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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风之彩-第68部分

小说: 风之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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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的重考异常的轻松。我一共做了公共通道,亮度,色彩,音频,行同步行扫描等五个故障,我有把握说给我一台同型号的破彩电,我一定能修好。

星期一晚上有笔试,下午我早早地坐在了教室里开始看电工电子学,至于彩电维修,我想老师连题带答案都告诉我们了,对于我这个高速存储器来说,这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

不过令我感到意外的是,不但考试异常容易,所谓神秘的附加题其实不过是一个共集电极放大电路的简单分析,要知道,这可是我一个下午在看的东西啊。结果考到8:30的卷子,我在7:05就交了卷在众人讶异的目光里昂首离开了考场。(我几乎没有在课堂上怎么出现过)

坐在车上,我给小V和snow发短信。

“今天的彩电维修考试真容易啊,我不到半小时就出来了,最绝的是最难的题是我看了一个下午的电路分析。”

小V回的:

恭喜啊,选修课就应该这样嘛,好好准备下面的考试吧,这是你用来证明你自己的一周。加油啊,我相信你。

snow的;

恭喜,是不是又可以回家了啊,真羡慕你啊,要是我能够天天回家就好了。

看着好友的鼓励与祝福,我感觉比吃了生龙虾片还要爽。

第四十二章 期末的味道(下)

 我发现我的记忆力已经到了独孤求败的境界了。厚厚一本生物化学书,我只用了一个晚上加一个下午,不过我是连坐在车里,走在路上都在看书,20种基本氨基酸的名字与结构式我只是在公车上看了20分钟就记熟了,原因很简单,一是要靠强大的记忆力,第二要靠记忆的技巧,比如最复杂的精氨酸,简写是Arg,就是复角的符号,特征分子段里有三个亚甲基和三个氨基,三个氨基呈品字形排列,我马上联想到军旗中的三角雷,这样把这个特征分子段想象成一副军棋的残局,这个氨基酸也就自然记住了。而且给人深刻印象。

于是乎在一个小时内搞定了生化考试,除了有些内容没听过课实在不知道外,别的都轻松搞定。变态的自渗透理论几乎与书上完全一样。在问酶对糖酵解的调节时,我心想:要是背了一个下午的糖酵解不写上去,不是太对不起我自己了吗?

于是我把整个过程所有的13个方程式以及起催化作用的酶反应的条件,统统写了上去。虽然有些画蛇添足,但是至少可以向老师展示一下我对生化的热爱之情。

又是第一个交上了卷子。

因为第二天下午要考复变,所以我没有选择回家,我想,这应该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晚了,虽然听着广播,很晚才睡去,但是变态的生物钟还是在3点就把我拖了起来。出了门,直接来到西教想准备今天的复变考试,老实说,复变我有整整两章内容一点都没有接触过,所以时间对于我来说格外重要。

忽然想到自己好久没有去116了,不知道我的鱼儿们还安在乎。没有钥匙所以正门是没有办法走的,但是我还是有办法。我熟练地跳上窗台,扒住窗,移开窗户,然后很小心地闪身进去,在里面10cm的窗沿上找到立足之地,最后一跃入室内,是不是颇有些蜘蛛侠的风采啊。

这个办法也实在是没有办法的选择,我在拿东西的时候,借故支走了为我开门的那个小保安,然后用草夹打开了窗,一切显得没有一丝破绽。

我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2块一盆的贱草似乎生命力特别顽强,它们把整个缸所有可以占据的空间全部占据,只留下很小的空间给我的鱼儿们,半个月不见,我的鱼儿基本都还健在,这使我感到十分宽慰。

不过水质实在是不敢恭维,于是我想到了换水,独自面对一个装着200公斤水的大缸这换水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在把所有的草都捞出来后,我开始引流,利用虹吸效果我很容易做到了这一步,充当虹奇吸管角色的是气泵上书的进气管。但是很快我便意识到这实在不是一个好主意,用那根筷子般粗细的管子要吸干这整缸的水无疑是蚍蜉撼大树,因此我必须找到一条钟南捷径,我瞄到了我的饭盆,于是我开始自立更生,折腾了半个小时后,开始见底了,我先把我的鱼儿们转移到一个桶里。然后把所有的草进行了一遍清洗,长的不标志的的一律不要。最后是起底沙。

当整个缸空无一物时,我把整个缸进行了彻底的清洗,最后灌上清水,放入鱼,等忙完这些,天已经大亮了。而我也在昏昏沉沉中进入了梦香。

当太阳照射到我的身上的时候,已经是9点了,想起今天还有物理化学的最后一节复习课,虽然已经有2个月没有去听物化了,但是最后一节课总还是要去的。怎么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唉;课之将尽,其言也善。

事实证明今天的课绝对是物超所值,老师把所有的重点都划了一遍,包括什么公式是要的,什么公式是不要的。

不过我的心却一直悬在下午的复变上,虽说是考查课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我也不想就因为这个让自己的一等奖学金飞了,这样太不值得了,c语言的惨痛教训我会铭刻一辈子的。

午饭自然是没有时间吃了,啃着干面包,就着白开水,我开始了最后的磨枪,可是久疏战阵的我能经受住开考以来第一大魔王的挑战吗?

