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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娱乐之成功者系统-第14部分

小说: 娱乐之成功者系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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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潇洒哥的饭量那简直是与曰俱增,光吃百米干饭起码就要8两,然后加上菜和烫,他确实已经当得上是一个大饭桶了。
    在餐馆的老板郁闷的目光中,在其他食客震惊的注视下,潇洒哥抹了抹嘴巴终于满足的咬着一根牙签依依然的踱着步子走向了步行街,他要在那里完成今天的最后一场表演任务,然后就可以买着墨镜这些东西回旅馆去睡觉了。
    “这那是什么人啊?简直就是猪嘛!”直到潇洒哥已经走远看不见了,饭馆老板才对着已经空了一大半的电饭锅郁闷不已的骂了一句。要是多来这么几个大肚汉,他恐怕一天就只能忙着做饭了。
    大足~县的步行街是最近两年才规划出来的,潇洒哥以前从没来过,所以他不得不一路询问了好几次,最后走了半个多小时才总算是找到了地方。
    人还是蛮多的嘛?潇洒哥很满意这种表演环境,尤其是看着身边经过的那些衣着姓感的美女一群一群的,他的眼睛都有些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咳咳,没办法,他长这么大一直没有去过大城市,走的最远的地方居然是今年去安~县县里参加高考,所以那个……他表示自己真的没见过什么世面,所以看见这么多莺莺燕燕确实是亚历山大。
    站在步行街的入口处望望这个漂亮妹子的白嫩双腿,又看看那个美眉的吊带酥胸,潇洒哥这个乡巴佬险些忘记了自己的目的,只觉得完全被眼前的美丽景色迷惑了,直到——
    “小雯,你快看那个色狼……”
    两个手拉手穿着牛仔连衣裙,正准备进入步行街血拼的年轻美女忽然看见了令人愤恨的一幕——一个还算高高大大,背着一个好像是乐器包的平头男,正嘴巴大张的盯着一个几乎半露酥胸的吊带美女的胸前部位,嗯,盯着就盯着吧反正也不少块肉。但是令人恶心的是,他的喉咙不住的吞咽着口水,而且还带着一脸银~荡的歼笑,那副模样几乎立刻就让这两位牛仔裙美眉有种想要报警抓人的冲动。
    要是一般的美女,最多就是皱皱眉头离那个色狼远一点,但是偏偏,这两个美眉并不是一般人,所以……。
    “喂,你个死色狼偷窥够了没有?”
    一个很动听,但是带着愤怒的年轻女子的声音忽然在正迷迷糊糊的唐潇洒的耳朵边吼了起来。可怜他的眼睛正在“追随”着一个前凸后翘的风韵美女的背影,却哪里想到居然有人在自己的耳朵边这么大声的吼叫?于是,他“啊”的一声很受惊的倏地转身,接着,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发飙,整个人,不,应该说有好几个人同时张大了嘴巴……
    只见步行街的大门口,一男一女两个人很“甜蜜”的亲吻在了一起。
    PS:终于冒出一个女角色了,嗯,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妹子,我不会太俗套的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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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我想说这是误会,你们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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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会对自己的某些行为作出掩饰的。至少一定不会再这么傻乎乎的盯着人家的身前和身后,恩,这个人家是指的美女。——潇洒哥后来如是在自传中写道。
    老实说,偷看美女如果是一种罪必须枪毙的话,那么唐潇洒童鞋相信,这个世界上现在肯定不会再有人类存在了。所以说,当他被一声好听的女声用吼叫的形式喊出“死色狼”这三个字而惊醒并打算转身找她好好解释解释的想法,其实是没有错的。
    但是错就错在,他转身的时机真的选的太好了,好到别人根本不相信这是巧合。比如,和他意外的嘴巴贴着嘴巴,漂亮的大眼睛因为惊愕而瞪得浑圆,整个人完全懵了的某个鸣叫小雯的美眉。呃,还要加上一个最先看到潇洒哥的窘态而提醒她的好朋友。
    他,他怎么敢?他居然亲吻了小雯?真的是亲上了啊?
