在被讯问的时候,想必已经把这些过程添油加醋地跟这警察说了,在这之前,方然虽然作为证人,也将此事的过程向警方描述过,但最多也只是告诉警察是这些坏人先动的手,这些坏人是如何地坏,打人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