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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天使来临的那一夏-出书版-第24部分

小说: 天使来临的那一夏-出书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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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忙着找书借书,没怎么在意,“哦,放心吧,到时候送你礼物。” 
              木兰神色有点奇怪,“不,别的我什么都不要,你跟秦子默说,帮我刻一枚印章。” 
              我直觉不对,因为她脸上满是古里古怪的笑意,于是我谨慎地开口:“为什么?” 
              她神色自若地说:“我是你们的大媒人啊,没有我你们现在最多也就在地下活动活动、压根就浮不上水面,”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嗯,别的也不要刻了,就刻‘向木兰致敬’吧。”说完,一溜烟就跑了。 

              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了,大窘。咬牙切齿地去找秦子默,“你、又、跟、他们说了些什么?” 
              他一副极其无辜的样子,“没说什么啊。” 
              我再咬牙,“那么为什么木兰刚刚来,说要你帮她刻、一、枚、章?”说到后面我压低声音,但是脸却不争气地红了。 
              他想了又想似是恍然大悟,“前两天晚上,向凡逼着我问送给你的第一件礼物是什么;我想这也没什么,就告诉他是一枚章,刻了几个字,”他很是认真地思索了一下,“难道是向凡告诉夏言,夏言告诉少麒,少麒再告诉木兰?” 

              我无力,再呻吟,这个白痴。那帮损友明明是联合起来故意在整他、报复他以前的惜言如金,他居然还……还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真的要晕了。 
              终于在寒假放假回家的前一天晚上,沙沙和以前一样,和我一起并肩躺在我的床上。 
              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好长好长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 
              终于沙沙轻轻地开口了:“汐汐,你头还痛不痛?” 
              我摇摇头,我没有说话。 
              她揽住我的肩,“前两天,子默哥哥来找过我,他把你们之间的事全都告诉我了。他还是担心,我跟你……” 
              她又幽幽地说:“那天我们把你送到医院,刚把你安置好,他……”她深吸了一口气,“子默哥哥就直冲了进来,我从来没看到他那么惊惶失措过。他从来都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一直都淡淡的。”她又叹了一口气,“汐汐,我还以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她看了我一眼,“可是那天,当我看到他的眼睛,我就知道我一直都是错的……” 

              她的脸上浮起一阵苦笑,“高二升高三那年暑假,在夏言家碰到他,他跟夏言哥帮我补习过两次。我怕他觉得闷,就跟他讲我们俩从小到大发生的那些糗事。他很喜欢听,看他笑得那么开心,那时我还以为,他或许会有一点点喜欢我的……” 

              “原来……”她的轻叹几不可抑。 
              沉默。 
              还是沉默。 
              我无法开口,任何一句话,都会让我的心痛不可当。 
              沙沙伸出手轻轻搂住我的肩,“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你让着我、护着我,怕我受到委屈,现在我也该让你一回了。”她在我的脸上贴了一下,“汐汐,从头到尾,子默哥哥都是真心喜欢着你的,你要珍惜。” 

              我看着她的眼神,有着忧伤,但是更多的是我熟悉的诚挚和往昔的温馨。 
              以前的沙沙,又回来了。 
              尽管我们的友谊,还需要光阴来继续雕琢。 
              我靠在她的肩头,心里是无比的感动和温暖。 
                 
              第二天,我和沙沙结伴回家。 
              夏言和少麒照例约秦子默回家小聚,而秦子默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愉快地答应了。 
              我们是分开走的,我想或许沙沙还需要一些时间。 
              从我生日那天起,我就把秦子默给我的戒指系在我的项链上,贴身挂着。 
              即便这样,在当时他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 
              但是,有一件事,他一定不知道。 
              那个戒指,我就那么一直挂着,一直挂到现在。 
              回到家的那一周,是自我和秦子默走到一起以来我们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和他共度的,所有加起来不到一年的恋爱时光中,最值得回味的。 
              就算现在,沧海桑田、已成陌路——我还是这么认为。 
              我很阿莎力地带他去爬山、带他去看碑林、带他去看云海、带他去逛老街,我们甚至还去当年初识的那家书店故地重游。还是那个店面,还是那个老板娘。当我们手牵手进去的时候,她狐疑地朝我们看了好几眼,似是思索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去继续算她的账。我们相视而笑,一起看向那个书架,那套书居然还在,我挑衅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是、我、先、看、到、的”,他不甘示弱,恶狠狠凑近我的脸,但眼中充满笑意,“是、我、先、拿、到、的”,然后我们哈哈大笑,惹得老板娘和周围看书的人都瞪着我们。我们吐吐舌头跑了出来,在街上牵着手,继续大笑。 

              那年的冬天,如果路过那个街口,你会看到一个俊挺的少年、一个傻傻的女孩,手牵手在一家小小的书店面前,奇奇怪怪地不顾形象地大笑着。 
              很快我就发现,秦子默在Z市借读的那几年,几乎算是虚度。因为他是一个路痴,根本不认得几条路,在滔滔人潮中,每每都要在我的带领下才能杀出重围。 

