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一个坏男人-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都说中学是谈恋爱禁区,大学是谈恋爱天堂。刚刚结束高中生涯,还没真正踏进大学校门的苏色色,就迫不及待的向世人展示着,她谈恋爱的甜蜜。
为什么不?
三年来,苏色色等的,就是这一天。
不远处的一间音像店,放着震天动地的音乐,有歌声流窜了出来,充斥着繁华地带,一个女歌手唱着:
“……爱一但发了芽,就算雨水都不下,也阻止不了它开花。你是你他是他,何必说狠话何必要挣扎。别再计算代价爱了就爱了,若失去感觉算了就算了,结果别去管他爱了就爱了。别再自我惩罚做了就做了,结果别去管他爱了就爱了,别再自我惩罚做了就做了……”
苏色色觉得这首歌很有道理。
别去计算代价,别管结果,别做我惩罚。
爱了就爱了。
两人逛了大半天街,后来逛到一个窄小的花铺前,苏色色一眼就看见挂在铺子里面的各种五颜六色的鲜花手串,一朵一朵的小小花,半开半闭,或盛放到极致,由红的丝线串着,美不胜美。
苏色色连忙跑进去。
她拿起一串茉莉花。
那些茉莉花,洁白,细腻,清芬。
苏色色爱不释手。
“老板,多少钱一串?”
“五毛。”
“给我两串。”
“好咧。”
苏色色挑了两串,一串比较小,一串比较大。小的那串戴在自己右手腕,大的那串戴在陆子喻的左手腕。男左女右嘛。然后苏色色的右手,紧紧握着陆子喻的左手。两串茉莉花在两人的手腕上,更觉晶莹剔透。
苏色色笑得花枝招展:
“我们是情侣茉莉花手串。”
她问陆子喻:
“漂亮不?”
陆子喻溺爱地看着她,笑:
“漂亮!真的很漂亮!”
因为,我没法做牛郎(1)
苏色色不知道,其实茉莉花,只有一天的花期,到了晚上,那些洁白细腻清芬的茉莉花会陆续死去。
后来的后来,苏色色想,他们那天,把茉莉花手串戴在手腕上,当作为情侣手串,是不是暗示着,她和陆子喻的爱情,也会像茉莉花那样短暂呢?
逛了一天街后,肚子饿了。
他们去吃大排挡。
苏色色吃得津津有味。
陆子喻也吃得津津有味。
后来他们还比赛,看谁吃的鱿鱼串最多。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陆子喻是近苏色色,变成了老顽童。真的,陆子喻很久没有玩得这么开心过了。
上次开心,也是一年前,和苏色色在游乐园。
而上上次开心,则是在很多年很多年以前,久到,陆子喻都差不多要忘记开心是什么滋味了。
晚上,月亮出来的时候,苏色色和陆子喻坐在河畔的草地旁看星星。
夜色很好,星光灿烂,月亮弯弯的,周围布满了大大小小,忽明忽灭的繁星,点缀了整个美丽的夜空。
苏色色问:
“七月七是不是快到了?”
陆子喻说:
“快到吧?”
苏色色说:
“真好,牛郎和织女又准备能够相会了。”
陆子喻突然想起,他在一个论坛上看过的一篇文章:陈世美,司马相如,牛郎,这三个男人让你选一个做丈夫,你会选哪一个?
这文章,大概是一个女子写的。
文章说:
陈世美属于潜力股,他不仅聪明上进,而且应该长得也不错。否则,为什么公主死活要下嫁给他?
只是,如果选了陈世美,那自己只能做秦香莲,他只能与你共贫贱,不能共富贵。
陈世美出人头地那一天,便是自己与他分手之日。
陈世美也不完全是喜新厌旧,他只不过是世俗,只不过,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果秦香莲愿意,陈世美也乐得在经济上补偿。
因为,我没法做牛郎(2)
不过就是钱嘛,飞黄腾达的陈世美,最不缺的就是钱。
陆世美缺的,不过是良心而已。
如果,秦香莲不愿意,陈世美也不肯回头,宁可鱼死网破。
是男人的,只要不是脑进水那个,都会选择年轻貌美的,可以让自己一生荣华富贵的小公主,谁会选择那个拖儿带女的黄脸婆秦香莲?
而司马相如,则是情场高手,懂情趣,知女人,有才情、浪漫,即便是没钱,却感情丰富,女人和他在一起,总会觉得自己备受宠爱。'网罗电子书:。WRbook。'
众所周知,司马相如用一曲《凤求凰》,就把富人家新寡的小少妇给勾跑了。
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入司马相如的眼内。
如果要嫁给司马相如,自己怎么也得是卓文君。再怎么着,娘家也要富可敌国,自己才貌双全,既出得厅堂,又入得厨房,当垆卖酒也卖得,吟诗做赋也做得。最重要的是,心胸要广阔,不能做一哭二闹三上吊,那些平常女人爱做的勾当。
等他发达了,富贵了,不爱回家了,就作一首《白头吟》,让他回头是岸了,杜绝“外面彩旗飘飘”的饱饭思淫欲的作风。
最后一个是牛郎。
牛郎除了没钱,没房,没学历,没本事,没关系,没地位以外,其他都好。
嫁给这样的男人,不用担心他会背叛。牛郎有的是时间,不需要上班,不会干别的事儿,他一心一意的,对自己的女人好。哪怕只是一年见一次面,他也不会出轨,他会用空闲的时间,全心全意思念着自己的爱人。
但嫁给牛郎,必须要忍受孤独寂寞,忍受爱一个卑微窝囊的男人所注定的痛苦。
文章里还说,很多女人,都选了司马相如。
不选陈世美的原因,是因为陈世美太绝情。
而牛郎,则太没出息。
陆子喻问了苏色色:
“陈世美,司马相如,牛郎,这三个男人让你选一个做丈夫,你会选哪一个?”