    旁边提着手袋的小雯的朋友,也是一个美女的某始作俑者此刻真的是风中凌乱了,她根本没有想到一向温柔但对于任何男人的追求都毫不犹豫拒绝的小雯,居然就这样巧合的失去了初吻。她,她不会就此寻死觅活吧?
    因为思想考虑得太复杂,这个妹纸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现在应该去马上抽某个先是一脸震惊,然后却又变化成有些享受的某只大色狼的耳光。
    “咱这是眼福+艳福一起来了吗?”
    当某个并不介意自己的初吻已经丢失的大色狼,用斗鸡眼的焦距看清了距离自己只有零点零一毫米的,某个正和自己嘴对嘴的妹纸确实是一个难道的美女之后,他仅有的一丝担心瞬间就化为无形,然后甚至有些渴望这种“对视”可以持续地更久一点,恩,最好是一个小时。我的心其实不贪的。
    似乎是感受到了某个越来越猥琐的大色狼的不怀好意,名叫小雯的妹纸忽然向后一个退步,然后正当潇洒哥很失望的准备咂咂嘴品味一下嘴唇上遗留下的清香味之时,一只带着风声的白玉般的手掌忽地向着某个人的紫色脸庞扇了过来。
    “我擦~来真的啊?”
    要是十天之前的潇洒哥,他一定只能生受了这么一巴掌。并且还是被这个巴掌带着打几个转,眼冒金星找不到东南西北且嘴角和鼻子流血的那种。
    但很可惜的是,这只名叫小雯的漂亮妹纸显然遇到潇洒哥太晚了一点点,因此,她这带着天雷之怒,几乎绝不会落空的一巴掌最终还是被一只并不太大,但是绝对强劲有力的粗糙之手握了个结结实实。
    如果只是这样,那么小雯肯定会大喊一声“放手”,然后立即出动几乎无师自通的一招“绝户腿”,狠狠的踹在某个正在怪叫的“丑八怪”的死穴上。但偏偏她刚刚甩巴掌甩得太用力,当她的手在零点零一秒之内被凌空抓住的时候,整个人也因为惯姓而不由自主的向着左边一个趔缺……
    潇洒哥发觉自己面临着一个十分艰难的选择,他是上前一步搂着快要摔倒的某个美眉,呃,享受一把温香在怀的感觉呢?还是直接放手任她直接倒在地上,也许会走光……咳咳,老子是好人一枚啊!怎么可能任由一个大美女摔倒呢?
    于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大好人潇洒哥大步一跨,直接将某个正在闭着美眸尖叫着,即将倒在铺着鹅卵石的地上的软妹子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呃,他敢发誓,他真没注意自己的一双手正好按在了某个名叫“胸器”的高耸上。哪怕因为好奇,自己手上的东西为什么这么软而紧了紧。
    “啊,死色狼看打~”
    后知后觉的某个妹子终于从思索中清醒了过来,她站的角度正好完全可以将某个“大好人”的手上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于是,她再也不敢思考了,双手举起自己的包包就对着,正在思考一个哲学问题的潇洒哥的脑门狠狠的砸了过去。
    “如果我当时没有思考,为什么女孩子会这么香的这一个哲学问题,或者,假设我不是那么怜香惜玉的话,我肯定不可能被一个傻妞的暗器打得差点破相~!”这是多年以后,已经名震全球的某个大好人的自语。
    “我靠~”当包包带着风声一下子出现在躲之不及,也不能躲的某人的脑门上的时候,潇洒哥终于清醒了过来。他怪叫一声就要马上闪开,但是他想起了还躺在自己怀里的漂亮妹纸,要是他躲了,那么这个妹子肯定会受伤。于是他只能狠狠心低下了脑袋,为怀中的妹子挡住了灾难。任凭居然有点重的、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包包狠狠的砸在了自己的脑袋顶上。
    “砰”的一声闷响后,包包顺着某人的肩膀落在了地上,而被砸的某人可怜兮兮的用手一摸自己的头皮,然后拿到眼前一看:“血?”
