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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部分

新流氓丁逸-第132部分

小说: 新流氓丁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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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将她一鼓作气拿下之后,是否要给她一个承诺呢?现在给一个女人一个承诺,是否太早了些呢?
    丁逸在想,我是否已经玩够了呢?是否决定休养生息做个住家男人了呢?是否到了当宅男的这一历史性阶段了呢?
    似乎还没有,他还想再玩几年。
    但如果拿下了薛宝钗,作为一个负责的人,应该会给她一个承诺。丁逸知道,薛宝钗等他的这个承诺等了很久了,但丁逸却一直没有给她。他不想因为一个承诺而将自己束缚死。
    最好的情况是既把她拿下又不用许下什么承诺,这样的话,自己还是自由的,但薛宝钗会不会愿意,那是很难说的事。
    既然难说,丁逸也不愿去想,反正走一步看一步呗,车到山前必有路,孤男寡女单独相处这些天,到时候说不定薛宝钗自己把持不住,主动给了自己,那也不是没有可能之事。
    丁逸定下了和薛宝钗共同出游的计划之后,又通知了阿德和小安,让他们提前一天先到那个城市,先找个旅馆住下备用,到时候和谢薇接触时,说不定会用上他们。
    在他们先到那个城市之前,丁逸让黄世仁悄悄去找了神龙摆尾公司的张坚强,要他即时提供谢薇近期的情况。
    在礼拜五之前,丁逸得到了从张坚强那里反馈回来的消息。
    谢薇近期就在丁逸和薛宝钗要去旅游的那个城市。那个城市因为有一座很像公鸡的山,它的旁边还有一座很像公鸡的山,而被称之为大鸡山大鸡山市,即两座山的名字连在一起,就成了这个城市的名称。后来人们觉得这么称呼太过于麻烦,取其简称,称之为“大鸡/鸡市”。当然,这里的大鸡/鸡,指的是两座大公鸡山而不是那个大的什么,但无聊人等却总是故意把它理解成那个大的什么不把它理解成两座大公鸡山,所以大鸡/鸡市的市民们一提到自己城市的名字,很多人都会面红耳赤,面红耳赤者,尤以青年女性居多。
    但也有很多青年男性,对自己城市的名称很是骄傲,以此为荣,并自称自己是大鸡/鸡市出来的原生土著,当然自己该大的地方就和自己所在城市的名字一样,确实是很大啊。
    不过这是插曲,在此略过不再详提。继续说故事。
    谢薇现在就在那个大鸡/鸡市。仍然住在那幢包养人为她提供的别墅里。她现在没有更换包养人,那个包养人仍然是神龙摆尾公司调查报告中提到的那个物流公司的老总。我们称他为甲君吧。
    她的包养人甲君恰好近期不在大鸡/鸡市,他出国考察去了,要到下个月才能回来。因此谢薇目前是独自一人住在大鸡/鸡市。
    似乎也没有出行的计划。
    对于丁逸来说,这是一个机会。他可以在不被他人打扰的情况下,与谢薇近距离地面对面。
    从她的口中得到的讯息,或许能直接证明自己是被人陷害的。或许,还能直接证明刘勇是直接的施害者。
    如果证明了这一点,那下一步,就是刘勇了。再从刘勇的嘴里得到幕后黑手的讯息,自己的报仇大业就指日可待了。
    丁逸有了计划,打算礼拜五和礼拜六与薛宝钗一起渡过,然后找个借口,礼拜天去会一下谢薇,实施自己的套她话工程。目标是从她嘴里套话,套得她所知道的全部事情真相,至于套她话的方式,丁逸还没有过多考虑。