因为,我没法做牛郎(3)
苏色色想也没想,脱口而出:
“牛郎。”
陆子喻意外:
“色色,你为什么会选牛郎?你愿意嫁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如果过一辈子贫穷的日子?”
苏色色说:
“没出息没关系,贫穷也没关系,我只要我爱的男人,一辈子对我好。”
陆子喻伸手,搂了搂苏色色:
“色色,对不起。”
苏色色睁大一双眼睛,不明白:
“为什么要对我说对不起?”
陆子喻要过好一会儿才回答:
“因为,我没法做牛郎。”
苏色色笑了,搂着陆子喻的脖子:
“笨蛋,你不做牛郎,那你做司马相如好了。”
苏色色不知道,陆子喻是做了司马相如。只是,做卓文君的不是她,是另有其人。苏色色忘记了,做卓文君,她并不够格。
那一晚,两人在旅馆里,又再次交融在一起。
一而再,再而三。
似火似水。
那样缠绵,那样无休无止。
陆子喻是有点反常。以前,总是苏色色主动,不停地索要,就像一个永远也不会满足的小孩子。如今,反过来了,是陆子喻主动,不停地索要。
要了一次。
又一次。
陆子喻也见不得,是天生生猛。他是背了苏色色,偷偷地吞服着蓝色的小药丸。
只有这种小药丸,才让陆子喻变得神勇起来,才能够像一个纵横驰骋在疆场上的战士。也只有这种小药丸,才能够使陆子喻信心百倍,在苏色色的年轻青春的身体里,横冲直撞。
陆子喻是那么的疯狂和热烈。
他想要让苏色色记住,他们曾经的醉生梦死。
“色色——”
“嗯?”
“以后有一天,你会不会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你曾经和我在一起!”
“不!我不会后悔!我怎么会后悔?”
陆子喻良久,良久,他才喃喃地说:
“色色,对不起。”
做小三,有没有错(1)
苏色色不明白,陆子喻为什么要对她说“对不起”,刚才在河畔的草地旁边,他说了一次,现在他也说一次,好像他真的,是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苏色色眨着眼睛,很是疑惑地问:
“什么对不起?”
陆子喻欲止又止,最后,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叹息了一声:
“没什么。”
苏色色起了疑心:
“陆子喻,你干嘛老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没啊,我哪有心事重重?”
“有啊,你这样子,就是心事重重。”
陆子喻换了别的话题:
“色色,高考考得怎么样?”
苏色色得意:
“感觉还不错。会答的全答了,不会答的,也胡乱答了。”
陆子喻笑,他伸出手臂,一把将苏色色揽过来,紧紧地搂在怀里。陆子喻此时的目光,深情得像了秋天里的黄昏。苏色色窝在陆子喻的怀里,感觉到仿佛是蜜雨降临,细细密密的,滋润到了她的五脏六腑。
等待结果的日子,真是度日如年。
每天,苏色色都过得心惊胆战的。有时候,感觉到自己的分数不错;有时候,又感觉到自己考得一塌糊涂。
苏色色的紧张,也影响到了林小媚,林小媚安慰她:
“色色,如果考得不好,大不了再复读一年高三!”
苏色色脱口而出:
“不!如果我再拖一年时间,那他更老了!”
林小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谁?谁更老?”
苏色色顿感失言,支吾了一阵,脑子飞速地转了转,才急中生智:
“我现在十九岁了是不是?如果我再复读一年高三,那我就二十岁了。读四年大学出来,是二十四岁,老姑娘一个了,那以后娶我的那个男人,岂不是更老?”
如果苏色色二十四岁,那陆子喻,便是四十四岁。
四十四岁的男人,是真的老了。
苏色色等得起,陆子喻可等不起。
做小三,有没有错(2)
陆子喻从来没有说过,他要娶苏色色。
苏色色也从来没说过,她在嫁陆子喻。
可苏色色就认定了,她这辈子,就是陆子喻的妻,陆子喻这辈子,就是苏色色的夫。为什么不呢?她那么爱他,而且她不介意,她比陆子喻小了那么多。
苏色色不介意,却不代表陆子喻不介意。
苏色色以为她不介意了,陆子喻也不会介意。
后来苏色色才知道,原来陆子喻是介意的。
林小媚对苏色色和陆子喻的事,一无所知。苏色色不敢对她老妈说,谁知道她老妈会不会捧打鸳鸯?到底,她老妈,也受过爱情的苦。据说,她老妈以前爱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她的生父,也是比她老妈大了很多,听说是大了十八年。
苏色色没见过他生父。
林小媚也没说起。
这年的暑假,对苏色色来说,是一个不寻常的暑假。
高考结束没多久,苏色色家里,突然来了两位从外地来的老人。
两位老人风尘仆仆到来的时候,林小媚刚好出去进货了,苏色色在楼下铺子里看店。两位老人,已是白发苍苍了,老爷爷板着脸孔,很威严,倒是老太太,虽然眼里含着泪花,却是很亲切。
他们问:
“林小媚在吗?”
苏色色正在看亦舒的《两个女人》。
男主角施扬名,有妻子美眷,还有两个可爱的儿子。
可是有一天,施扬名突然觉得:“时间与我开了一个大玩笑,结婚十年之后才找到一个真正喜欢的女人,相处十年的女人只是代替品。”
施扬名一下子放弃伪装。
还我真我。
结果,差点把一个原来好好的家庭拆散了。
施扬名说他从来没有爱过妻子,那么,他和另外一个女人又如何?
施扬名和他认为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任思龙,终于住在一起。然后,施扬名才发现,任思龙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女子。
做小三,有没有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