    潇洒哥其实很狠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强悍,为什么不晕血或者不会演技,因为他没有按照“呕吐剧”里设定的男主角那样一下子晕过去。更没有深情的凝望着从自己怀里站了起来,此刻稍微有些紧张的看着自己的妹纸,然后说一声:“你真漂亮!”
    “我想说这是一场误会,你们相信吗?”
    潇洒哥搓了搓手指,对着已经围了起来的旁观者们,尤其是一点伤都没有、名叫小雯的美眉淡定的说道:“我承认自己确实是在看美女,但是这好像并不犯法吧?”
    “你……”小雯有点脸红又有些气急,你都夺走我的初吻了,居然还这么淡定?简直是不可饶恕的超级混蛋啊!
    “叉,这才是真的流氓啊~”围观者们,尤其是不少的同样是闲着无聊,专门跑来看美女的“同道中人”不由得生出了一种遇见了偶像的感觉有木有?
    “看你这么自责了,我也就大度点不再追究你朋友的袭击了。”潇洒哥轻轻的摆摆手,手上的血渍直接落在了地上:“好了,麻烦大家让一下,我还有点事儿。”说着就转身向着步行街里面走去,而那些围观者也没有谁主动跳出来,都配合的让开了路。
    “居然没拦着我?”一直走了几十米了,潇洒哥不由感觉惊讶,他本来以为那两个妹子会再次跳出来大吵大闹的,毕竟亲吻啊!这可不是一般的事情。好吧,既然你们不闹了,那我就快点搞定任务,然后回去睡大觉吧!潇洒哥打定了主意。
    步行街并不长,这毕竟也只是一条属于县城的步行街而已,和王府井、春熙路当然不能比。于是,他又走了几步,眼看着距离大门口已经不下百米远了,这才在一家贵人鸟专卖店的门口停了下来。
    潇洒哥并没有马上开始表演,毕竟人家这里是做生意的地方,他要是乱来说不定会惹来麻烦,于是他打算进去找老板聊一聊,以争取人家的同意。
    于是,他整了整衣服,就这么轻快的走进了专卖店……
    “小雯,你这么就放他走了啊?”就在某个大好人离开了不到三十秒钟,某个暗器高手美女从后怕中反应了过来,连忙跑到闺蜜面前着急的说道:“那个混蛋可是亲……”
    “好了,别说了。”小雯捏着粉拳又羞又怒的制止了好友的大呼小叫,没看见旁边还有这么多“狼”吗?然后她眼中闪过一丝余恨和好奇夹杂的神采,伸手一指某人很好辨认的背影:“我们跟上去,看看那个大色狼究竟想干什么,居然诳街都还背着吉他。”说着就要起步……
    “你的职业病犯了吧?”暗器美女一把抓住她的手,想要拉住她。但可惜力气小了点,就算大呼小叫还是被带着一步一步的走进了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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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第一个商业演出
    潇洒哥显然并不知道自己的屁股后面已经跟上来了两个美女,他头上带着已经凝结的血,在某品牌鸟专卖店大门口的两个姿色还过得去的妹妹的好奇的目光注视之下,神色平静的走到了已经从收银台后面站起身来,脸色有点紧张的干瘦老板的面前。
    话说某人鸟品牌其实是潇洒哥比较喜欢的一个牌子,首先是便宜不贵,他刚好买得起。其次就是,这个牌子的鞋子有一股香味,哪怕穿了几个月了,只要抠出垫底还是很香。这是不少脚臭人士的首选啊!
    恩,潇洒哥是不会承认自己有轻微脚臭的,反正他确实比较喜欢这个牌子,就像现在一样,他一进门就闻到了这种熟悉的味道。好吧好吧,这不是打广告,他是来找面前这个一看就是老板的中年男人商谈事情的。
    于是,他向明显有些不安的瘦老板伸出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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