              有好几次在玩的时候,我们被人流冲散了,都要依靠手机接头,才能重聚。往往两个人刚放下电话,一转身才发现原来对方一直就在身后,那种飞奔到一起紧紧相拥的、惊喜中带着埋怨的心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一日在老街逛完了古玩市场,我一眼看到久违的棉花糖,不禁垂涎,“子默,我要吃那个。”我指指那个棉花糖摊子。 
              我喜欢那种大大软软、一团一团十分不真实的感觉。 
              他好脾气地微笑,“好好好,我去买。”在买东西方面,他一向很大男子主义。 
              一买买了两个。我手上拿了一个,边走边吃,嗯,棉花糖的味道就是好。他不吃,浅浅地笑着,帮我拿着另外一个。 
              又到了一个街口。路边聚了很多人。 
              我一向生性好奇爱凑热闹,于是将棉花糖往子默手中随便一塞,不顾他在后面连声阻拦,飞奔向前,拨开人群一看,咦,卖乌龟的。呵呵,我喜欢。一摸,钱包没带。 

              我朝紧紧跟过来的子默看了一眼。 
              他笑着叹气:“买吧。”然后看看自己两只被占住的手,“钱包在右边口袋里,自己拿。” 
              我掏出钱包付了钱,欢天喜地抱着那只小小的缸和缸中那只懒洋洋的乌龟。 
              刚想把钱包塞回他兜里,心中突然一动,把缸抱到一边手臂,有点费力地翻开里面夹层,摸索一下,咦,硬硬的一小片,拿出来一看——一张照片。 
              一张显然是从更大尺寸照片上剪下来的照片。 
              因为上面几乎就是一张脸,头发飞扬、笑得傻乎乎有点张牙舞爪的脸。 
              那是我的脸,但是应该是刚上高中那会儿,因为那时候,我的头发是短的。 
              那张照片显然被保存得很好,因为还过了塑。 
              我呆了呆。我看着他,他脸色潮红。那神情,像一个小偷被现场捉拿。 
              我把钱包放回去,思索了一下,“子默,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 
              我百思不得其解,照片上的人显然是我,但是他是如何得到的? 
              他神情忸怩了一下,不答,头扭向另一边。 
              想糊弄我,门都没有。 
              他头转向东,我也跟向东;转向西,嘿嘿,我就跟向西。如此往复几次,他实在无奈,“好吧,我招。” 
              我满意地笑,嗯,早该如此。态度决定一切。 
              他低头,踢踢路边的石头,“帮沙沙补课,从她书里拣到的。” 
              我突然想起来了。高中三年,我们班级活动的次数屈指可数,好不容易去了趟千岛湖,沙沙和我不要命地拍了一大堆照片,洗出来之后两人又都不满意,就堆在书架上,看书没书签的时候,随手就去抽一张暂代,然后夹在书里,发现已然不知流落何方的时候,就再去抽一张。 

              我和沙沙一向都这么不拘小节。 
              那张照片,应该就是沙沙丢失的书签之一。 
              不过,被他拣到,这种概率,哼哼,应该比被雷击中还要小。根据合理推断,应该是某人趁人不备悄悄偷的。看他现在又红又白的脸色就知道了。 
              我的心中,刹那柔软。 
              于是一秒钟之后,我得了失忆症,“子默,帮我抱一下乌龟,快点快点,我肚子饿了,要继续吃棉花糖。” 
              吃棉花糖能填饱肚子?才怪。 
              不是没发现有人松了一口气。 
              即便在这么幸福的时刻,我也很快发现,子默很少、很少、很少提到他的家庭。 
              我只是从他的只字片言中,知道他家原本在T省,初一的时候和母亲一起搬到杭州,和一向疼爱他的姨父姨母生活。他们并无子嗣,视子默如同己出、关爱有加。 

              后来高一时,母亲因病去世,他的全部世界全部依靠,就是他的姨父母。 
              再后来,姨夫心疼因丧母而心情抑郁的子默,联系昔日老同学,将子默转到了这里的扬风中学,希望新的环境会给他带来多一些快乐。 
              怪不得他总是一副郁郁不乐、沉默寡言的样子。他很少跟别人交往,路上看到父母亲带着孩子游玩、嬉戏,他的眼里总是带着微微的若有所思。 
              也就怪不得向凡会说,实际上子默非常非常脆弱。 
              所以,下意识的我也从不跟他提我的家庭。 
              每每我看到他的那种眼神,我的心里就一阵疼痛。 
              子默一提起姨父姨母,总是深情依依、感激有加,他实在是个孝顺的孩子。但是,对于他的父亲,他只字不提。从来如此。 
              我也不问,我想到他想说的时候,一定会说。 
              只是,没想到…… 
              一周后,子默依依不舍地离开Z市,回到了杭州。 
              他走了。 
              我这二十五年来,最最快乐的日子,也被他随之带走了。 
              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更快乐一些。 
              至少,留给今天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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