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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爱情以外的日子-第2部分

小说: 爱情以外的日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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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堂是我最喜欢的历史课。劳勃瑞福讲课完全不按牌理出牌;稗官野史,儒林演义,讲得口沫纷飞,我也听得趣味盎然。

劳勃瑞福是女中的历史老师,一头柔顺、波浪成形的浓密黑发,闪着耀眼的光泽;外加阳光般的朗笑,活脱是屏幕里性感、充满男性魅力的劳勃瑞福。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我这样欣赏他的。阿花就嫌他温温的,禁不起风吹日晒的薄弱相,没什么男性气慨;小麦也对他没好感,说他“不正经,一脸撒旦式邪恶的笑容”,而且,课也不好好的上,专讲些旁门左道、怪力乱神,难怪混了这么多年了,还只是个高中的小教员。

“那个衣架不也是个高中的小教员?”我有点不高兴了,故意抹黑她们的偶像。

“那不一样,”阿花很快的接口:“人家是学成归国,校长重金礼聘的--这还是因为他们两家的交情,校长才请得动的呢!比起妳那个劳勃瑞福强多了!”

“妳怎么知道?”我还来不及回嘴,小麦就急急问道。

“我是听一班陈胖说的。她老姊大学时和米米同校。”

米米!真亏她叫的这样自然顺口。

“阿花,”我挖苦道:“什时候开始,那衣架变成妳“亲爱的米米”?”

“妳少怪声怪气了。妳自己呢?妳那个“亲爱的劳勃瑞福”呢?”

皇天在上,我可从来没有暗恋过劳勃瑞福!我是欣赏他,觉得他性感没错,可是这并不表示我喜欢他。而且,凭心而论,劳勃瑞福幽默风趣,绅士派头十足,又不守着教科书教死书,很难不打动少女的芳心。

像现在,他正讲着唐明皇和杨贵妃的韵史,背靠着讲桌,单脚跨坐在讲台下第一排空位的桌上,浑身散发出一股成熟男性的味道,脸上一抹淡淡揶揄的笑。小麦的话在心里发酵,我竟觉得,他的笑隐含着一股邪恶的魅力。该死!我甩甩头。

“杜见欢,妳对我的看法有什么意见吗?”劳勃瑞福眼力真好,我们一个在江头,一个在长江尾,他居然看得到我甩头的动作。

我默不作声。刚才想得出神,根本不知道他到底讲了些什么。

“杜见欢,请回答我的问题好吗?”劳勃瑞福不放弃他的坚持,虽然仍是那么温温的。

看来是躲不掉了,我站起来,清了清喉咙:

“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传到后世,听起来好像很缠绵动人,白居易甚至为此写了长恨歌传颂于世。可是,当我知道杨玉环本是寿王妃后,当我知道杨玉环才二十出头,而唐明皇已逾知天命之年时,我有点疑惑,不知道他们的爱情是否有点不美,有点不清纯。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白发红颜的爱情就不美,就不令人感动,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情,会不会参杂一些现实的因素存在?你看!李隆基贵为一个天子,在那个时代,这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对象;我的意思是--会不会因为他的无比权势,我是说,他们的爱情,是不是多半因为唐明皇的地位权势烘托而成,而其实并没有那么动人!也就是说,杨玉环实际上爱的是唐明皇的身份地位多于他本人的。

当然,这是无可厚非的。在那个凭媒妁之言,指腹为婚论定终身的时代,要谈论爱情,未免太不切实际。即便是二十世纪的今天,爱情也不是那么令人刻骨铭心的,多的是条件式买卖般的爱情。“至情只可酬知己”是傻瓜在执着的,当然,我并不是否定爱情的神圣,而是……而是……你看,这个社会既然容许离婚的存在,一个人既然能够反复地一直“深刻”地爱过一个又一个的异性,爱情这东西,大概也就不怎么令人感动了。

真正的爱情,美在生世的约定,令人感动在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执着。唐明皇后宫佳丽三千,虽然专宠杨玉环一个,这份情多少是打了点折扣,而杨玉环既然已付出过一次真情,她对唐明皇的真心,又能真切到什么样的地步?甚至我要怀疑,当初她对寿王的爱,有几许是真情真义!