留数定理虽然不怎么难,但是这是需要做练习来巩固的,我什么练习也没有做过,单凭着脑子里的公式,要考出好成绩是很困难的。听几个难友在一旁调凯。

“希望今天的卷子简单一些。”

“那个导数求到三阶应该差不多了吧。”

“如果它出四阶我就阉了他。”

“要是他出N次导怎么办。”

“那我就阉他N-3次。”

同学们的考前讨论很有意思。

解决了复变,忍不住继续去机房创作,也许是太累的缘故,听着CD,居然睡着了。起身去用冰水清醒下自己的头脑,离开机房也就短短15分钟。

离开时,忘记了收起CDj机,于是酿成大错。要知道,现在的年代已经不是那个唱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时代了,当我意识到CD机还在机房再回去找时,哪里还有影子。

虽然CD已经用了快两年了,但是正因为它几乎陪伴我走过了大学以来所有的风风雨雨才显得弥足珍贵。在之江那昏暗的山路上,在10:45以后的时光,在自修教室里,它带给我多少的欢乐啊,可以说,它是我一个时代的最好见证人。

如今代表那个时代的东西都一一离我远去了,怎不叫人怅惘。

冥冥中我预感到,所有发生在我身上的事都是会有其意义的,但是这件事的意义究竟何在呢?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老天嫌我的CD机太旧了,所以希望用这样的方式送给我一个新的。

接着是数据库的考试,一个晚上的辛苦后我又是第一个交上了答卷。还在下个学期的双学位选课单上把四门课都选了,因为下学期本专业的课只有15节左右,我要尽量让我的课在40节以上,否则会觉得太空虚的。

因为频频回家,所以在公车上的时间占我的生命的百分比越来越大。这些时间是必须被好好利用的,我在车上结束了《上海宝贝》、《惨悔录》以及再读了一遍《围城》,就语言而言,钱钟书先生不愧为饱学大儒,机巧的语言无人能敌,但是就其思想深度而言远不及卢梭,而阅读《上海宝贝》被证明是一个错误,既没有钱先生那种儒雅的文学气度,也没有卢先生那恢弘的历史气派,。就其思想而言这是一部应该被彻底否定的作品,尽管她有着不错的语言,但是一篇立意不正确的文章纵使有再好的语言只会增加其社会危害性,正如罂粟虽然美丽却有着致命的杀伤力。

第四十三章 一天飞跃四六级(上)

 几位老师的告别演出是不能不去捧场的,错过了许多幕以后,压轴戏是绝对不容错过的。另一方面我曾听闻,一般大学里的课,你只要第一节课去一次,最后一次课再去一次,然后努力问老师问题,让他对你留下深刻印象,只要这门课不点名,那么就算你中间都不去,也足以拿到很好看的分数。

周一是概率论李老师的最后一节课,教室里恢复了第一节课班的繁荣景象。说是复习课,李老师完全没有像其他的老师一样划重点,圈公式,我想这样也就不称其为李老师了。

在最后一课上李老师反而出的是最难的思考题,他所要做的是培养我们的一种独立思维的能力,而不仅仅是告诉我们结论。这就是所谓的授之以渔吧,但是习惯了吃鱼干的我们似乎已经丧失了捕鱼的能力,即使给了我们鱼网也会让鱼完成胜利大逃亡。

他叫我们班数学最强的小文子上黑板板书一道思考题。虽然所有的推理过程都是正确的但是因为第一个公式用错了,所以后面即使再正确,也得不到最后的答案。于是我们懂得了要真正学会捕鱼,我们需要学的还有许多许多。

李老师还重点指出了书上的错误之处,语重心长地说:

“我只想让你们知道,书上也会有错误,老师也会有错误,什么时候都不要相信所谓的权威,要相信自己的判断。”

然后他指着同学身上的一件T-shirt上的德文字符给我们翻译了一遍。

“你们知道吗?衣服是不能乱穿的,有时候衣服上是会有陷阱的,尤其是印有别的文字的衣服,你在穿以前一定要搞懂她的意思,我一次在一个女孩子身上看到了这个单词——hardcore这是一个很脏的词,但是一般的人是不知道它的隐含意义的。”

李老师最后的闭幕词是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我当即鼓起了掌,这掌声完全是发自内心对一位可敬的老者的最真挚的敬佩。可惜这样的掌声只有寥寥数人,显得势单力孤,但是我相信,那些现在看不惯他的人终于会有一天会意识到,其实他所教给我们的东西是无价之宝,这种感觉会和时间成线性关系。若干年后,你会忘记很多给你高分的老师,但是你不会忘记有这么一位极富个性的李老师曾经给我们上过课。

周二是最后一节英语课,对于相处了两年的施老师,虽然并没有实际学到太多,但是两年的交情还是在的,而且我不辞而别两个月,怎么说也应该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

DearMrShiandalltheclassmates:

Iamsorryforabsentingfromclassforsolongtime。InmyopinionEnglishisthemostimportantclassintheuniversity。Icanmakemylivingthoughit;anditwillbeemoreandmoreimportantinmylife。

Iwanttoshowthat;onecanlearnEnglishwellnotonlyinclassbutalsointhedailytime。InmyeyesthemostimportantthingtolearnEnglishwellistothinkingwithit。

Itisveryimportantbutpeoplealwaysingore。WhypeopleliveintheforeigncountriescanlearnEnglishquickly;becauseoftheatmosphere。ItcontainsspeakinginEnglish;listeningandthinkingwith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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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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