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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谁是mr.right-第17部分

小说: 谁是mr.right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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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你的不告而别是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但是伤痛……我想,你应该知道其实我也不爱你。”当初这段没结果的婚姻,根本就不曾有爱存在。“所以啦,根本提不上什么伤痛。”

基本上,在得知他逃婚的前一刻,她也曾有过逃婚的念头;只是还来不及实现,便已经有人迫不及待先偷跑了。

“我只是气你,为什么一个人跑掉,却留下这么一个大烂摊要我收拾;还让我被我母亲疲劳轰炸,被迫承受来自亲朋好友‘同情’的眼光。好歹,我们也曾是朋友—场,你要落跑起码事先通知一声,好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吧!”

“你不怪我?”

听她这么说,她是不为他在婚前抛弃他这事生气喽?

“怎么不怪!要不是你,我怎么可能落得公司待不下去、家里也住不下去的困境。”

可是要不是如此,她也不会遇上现在的杨瑞丹,也不会知道真爱是什么感觉。

是啊,她是真的爱他——当然啦,除了视觉上顺眼外,他那朴实无华的沉稳个性,也是她所欣赏的。

她可不像小竹小说中那些个对男主角一见锺情後,又拚命否认的女主角;况且她也不想学小说中的苦情主角,得费尽千辛万苦,才换得对方一句“我爱你”

人生如此艰难困苦。再说,坎坷的爱情,很可能在还来不及尝到爱情的甜蜜,便已经尝尽那苦涩、无奈的苦果。

“对不超,我知道这都是我的错,”

“哎呀!你先别急着道歉,我还没说完。”看他只差没双膝落地向她磕题认错的可怜模样;她不由得又善心大起。

闻言,他抬起头来,睑上有着不解。

“虽然你害我公司待不下去,连家也住不得……不过,说来我还真得感谢你一件事。”

“什么事?”

在他造成了她诸多不便之後,她竟要感谢他?!

“如果不是你的‘抛弃’我也不可能到这里来,也就不会认识另一个和你同名同姓的男人;而如果我不认识他,那么我就不可能知道,原来我的心情还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见不着他就会心神不宁,可真见着了他又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当然也更不可能相信,原来这世上还真有一见锺情这事。”

“你说——你爱上另一个也叫杨瑞丹的人?!”他相当不可思议。“和我同名同姓?”

“你可别自恋的以为这是移情作用啊。”她紧急提出说明。“他长得可是和你一点都不像!”

不是她故意损眼前这个男人,但是她真觉得她爱的“杨瑞丹”可是比他帅上许多——这绝不是出於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心理作用。

“如果可以,我还真不希望他和你同名同姓。总而言之,要不是你的逃婚,我也不可能到这里来,更不可能认识他了。”

或许,他们两人终究有相遇的一天;但更有可能的是,真到那天来到也只能大叹相见恨晚,或是恨不相逢未嫁时……

江文静记得经典电影名片“真善美”里有一幕,就是女主角玛丽亚要离开修道院,到男主角家前所说的一句话——上帝若是关了一扇门,必定会开另一扇窗。或许,她和眼前这个男人婚姻的不顺,就是她和另—个杨瑞丹相逢的开始。

现在想想,命运还真是奇妙。彷佛所有发生的一切,都有它一定的道理存在。若不是两人同名同姓,她和自己深爱的男人,可能还要兜上好一大圈,才会相遇相爱也说不一定。

“这么说来,我不但成就了自己的爱情,还帮你寻得了真爱?”至此,他终於卸下了心中沉重的愧疚感。“幸好在这个事里,没有人是受害者。”

想到这里,他终於可以坦然无虑的和Allen展开新生活。

“你要这么邀功我是不反对。只是,你要是想从我这儿敲什么媒人礼之类的东西,可是想都别想!”

因为她猜想,小竹肯定会当仁不让的自谢:她才是促成她和瑞丹两人的大媒人。

“媒人礼倒是不必,你只要带我去看看那位让你一见锺情的男人就成了。”

“这有什么问题!先等我把垃圾丢到垃圾筒後再说。”她可没忘了脚边那一大袋的垃圾。

“文静,虽然我没这个福气和你结为夫妻,但是,我相信娶到你的男人会是最世上幸福的男人。”

江文静是个好女人,只可惜他只能将她当朋友,

“那当然!”她很是不客气的接受了他的赞美。

在她去丢垃圾的同时,杨瑞丹可也没闲着。除了要将明天使用的食材打理好之外,还得去盘点一下仓库里的乾料有没有欠缺,冰箱里一些生鲜类食品还需不需要补充之类的事。等做完这些事後,今天的工作才算正式告一个段落。

“瑞丹!”就在他做完盘点工作後,他意外发现店里居然来了个他最不想见的人。

“维妮,你怎么来了?唯圣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照道理说,她应该再过几天才会到这儿来:因为通常她都是每两个礼拜才会出现在这个和她格格不入的小镇,而且每次都和朱唯圣两人一起盛装到访。

“他啊,”周维妮一副不想回答的模样。“他现在忙得很,没时间跟我到这里找你。对了,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关门了?”看来,她时间还选得不错。“是不是生意做不下去,乾脆提早收摊啊?”

他听到这话也不生气——反正她就是认定他的店赚不了什么钱,肯定会维持不下去。

“还好,只是想早点休息而已。”待客之礼还是不可失。“维妮,你要不要暍些饮料?”