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若要用人类与生俱来的生理欲望作为自己感情不忠实的借口是行不通的。人因为有爱怨憎恨,才有别于其它的生灵;也因为一生对感情的执着,才有别于动物单纯为繁衍后代的情欲。如果说,爱情可以因为时移境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爱恋不同的对象,那我们谈什么天长地久?又凭什么高呼爱情的神圣与真情的不朽?”

说完,我坐了下来,全班静默无声。劳勃瑞福皱着眉,若有所思地盯着我瞧,一句话也不说。

我有点不安。钟声这时响了起来。

劳勃瑞福仍是一动也不动地保持着同样的姿态,全班开始交头接耳起来。好一会,大概五分钟吧!他才如梦初醒般,宣布下课。走出教室前,犹回头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怪怪的!

他一离开教室,阿花就拥了上来:“哇噻!真不是盖的!唬得他一愣一愣的!”

小麦也回过身,兴奋得几乎是用叫的:“真精采!不过,没想到妳是这么个老古板,“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我的天啊!”

我笑笑,不说话。任由她们怎么嘲笑、询问、央求,就是不说话。天知道我是怎么说出那一大篇话来的!当时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现在倒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后悔也没用了,只是不知道劳勃瑞福心里会怎么想!

那一整天,拜“鸡婆”那票人所赐,高二各班都传颂我那篇“精采的名言”。她们是在等着看笑话,个个神情暧昧嘲弄。鸡婆那票人一向和我不和。其实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过节,只是女孩子那股潜在的对于同性的反动,使得彼此相看不顺眼。她们既然不喜欢我,我自然不会无趣的自找麻烦。所以,和她们一向是楚河汉界,泾渭分明。

现在,她们有心拆我的台,好让我成为笑柄。我知道她们喜欢劳勃瑞福,大家都喜欢劳勃瑞福。阿花和小麦嘴里说讨厌,心里可不讨厌。就像银河里众所瞩目的大明星般,劳勃瑞福是女中千百双眼凝眸的灿星,女中上上下下的人,没有不为他着迷的。听说教护理的林丽梅老师,每次见到他都失了魂似的。即使现在米俊宽又冷又高贵的形象入主女中,也掩盖不了劳勃瑞福的光芒。

他们是不同典型的人。劳勃瑞福成熟、幽默,充满绅士的风度;米俊宽则冷漠、淡傲,一身闲适的冷淡。比较起来,(奇*书*网^。^整*理*提*供)劳勃瑞福更具成熟性感的魅力。

两人的身材、五官其实都不相上下,差别在那气质与态度而已。多数人,还是比较喜欢劳勃瑞福,包括我--我是说--欣赏。我不敢想太多,在我的直觉里,那样的男人容易令女人伤心--小说电影看太多了的后遗症就是如此了。

那么,这和她们扯我后腿又有什么关系?很简单,因为今天这番话,起码让劳勃瑞福平白注视了我五分钟。

劳勃瑞福是万人迷没错,可是他对每个人都淡淡的。他的淡,不同于米俊宽不近人情的冷淡,而是一种温柔婉转有礼的距离。难怪有多少被他笑容拒绝的人,就有多少愈为他痴迷的人。大家都在猜,他到底在挑剔什么?否则卅一岁的人了,成熟又有魅力,却连女朋友也不曾见他带过一个。

关于他的传说,众说纷纭。有的说他结婚又离婚了;有的说他有个小孩在乡下;有的说他以前曾被抛弃过,所以现在拒绝所有的女性;更荒谬的,说他正和某个明星同居在巢。说的绘声绘影,煞有其事,然而真象究竟如何,却是谁也不知。

至于米俊宽的传说就简单多了:廿八岁,未婚,刚从国外拿了学位回来,有个天仙般的未婚妻还在国外念书,之所以会在女中教书,完全是因为卖校长的面子暂时帮忙。据说两家交情匪浅,校长对他十分礼遇。

啧!这些传说,听得累死人了!