    剩下的这几天,他在思索着如何能够达到这一目的。
    在出发前,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构想。
    能否成功,就看自己这计划能否得到顺利地实施。如果过程顺利的话,套出她的话来似乎并不是难事。
    礼拜五的下午,丁逸驱车,载着薛宝钗,激情澎湃地向着大鸡/鸡市进发了。
    去往大鸡/鸡市的道路尽管是全程高速,但高速旁边的风景却没有被人为破坏,在路上也能欣赏到路边的风景,因此一路下来,美女相伴在旁,美景尽收眼底,对丁逸来说,也算是不虚此行。
    只是他心里想着如何接触到谢薇,又如何能套到她的话,把这过程和细节在心里一一推敲了起来,因此在路上也没有什么话,让薛宝钗觉得他心情有些不佳。
    薛宝钗问他时,他敷衍道:“不是心情不好,而是最近工作有些忙,因此有些疲倦,所以话不多。”
    “那是不是我不该邀你一起到这大鸡……到这个城市来玩啊?”薛宝钗作不太好意思状:“你要是早说,那我就不喊你了,你在家里休息两天也是好的,至少下星期上班的时候不会还这么疲劳。”
    “没事。”丁逸善解人意地说:“到这里来放松旅游,也是我一直的想法。只是没有机会,恰好你提出来了,我很高兴。又能和你在一起,我更高兴。能够单独和你相处这么多天,我是高兴中的高兴,极品高兴,这么高兴,即使再累,又有什么呢?再说旅游就是休闲,在这里玩上两天,我身上的疲劳必然会一扫而空,等我们回去的时候,我一定神采奕奕。所以,到这儿来玩,只会让我愉快,不会让我继续疲劳,所以我该谢谢你才对啊。”
第一百六十二章 精神胜利法
    “丁逸就是会说话,总是把人哄得很高兴,这也是他的优点之一。”薛宝钗想。想到他说的能够单独和自己相处这么多天,他是高兴中的高兴,极品高兴,薛宝钗很是受用,心中也很高兴,几乎也达到了极品高兴的程度。
    一路无话。两个小时,就到了大鸡/鸡市的地盘了。丁逸早就命手下帮他们在大鸡/鸡市的超级豪华二十八星级酒店“李阿花超级大饭馆”订了两间总统套房,他一间,薛宝钗一间。
    当然,他希望只用其中的一间就好了,但却不能只订一间。
    他和薛宝钗并没有达到共处一屋的那种程度。如果只订一间,那他的狼子野心在薛宝钗面前就是昭然若揭,薛宝钗说不定会拂袖而去,不带走一片云彩,这样的话,自己要搞定她的美好想法就不会实现了。
    虽然丁逸判断,以薛宝钗对他的印象,即使自己在“李阿花超级大饭馆”只订上一间套房,薛宝钗也不至于拂袖便走,再说现在天热,她穿的是短袖,就算她真的拂拂袖,也拂不出什么大风出来,后果并不严重,但现在既已在薛宝钗面前装成一副不是极品淫/荡的样子,那么形象还是需要维持下去的,还要半途而废。所以他仍然订了两间总统套房。
    看得出来,薛宝钗对他的安排还算满意。
    晚上吃饭时,丁逸点了瓶酒龄达到八千年的古酒,名叫“八千岁”,与薛宝钗共饮,薛宝钗心情很好,也喝了不少,虽然酒量颇大,但心情好再加上那瓶古酒的酒龄太长,因为经过了八千年的沉淀,酒精浓度极高,所以薛宝钗也有了一些醉意。
    他们吃饭的巨大包间里,环境高雅,有乐队在为他们演奏。这些人吹着口琴,拉着二胡,打着快板,敲着铜锣,还有人揪着自己的鼻子发出各种模拟乐器的声音,等等等等,总之利用各种乐器或他们自己的身体器官的演奏提高就餐者的兴致。立即使这餐饭的档次提升了不少。
    丁逸数了一下,演奏者共有一十二人,全为男性。看他们配合得十分默契,想来组合很久了,于是问道:“你们这个组合的名字叫什么?”