“不了,这些有人工色素和糖分的东西可是美容大敌。”为了要将身上衣服穿出最好的质感,对於身材的保养她可是不遗余力。“给我瓶矿泉水。”她习惯性用命令式口吻,向他要了一瓶矿泉水。

“瑞丹,现在经济这么不景气,你就别硬撑了,到我爸的公司上班吧。”

其实,这几年她会如此锲而不舍的跑来这儿游说,除了不想放弃他之外,也有她实质的考量。

她爸就她这么一个独生女,总有一天他所有的资产会转移到她身上。到那一天,她就是手握公司经营权的最大股东。

或许别人以为她只是成天像只花蝴蝶般,穿着漂亮的名牌衣服在公司里晃来晃去,但其实公司里的大小事情,她也略知二了

而她立即明白,如果要她一人独撑大局,实在是过於勉强;而且,很可能因为她生疏而使得她父亲辛苦大半辈子的经营权,被其他有野心的股东给夺走。这种事情,是她怎么样也不想看见的。

她需要一个可靠、能力强,又可以信任的男人来帮她。

周维妮的身边从不缺乏追求者,但是她也明白,这些男人十个当中,有五个半是草包;剩下来的四个半,要不是捎想着少奋斗三十年,要不就是想从她身上捞些好处,全是些不可信任的男人。

放眼望去能符合她条件,而她又欣赏的男人也只有他一个。虽说周,杨两家以前是世交,但是她和杨瑞丹的交情并不算特别好。

等到她将注意力放在他身上时,才知道他已经有个交情颇深的女朋友。不过这种小事,对她来说一点也构不成威胁,她对自己可是有十足的自信。

而正当她信心满满的想从别人手中抢回他时,却又意外发现杨家两兄妹居然无声无息的失踪了。

为了找到杨瑞丹,她可是费了不少工夫才知道他跑到这偏僻的小乡镇落脚。

当她看到他居然穿着—件沾满油污的围裙时,她简直快疯了———个顶着哈佛大学金融硕士头衔的男人,居然放弃了大好前程,跑到这个小乡下来卖面!这就好比是把爱马仕的招牌凯莉包,拿给一个穿白衬衫、蓝裙子的小女孩当上学用的书包一样——实在是太浪费了!

他应该是站在社会金字塔的最顶层,做着可以影响上万人的决策,而不是在乡下卖着一碗七十块的牛肉面!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是在硬撑?其实我的生意还不算太坏。”

基本上经济不景气,造福的反而是他这种不以高价位走向的小吃店,再说,中国人一向是一个喜欢美食的民族:只要是真正美味的东西,不论开在任何地方,都会有人愿意不辞干里,跋山涉水而来。

或许是周维妮的生活环境,让她以为所谓生意好的餐饮业,就必须是时时刻刻高朋满座,连片刻都不得闲。

“维妮,趁着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就把话说清楚。”

这话早该在她第三次出现在他店里时就说了,只是那时闲杂人等太多——她总是挑在生意特别好的时候出现——他要是真说了,恐怕会伤到她那过於强烈的自尊、心。

虽然她的脾气骄纵、任性,有时候还有些不可理喻,但是她毕竟是个女人。当众伤了她的自尊心,不给她台阶下,只怕日後会引来更大的事端。

“其实我们两个根本不适合。”

杨瑞丹不懂为何周维妮会在两人相识二十余年之後,才突然对他提起兴趣。如果他没弄错,她喜欢的应该是能陪她游山玩水,事事顺她、让她的男人……而他——是完全不符合她的要求。

“我不清楚你找我到你父亲公司工作的目的何在;但是,我相信这绝对不只是纯粹想帮助世交的单纯心态。”

周维妮见他已经把事情挑明了讲,她也不讳言的说:“你说的没错!的确没这么简单。你应该知道我爸爸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而他的一切最後都会由我继承。所以,总有一天,我必须接手我父亲的企业集团。”

“这和我这个局外人应该没关系吧?”

“是没有关系,但是,我希望有。”

周维妮的回答完全困惑了他。

“我不懂你这话什么意思?”

难不成她想将她父亲的事业集团交到他手上?!她到底在想什么。

“很简单啊——我希望你娶我,帮我稳固我爸的事业;同时除掉那些处心积虑想在我接手集团之後,打算把我推下来的股东。”

“什么?!你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个?!”

听完她的话後,他真不知该说她是天真还是现实得过分。那该是十年後的事,她也未雨绸缪得太早了。

“你为什么不试着开始慢慢接触你父亲的事业,等那一天真的到来,想必你早已驾轻就熟了。”

“我了解我自己。我不是做生意的料,我爸爸也了解这—点,所以对於我们两人的事,他是乐观其成。”

周维妮早在十年前就知道,她自己不适合从商;若真要勉强硬撑,到最後恐怕弄到心力交瘁,还不见得有理想的结果。与其如此,她何不找个能力超强的老公,作为她强而有力的後盾?

“你不试怎么知道自己不成?”

“你以为我没试过?”周维妮相当诚实的说:“就是因为试过才知道不行;要不然,我现在应该是忙着批公文、视察分公司,而不是到这来游说你了。”

“维妮,你要知道你所要求的事,我是不可能做到的。”

杨瑞丹认为她简直是强人所难。

“你是指什么?娶我?还是到我爸的公司上班?”

周维妮是明眼人。上回她和江文静起冲突时,虽然他是顺了她的意;但是她可以感觉出来,他的心还是偏向江文静。要是他选择娶她,那么他势必得顺道接收她父亲留下来的事业。

“两者我都不可能接受。”

如果他想要,依他自己的能力到外头自组—个公司,照样能做得有声有色,根本不必到别人的屋檐不听他人的使唤做事;再说,事情的关键也不在此。

简单的说,他对於每天生活在庞大压力下的生活已经wωw奇Qìsuu書c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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