第6章

好不容易,连挤带扯的,才挤下这班绞肉酱似的公车。亏它还是Volvo制的,破铜烂铁一堆!冷气声、引擎声,收音机传出来的魔音声;汗味、发臭味、香精味--天啊!这是什么样的世界--一抬头,巷口处,张家母女可怕的身影正被夕阳曳得细细长长的。正盘算着该如何冲过重围时,来不及了,张妈妈高八度尖锐的嗓音正穿透空气刺进我的耳膜。

“阿欢啊!妳回来了!听我们小丽说--”

该死!不等她说完,我飞快的跑过去,点个头,装作很急的样子,直奔回家。免不了还是碰上张亮丽似笑非笑,一点轻睨,又似是一点难堪的脸容。

张亮丽也真是可怜!有这样的母亲。大概有时也因为她母亲而觉得难堪吧?所以才会不要命的用功,反常的骄傲。我想,她对我没什么好感。我们常常上下学时在路口相遇,招呼也不打一个,各走各的路。

而我想,她也是少数几个不喜欢劳勃瑞福的人。有一回,班上同学谈论起劳勃瑞福时,我碰巧看到坐在不远处的她,露出一脸不屑的样子。往后几次上劳勃瑞福的历史课时,同学皆一副陶醉的模样,唯独她,冷冷傲傲的,笑也不笑。

张亮丽其实是清秀美丽的,但因为她的头脑好,所有的焦点都落在她的功课上,她的美丽也就给掩没了。妈咪有一次就说了:“张家两姊妹,姊姊看似健美亮丽,其实远不如妹妹优雅动人。”

妈咪以她独具的审美眼光透视一个人,绝对是错不了的。可惜那时我没有勇气问问妈咪对我的看法是怎样。我会是个美丽动人的女孩吗?

“九六、九七、九八……”数完了阶梯,正好爬到顶楼,到家了。妈咪真不该把房买在顶楼,那些楼梯老像噩梦似的,延伸至无边际的尽头。

我们是两年前才搬来这里的。在这之前,除了爹地刚死头几年,一直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妈咪受不了外婆一天到晚盯着她再找个“好人家”,就买了现在这个“家”,搬了过来。爷爷奶奶一直很疼爱妈咪这个媳妇,爹地死了,他们也只叹着爹地没那个福气,阵线倒是和外公外婆一致,老是偷偷问我,妈咪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朋友”。我的回答总是很简单:不知道。

妈咪是一家规模宏大的服装公司经理,工作忙碌得常常比我还晚回家--应该说,夜色不墨透,绝对见不到她的归影。其实,爹地留给我们的,足够我们用好几辈子了。说起来,我们是有钱人家,爹地留的,还有爷爷那边的,可是妈咪硬是要外出工作,就像她硬是不肯再嫁一样。

难道妈咪心里还是那么恋眷着爹地吗?可是,她那些个一箩筐的男朋友--

我是不懂妈咪的。

门开了,妈咪在家,而且居然是在厨房里作饭。我闻到了饭菜香。

“妈咪!”我丢下书包,高声叫了一句。

妈咪正好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我有点惊奇;是以,看见她端着菜时,并不迎上去。

等她在饭桌旁坐定了,我也坐下来,才问:“今天怎么那么早?”

妈咪微微一笑,不说话,帮我盛了一碗饭。

我的惊奇不是没有道理的。爹地死前,我记得家里有个阿姨帮忙做饭;住外公家时,也没见过妈咪进厨房一次,也不知道是谁在掌理家务的,反正肚子饿时便有饭吃就对了;搬到这里以后,我们家的伙食,九成九是外面各自解决,剩下的十分之一成是我做的。我很少、几乎从来不曾看见过妈咪做饭。而现在……

我再问了一次。

妈咪又笑了:“公司没什么事了,就早点回来做饭。”

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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