    一十二人恭恭敬敬地回答道:“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
    “哦,似乎听过,好像还是个获过奖的组合,听你们今天这么一演奏,果然是百闻不如一听,很是动听,不错不错。”丁逸客套了一句。
    “百闻不如一听?这句话值得商榷,值得商榷。”“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中一个人听到丁逸说出“百闻不如一听”这番话出来,插了一句嘴道。
    “有什么值得商榷的?难道我这么说错了吗?”丁逸心有不悦,心说我在这里消费,哪里有你这个奏乐的在旁边插话的道理?但为了显示自己的涵养,也没有发怒,只是淡淡地反问道。
    “‘闻’不就是‘听’的意思吗?‘百闻不如一听’不也可以说成是‘百闻不如一闻’吗?这在数学上也说不过去啊。把‘百闻不如一闻’转化成数学形式,那就是一个不等式:百闻小于一闻,再把不等式左右两边的公约数‘闻’给约去,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百小于一。很明显,百怎么会小于一呢?所以‘百闻不如一听’这是不成立的。‘百闻不如一见’这个成语我听说过,‘百闻不如一听’倒从没听说过,你这么自编成语,似乎值得商榷……”
    “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那个认真的人雄辩地说道。
    丁逸大怒。想了想在薛宝钗面前要维持形象,就没有发作,于是教育他道:“你懂个那种气体!这里的‘百闻不如一听’里的‘闻’,是听说的意思,而这里的‘听’,是现场听你演奏音乐的意思。‘百闻不如一听’,意思就是我有一百次听说过了你们的名声,但是印象并不深刻,不如我在现场听过你们的演奏之后,却一下子被深深吸引住了。就是说,我听说你们一百次的名字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没有在现场听一次你们的演奏给我留下的印象来得深刻。这里的‘闻’和‘听’,难道是一回事吗?一个是‘听说’,一个是‘听演奏’,明明是两回事嘛,靠,跟我抬杠?有文化吗?”
    那人一听,仔细想了一下,觉得有理,自己本想卖弄一下,没想到却被丁逸堵了回来,不禁很丢面子,不再言声,面红耳赤地低下了头去。
    领班过来呵斥那人道:“搞什么飞机?跟客人辩论什么?你以为你现在还是在大学生辩论会上获奖的时候?唯恐别人不知道你参加过辩论会?卖弄什么!太不像话!扣你下个月奖金!”
    那人哭丧着脸,耷拉着头,不再言语了。
    领班跟丁逸解释道:“这人在进入‘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之前,曾经是他们学校辩论团的二辩,还获得了当届辩论会上的‘最能瞎鸡/巴烂扯奖’,所以养成了习惯,什么事都要和别人辩论一下,这个坏习惯至今未改,今天对不起,又冲撞到了您,实在是不好意思。”
    丁逸见有人抬杠,原本气愤,但知道这人的身份后,见这个曾经的获奖的二辩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又被自己辩驳得哑口无言,心中很是满意,心想二辩都被自己辩驳得理屈词穷了,那自己的水平应该远高于他,排名应该排在他前面,他是二辩,那自己想当然就是大辩了,心情很好,就宽宏大量地说:“算了算了,我也不跟他一般见识,你们也不要扣他下个月奖金了,只要他能好好地演奏,把我点的歌都演奏出来,我就原谅他,还另外加小费。”
    他却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大辩”,对于能够看到文字的各位观众来说,是不会造成困扰的,但对于没买看票只买了听票,只能听到说书人说书的各位听众,由于读音上的关系,可能会对他们产生一些误导,使他们误以为这个大辩,是那个“庄稼一枝花,全靠那个什么当家”中的那个什么,那丁逸岂不是成为了各位听众的笑料?
    但当时丁逸由于心情较好,就没有注意到这一问题,所以他仍然向那位曾经的二辩许下了只要他能好好地演奏就会多给小费的诺言。
    “此言当真?”二辩很高兴。
    “我何时说话不算数?”丁逸豪迈地笑道。
    二辩眼见他开酒开的都是价值不菲有着八千年历史的“八千岁”,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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